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包括踏板車的腳踏機器及其驅動機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腳踏機器,例如踏板車、腳踏鍛煉機以及其它諸如自行車、三輪車等類似的有輪機器。
本發(fā)明也涉及驅動裝置或者驅動機構,盡管不必僅限于但特別是用于在形狀上與傳統(tǒng)踏板車相似的腳踏機器或者車輛上。本發(fā)明在某些方面也可以用于自行車或者其它類似的陸上腳踏艇。
背景技術:
在許多健身中心都可見到例如踏步機或者腳踏鍛煉機等的腳踏機器。把這種腳踏式鍛煉機可制造成類似于鍛煉用自行車的最佳協(xié)同地結合腳踏機器和旋轉機器的作用,將是令人期望的。
象踏板車這樣的車輛已經(jīng)存在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在整個這段時間內,踏板車的通用形式相對于兩輪車的標準結構變化很少,其包括一可供使用者站立于其上的腳踏板和一帶有轉向用把手的直立支柱,腳踏板位于前輪和后輪中間,支柱直接連接于前輪并連接于前輪上方。
此變換了名稱的踏板車很大可能由其以一使用者只腳站在踏板車上且另一只腳用來沿著踏板車路線推動車輛的傳統(tǒng)驅動系統(tǒng)衍生而來。在某種程度上,踏板車的驅動機構與車輛本身的說法不一致,然而,可以被理解的是術語“踏板車”通常適用于具有那些基本完整結構的車輛。
在提供用于踏板車的驅動機構的過程中,已經(jīng)使用了例如機動化能源的傳統(tǒng)技術。然而,在制造用于踏板車上任一形式以踏板為基礎的系統(tǒng)的過程中,經(jīng)歷了相當多的困難。
例如,踏板車通常具有較低的離地間隙,同時傳統(tǒng)的旋轉基礎踏板和曲柄機構需要依靠驅動旋轉中心到踏板之間相對較短的曲柄長度。試圖由踏板小半徑軌跡的循環(huán)運動產(chǎn)生足夠的動力是非常困難的。當用于給沒有可供使用者乘坐其上的傳統(tǒng)座位的制品提供動力時,實際上更加困難。
實際上,在很大程度上,在沒有座位的情況下踏板的循環(huán)運動是困難的,盡管在曲柄長度顯著較大的自行車上可以短時間地實現(xiàn)該循環(huán)運動,但是即使在自行車上長時間地保持這種運動是困難的。
由于這些原因,就需要一種替換的人工驅動機構。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一個目的是提供用于例如踏步機的腳踏機器和例如踏板車的車輛,其可以克服現(xiàn)有技術中的某些缺陷,或者至少為使用者提供一個有益的選擇。
因此,在第一方面,本發(fā)明可以被廣泛認為存在于具有至少一個前輪和一個后輪的車輛的驅動機構中,其包括-一對同軸相對的可旋轉曲柄臂,以直接或者間接地驅動所述車輛的一個車輪;-一對裝在所述車輛上的可轉動安裝的腳踏板,其中所述的腳踏板接合于所述曲柄臂的一外端或者該外端附近,從而作用在一只腳踏板上的向下壓力可以使連接的曲柄臂向下轉動;-其中,在該腳踏板的旋轉軸和所述曲柄臂的旋轉軸之間的距離顯著大于從該曲柄臂的旋轉中心到所述曲柄臂與所述腳踏板連接點的距離。
優(yōu)選地,一驅動齒輪與所述曲柄臂同軸安裝,從而由所述曲柄臂的旋轉帶動轉動。
優(yōu)選地,所述驅動齒輪與一個被動輪的軸連接在一起,以驅動該車輪旋轉。
優(yōu)選地,與所述驅動輪連接的連接件包括鏈條,其將所述驅動齒輪與同軸安裝到所述被動輪上的一齒輪連接起來。
