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包裝材料的技術領域,尤其是一種易碎品包裝桶。
背景技術:
現有的包裝桶因其結構簡單,防護作用不完善,對放入其中的易碎品不能很好的保護,在運輸或搬運過程中容易受到碰撞而損壞包裝桶內的易碎品,影響了產品的正常銷售與使用。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fā)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為克服上述存在的問題,提供一種易碎品包裝桶。
本發(fā)明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易碎品包裝桶,包括圓柱形的桶體,桶體內設置有內腔體,內腔體的內壁粘貼有植絨布。
進一步地,桶體和內腔體之間設置有減震層,減震層為防震泡沫塑料。
進一步地,桶體頂部設置有分體式的桶蓋。
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fā)明的易碎品包裝桶采用多層結構組成的減震桶體,在受到撞擊時,包裝的易碎品具有很好的保護作用,減緩沖擊,保證易碎品的完整,使其不受損。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一步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桶體,2.內腔體,3.植絨布,4.減震層,5.桶蓋。
具體實施方式
現在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這些附圖均為簡化的示意圖,僅以示意方式說明本發(fā)明的基本結構,因此其僅顯示與本發(fā)明有關的構成。
如圖1所示的易碎品包裝桶,包括圓柱形的桶體1,桶體1內設置有內腔體2,內腔體2的內壁粘貼有植絨布3,桶體1和內腔體2之間設置有減震層4,減震層4為防震泡沫塑料,桶體1頂部設置有分體式的桶蓋5。
以上述依據本發(fā)明的理想實施例為啟示,通過上述的說明內容,相關工作人員完全可以在不偏離本項發(fā)明技術思想的范圍內,進行多樣的變更以及修改。本項發(fā)明的技術性范圍并不局限于說明書上的內容,必須要根據權利要求范圍來確定其技術性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