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焊接產(chǎn)品的裝置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超聲波焊接產(chǎn)品的裝置。
背景技術:
目前,超聲波焊接通過上焊件把超聲能量傳送到焊區(qū),由于焊區(qū)即兩個焊接的交界面處聲阻大,因此會產(chǎn)生局部高溫。又由于塑料導熱性差,一時還不能及時散發(fā),聚集在焊區(qū),致使兩個塑料的接觸面迅速熔化,加上一定壓力后,使其融合成一體。當超聲波停止作用后,讓壓力持續(xù),有些許保壓時間,使其凝固成型,這樣就形成一個堅固的分子鏈,達到焊接的目的,焊接強度能接近于原材料本體強度。
然而現(xiàn)有的超聲波焊接產(chǎn)品的裝置在使用過程中存在著一些不足之處,其表面沒有防護層,使得超聲波在工作時容易產(chǎn)生危害,還有對于工件的加工,所用的變幅桿難以進行位置上的調節(jié),使用起來不方便。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超聲波焊接產(chǎn)品的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所用的變幅桿難以進行位置上的調節(jié),使用起來不方便的問題。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超聲波焊接產(chǎn)品的裝置,包括超聲波發(fā)生器、換能器和工件存放座,所述超聲波發(fā)生器的右下方通過連接線與換能器固定連接,且換能器的外表面上設置有保護層,所述保護層的內部嵌套安裝有貼膜層和保護殼放置口,且保護殼放置口位于貼膜層的外側,所述換能器的下方固定安裝有固定連接座,且固定連接座的內部嵌套安裝有液壓控制器,所述液壓控制器的下方通過曲形伸縮桿與變幅桿連接,且變幅桿的外表壁中嵌套安裝有震動防護層,所述變幅桿的下方固定安裝有工具,所述工具的下方相對應位置處固定安裝有工件存放座,所述工件存放座的下方通過旋轉軸與旋轉控制器傳動連接。
優(yōu)選的,所述曲形伸縮桿工設置有三個,且三個曲形伸縮桿之間的角度為120度。
優(yōu)選的,所述工件存放座的頂部嵌套安裝有工具限位卡。
優(yōu)選的,所述貼膜層的厚度為0.15mm。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超聲波焊接產(chǎn)品的裝置,首先在換能器的外表面上嵌套安裝有貼膜層和保護殼放置口,并且保護殼放置口位于貼膜層的外側,可以在貼膜之后,利用保護殼對貼膜進行進一步的防護,從而延長貼膜層的使用,其次在變幅桿上設置有可以進行位置調節(jié)的曲形伸縮桿,并且配合上可以進行轉動的工件存放座,從而對于工件的位置進行任意角度的調節(jié),使得工件在加工的過程中效果更好。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層的內部結構示意圖。
圖中:1-超聲波發(fā)生器;2-連接線;3-換能器;4-保護層;41-貼膜層;42-保護殼放置口;5-液壓控制器;6-變幅桿;7-震動防護層;8-工具;9-旋轉軸;10-固定連接座;11-曲形伸縮桿;12-工具限位卡;13-工件存放座;14-旋轉控制器。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和圖2,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實施例:一種超聲波焊接產(chǎn)品的裝置,包括超聲波發(fā)生器1、換能器3和工件存放座13,超聲波發(fā)生器1的右下方通過連接線2與換能器3固定連接,且換能器3的外表面上設置有保護層4,保護層4的內部嵌套安裝有貼膜層41和保護殼放置口42,且保護殼放置口42位于貼膜層41的外側,換能器3的下方固定安裝有固定連接座10,且固定連接座10的內部嵌套安裝有液壓控制器5,液壓控制器5的下方通過曲形伸縮桿11與變幅桿6連接,且變幅桿6的外表壁中嵌套安裝有震動防護層7,變幅桿6的下方固定安裝有工具8,工具8的下方相對應位置處固定安裝有工件存放座13,工件存放座13的下方通過旋轉軸9與旋轉控制器14傳動連接,曲形伸縮桿11工設置有三個,且三個曲形伸縮桿11之間的角度為120度,工件存放座13的頂部嵌套安裝有工具限位卡12,貼膜層41的厚度為0.15mm。
工作原理:該超聲波焊接產(chǎn)品的裝置使用時,將需要加工的工件放置在工件存放座13上,并且利用旋轉控制器14調節(jié)其位置,工件位置調整完畢后,超聲波發(fā)生器1向換能器3發(fā)出超聲波,從而通過換能器3作用到變幅桿6上,對需要加工的工件進行加工,加工過程中,可以利用液壓控制器5控制曲形伸縮桿11的伸縮,調節(jié)變幅桿6的位置,使得工件可以進行多角度的加工,使用效果更好。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