優(yōu)選地,所述曲柄臂和所述腳踏板之間的相互接合允許該連接點沿著所述腳踏板延伸的徑向運動,同時在橫向方向上基本固定。
在本發(fā)明的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種腳踏機器,包括-主殼體,-一對同軸的可旋轉曲柄元件,每一所述的曲柄元件包括一第一臂部分和一第二臂部分,所述第一臂部分通常沿所述曲柄元件的旋轉軸(“所述旋轉軸”)徑向延伸,所述第二臂部分從所述第一臂部分的末端開始沿基本上平行于所述旋轉軸的方向延伸,其中所述該對曲柄元件的所述第一臂部分關于所述旋轉軸相對設置且完全相反,以及-一對可樞轉運動的腳踏板,它們均從所述旋轉軸的同一側朝向所述曲柄元件延伸,所述腳踏板的每一末端與相應曲柄元件的第二臂部分保持驅動接合的關系,從而所述腳踏板每一次向下的樞轉角運動將引起相應的曲柄元件沿著相同的角度方向運動。
優(yōu)選地,每個所述腳踏板的長度大于所述腳踏板的樞轉軸和所述旋轉軸之間的距離。
優(yōu)選地,所述的機器進一步包括用來與所述曲柄元件驅動接合的驅動輪,其與所述的一對曲柄元件同軸且可轉動地安裝在該對曲柄元件之間。
優(yōu)選地,所述腳踏板包括向下的下垂元件,當相應曲柄元件的第二臂部分在其繞著所述旋轉軸的轉動過程中位于最低點時,該下垂元件將機器支撐在傾斜的直立姿態(tài)。
優(yōu)選地,在所述的該對腳踏板之間的分散角為大約36°。
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種車輛,其包括-由一車架互相連接起來的一對車輪。
-一位于所述一對車輪軸之間中間位置上的驅動輪,所述驅動輪包括一對從所述驅動輪的軸開始徑向延伸的曲柄元件,每一所述曲柄元件包括一在其末端的連接臂,該連接臂基本上平行于所述驅動輪的所述軸,所述該對曲柄元件被所述驅動輪的旋轉平面分開。
-一個連接所述驅動輪的傳動鏈,以驅動該對車輪中的至少一個。
-一對由所述驅動輪的旋轉平面分開的腳踏板,每一所述腳踏板可以繞著基本上平行于所述驅動輪軸的一軸樞轉,所述曲柄元件的連接臂可以沿著在所述驅動輪同一側的腳踏板上的至少一部分滑動,所述腳踏板和所述連接臂布置成這樣,即所述腳踏板向下的樞轉運動使得所述連接臂沿著一驅動所述車輛的方向滑動和旋轉。
優(yōu)選地,所述該對車輪中的一個車輪繞著基本上垂直于所述車輪軸的一軸可樞轉地運動,以用以轉向。
優(yōu)選地,所述成對的腳踏板和所述成對的連接臂處于交替驅動接合的關系,從而當位于所述驅動輪一側的連接臂由腳踏板向下驅動時,位于所述驅動輪另一側的腳踏板將被向上驅動,以為下一次驅動接合作好準備。
優(yōu)選地,將所述驅動輪連接到所述成對車輪中至少之一上的所述傳動鏈包括將驅動輪的逆時針轉動轉換為所述車輪的順時針轉動的裝置。
對于本發(fā)明涉及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講,通過閱讀下面的說明書和其中講述的優(yōu)選實施例,本發(fā)明的其它方面將變得清楚。
現(xiàn)在參考附圖來描述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其中圖1表示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實施例的踏板車的立體圖;圖2表示圖1所示實施例的一部分的仰視立體圖;圖3表示圖1所示實施例的側視圖,其左腳踏板位于下死點,右腳踏板已經(jīng)經(jīng)過上死點;圖4表示圖1所示實施例的側視圖,其右腳踏板位于下死點,左腳踏板已經(jīng)經(jīng)過上死點;
