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CC No. 03189、蘇云金芽胞桿菌殺蟲變 種(Bacillus thuringiensis)ACCC No.01841 和蘇云金芽抱桿菌賭螟亞種(Bacillus 1:11111';[1^1611818 8油8口.831161'136 311¥6七80¥3)0?(^1^0.1043的菌落形成單位(0;1!\1)數(shù)目比 為 1:1:1:2:2:1.5:1.50
[0059] 實施例2、不同菌劑對玉米秸桿和油菜秸桿的腐解及土壤殺蟲效果
[0060] 田間試驗在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天馬鎮(zhèn)進行,玉米秸桿的腐解及土壤殺蟲效果實 驗和油菜秸桿的腐解及土壤殺蟲效果實驗的實驗設計方法相同,均如下:實驗采用隨機區(qū) 組設計,設置3個重復區(qū),每個重復區(qū)隨機設置4個處理區(qū),分別為對照處理區(qū)、菌劑A處理 區(qū)、菌劑B處理區(qū)和菌劑C處理區(qū)。每個處理區(qū)的面積均為0. 5畝。
[0061] 本實施例中,秸桿的總分解率=(處理前秸桿質(zhì)量-處理后秸桿質(zhì)量)/處理前秸 桿質(zhì)量X 100%。實驗重復三次,取平均值。
[0062] 本實施例中,檢測土壤中的害蟲數(shù)量按鱗翅目昆蟲蟲卵數(shù)量計算,土壤中蟲卵的 形態(tài)鑒定參考文獻"G.L.Le Cafo,B.R.Flaherty,趙龍章?一些倉儲害蟲卵的描述(鞘 翅目和鱗翅目)[J].植物檢疫參考資料,1981,(2):28-34. ",土壤中蟲卵的檢測方法參 考文獻"林建平,潘品福,諸建武等.4種寄生蟲蟲卵檢測方法比較[J].浙江預防醫(yī) 學,2004, 16(9) : 23. "。
[0063] 檢測土壤中的蟲卵數(shù)量采用改進的飽和亞硫酸鈉溶液漂浮法,操作步驟如下:
[0064] 實驗重復三次,取平均值。
[0065] 準確取土壤1 ( 土壤深度為地下10cm) 1. 0g,放于錐形瓶內(nèi),加入少量亞硝酸鈉飽 和溶液(溶質(zhì)及其濃度為亞硝酸鈉720g/L,溶劑為水,pH自然)混勾,再加亞硝酸鈉飽和溶 液至青霉素瓶口,放置潔凈載玻片一張,使載玻片恰好與液面接觸,靜置15分鐘,提起載玻 片迅速翻轉(zhuǎn),在低倍鏡(10X10或10X40)下檢測蟲卵并計數(shù)。
[0066] 將上述土壤1分別替換為土壤2 ( 土壤深度為地下20cm)和土壤3 ( 土壤深度為地 下30cm),其它步驟均相同。
[0067] 所述檢測土壤中的蟲卵數(shù)量為土壤1、土壤2和土壤3中的各蟲卵數(shù)量的平均值。
[0068] 本實施例中,田間實驗土壤濕度為16% -18%,氣溫為20-30°C。
[0069] 1、不同菌劑對玉米秸桿的腐解及土壤殺蟲效果實驗
[0070] 1. 1、對照處理區(qū)
[0071 ] 將玉米秸桿粉碎至粒徑為2-5cm后不加菌劑,輕翻使秸桿位于距地表0-15cm的土 壤層,1個月后種植玉米成單19號(四川省農(nóng)業(yè)科學院作物研宄所產(chǎn)品)。玉米種植后第 10天測定不同深度土壤層(10cm、20cm和30cm)中的害蟲蟲卵數(shù)量,玉米種植后第20天測 定玉米秸桿的總分解率,玉米成熟后測定玉米的畝產(chǎn)量。
[0072] 1.2、菌劑A處理區(qū)
[0073] 將玉米秸桿粉碎至粒徑為2-5cm后按每畝菌劑A15Kg均勻撒入,將其輕翻使秸桿 位于距地表〇-15cm的土壤層,1個月后種植玉米成單19號(四川省農(nóng)業(yè)科學院作物研宄 所產(chǎn)品)。玉米種植后第10天測定不同深度土壤層(10cm、20cm和30cm)中的害蟲蟲卵數(shù) 量,玉米種植后第20天測定玉米秸桿的總分解率,玉米成熟后測定玉米的畝產(chǎn)量。
[0074] 1. 3、菌劑B處理區(qū)
[0075] 除將1. 2中的菌劑A替換為菌劑B,其它步驟均相同。
[0076] 1.4、菌劑C處理區(qū)
[0077] 除將1. 2中的菌劑A替換為菌劑C,其它步驟均相同。
[0078] 除1. 1中土壤中不施菌劑、1. 2-1. 4中穴施菌劑的種類不同外,各處理的其它操作 均相同。
[0079] 分別計算上述4個處理中土壤的害蟲蟲卵數(shù)量和玉米產(chǎn)量。以未腐熟玉米秸桿為 對照,分別計算4個處理中玉米秸桿的總分解率。實驗結果見表1。
[0080] 結果表明,施用實施例1制備的菌劑C后玉米秸桿的總分解率達63. 4%,為對照處 理區(qū)玉米秸桿的總分解率的2. 07倍;與對照處理區(qū)相比,施用實施例1制備的菌劑C的土 壤害蟲減少率達80. 3%,玉米產(chǎn)量增加率17. 3%,表明菌劑C既能顯著增加玉米秸桿在大 田中的分解率,又能高效防蟲,增加作物產(chǎn)量。
[0081] 表1.不同菌劑對玉米秸桿的腐解及土壤殺蟲效果
[0082]
【主權項】
