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汽車燈具裝車時需要用到的橡膠條以及該橡膠條與相應燈具配合結構,屬于汽車車燈制造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目前一些燈具裝在整車上,由于結構狹窄或配合間隙過大,容易存在積灰或者堆積其他物質的現(xiàn)象的發(fā)生,例如所發(fā)生的配光鏡焊接位置裂開問題,經過多項問題驗證發(fā)現(xiàn)是由于配光鏡焊接處堆積洗滌液造成的,洗滌液中存在化學物質,對配光鏡焊接產生的應力有加劇作用,故而產生了焊接處的開裂。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為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上述缺陷,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汽車燈具用橡膠條及橡膠條與汽車燈具裝車配合結構,能防止洗滌液流入到配光鏡焊接位置,因此能避免配光鏡開裂引起的燈具總成報廢。
本實用新型的主要技術方案有:
一種汽車燈具用橡膠條,呈狹長的條狀,包括橡膠條本體,所述橡膠條本體的后側面的頂部設有折向后方的翻邊,所述翻邊的頂面與所述橡膠條本體的頂面平滑過渡銜接,所述橡膠條本體的底面與前側面交界處設有斜向前下方的擋邊。
所述橡膠條本體上所有彎折處表面均為圓角過渡。
所述翻邊的頂面可以為前高后低的平面,所述橡膠條本體的頂面可以為上凸的曲面;或者,所述翻邊和所述橡膠條本體共用頂面,且所述頂面為前高后低的平面。
所述翻邊的底面寬度優(yōu)選為不小于所述汽車燈具用橡膠條所用于的汽車燈具的配光鏡在裝車狀態(tài)下其上沿的厚度。
所述翻邊的底面可以垂直于所述橡膠條本體的后側面。
所述橡膠條本體的后側面的高度優(yōu)選等于所述汽車燈具裝車狀態(tài)下燈體的頂面與配光鏡上沿的頂面間的距離。
所述橡膠條本體的底面與所述擋邊后側面的夾角優(yōu)選等于所述汽車燈具的燈體在裝車狀態(tài)下的頂面和與該頂面相鄰的前側面間的夾角。
所述橡膠條本體可以為中空結構,空腔延伸到所述翻邊的內部。
所述橡膠條本體的壁厚優(yōu)選為均勻一致。
一種橡膠條與汽車燈具裝車配合結構,包括橡膠條、車身和固定在所述車身上的擋風玻璃和汽車燈具,所述汽車燈具位于所述擋風玻璃的下方,所述汽車燈具的配光鏡焊接連接在所述汽車燈具的燈體上,所述燈體固定安裝在所述車身上,所述橡膠條采用上述任意一種汽車燈具用橡膠條,所述橡膠條本體的底面和擋邊的后側面分別貼合固定在所述燈體的頂面和與該頂面相鄰的前側面上,所述橡膠條的所述翻邊的底面貼合固定在所述配光鏡上沿的頂面,所述擋風玻璃的底邊表面抵在所述翻邊的頂面上。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通過在汽車燈具的裝車位置的上方設置帶有折向后方的翻邊的橡膠條,并將所述翻邊遮擋在所述汽車燈具的配光鏡上沿的頂面上,可以防止清洗擋風玻璃時,洗滌液從配光鏡上沿的頂面與擋風玻璃之間的縫隙流入到配光鏡后側配光鏡與燈體相焊接的位置,由此避免因洗滌液的侵蝕導致的配光鏡開裂,顯著降低燈具總成因配光鏡焊接處開裂導致的燈具總成報廢率。
所述橡膠條相比現(xiàn)有的不設所述翻邊的橡膠條,其結構改動小,且僅僅采用了新的橡膠條,不需要改變燈具、車身以及擋風玻璃等其他相關零件的結構與配合關系,就可以改善整個裝配結構,避免上述問題的發(fā)生,實施起來比較容易。