圖5表示根據(jù)本發(fā)明另一實施例的踏板車的立體圖;圖6表示根據(jù)本發(fā)明再一實施例的自行車的立體圖;圖7表示根據(jù)本發(fā)明又一實施例的踏板車的立體圖;圖8表示圖7所示踏板車的局部分解立體圖;圖9表示圖7所示踏板車的側視圖;圖10表示圖7所示踏板車被支撐在單一一塊地板上的立體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參考附圖來描述本發(fā)明的各個實施例。在整個說明書中涉及踏板車和自行車,說明書的多半部分特別涉及踏板車。在閱讀各個實施例時應理解,所描述的很多方面可以等同地用在踏步機和其它機器或者車輛上,盡管描述的這些方面通常涉及兩輪車,但也可以適用于其它有輪或者無輪結構。例如,基本的踏板車能夠容易地設置串聯(lián)的后輪,或者通過將驅動輪與一個負載相連,并沒有脫離本發(fā)明的方式。
在本說明書中術語“踏板車”通常用來描述常見的兩輪車輛,此種常見的兩輪車輛具有使用者可以站在上面的本體部分和直立的轉向柱,但是沒有座位或者座位桿。
參考圖1和2,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是以踏板車1的形式展示,其具有主機架或者中心框架2,在該實施例中該主機架或者中心框架2用來作為支撐可轉動的前被動輪3和后被動輪4的連接件。
不像傳統(tǒng)的踏板車那樣僅僅依靠使用者來推動車輛,該踏板車也裝有驅動機構5。
該特定的驅動機構被構造成能夠驅動后被動輪4。顯然,所述的各種實施例可以相反,在可能的情況下可以替換為驅動前被動輪。然而,由于在大多這樣的踏板車中前輪3用來轉向,所以優(yōu)選驅動后被動輪,這樣可以簡化機構5。
該實施例的驅動機構5包括一對曲柄元件6和7,它們可轉動地裝到框架2上。每一個曲柄元件包括第一曲柄臂部分和第二曲柄臂部分。第一臂部分從軸8開始沿著徑向延伸,第二臂部分11、12在第一臂部分的末端大體上橫切第一臂部分且平行于軸8延伸。在此,末端是指第一臂部分遠離軸8的那一端。通常曲柄元件6和7同軸安裝可進一步簡化機構5。每一曲柄元件6、7被安裝成能夠繞著軸8的旋轉軸轉動,其穿過框架2或者由內端9、10連接到框架2上,而外端或者第二曲柄臂11、12繞著軸8描繪一圓形軌跡。
曲柄元件6、7本身連接到一驅動齒輪14上,驅動齒輪14接下來與一被動輪可運轉地連接,在這種情況下,該被動輪為后輪4。這與傳統(tǒng)的自行車結構將曲柄臂的旋轉運動轉換為驅動輪子的轉動相一致。在這樣的情況下,該可運轉的連接可以使用鏈條15或者環(huán)帶和與被動輪旋轉地固定在一起的任意被動齒輪16,以產(chǎn)生某種形式的相應轉動。通常,這涉及將齒輪16與被動輪4同軸地安裝到軸17上。其它的自行車技術或者類似技術已經(jīng)包括在這些方法基礎上的變化,例如用一旋轉驅動軸取代鏈條等等。這些替換的形式可以適應特定的應用場合,并且能夠根據(jù)需要用于目前的機構5。
踏板車1使用兩個腳踏板18、19來分別驅動曲柄元件6和7旋轉。通過該機構的剩余部件,依次旋轉后被動輪4。
腳踏板18、19在其板體一端或者鄰近一端的部位可轉動地安裝到框架2上,并且與曲柄元件連接。雖然樞轉接頭可以位于更加遠離齒輪14的地方,但在該實施例中的腳踏板的樞轉接頭位于后被動輪4的軸和驅動齒輪14的軸的中間。每一塊腳踏板18、19能夠將向下的壓力作用在各自的曲柄元件6、7上。為了適應曲柄臂的旋轉,連接點沿著腳踏板的橫向移動是必需的。
