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汽車車罩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帶可折疊骨架結構的車衣。
背景技術:
為了讓轎車避免受暴曬、酸雨、鳥糞、沙塵等因素的損害,人們實用新型了多種車衣將車輛罩住,但是在日常生活中車衣的使用率并不高,更多的是車輛露天存放,接受風吹日曬,究其原因,主要是因為目前市場上的車衣在使用時普遍存在一個問題,車衣罩在車身上后,由于車衣與車體緊貼,在刮風或其他原因導致的車衣晃動時,如果車衣與車身或玻璃之間有顆粒物,極易造成車身或玻璃的劃傷。
中國專利CN205330226U提供了一種可折疊車棚,包括車衣、端部固定設有安裝板的U型底架和分別固設于U型底架兩直段上的第一鉸座,U型底架兩端內側的安裝板上分別通過帶座軸承連接有第二鉸座,所述兩個第二鉸座之間設置3-5個與U型底架形狀相同的內框架,內框架的兩端分別通過垂直于U型底架直段的轉軸與第二鉸座鉸接,兩個第一鉸座之間設置3-5個與U型底架形狀相同的外框架,外框架的兩端分別通過垂直于U型底架直段的轉軸與第一鉸座鉸接,這種結構收放方便快捷,能有效避免意外劃傷,但是車架不能折疊,收放不方便,存儲攜帶都不方便,車棚本身結構也不穩(wěn),刮風時晃動強度大,有待進一步改進。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為了克服上述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帶可折疊骨架結構的車衣,可實現(xiàn)骨架結構的折疊收放,存放和攜帶方便,同時還能避免車輛與篷布接觸,避免車身與篷布間的顆粒物在刮風時將車身劃傷,并能與汽車輪胎牢固固定,防止刮大風時將車衣刮飛,穩(wěn)定性和安全性都很好。
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帶可折疊骨架結構的車衣,包括骨架結構和罩在骨架結構上的車衣本體,其特征在于所述骨架結構包括左側支撐結構、右側支撐結構、位于左側支撐結構和右側支撐結構之間并將二者連接在一起的連接結構,所述左側支撐結構和所述右側支撐結構分別包括頂部支架和底部支架,所述底部支架和所述頂部支架均包括U型支撐桿和與U型支撐桿插接連接的伸縮直桿,所述底部支架和所述頂部支架的所述U型支撐桿和所述伸縮直桿均為伸縮結構,所述伸縮直桿的端部與鉸接件連接,所述鉸接件設置在鉸接基座上,所述鉸接基座上內側設有車輪固定件,所述左側支撐結構和所述右側支撐結構的所述鉸接基座通過所述連接結構連接;
所述連接結構包括連接套管、位于連接套管兩端的折疊管,兩個所述折疊管分別與所述鉸接基座上匹配的插孔插接;
所述左側支撐結構和所述右側支撐結構相鄰的頂部支架之間設有骨架固定件,所述骨架固定件包括設置在所述左側支撐結構頂部支架上的固定環(huán)、設置在所述右側支撐結構頂部支架上的固定鉤。
所述車衣本體底部周圍設有包覆在車衣本體內松緊結構,所述松緊結構與位于所述車衣本體外部的松緊調節(jié)卡扣連接。
所述車輪固定件為向所述鉸接基座內側延伸的橫桿,并垂直與車輪的圓形截面。
所述U型支撐桿之間設有可隨車衣本體起落的固定橫桿。
所述底部支架處于水平位置,所述頂部支架相對于水平方向傾斜設置。
所述左側支撐結構、所述右側支撐結構為傘狀結構。
所述左側支撐結構或所述右側支撐結構中,所述頂部支架的數(shù)量為2-5個。
所述左側支撐結構或所述右側支撐結構中,所述頂部支架的數(shù)量為3個。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左側支撐結構、右側支撐結構撐開后為傘狀結構,并能防止車身與車衣本體之間接觸造成的車身劃傷;左側支撐結構和右側支撐結構通過連接結構連接在一起的,從本質上將骨架結構分成兩大部分,為骨架結構的折疊拆卸提供了可能,為便于安裝,只需要將左側支撐結構和右側支撐結構拆開即可,頂部支架可轉動至接近水平方向,實現(xiàn)折疊,這種結構便于隨時攜帶在車中;由于U型支撐桿和伸縮直桿都為伸縮結構,根據(jù)空間需要,可以對U型支撐桿和伸縮直桿實現(xiàn)進一步的折疊收縮,在長期存放車衣不使用時,可將結果折疊為此種結構,同時還便于運輸,節(jié)約空間;U型支撐桿之間有可隨車衣本體起和落自動跟進的固定橫桿,車衣本體收放時比較方便;左側支撐結構和右側支撐結構相鄰的頂部支架之間通過骨架固定件連接在一起,整個骨架結構比較穩(wěn)固,不易被大風吹散;還設置了車輪固定件,車輪固定件為橫桿結構,剛好在車輪下,起到固定車衣本體的作用,并可以防止風將車衣本體吹走。本實用新型的整體結構可實現(xiàn)折疊收放,存放和攜帶方便,同時還能避免車輛與篷布接觸,避免車身與篷布間的顆粒物在刮風時將車身劃傷,并能與汽車輪胎牢固固定,防止刮大風時將車衣刮飛,穩(wěn)定性和安全性都很好。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骨架結構的示意圖。
