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蹬電助力自行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 ] 本發(fā)明涉及電助力自行車。
【背景技術】
[0002]自行車是人們現(xiàn)代生活中的一種簡易出行及健身休閑工具。作為出行工具,電助力自行車通過助力電機的作用,使得人腳蹬自行車的力量得以減輕。現(xiàn)有技術的電助力自行車,助力電機與人蹬自行車無任何聯(lián)系,各自獨立工作。
【發(fā)明內容】
[0003]基于此,有必要針對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問題,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結構簡單、功能實用的人向前蹬才啟動助力電機的電助力自行車。
[0004]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如下:
一種前蹬電助力自行車,包括制動裝置、座鞍、腳蹬、鏈輪、前輪、后輪、傳動鏈條、第一飛輪、三角架、助力電機和電池,所述腳蹬與所述鏈輪同軸安裝,通過所述傳動鏈條與所述第一飛輪鏈接,所述第一飛輪與所述后輪同軸安裝;當人向前蹬所述腳蹬使所述鏈輪轉動,通過所述傳動鏈條傳動到所述第一飛輪,通過所述第一飛輪帶動后輪向前轉動,從而推動自行車前進,而當人向后蹬所述腳蹬,所述第一飛輪不能使自行車向后轉動;所述制動裝置用于車剎住自行車;所述座鞍用于供人乘坐,與所述鏈輪同軸安裝有第二飛輪,所述第二飛輪與一觸點開關連接,所述觸點開關與所述助力電機電連接,向前蹬所述腳蹬能通過所述第二飛輪打開所述觸點開關,從而使得所述助力電機工作,不蹬和/或向后蹬所述腳蹬,所述第二飛輪不能打開所述觸點開關,助力電機不工作。
[0005]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助力電機安裝在所述座鞍底部,配套的助力桿傳動機構安裝在所述三角架內。
[0006]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還包括與所述制動裝置電連接的所述助力電機反轉裝置,用于電助力剎車;所述反轉裝置為一自釋放裝置,當自行車后轉時自動斷開助力電機。
[0007]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二飛輪可與第一飛輪同軸安裝。
[0008]相對現(xiàn)有技術,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為,通過第二飛輪,使得向前蹬自行車時,助力電機啟動工作,后蹬或不蹬自行車時,助力電機并不啟動工作,更節(jié)能環(huán)保。
[0009]進一步地,制動裝置與助力電機反轉裝置電連接,用于電助力剎車,更安全。
【附圖說明】
[0010]圖1為本發(fā)明的前蹬電助力自行車的結構框架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1]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做進一步詳細的描述。
[0012]本發(fā)明的前蹬電助力自行車包括制動裝置、座鞍、腳蹬、鏈輪、前輪、后輪、傳動鏈條、第一飛輪、三角架、助力電機和電池,所述腳蹬與所述鏈輪同軸安裝,通過所述傳動鏈條與所述第一飛輪鏈接,所述第一飛輪與所述后輪同軸安裝;當人向前蹬所述腳蹬使所述鏈輪轉動,通過所述傳動鏈條傳動到所述第一飛輪,通過所述第一飛輪帶動后輪向前轉動,從而推動自行車前進,而當人向后蹬所述腳蹬,所述第一飛輪不能使自行車向后轉動;所述制動裝置用于車剎住自行車;所述座鞍用于供人乘坐。
[0013]圖1給出了本發(fā)明的前蹬電助力自行車的結構框架示意圖,與與所述鏈輪同軸安裝有第二飛輪,所述第二飛輪與一觸點開關連接,所述觸點開關與所述助力電機電連接,向前蹬所述腳蹬能通過所述第二飛輪打開所述觸點開關,從而使得所述助力電機工作,不蹬和/或向后蹬所述腳蹬,所述第二飛輪不能打開所述觸點開關,助力電機不工作。
[0014]優(yōu)選地,所述助力電機和所述電池安裝在所述座鞍底部,配套的助力桿傳動機構安裝在所述三角架內。
[0015]進一步地,還包括與所述制動裝置電連接的所述助力電極反轉裝置,用于電助力剎車。該反轉裝置為一自釋放裝置,當自行車后轉時自動斷開助力電機。
[0016]作為本發(fā)明的替換或變形,第二飛輪可與第一飛輪同軸安裝。
[0017]從上面可知,本發(fā)明的前蹬電助力自行車,通過第二飛輪,使得向前蹬自行車時,助力電機啟動工作,后蹬或不蹬自行車時,助力電機并不啟動工作,更節(jié)能環(huán)保。
[0018]進一步地,制動裝置與助力電機反轉裝置電連接,用于電助力剎車,更安全。
[0019]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發(fā)明的幾種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本發(fā)明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fā)明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因此,本發(fā)明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
【主權項】
1.一種前蹬電助力自行車,包括制動裝置、座鞍、腳蹬、鏈輪、前輪、后輪、傳動鏈條、第一飛輪、三角架、助力電機和電池,所述腳蹬與所述鏈輪同軸安裝,通過所述傳動鏈條與所述第一飛輪鏈接,所述第一飛輪與所述后輪同軸安裝;當人向前蹬所述腳蹬使所述鏈輪轉動,通過所述傳動鏈條傳動到所述第一飛輪,通過所述第一飛輪帶動后輪向前轉動,從而推動自行車前進,而當人向后蹬所述腳蹬,所述第一飛輪不能使自行車向后轉動;所述制動裝置用于車剎住自行車;所述座鞍用于供人乘坐,其特征在于,與所述鏈輪同軸安裝有第二飛輪,所述第二飛輪與一觸點開關連接,所述觸點開關與所述助力電機電連接,向前蹬所述腳蹬能通過所述第二飛輪打開所述觸點開關,從而使得所述助力電機工作,不蹬和/或向后蹬所述腳蹬,所述第二飛輪不能打開所述觸點開關,助力電機不工作。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前蹬電助力自行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助力電機和所述電池安裝在所述座鞍底部,配套的助力桿傳動機構安裝在所述三角架內。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前蹬電助力自行車,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與所述制動裝置電連接的所述助力電極反轉裝置,用于電助力剎車;所述反轉裝置為一自釋放裝置,當自行車后轉時自動斷開助力電機。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前蹬電助力自行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飛輪可與第一飛輪同軸安裝。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前蹬電助力自行車,包括制動裝置、座鞍、腳蹬、鏈輪、前輪、后輪、傳動鏈條、第一飛輪、三角架、助力電機和電池,第二飛輪與鏈輪同軸安裝,所并與助力電機的一觸點開關連接,向前蹬,能所述助力電機工作;不蹬和/或向后蹬,助力電機不工作。還包括與所述制動裝置電連接的所述助力電極反轉裝置,用于電助力剎車。本發(fā)明的前蹬助力自行車,通過第二飛輪,使得向前蹬自行車時,助力電機啟動工作,后蹬或不蹬自行車時,助力電機并不啟動工作,更節(jié)能環(huán)保。制動裝置與助力電機反轉裝置電連接,用于電助力剎車,更安全。
【IPC分類】B62M1-00, B62M6-45
【公開號】CN104743039
【申請?zhí)枴緾N201510123590
【發(fā)明人】王彥國, 蘇方寧, 陳德開
【申請人】陳德開, 王彥國, 蘇方寧
【公開日】2015年7月1日
【申請日】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