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多功能手推車,其特征在于,包括:車架(1)、車輪組件(2)以及樞接的第一車板(3)和第二車板(4);所述第一車板(3)與所述第二車板(4)均設置于所述車架(1)上,且所述第一車板(3)與所述車架(1)可拆卸式固定連接,所述第二車板(4)能夠翻轉并與所述第一車板(3)扣合;所述車輪組件(2)與所述車架(1)樞接。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功能手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輪組件(2)包括第一車輪(21)、第二車輪(22)和連接軸(23),所述連接軸(23)的一端與所述第一車輪(21)連接,另一端與所述第二車輪(22)連接;
所述車架(1)包括車板支架(11)、至少兩個并排設置的前支撐腿(12)和至少兩個并排設置的后支撐腿(13);所述前支撐腿(12)和所述后支撐腿(13)均設置于所述車板支架(11)上,且沿所述車板支架(11)的長度方向間隔設置,并位于所述車板支架(11)的下方;所述前支撐腿(12)的底端和所述后支撐腿(13)的底端位于同一水平面內;
所述第一車板(3)和所述第二車板(4)均設置于所述車板支架(11)上,并位于所述車板支架(11)的上方;
所述連接軸(23)與各所述前支撐腿(12)的底端樞接。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多功能手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支撐腿(12)的底端設置有U形插口(121),且所述U形插口(121)弧面部分的直徑與所述連接軸(23)的直徑一致,所述U形插口(121)的深度大于所述連接軸(23)的半徑;
各所述U形插口(121)插設在所述連接軸(23)上。
4.根據(jù)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多功能手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軸(23)為伸縮軸,且其最短長度大于并排設置的兩個所述前支撐腿(12)之間的間距。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多功能手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軸(23)包括沿其徑向自外向內依次空套在一起的第一軸體(231)、第二軸體(232)和第三軸體(233),所述第二軸體(232)和第三軸體(233)均為兩個;
其中一個所述第三軸體(233)安裝所述第一車輪(21),另一個所述第三軸體(233)安裝所述第二車輪(22);
所述第一軸體(231)的長度大于兩個所述前支撐腿(12)之間的間距。
6.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多功能手推車,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至少一個輔助支撐腿(5),所述輔助支撐腿(5)固定設置于所述車板支架(11)上,并位于所述車板支架(11)的下方,處于所述前支撐腿(12)和所述后支撐腿(13)之間;
所述輔助支撐腿(5)和所述后支撐腿(13)均為可伸縮支撐腿,所述后支撐腿(13)收起后的長度與所述前支撐腿(12)的長度一致,所述輔助支撐腿(5)收起后的長度小于所述前支撐腿(12)的長度;
所述輔助支撐腿(5)伸出后的最大長度與所述后支撐腿(13)伸出后的最大長度一致,且所述輔助支撐腿(5)和所述后支撐腿(13)伸出至最大長度時所述車輪組件(2)懸空。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多功能手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輔助支撐腿(5)包括上管體(51)、下管體(52)、第一彈性件(53)和多個限位件(54);
所述上管體(51)與所述車板支架(11)固定連接,所述下管體(52)的一端插設在所述上管體(51)的內腔中,且所述下管體(52)能夠在所述上管體(51)的內腔中上下移動;
所述第一彈性件(53)設置于所述上管體(51)的內腔中,并位于所述下管體(52)的頂端面與所述上管體(51)的頂端面之間;當所述第一彈性件(53)處于自然狀態(tài)時,所述下管體(52)位于所述上管體(51)的底部;
所述上管體(51)的側壁上設置有與各所述限位件(54)相匹配的第一通孔,各所述限位件(54)穿過對應的所述第一通孔限制所述下管體(52)與所述上管體(51)的相對位置;
所述后支撐腿(13)的結構與所述輔助支撐腿(5)的結構一致。
8.根據(jù)權利要求2、3、6、7任一項所述的多功能手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板支架(11)包括平行設置的兩個第一支撐件(111)和與所述第一支撐件(111)相垂直的至少兩個第二支撐件(112);
所述第一支撐件(111)包括外套管(1111)和空套在所述外套管(1111)中的內管(1112),所述外套管和所述內管之間設有用于固定兩者相對位置的連接組件(1113);
各所述第二支撐件(112)固定設置于并排設置的兩個所述外套管(1111)之間。
9.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多功能手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組件(1113)包括柱狀殼體和位于所述柱狀殼體內的卡件,所述卡件設有凸起部和擋肩,所述柱狀殼體的頂端部設有供所述卡件的凸起部穿出的第二通孔,所述卡件的擋肩位于所述柱狀殼體內且與所述柱狀殼體頂端內端面相抵接,所述柱狀殼體的底端內端面與所述卡件的擋肩之間設有第二彈性件;
所述柱狀殼體固定設置于所述內管(1112)上,且所述柱狀殼體的軸線與所述內管(1112)的軸線相垂直;所述外套管(1111)上設置有至少兩個供所述卡件的凸起部穿出的第三通孔,各所述第三通孔沿所述外套管(1111)的軸線間隔設置。
10.一種有帳篷功能的手推車,其特征在于,包括帆布、多個固定件和權利要求4-9任一項所述的多功能手推車;
所述車輪組件(2)從所述車架(1)上拆除后,拉長所述連接軸(23),并將所述車輪組件(2)直立于地面上,所述帆布蓋設于所述車輪組件(2)上;所述帆布的四周設置有固定孔,所述固定件穿過所述固定孔將所述帆布固定,構成簡易帳篷;所述簡易帳篷上至少開設有一個出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