參考圖2,可以看到每塊腳踏板和相關的曲柄臂之間的連接。在該特定實施例中,在曲柄臂一端的輥子21、22接觸每一塊腳踏板的底面。如后面描述的那樣,當每一塊腳踏板一被壓下時,相關的曲柄臂就可以繞其軸而隨著腳踏板一起向下旋轉,且輥子連接件允許曲柄臂遠離腳踏板的軸并沿著腳踏板的徑向運動。
雖然不是最關鍵的,但是也優(yōu)選將某種形式的保持裝置設置于在輥子下,以避免腳踏板完全脫離輥子。在該實施例中,設置一個通道部分來限制輥子,該通道部分使輥子受限于下部邊緣23、24并與之保持接觸。
通常,可以提供腳踏板和曲柄臂之間滑動連接的多種替換形式,然而應該注意,優(yōu)選地,減小在連接件內的摩擦,從而減小驅動機構作為一個整體內部的阻力。
如圖2所示,當壓下腳踏板19時,輥子22將沿著腳踏板19移動,當曲柄元件7被轉動時,最初朝向其外端移動。通過將另一曲柄元件6與曲柄元件7旋轉固定在一起,曲柄元件6通過這一過程從圖2所示位置被抬高,其開始沿著腳踏板18向上向內移動,由此升高腳踏板18,以便于該腳踏板下一次下壓。
顯然,在使用過程中,騎車者可以以設在健身房里面的腳踏鍛煉機內的腳踏板一樣的方式,交替地壓下腳踏板。在兩塊腳踏板之間交替的重量傳遞會繼續(xù)這樣的轉動。
再參考圖1,可以看到,連接軸25、26提供腳踏板18、19相對框架2的旋轉軸。雖然這些軸基本上同軸連接并非必要,但是優(yōu)選這樣。
應注意,腳踏板的旋轉軸實質上布置得比這些曲柄元件的徑向長度更加遠離曲柄的旋轉中心。這樣做,腳踏板必須旋轉的角度將減小,從而提高騎車人在踏板車上的穩(wěn)定性。
同時參考圖3和4,可以看到,相對于對應的腳踏板,左右曲柄分別位于它們的下死點位置上。
在這一時刻,上曲柄元件相對于該腳踏板已經(jīng)通過上死點位置,正如理解的那樣,繼續(xù)施加驅動以便使此刻的上曲柄元件順時針旋轉,并且朝向下死點前進。這樣,此刻的上曲柄元件將繼續(xù)接受驅動,直到第一曲柄臂部分橫切于腳踏板的角度。如圖3所示,左腳踏板19已經(jīng)到達其下死點位置,該腳踏板19和曲柄元件7的第一臂部分彼此成直角。在該位置,能夠清楚地看到,曲柄元件6已經(jīng)前進至超過了其自身最高的垂直向上的位置(已經(jīng)通過了它的上死點),并且準備向下轉動,同時向上驅動相對的曲柄元件7。
圖4表示當右腳踏板18位于它的下死點時的另一極端情況,此刻,腳踏板18和曲柄元件6的第一徑向曲柄臂部分彼此成直角。應注意,在這種情況下,腳踏板19已經(jīng)經(jīng)過上死點,如果施加足夠的驅動力,那么通過腳踏板作用在曲柄元件7上的腳踏力的切向分量將引起曲柄元件7向下運動。在上下文中的措語“上死點”和“下死點”是指這樣的外形,即第一曲柄臂部分大致與腳踏板成直角,從而通常沒有通過腳踏板作用在相應曲柄臂7的第一曲柄臂部分上的力的切向分量。
通常參考圖5和6,繪示了另一替換實施例,已經(jīng)用連接到腳蹬子30、31上的延長臂28、29取代了腳踏板18、19。這種結構與先前的實施例大部分相同,并且以相同的方式運轉。至于使用者或者制造商喜歡哪一種,僅僅是一個選擇上的問題。
前面的實施例全部使用了從前輪開始以大體直立的方式延伸的轉向柱33。通常使用叉桿34將其連接到前輪上。其旋轉連接至框架2允許前輪獨立地轉動方向,以便使踏板車轉動方向。
在圖6中,同樣的驅動機構被用到自行車上。除了車輪直徑通常加大之外,唯一的主要不同是包括座位柱37和座位38。此外,其結構和操作與描述的踏板車一樣。