本實用新型可以適用于其他所有車燈燈具上,避免其他燈具也發(fā)生上述類似問題,普遍適用性較好。
附圖說明
圖1是所述橡膠條的一個實施例的橫截面結構示意圖;
圖2是所述橡膠條的另一個實施例的橫截面結構示意圖;
圖3是橡膠條與汽車燈具裝車配合結構的一個實施例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汽車燈具用橡膠條(簡稱橡膠條)1,為狹長的條狀,其橫截面形狀如圖1、2所示,包括橡膠條本體,所述橡膠條本體的后側面11的頂部設有折向后方的翻邊12,所述翻邊的頂面與所述橡膠條本體的頂面平滑過渡銜接,所述橡膠條本體的底面13與前側面14交界處設有斜向前下方的擋邊15。
所述橡膠條和配光鏡安裝配合狀態(tài)下,所述翻邊的底面貼合在所述配光鏡的上沿的頂面上,所述翻邊從配光鏡的前側伸向配光鏡的上沿,將配光鏡與所述汽車燈具的燈體相焊接處遮擋在其下面,有效防止清洗擋風玻璃或者車身時,洗滌液經由所述配光鏡的上沿的頂面流向配光鏡前側其與燈體的焊接處,因此有效避免了配光鏡因洗滌液侵蝕造成的開裂故障。
所述橡膠條本體上所有彎折處表面均圓角過渡。
所述翻邊的頂面可以為前高后低的平面,所述橡膠條本體的頂面可以為上凸的曲面;或者,所述翻邊和所述橡膠條本體共用頂面16,且所述頂面為前高后低的平面。即使洗滌液濺到了相應頂面上,也會沿所述頂面從所述翻邊的后端流下,避免流向所述橡膠條的前側。
所述翻邊的底面寬度(即從所述翻邊的根部到所述翻邊的后端的距離)與所述汽車燈具用橡膠條所用于的汽車燈具的配光鏡在裝車狀態(tài)下其上沿的厚度相當,優(yōu)選為,前者不小于后者,使所述翻邊能將所述配光鏡的上沿全部覆蓋或遮擋。
所述翻邊的底面與所述橡膠條的后側面間的夾角應根據所述配光鏡的上沿的頂面和前側面的夾角確定,以使所述翻邊的底面和所述橡膠條的后側面分別與所述配光鏡的上沿的頂面和前側面相貼合,通常,所述翻邊的底面可以垂直于所述橡膠條本體的后側面。
所述橡膠條本體的后側面的高度(指所述翻邊的根部到所述后側面的下邊緣的直線長度)等于所述汽車燈具裝車狀態(tài)下燈體的頂面與配光鏡上沿的頂面間的距離。
所述橡膠條本體的底面與所述擋邊后側面的夾角等于所述汽車燈具的燈體在裝車狀態(tài)下的頂面和與該頂面相鄰的前側面間的夾角,以使所述橡膠條本體的底面與所述擋邊后側面分別與所述燈體的頂面和與該頂面相鄰的前側面相貼合。圖示的實施例中,該角度等于126度。
所述橡膠條本體優(yōu)選為中空結構,空腔可以延伸到所述翻邊的內部。設置成中空結構,可以使所述橡膠條獲得更好的彈性。
所述橡膠條本體的壁厚優(yōu)選為均勻一致。例如可以將各處壁厚都設置為1mm。
前述的相等對應了一種優(yōu)選的情形,實際上,允許相應尺寸或者角度存在上下波動。由于所述橡膠條本身具有一定的彈性,因此,其與所述燈體、配光鏡相貼合處的尺寸或角度即使有一些偏差,仍然可以保證正常的配合關系。
本實用新型還公開了一種橡膠條與汽車燈具裝車配合結構,如圖3所示,包括橡膠條1、車身2和固定在所述車身上的擋風玻璃3和汽車燈具,所述汽車燈具位于所述擋風玻璃的下方,所述汽車燈具的配光鏡41焊接連接在所述汽車燈具的燈體42上,所述燈體固定安裝在所述車身上,所述橡膠條采用上述任意一種汽車燈具用橡膠條,所述橡膠條本體的底面和擋邊的后側面分別貼合固定在所述燈體的頂面和與該頂面相鄰的前側面上,所述橡膠條的所述翻邊的底面貼合固定在所述配光鏡上沿的頂面上,相應地,所述橡膠條的后側面可以與所述配光鏡的上沿的前側面相貼合,所述擋風玻璃的底邊表面抵在所述翻邊的頂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