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有低速度大轉矩功能的電動三輪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電動三輪車,具體說是一種具有低速度大轉矩功能的電動三輪車。
目前市場上出現(xiàn)許多種以蓄電池為能源的電動三輪車,具有無空氣污染、無噪聲、使用成本低等優(yōu)點,受到許多老年人的喜歡。但其也有不足之處這些電動三輪車只是簡單采用電動自行車的驅動方式,將電機或直接安裝在前輪上(前驅動),或直接安裝在一側的后輪上(后驅動),車輪與電機共軸且轉速相同,電機轉速變化是通過調節(jié)電機工作電流的大小來實現(xiàn)的。這種由電機直接驅動車輪方式的特點是車速較快,但車輪的轉矩不夠,特別是當車速調慢時車輪的轉矩也隨之減小,原因是電機的工作電流減小,其功率下降。因為老年人對外界情況的反應比較慢,所以車速快了不安全,又因為三車輪車需要載人或載物,所以車輪應具有較大的轉矩,否則會影響上坡、頂風、載人或載物時的騎行效果。目前將電機直接安裝在車輪上的三車輪車不具備低速度大轉矩功能。
本實用新型申請之目的,就是要解決上述不足,提供一種有低速度大轉矩功能的電動三輪車,提高騎行時的安全性和舒適性。
本實用新型之目的是這樣實現(xiàn)的電機不再安裝于車輪上,而是通過電機支架安裝于車架上,電機一端裝有電機飛輪(即自行車飛輪),這個電機飛輪可以是單級的也可以是多級的,電機飛輪通過電動鏈條與驅動軸上的電動鏈輪聯(lián)接,電機支架有水平方向長孔,電機位置可前后移動,用以調節(jié)電動鏈條的松緊程度,驅動軸上的電動鏈輪可以是單級的也可以是多級的,而且這根驅動軸可以是后車輪軸(后輪軸為一根通軸時),也可以是中介軸(后車輪軸為兩根半軸時)。設定電動鏈輪的齒數(shù)大于電機飛輪的齒數(shù)時,即可實現(xiàn)降低速度增加轉矩的功能,若電機飛輪或電動鏈輪采用多級時,通過安裝在車架上的電機飛輪撥鏈器或電動鏈輪撥鏈器動作,可以獲得不同的速比,從而可以根據(jù)不同情況選擇合適的騎行速度,當設定電動鏈輪的齒數(shù)等于電機飛輪的齒數(shù)時,可保持原有的車速。驅動軸上還裝有一個腳踏飛輪,這個腳踏飛輪通過腳踏鏈條與腳踏鏈輪聯(lián)接,當電機處于關閉狀態(tài)時,可以和普通三輪車一樣腳踏騎行。
本實用新型的積極效果如下1、可實現(xiàn)低速度大扭矩功能,還可根據(jù)需要選擇合適的車速。提高了騎行的安全性和對不同路況的適應性。
2、由于電機不安裝在車輪上,因此可以選擇直徑較粗的車輪輻條,這樣就提高了車輪的負荷能力,同時電機上不需要加工輻條孔,可降低制造成本。
3、由于電機實際安裝位置處于車斗下面而比較隱蔽,因此具有良好的防雨效果。
4、由于電機實際安裝位置處于車斗下面而比較隱蔽,因此對電機表面的加工精度、漆皮質量、材料缺陷等要求不高,這樣就可以降低電機的制造成本。
5、多級飛輪和多級鏈輪以及與它們配套的撥鏈器,在自行車行業(yè)中是大規(guī)模標準化生產(chǎn)的,價格不高且安裝簡單,因此實施后有較好的性能價格比。
附
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驅動軸為后車輪軸時)的俯視示意圖。
圖中編號1-1電機、1-2電機支架、1-3車架、1-4電機飛輪、1-5電動鏈條、1-6電機飛輪撥鏈器、1-7后車輪、1-8驅動軸(后車輪軸)、1-9電動鏈輪、1-10電動鏈輪撥鏈器、1-11腳踏飛輪、1-12電機軸、1-13腳踏鏈條、1-14腳踏鏈輪、1-15車架前梁。
附圖2是本實用新型另一實施例(驅動軸為中介軸時,電機位于驅動軸前部)的俯視示意圖。
圖中編號2-1車架、2-2電機、2-3電機飛輪、2-4電機支架、2-5電動鏈條、2-6電機飛輪撥鏈器、2-7電動鏈輪、2-8驅動軸鏈輪、2-9傳動鏈條、2-10后車輪、2-11后車輪軸、2-12飛輪、2-13驅動軸軸承座、2-14驅動軸(中介軸)、2-15腳踏飛輪、2-16電動鏈輪撥鏈器、2-17腳踏鏈條、2-18電機軸、2-19腳踏鏈輪、2-20車架前梁。
附圖3是本實用新型又一實施例(驅動軸為中介軸時,電機位于驅動軸后部)的俯視示意圖。
圖中編號3-1車架、3-2電動鏈輪、3-3驅動軸軸承座、3-4驅動軸鏈輪、3-5電動鏈輪撥鏈器、3-6傳動鏈條、3-7電動鏈條、3-8后車輪軸、3-9飛輪、3-10后車輪、3-11電機飛輪撥鏈器、3-12電機支架、3-13電機飛輪、3-14電機、3-15電機軸、3-16驅動軸(中介軸)、3-17腳踏飛輪、3-18腳踏鏈條、3-19腳踏鏈輪、3-20車架前梁。
權利要求1.有低速度大轉矩功能的電動三輪車,包括車架、電機、電機支架、電機飛輪、電機飛輪撥鏈器、電動鏈條、驅動軸、電動鏈輪、電動鏈輪撥鏈器,其特征是電機通過電機支架安裝在車架上,電機上的飛輪通過電動鏈條與驅動軸上的電動鏈輪聯(lián)接。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有低速度大轉矩功能的電動三輪車,其特征是電機飛輪與電動鏈輪,可同時是單級的,也可同時是多級的,還可其中一個是單級的,另一個是多級的。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有低速度大轉矩功能的電動三輪車,其特征是所述驅動軸可以是后車輪軸,也可以是中介軸。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3所述的有低速度大轉矩功能的電動三輪車,其特征是當驅動軸為中介軸時,電機可以位于驅動軸前部,也可以位于驅動軸后部。
專利摘要有低速度大轉矩功能的電動三輪車,電機通過電機支架安裝在車架上,電機飛輪通過電動鏈條與驅動軸上的電動鏈輪聯(lián)接,電機飛輪可以是單級的,也可以是多級的,電動鏈輪可以是單級的,也可以是多級的,驅動軸可以是后車輪軸也可以是中介軸,通過電機飛輪撥鏈器或電動鏈輪撥鏈器的動做能夠選擇不同速比,設定電動鏈輪的齒數(shù)大于電機飛輪的齒數(shù)時,即可實現(xiàn)降低車速增大轉矩的功能,設定電動鏈輪的齒數(shù)等于電機飛輪的齒數(shù)時,即可保持原有車速。驅動軸上還裝有腳踏飛輪,腳踏飛輪通過腳踏鏈條與腳踏鏈輪聯(lián)接,當電機處于關閉狀態(tài)時,可以腳踏騎行。
文檔編號B60K1/00GK2523679SQ0220021
公開日2002年12月4日 申請日期2002年1月7日 優(yōu)先權日2002年1月7日
發(fā)明者李祝玖 申請人:李祝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