顯然,該機構特別適合踏板車,因為當提供特別短的曲柄臂時,更加易于利用腳踏板的往復運動。為了獲得地面和曲柄之間的間隙,對于具有比傳統(tǒng)自行車輪子直徑更小的輪子的車輛來說,這樣短的臂是必需的。盡管小孩子能夠騎具有小直徑車輪的傳統(tǒng)自行車,但是對于成年人來使用小直徑車輪的自行車而言并不舒服,因為在完成整個圓圈運動的過程中,膝蓋的旋轉運動被限制在一個較短的運動范圍內。相比較,本發(fā)明該踏板車的往復運動則對于成年人和孩子都容易使用。
在該踏板車結構中,已經(jīng)提供了針對這種裝置的更多新近的附件,例如制動器和可折疊的框架。如在圖1中所示,提供了一種折疊接頭。相似地,如果需要可以裝入制動器等。然而,如果被動輪例如后輪4沒有設置向前的自由飛輪,從而輪子的旋轉將總是與曲柄的旋轉相關聯(lián),可通過阻止腳踏板的運動來施加制動。通過將重量放在上升的腳踏板上,而不是進一步向下驅動腳踏板以供前進來獲得制動效果。
參考圖7到10,繪示了裝有本發(fā)明又一實施形式的驅動機構的踏板車。該踏板車1大體上與圖1中的踏板車相似,并且包括與前輪3和后輪4結合在一起的框架2。驅動輪或者齒輪14設置在框架2上,它位于前輪3和后輪4的兩根軸之間的中間位置上。
驅動輪或者主動輪14包括一對曲柄元件,每一曲柄元件具有從驅動輪14的軸8開始徑向延伸的第一曲柄臂60、70。基本上平行于驅動輪的軸8的第二曲柄臂或者連接臂61、71設置在每一曲柄元件6和7的末端(或者,換句話說,為第一曲柄臂60、70的末端)并且遠離驅動輪延伸。驅動輪或者齒輪14通過傳動鏈與后輪4連接,在該特定實施例中傳動鏈為環(huán)形有槽鏈。當然,也可以使用具有適當改進的驅動皮帶。
與圖1中的踏板車相似,一對腳踏板18、19樞轉地裝在框架上,并且布置在該框架2或者驅動輪14的兩側。與圖1的實施例不一樣,在圖1的實施例中,腳踏板的樞軸位于驅動輪14和后輪4之間的中間位置,而該實施例的腳踏板18、19的樞軸卻裝在驅動輪14和前輪3之間的中間位置。
每一塊腳踏板18、19包括在底面上的木板面,當曲柄元件經(jīng)歷旋轉運動時,連接臂或曲柄元件的第二曲柄臂部分61、71能夠在木板面上滑動。腳踏板尤其是木板面布置成與曲柄元件的連接臂驅動接合,從而當連接臂在驅動輪的軸8之上被升起時,腳踏板的向下運動將使連接臂相對于木板面滑動,并且沿著驅動后輪或者被動輪的方向旋轉。同時應注意,這一對腳踏板與曲柄元件處于交替驅動接合的關系。例如,當一塊腳踏板驅動相應的曲柄元件向下時,通過另一對應的曲柄元件使另一塊腳踏板樞轉向上運動,從而為與其接觸的曲柄元件的下次向下驅動作好準備。
腳踏板18、19還包括一下垂元件,其提供一個屏障,使連接臂(或者第二臂部分)的端部遠離外部,從而防止鉤住外面的物質例如褲子。該下垂元件也將踏板車支撐在傾斜的直立位置,如圖10所示。
在該實施例中將會看到當腳踏板驅動曲柄元件向下時,將會逆時針方向驅動驅動輪。為了保證將該逆時針方向旋轉轉變?yōu)楹筝喌捻槙r針方向轉動以便向前驅動踏板車,可以將簡單的車輪驅動機構90裝在后輪上,這樣,有槽鏈將穿過連接在后輪上的齒輪頂部,而不是如圖3那樣與齒輪的下半部分嚙合。通過這樣的布置,驅動輪的逆時針方向旋轉將會引起后輪的順時針方向運動,從而向前驅動后輪。
為了提供有效的或者效率高的機械驅動機構,同時仍然舒適地適應使用者的腳部,最好優(yōu)選腳踏板相對于水平面的傾斜角為大約18度。對于該實施例來說,為了有益的機械比,在曲柄軸與腳踏板的樞軸之間的距離比曲柄元件的有效長度即第一曲柄臂部分的長度要大相當多。在該特定例子中,曲柄軸和腳踏板軸之間的距離為大約270cm,第一曲柄臂部分的有效長度為大約75cm。
