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火力發(fā)電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基于多卸料刮板的整體稱重儲料倉。
背景技術:
目前電廠使用的原煤倉是火力發(fā)電廠制粉系統中重要的裝儲環(huán)節(jié),其運行的連續(xù)性直接關系爐膛的燃燒工況,影響機組的安全運行。當前火力發(fā)電廠中,為了增加物料的流動性,原煤倉下方多為倒錐體形狀或雙曲線錐形。加之受稱重皮帶給料機的入口限制,原煤倉出口尺寸較小,燃煤靠自重向下蠕動,出口處容易堵塞,尤其是在陰雨天及溫度較低的情況下,堵煤現象就會更加嚴重。因此對于傳統的原煤倉,堵煤現象是目前國內的火力發(fā)電廠普遍存在的,且?guī)в泄残圆⒇酱鉀Q的問題。而對于送煤量的測量,現有技術中采用的多為稱重皮帶機進行測量。由于稱重皮帶機需要測量流動輸送的煤量,屬于動態(tài)測量,其精度較低,一般精度為0.5%,測量誤差大,無法做到精確定量送煤。
中心給料機是原煤倉物料定量輸出的設備,卸料多為依靠物料自身的重力式卸料,該方式容易導致堵煤現象的發(fā)生?,F有技術中通常采用在原煤倉外表面安裝振動器或空氣炮等裝置,在發(fā)生堵煤時,通過振動器或者空氣炮改善物料在原煤倉內的流動性。但是采用這兩種方法不僅效率低,同時也會存在清理死角,從而時間越長效果就會越不明顯。采用卸料刮板方式防止堵塞存在物料下落后,容易堆積在卸料刮板的下方,當遇到較大或較硬的物料時,在較長時間運行后,卸料刮板容易出現上翹的現象,當卸料刮板上翹后防堵塞效果就會大大降低,同事容易使相關設備造成損壞,導致生產成本增加。
技術實現要素:
為解決上述問題,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基于多卸料刮板的整體稱重儲料倉,既解決儲料倉的堵煤問題,又做到精確測量送煤量,同時防止卸料刮板上翹,提高送煤效率。
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基于多卸料刮板的整體稱重儲料倉,其特征在于,包括:
儲料倉,其為圓柱形;
加固裝置,其加裝于所述儲料倉的外側,且沿所述儲料倉的豎直方向以相同間隔均勻分布,所述加固裝置共設有n層,在所述加固裝置的第i層上設有牛腿支撐,且所述加固裝置固定在所述牛腿支撐上,其中n為奇數,i為偶數,且n>1,i<n;
牛腿支撐,其沿所述儲料倉的圓周方向均勻布置,且固定在儲料倉之間的大梁上;
測量傳感器,其設于所述牛腿支撐上并與所述牛腿支撐固定連接,在所述加固裝置的第i層均設有所述測量傳感器,每一層設有偶數個所述測量傳感器并沿所述加固裝置的周向均勻布置,所有所述測量傳感器均一一對應地固定連接在該層的牛腿支撐上;
旋轉支承,其設于所述儲料倉的正下方;
卸料刮板,其沿圓周方向均勻設置于落料臺上,且所述卸料刮板的下表面與所述落料臺相互平行,多個所述卸料刮板均與所述旋轉支承連接;
限位環(huán),其設于所述儲料倉的內壁上,且所述限位環(huán)高于所述卸料刮板,所述限位環(huán)材質為耐磨材料。
作為本發(fā)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儲料倉的外側加裝有加固裝置,且以相同間隔沿所述儲料倉的豎直方向均勻布置共計七層,所述加固裝置固定在所述牛腿支撐上。
作為本發(fā)明的進一步改進,在所述加固裝置第二、四、六層設有所述牛腿支撐,且每層均設有8個所述牛腿支撐。
作為本發(fā)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測量傳感器設于所述加固裝置的第二、四、六層處,并固定于該三層對應的牛腿支撐上,且每層有兩個所述測量傳感器。
作為本發(fā)明的進一步改進,在所述儲料倉的內部設有內錐體,且所述內錐體的中心軸線與所述儲料倉的中心軸線處于同一直線上,所述內錐體的頂角大小在40°~50°之間。
作為本發(fā)明的進一步改進,在所述儲料倉和所述內錐體之間設有檢修通道。
作為本發(fā)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儲料倉的內部設有固定支撐臂,所述固定支撐臂一端與所述儲料倉連接,另一端與所述內錐體連接。
作為本發(fā)明的進一步改進,在所述旋轉支承的正下方設有下料管。
作為本發(fā)明的進一步改進,在所述旋轉支承下方設有兩個驅動裝置和一個傳動裝置,所述驅動裝置和所述傳動裝置均與所述旋轉支承連接,且兩個所述驅動裝置對稱安裝在所述傳動裝置的兩側。
作為本發(fā)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卸料刮板共計6個。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所述的一種基于多卸料刮板的整體稱重儲料倉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所述的一種基于多卸料刮板的整體稱重儲料倉的斷面示意圖。
圖中,
