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行車安全主動保護系統(tǒng)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行車安全主動保護系統(tǒng)。
背景技術:
經濟的發(fā)展使得私家車擁有數量急劇增加,汽車在為人們提供出行便利的同吋,也帶來了一定的交通隱患。車輛在大霧天氣高速行駛時,當前面車輛突然緊急制動時,人員可能無法迅速做出判斷而發(fā)生追尾事故,而事故發(fā)生時乘員保護僅僅是依靠安全帶進行保護。此時,如果后面車輛沒有及時發(fā)現前方的車禍,將出現二次追尾碰撞,造成更加嚴重的車ネ咼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出一種行車安全主動保護系統(tǒng),以提高行車安全性。本發(fā)明的行車安全主動保護系統(tǒng)包括車距測試模塊、車身控制器、制動模塊、警示模塊,所述車身控制器通過車距測試模塊檢測本車與其它車的車距,當車距小于設定的安全車距時,車身控制器通過制動模塊和/或警示模塊來進行制動或示警,以降低追尾事故的發(fā)生幾率。具體來說,所述車距測試模塊包括前車車距測試單元和后車車距測試單元,當前車車距小于設定的安全車距時,車身控制器通過制動模塊來進行制動,以降低與前車發(fā)生碰撞的可能性;當后車車距小于設定的安全車距時,車身控制器通過警示模塊來進行示警,以提醒后車注意追尾危險。進ー步地,該行車安全主動保護系統(tǒng)還包括安全帶收緊裝置和設于汽車前保險杠上的碰撞傳感器,車身控制器通過碰撞傳感器檢測是否發(fā)生碰撞,若發(fā)生碰撞,則車身控制器通過安全帶收緊裝置來自動收緊安全帯,以避免乘員前沖。進ー步地,該行車安全主動保護系統(tǒng)還包括可控制座椅向后滑動的座椅驅動裝置,若發(fā)生碰撞,則車身控制器通過座椅驅動裝置使座椅向后滑動,減緩前碰時造成的沖擊力,保護乘員安全。進ー步地,若發(fā)生碰撞,則車身控制器通過警示模塊來進行示警,以提醒后車注意,避免發(fā)生二次追尾造成更嚴重的事故,其具體示警方式可以是控制車燈閃爍和揚聲器鳴響。本發(fā)明的行車安全主動保護系統(tǒng)不僅可以探測車距,還可以在存在追尾風險的時候自動減速或示警,并當追尾事故發(fā)生時通過移動座椅及收緊安全帶來保護乘員安全,同時發(fā)出警報以提醒其它車輛避讓,避免發(fā)生二次追尾造成更嚴重的事故,保護非常全面且主動,具有很好的實用性。
圖I是本發(fā)明的行車安全主動保護系統(tǒng)的原理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對照附圖,通過對實施實例的描述,對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
如所涉及的各構件的形狀、構造、各部分之間的相互位置及連接關系、各部分的作用及工作原理等作進ー步的詳細說明。實施例I :
如圖I所示,本實施例的行車安全主動保護系統(tǒng)包括車距測試模塊、車身控制器、制動模塊、警示模塊、安全帶收緊裝置、可控制座椅向后滑動的座椅驅動裝置以及設于汽車前保險杠上的碰撞傳感器,其中車距測試模塊包括前車車距測試單元和后車車距測試單元;車身控制器通過車距測試模塊檢測本車與其它車的車距,當前車車距小于設定的安全車距吋,車身控制器通過制動模塊來進行制動,以降低與前車發(fā)生碰撞的可能性;當后車車距小于設定的安全車距時,車身控制器通過警示模塊來進行示警,以提醒后車注意追尾危險;車身控制器通過碰撞傳感器檢測是否發(fā)生碰撞,若發(fā)生碰撞,則車身控制器在通過安全帶收緊裝置來自動收緊安全帯,并通過座椅驅動裝置使座椅向后滑動,減緩前碰時造成 的沖擊力,保護乘員安全;同時車身控制器通過警示模塊來進行示警,以提醒后車注意,避免發(fā)生二次追尾造成更嚴重的事故,其具體示警方式可以是控制車燈閃爍和揚聲器鳴響。具體來說,車身控制器將前車車距測試單元測得的數據和預設值的安全距離閾值進行比較,安全閾值設定為兩個,如果小于較大的安全閾值,則自動進行減速,如果小于較小的安全閾值,則進行緊急制動進行安全減速。
權利要求
1.一種行車安全主動保護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包括車距測試模塊、車身控制器、制動模塊、警示模塊,所述車身控制器通過車距測試模塊檢測本車與其它車的車距,當車距小于設定的安全車距吋,車身控制器通過制動模塊和/或警示模塊來進行制動或示警,以降低追尾事故的發(fā)生幾率。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行車安全主動保護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距測試模塊包括前車車距測試單元和后車車距測試單元。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行車安全主動保護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當前車車距小于設定的安全車距時,車身控制器通過制動模塊來進行制動;當后車車距小于設定的安全車距時,車身控制器通過警示模塊來進行示警。
4.根據權利要求I或2或3所述的行車安全主動保護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該行車安全主動保護系統(tǒng)還包括安全帶收緊裝置和設于汽車前保險杠上的碰撞傳感器,車身控制器通過碰撞傳感器檢測是否發(fā)生碰撞,若發(fā)生碰撞,則車身控制器通過安全帶收緊裝置來自動收緊安全帯。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行車安全主動保護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該行車安全主動保護系統(tǒng)還包括可控制座椅向后滑動的座椅驅動裝置,若發(fā)生碰撞,則車身控制器通過座椅驅動裝置使座椅向后滑動。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行車安全主動保護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若發(fā)生碰撞,則車身控制器通過警示模塊來進行示警。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行車安全主動保護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若發(fā)生碰撞,則車身控制器通過警示模塊來進行示警。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出一種行車安全主動保護系統(tǒng),以提高行車安全性。本發(fā)明的行車安全主動保護系統(tǒng)包括車距測試模塊、車身控制器、制動模塊、警示模塊,所述車身控制器通過車距測試模塊檢測本車與其它車的車距,當車距小于設定的安全車距時,車身控制器通過制動模塊和/或警示模塊來進行制動或示警,以降低追尾事故的發(fā)生幾率。本發(fā)明的行車安全主動保護系統(tǒng)不僅可以探測車距,還可以在存在追尾風險的時候自動減速或示警,并當追尾事故發(fā)生時通過移動座椅及收緊安全帶來保護乘員安全,同時發(fā)出警報以提醒其它車輛避讓,避免發(fā)生二次追尾造成更嚴重的事故,保護非常全面且主動,具有很好的實用性。
文檔編號B60T7/12GK102849010SQ20121030807
公開日2013年1月2日 申請日期2012年8月28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8月28日
發(fā)明者江金壽, 楊明山, 金忠恩 申請人:奇瑞汽車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