這樣,已經(jīng)在各個實施例中描述了上面的驅動機構或者驅動結構,它們將基本為呈直線的運動(即使用者腳部的垂直運動)轉變?yōu)榍万寗虞喌膱A周運動。進一步應注意,在腳踏板和曲柄元件的軸之間的距離較短的情況下,較長的一對曲柄臂將導致兩個腳踏板之間較大的最大角度距離。采用這種結構,當一個腳踏板位于下死點時,另一個腳踏板將會已經(jīng)通過其上死點,并且該另一個腳踏板向下的壓力將更容易或者更有效地產(chǎn)生該另一腳踏板朝向下死點的向下運動。
因此,可以看出來,本發(fā)明提供了具有這樣一種機構的另一可供選擇的驅動機構和車輛,其具有優(yōu)于踏板傳統(tǒng)旋轉運動的優(yōu)點,尤其是當其應用到踏板車上時。其也可以給用戶提供一種有別于傳統(tǒng)自行車的另一可供選擇的鍛煉形式。
本發(fā)明已參考多個實施例作了詳細描述,但是不應該認為被限制為這些特定實施例。參考整個說明書的整體被認為是結合了在合適情況下的公知等同物。具體說來,雖然已經(jīng)描述了具有踏板車形式的有輪車輛,但是應理解,該驅動機構能夠容易地適用于其它有輪或者無輪機器,例如腳踏鍛煉機或者其它并不缺乏通用性的辦公設備。
權利要求
1.一種腳踏機器,包括- 主殼體,- 一對同軸的可旋轉曲柄元件,每一所述的曲柄元件包括第一臂部分和第二臂部分,所述第一臂部分通常從所述曲柄元件的旋轉軸(“所述旋轉軸”)徑向延伸,所述第二臂部分從所述第一臂部分的末端開始呈基本上平行于所述旋轉軸延伸,其中所述曲柄元件的所述第一臂部分關于所述旋轉軸相對設置且完全相反,及- 一對可樞轉運動的腳踏板,它們從所述旋轉軸的同一側朝向所述曲柄元件延伸,所述腳踏板的每一末端與相應曲柄元件的第二臂部分保持驅動接合的關系,從而所述腳踏板每一次向下的樞轉角運動將引起相應的曲柄元件沿著相同的角度方向運動。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器,其中,每個所述腳踏板的長度大于所述腳踏板的樞轉軸和所述旋轉軸之間的距離。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器,進一步包括驅動輪,其與所述的一對曲柄元件同軸且可轉動地安裝在該對曲柄元件之間,以便由所述曲柄元件驅動接合。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機器,其中,所述驅動輪通過環(huán)形的動力傳動鏈連接到負載上。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機器,其中,所述動力傳動鏈為包圍所述驅動輪的鏈條或者皮帶,并且該負載為一被動輪。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機器,其中,所述被動輪的直徑顯著大于所述曲柄元件的第一臂部分的直徑長度。
7.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機器,還包括第二被動輪,其并不通過環(huán)形的動力傳動鏈與所述曲柄元件連接。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機器,其中,每一所述腳踏板包括向下的下垂元件,當相應曲柄元件的第二臂部分在其繞著所述旋轉軸的轉動過程中位于最低點時,該下垂元件將該機器支撐在傾斜的直立姿態(tài)。
9.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器,其中,所述一對腳踏板之間的最大分散角為大約36°。