1、儲料倉;2、加固裝置;3、牛腿支撐;4、測量傳感器;5、檢修通道;6、落料臺;7、旋轉支承;8、卸料管;9、驅動裝置;10、傳動裝置;11、內錐體;12、固定支撐臂;13、卸料刮板;14、限位環(huán)。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具體的實施例并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做進一步的詳細描述。
如圖1所示,本發(fā)明實施例所述的一種基于多卸料刮板的整體稱重儲料倉,包括:
儲料倉1,其為圓柱形,不同于傳統技術中下部為倒錐體形狀或雙曲線錐形的儲料倉,本發(fā)明中的儲料倉1上下為均一的圓形,為大口徑儲料倉,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堵煤現象的發(fā)生。
加固裝置2,其加裝于儲料倉1的外側提高原煤倉1的整體穩(wěn)固性,且沿儲料倉1的豎直方向以相同間隔均勻分布,加固裝置2共設有n層,在加固裝置2的第i層上設有牛腿支撐3,且加固裝置2固定在牛腿支撐3上,其中n為奇數,i為偶數,且n>1,i<n。在實際生產中可以根據選用儲料倉1的高度來設置加固裝置2的總層數,加固裝置2的層數應隨儲料倉1的高度的增高而增加;在加固裝置2的偶數層上設置牛腿支撐3,第一可以保證每層牛腿支撐3都有相同間隔,第二能夠保證測量結果更加準確,第三設于偶數層比設于奇數層需要更少的測量傳感器4,更加節(jié)約成本。本實施例中的加固裝置2共設有七層,在加固裝置2的第二、四、六層上設有牛腿支撐3。
牛腿支撐3,其沿儲料倉1的圓周方向均勻布置,能夠平均分配儲料倉1的重力,每個牛腿支撐3都固定在儲料倉之間的大梁上對儲料倉1進行位置上的固定。
測量傳感器4,其設于牛腿支撐3上并與牛腿支撐3固定連接,在加固裝置2的第i層均設有測量傳感器4,每層測量傳感器4先獨自進行稱重測量,待每層的測量傳感器4均完成稱重測量后,對所有層的測量傳感器4的測量數值求平均值,該平均值即為儲料倉1的總重量。每一層設有偶數個測量傳感器4并沿加固裝置2的周向均勻布置,所有測量傳感器4均一一對應地固定連接在該層的牛腿支撐3上,測量傳感器4的均勻布置可以平均承擔儲料倉1的重力,從而可以使測量結果更加精確。
旋轉支承7,其設于儲料倉1的正下方,能夠自由旋轉。
卸料刮板13,其沿圓周方向均勻設置于落料臺6上,且卸料刮板13的下表面與所述落料臺6相互平行,保證卸料刮板13在進行下料的時候不會碰觸到落料臺6,避免造成極其損傷。多個卸料刮板13均與旋轉支承7連接,由于旋轉支承7可以自由旋轉,從而可以帶動卸料刮板13進行旋轉,旋轉著的卸料刮板13就會將落料臺6上的物料撥至下料管8。
限位環(huán)14,其設于儲料倉1的內壁上并與儲料倉1的內壁形成固定連接,且限位環(huán)14高于卸料刮板13,限位環(huán)14為一個圓環(huán)形狀,且高于卸料刮板13的位置安裝,這樣就可以防止卸料刮板13發(fā)生上翹,即便是有較大或者較硬的物料卡在卸料刮板13的下方,限位環(huán)14也會對卸料刮板13產生壓力,從而通過卸料刮板13與物料紙件摩擦作用將物料撥至下料管8。由于限位環(huán)14在工作過程中難免與卸料刮板13發(fā)生摩擦,故限位環(huán)14的材質應選擇耐磨性較高的材料。
進一步的,在加固裝置2的第二、四、六層設有8個牛腿支撐3,8個牛腿支撐3沿儲料倉1的圓周方向均勻分布即相鄰兩個牛腿支撐3之間的夾角為45°,每個牛腿支撐3都固定在儲料倉之間的大梁上,從而可以更加有效地穩(wěn)固儲料倉1。
進一步的,測量傳感器4設于加固裝置2的第二、四、六層處,并固定于該三層對應的牛腿支撐3上,且每層有兩個測量傳感器4,先由第二層上的測量傳感器4單獨進行稱重測量,測量完成之后再由第四層的測量傳感器4單獨進行稱重測量,最后由第六層的測量傳感器4單獨進行稱重測量,三層均完成測量之后對三層的測量結果求平均值,最后該平均值即為儲料倉1的整體重量。
進一步的,在儲料倉1的內部設有內錐體11,且內錐體11的中心軸線與儲料倉1的中心軸線處于同一直線上,內錐體11的頂角大小在40°~50°之間,有效的減小了中間關鍵部件的負載壓力,物料從儲料倉1上部進入儲料倉1,落至內錐體11頂角時自然沿內錐體11外壁下落,堆積在內錐體11外側的落料臺6上。
進一步的,在儲料倉1和內錐體11之間設有檢修通道5,當內錐體11發(fā)生故障時可通過檢修通道5對其予以維修。
進一步的,儲料倉1的內部設有固定支撐臂12,固定支撐臂12一端與儲料倉1連接,另一端與內錐體11連接,將內錐體11固定連接在儲料倉1上。
進一步的,在旋轉支承7的正下方設有下料管8,所有物料將通過下料管8予以輸出。
進一步的,在旋轉支承7下方設有兩個驅動裝置9和一個傳動裝置10,驅動裝置9和傳動裝置10均與旋轉支承7連接并形成一個整體,且兩個驅動裝置9對稱安裝在傳動裝置10的兩側,驅動裝置9通過傳動裝置10帶動旋轉支承7進行旋轉,連接于旋轉支承7上的卸料刮板13就會隨之一起旋轉,從而根據不同的卸料要求就可以通過調節(jié)驅動裝置9來調整卸料刮板13的卸料速度。
進一步的,在本實施例中共設有6個卸料刮板13,可以根據出料量的要求來設置卸料刮板13的個數,卸料刮板13的數量越多卸料的效率就會越高。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發(fā)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本發(fā)明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