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用于飲料、方便面食品等的包裝容器,其特征在于,包括紙托底板(1)、第一紙托翼板(2)、第二紙托翼板(3)、第一紙托護邊(4)和第二紙托護邊(5),所述第一紙托翼板(2)和第二紙托翼板(3)分別與所述紙托底板(1)的兩端可轉動地連接,所述第一紙托護邊(4)和第二紙托護邊(5)分別與所述紙托底板(1)的兩側可轉動地連接,所述第一紙托護邊(4)和第二紙托護邊(5)的兩端分別可轉動地設有第一搭接部(41)和第二搭接部(51),第一紙托護邊(4)兩端的第一搭接部(41)分別搭接在同側的第一紙托翼板(2)和第二紙托翼板(3)底部,第二紙托護邊(5)兩端的第二搭接部(51)分別搭接在同側的第一紙托翼板(2)和第二紙托翼板(3)底部,所述紙托底板(1)、第一紙托翼板(2)、第二紙托翼板(3)、第一紙托護邊(4)和第二紙托護邊(5)共同構成的紙托結構外部設有包裹部(6)。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飲料、方便面食品等的包裝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搭接部(41)的高度與所述第一紙托護邊(4)的高度相同。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飲料、方便面食品等的包裝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搭接部(51)的高度與所述第二紙托護邊(5)的高度相同。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一種用于飲料、方便面食品等的包裝容器,所述紙托底板(1)、第一紙托翼板(2)、第二紙托翼板(3)、第一紙托護邊(4)和第二紙托護邊(5)為瓦楞紙板。
5.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一種用于飲料、方便面食品等的包裝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包裹部(6)為收縮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