圖中,1、車衣本體,2、骨架結構,3、左側支撐結構,4、右側支撐結構,5、連接結構,6、頂部支架,7、底部支架,8、U型支撐桿,9、伸縮直桿,10、鉸接基座,11、連接套管,12、折疊管,13、固定環(huán),14、固定鉤,15、橫桿。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實用新型的一種具體實施方式做出說明。
如圖1、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帶可折疊骨架結構2的車衣,包括骨架結構2和罩在骨架結構2上的車衣本體1,所述車衣本體1底部周圍設有包覆在車衣本體1內松緊結構,所述松緊結構與位于所述車衣本體1外部的松緊調節(jié)卡扣連接,用于將車衣本體1拉緊,牢牢包住車身。
所述骨架結構2包括左側支撐結構3、右側支撐結構4、位于左側支撐結構3和右側支撐結構4之間并將二者連接在一起的連接結構5,所述左側支撐結構3和所述右側支撐結構4分別包括頂部支架6和底部支架7,所述底部支架7和所述頂部支架6均包括U型支撐桿8和與U型支撐桿8插接連接的伸縮直桿9,所述底部支架7和所述頂部支架6的所述U型支撐桿8和所述伸縮直桿9均為伸縮結構。所述伸縮直桿9的端部與鉸接件連接,所述鉸接件設置在鉸接基座10上,所述鉸接基座10上內側設有車輪固定件。左側支撐結構3和右側支撐結構4的鉸接基座10通過所述連接結構5連接;
所述連接結構5包括連接套管11、位于連接套管11兩端的折疊管12,兩個所述折疊管12分別與所述鉸接基座10上匹配的插孔插接;
左側支撐結構3和右側支撐結構4通過連接結構5連接在一起的,從本質上將骨架結構2分成兩大部分,為骨架結構2的折疊拆卸提供了可能,為便于安裝,只需要將左側支撐結構3和右側支撐結構4拆開即可,頂部支架6可轉動至接近水平方向,實現(xiàn)折疊,這種結構便于隨時攜帶在車中。
另外,本結構可以進行進一步的拆卸折疊。由于U型支撐桿8和伸縮直桿9都為伸縮結構,根據(jù)空間需要,可以對U型支撐桿8和伸縮直桿9實現(xiàn)進一步的折疊收縮,在長期存放車衣不使用時,可將結果折疊為此種結構,同時還便于運輸,節(jié)約空間。
作為本結構的進一步改進,在U型支撐桿8之間可設置隨車衣本體1起和落自動跟進的固定橫桿。固定橫桿為可伸縮結構,并通過銷軸與與兩個U型支撐桿8之間連接,實現(xiàn)U型支撐桿8與車衣本體1的跟進起落。
所述左側支撐結構3和所述右側支撐結構4相鄰的頂部支架6之間設有骨架固定件,所述骨架固定件包括設置在所述左側支撐結構3頂部支架6上的固定環(huán)13、設置在所述右側支撐結構4頂部支架6上的固定鉤14。固定鉤14和固定環(huán)13數(shù)量為一對,分布在頂部支架6的兩側。以增加骨架結構2的穩(wěn)定性。
所述車輪固定件為向鉸接基座10內側延伸的橫桿15,剛好在車輪下,起到固定車衣本體1的作用。
所述底部支架7處于水平位置,所述頂部支架6相對于水平方向傾斜設置。
所述左側支撐結構3或所述右側支撐結構4中,所述頂部支架6的數(shù)量為2-5個。圖中的左側支撐結構3或右側支撐結構4中,頂部支架6的數(shù)量各為3個,U型支撐桿8各有一個。頂部支架6撐開后,所述左側支撐結構3、所述右側支撐結構4為傘狀結構,將車身罩住,且由于骨架結構2的存在,車身與車衣本體1之間不接觸,不會對車身產生劃傷。
以上對本實用新型的實例進行了詳細說明,但所述內容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不能被認為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的實施范圍。凡依本實用新型申請范圍所作的均等變化與改進等,均應仍歸屬于本實用新型的專利涵蓋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