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鍋爐,具體是一種醫(yī)療廢物燃燒余熱鍋爐。
背景技術:
醫(yī)療廢物經(jīng)焚燒爐焚燒后,病毒和病菌被徹底殺滅;有毒有害物也徹底分解為無毒無害的化合物,從而以最快速度實現(xiàn)醫(yī)療廢物的無害化、穩(wěn)定化和減量化的處置目標。
用焚燒法處置醫(yī)療廢物,是世界各國和我國當今廣泛使用的方法,廢物進行熱解焚燒以后,有害物質有效轉換成無毒無害的化合物,避免了環(huán)境污染。
醫(yī)療廢物在燃燒的同時,會放出大量的熱量,通過燃燒放熱可加熱鍋爐,使得鍋爐產(chǎn)生鍋爐蒸汽,提供人們使用,但是現(xiàn)有的余熱鍋爐在產(chǎn)生蒸汽的時候,鍋爐內的水難以受熱,需要大量的熱源進行加熱,鍋爐的蒸汽產(chǎn)生量不大,且現(xiàn)有的預熱鍋爐保溫性能不高,預熱鍋爐內的熱量容易散發(fā),降低了鍋爐蒸汽的產(chǎn)生量。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醫(yī)療廢物燃燒余熱鍋爐,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醫(yī)療廢物燃燒余熱鍋爐,包括鍋爐本體;所述鍋爐本體主要是由固定板、空腔以及蒸汽出口構成,所述鍋爐本體設置有固定板,固定板中間為凹槽,凹槽內部設置有保溫板,所述鍋爐本體中間為空腔,空腔內部中間豎向設置有隔墻,隔墻為中空結構;所述隔墻內部設置有加熱管;所述鍋爐本體底部位于鍋爐本體外側設置有驅動電機;所述鍋爐本體內部豎向設置有旋轉軸,旋轉軸與驅動電機相連;所述旋轉軸表面橫向固定連接有連接桿,連接桿表面套設有滑動套桿,滑動套桿為中空結構,滑動套桿頂部內壁與連接桿頂部通過彈簧固定連接。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保溫板與固定板通過緊固螺栓緊固在一起。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隔墻將鍋爐本體分隔成兩個鍋爐腔體,隔墻底部與鍋爐本體底部固定連接,隔墻頂部與鍋爐本體頂部內壁之間設置有空隙。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鍋爐本體頂部右側設置有蒸汽出口,蒸汽出口與鍋爐本體內部連通。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余熱鍋爐增加了鍋爐腔體內部水的受熱面積,大大提高了鍋爐蒸汽的產(chǎn)生率,且該鍋爐的熱利用率高,避免了鍋爐內部的熱量散發(fā)。
附圖說明
圖1為醫(yī)療廢物燃燒余熱鍋爐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鍋爐本體;2-保溫板;3-固定板;4-固定螺栓;5-空腔;6-隔墻;7-加熱管; 8-蒸汽出口;9-驅動電機;10-旋轉軸;11-連接桿;12-滑動套桿;13-彈簧。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绢I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醫(yī)療廢物燃燒余熱鍋爐,包括鍋爐本體1;所述鍋爐本體1主要是由固定板3、空腔5以及蒸汽出口8構成;所述鍋爐本體1設置有固定板3,固定板3中間為凹槽,凹槽內部設置有保溫板2,所述保溫板2與固定板3通過緊固螺栓4緊固在一起。
所述鍋爐本體1中間為空腔5,空腔5內部中間豎向設置有隔墻6,隔墻6為中空結構;所述隔墻6內部設置有加熱管7;所述隔墻6將鍋爐本體1分隔成兩個鍋爐腔體,隔墻6底部與鍋爐本體1底部固定連接,隔墻6頂部與鍋爐本體1頂部內壁之間設置有空隙;所述鍋爐本體1底部位于鍋爐本體1外側設置有驅動電機9;所述鍋爐本體1內部豎向設置有旋轉軸10,旋轉軸10與驅動電機9相連;所述旋轉軸10表面橫向固定連接有連接桿 11,連接桿11表面套設有滑動套桿12,滑動套桿12為中空結構,滑動套桿12頂部內壁與連接桿11頂部通過彈簧固定連接;所述鍋爐本體1頂部右側設置有蒸汽出口8,蒸汽出口8與鍋爐本體1內部連通。
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鍋爐腔體內部注入清水,通過加熱管7對鍋爐本體1進行加熱,驅動電機9帶動旋轉軸10轉動,連接桿11在鍋爐腔體內部進行攪拌,滑動套桿12 由于離心力作用在連接桿11表面向兩側滑動,增加了鍋爐本體內部的攪拌范圍,使得鍋爐本體內部的水受熱面積增加,增加了鍋爐蒸汽的產(chǎn)生量,固定板3內部設置有凹槽,凹槽內部設置有保溫板2,保溫板2有效避免了鍋爐內部的熱量散發(fā),提高了鍋爐的熱利用率,進一步增加了鍋爐蒸汽的產(chǎn)生量。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jīng)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