1. 菌劑,它的活性成分是由黑曲霉、擬康氏木霉、鮮綠青霉、解木聚糖梭菌、枯草芽胞桿 菌、蘇云金芽胞桿菌殺蟲變種和蘇云金芽孢桿菌蠟螟亞種組成。
2.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菌齊I」,其特征在于:所述黑曲霉為黑曲霉ZM-8(Aspergillus nigerZM_8)CCTCCNO:M209125、所述擬康氏木霉為擬康氏木霉(Trichoderma pseudokoningii)CGMCCNO. 3. 6608、所述鮮綠青霉為鮮綠青霉(Penicillium visidicatum)CGMCCNO. 3. 5933、所述解木聚糖梭菌為解木聚糖梭菌(Clostridium xylanolyticum)DSMNo. 6555、所述枯草芽胞桿菌為枯草芽胞桿菌(Bacillussubtilis) ACCCNo. 03189、所述蘇云金芽胞桿菌殺蟲變種為蘇云金芽胞桿菌殺蟲變種(Bacillus thuringiensis)ACCCNo. 01841和所述蘇云金芽孢桿菌賭螟亞種為蘇云金芽孢桿菌賭螟亞 種(Bacillusthuringiensissubsp.galleriae)CFCCNo. 1043。
3. 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菌劑,其特征在于:所述菌劑的活性成分中,所述黑曲 霉、所述擬康氏木霉、所述鮮綠青霉、所述解木聚糖梭菌、所述枯草芽胞桿菌、所述蘇云金芽 胞桿菌殺蟲變種和所述蘇云金芽孢桿菌蠟螟亞種的菌落形成單位數(shù)目比為(2-3) : (2-3):( 2-3) : (3-4) : (3-4) : (2-3) : (2-3) 〇
4. 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菌劑,其特征在于:所述菌劑的活性成分中,所 述黑曲霉、所述擬康氏木霉、所述鮮綠青霉、所述解木聚糖梭菌、所述枯草芽胞桿菌、所 述蘇云金芽胞桿菌殺蟲變種和所述蘇云金芽孢桿菌蠟螟亞種的菌落形成單位數(shù)目比為 1:1:1:2:2:1.5:1. 5〇
5. 制備權利要求1-4中任一所述菌劑的方法,包括將權利要求1-4中任一所述黑曲霉、 所述擬康氏木霉、所述鮮綠青霉、所述解木聚糖梭菌、所述枯草芽胞桿菌、所述蘇云金芽胞 桿菌殺蟲變種和所述蘇云金芽孢桿菌蠟螟亞種按照權利要求3或4所述比例混合,得到所 述菌劑的活性成分,將所述菌劑的活性成分與菌劑載體混合,得到所述菌劑。
6. 權利要求1-4中任一所述菌劑在提高農(nóng)作物秸桿分解率和/或防治植物蟲害和/或 提高農(nóng)作物產(chǎn)量中的應用。
7. 權利要求1-4中任一所述菌劑在制備提高農(nóng)作物秸桿分解率和/或防治植物蟲害和 /或提高農(nóng)作物產(chǎn)量的產(chǎn)品中的應用。
8. 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產(chǎn)品為微生物肥料。
9. 根據(jù)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微生物肥料為復合微生物肥料 和/或生物有機肥。
10. 如下任一方法a、b或c: a、 提高土壤中秸桿分解率的方法,包括向土壤中施入權利要求1-4中任一所述菌劑, 提高土壤中秸桿分解率;所述土壤為秸桿還田的土壤; b、 防治植物蟲害的方法,包括向土壤中施入權利要求1-4中任一所述菌劑,防治植物 蟲害; c、 提高農(nóng)作物產(chǎn)量的方法,包括向土壤中施入權利要求1-4中任一所述菌劑,提高農(nóng) 作物的產(chǎn)量。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具有殺蟲效果的秸稈腐解菌劑及其應用。本發(fā)明所提供的秸稈腐解菌劑,它的活性成分是由黑曲霉、擬康氏木霉、鮮綠青霉、解木聚糖梭菌、枯草芽胞桿菌、蘇云金芽胞桿菌殺蟲變種和蘇云金芽孢桿菌蠟螟亞種組成。利用本發(fā)明提供的秸稈腐熟菌劑對玉米秸稈和油菜秸稈有快速分解效果,可使玉米秸稈的總分解率達63.4%,可使油菜秸稈的總分解率達60.1%;本發(fā)明提供的秸稈腐熟菌劑還能夠減少土壤害蟲,在玉米秸稈還田的土壤中,可使土壤害蟲的減少率達80.3%,在油菜秸稈還田的土壤中,可使土壤害蟲的減少率達83.5%。本發(fā)明提供的秸稈腐熟菌劑對農(nóng)作物有顯著增產(chǎn)效果,可使玉米增產(chǎn)為17.3%,可使水稻增產(chǎn)16.2%。CCTCC NO:M20912520090610
【IPC分類】C12R1-885, C12R1-125, C12R1-80, C12R1-685, C12R1-145, C12N1-20, C05F11-08, C12R1-07, C12N1-14
【公開號】CN104789503
【申請?zhí)枴緾N201510180724
【發(fā)明人】江滔, 馬旭光, 唐瓊
【申請人】樂山師范學院
【公開日】2015年7月22日
【申請日】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