10.一種用于具有至少一個前輪和一個后輪的車輛的驅動機構,它包括- 一對同軸相對的可旋轉曲柄臂,以直接或者間接地驅動所述車輛的一個車輪;- 一對裝在所述車輛上的可轉動安裝的腳踏板,其中所述的腳踏板接合于所述曲柄臂的外端或者該外端附近,從而作用在一只腳踏板上的向下壓力可以使連接的曲柄臂向下轉動;- 其中,在該腳踏板的旋轉軸和曲柄臂的旋轉軸之間的距離實質上大于從該曲柄臂的旋轉中心到與所述腳踏板的連接點的距離。
11.根據(jù)權利要求10所述的用于具有至少一個前輪和一個后輪的車輛的驅動機構,其中,一驅動齒輪與所述曲柄臂同軸安裝,從而由所述曲柄臂的旋轉帶動轉動。
12.根據(jù)權利要求11所述的用于具有至少一個前輪和一個后輪的車輛的驅動機構,其中,所述驅動齒輪與一被動輪的軸連接在一起,以驅動車輪旋轉。
13.根據(jù)權利要求12所述的用于具有至少一個前輪和一個后輪的車輛的驅動機構,其中,與所述驅動輪的所述連接包括鏈條,其將所述驅動齒輪與同軸安裝到所述被動輪上的一齒輪連接起來。
14.根據(jù)權利要求10所述的用于具有至少一個前輪和一個后輪的車輛的驅動機構,其中,在所述曲柄臂和所述腳踏板之間的相互接合允許該連接點沿著腳踏板延伸的徑向方向運動,同時在橫向方向上基本固定。
15.根據(jù)權利要求10所述的用于具有至少一個前輪和一個后輪的車輛的驅動機構,所述車輛包括踏板車或者自行車。
16.根據(jù)權利要求10所述的用于具有至少一個前輪和一個后輪的車輛的驅動機構,所述車輛包括自行車。
17.一種車輛,包括- 由一車架連接起來的一對車輪;- 一位于所述一對車輪軸之間的中間位置上的驅動輪,所述驅動輪包括一對從所述驅動輪的軸開始徑向延伸的曲柄元件,每一所述的曲柄元件包括在其末端的連接臂,其基本上平行于所述驅動輪的軸,所述該對曲柄元件被所述驅動輪的旋轉平面分開;- 一連接所述驅動輪以驅動該對車輪中至少一個的傳動鏈;- 一對由所述驅動輪的旋轉平面分開的腳踏板,每一所述的腳踏板可以繞著基本上平行于所述驅動輪軸的一軸樞轉,所述曲柄元件的連接臂可以沿著在所述驅動輪同一側的腳踏板的至少一部分滑動,所述腳踏板和所述連接臂布置成這樣,即所述腳踏板向下的樞轉運動使得所述連接臂沿著驅動所述車輛的方向滑動和旋轉。
18.根據(jù)權利要求17所述的車輛,所述一對車輪中的一個車輪繞著基本上垂直于所述輪軸的一軸可樞轉地運動,以供轉向。
19.根據(jù)權利要求18所述的車輛,所述成對的腳踏板和所述成對的連接臂處于交替驅動接合的關系,從而當由腳踏板向下驅動位于所述驅動輪一側的連接臂時,位于另一側的腳踏板將被向上驅動所述驅動輪,從而為下一次驅動接合作好準備。
20.根據(jù)權利要求17所述的車輛,將所述驅動輪連接到所述成對車輪中至少之一上的所述傳動鏈包括將驅動輪的逆時針轉動轉換為所述車輪的順時針轉動的裝置。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于踏板車或者類似車輛的驅動機構。一對相對的可轉動曲柄臂安裝到框架上的驅動齒輪上。每一曲柄臂與一腳踏板連接,各腳踏板本身可轉動地安裝到框架上。腳踏板距離曲柄臂轉軸被安裝的距離大于從曲柄臂轉軸到曲柄臂接觸腳踏板那一點的距離。作用在每一腳踏板上往復向下的壓力將驅動曲柄臂旋轉,進而驅動車輛的一車輪。
文檔編號B62K3/00GK1659078SQ03813732
公開日2005年8月24日 申請日期2003年3月28日 優(yōu)先權日2002年4月11日
發(fā)明者熊翰章 申請人:熊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