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油料添加劑領域,具體講,涉及一種用于椰子油的抑制醛類物質形成的組合物。
背景技術:
:椰子是海南島主要熱帶作物,2015年,海南椰子種植面積近30萬畝,占全國種植面積的90%以上,椰子產量2.23億個,產量占全國的99%。椰子油是椰子的主要成分,新鮮椰肉含油可達33%,椰干含油量可高達63%。因而,椰子油不僅是一種重要的植物油,也是國際椰子加工的主要產品,還是國際油脂貿易的大宗產品,在食品、化工和醫(yī)藥等領域中有著重要作用。椰子油被譽為世界上最健康的食用油,其熱量低、不含膽固醇,并且具有豐富的藥用價值。椰子油中含飽和脂肪達到92%,且65%為中鏈脂肪酸(mcfa),是少數(shù)含有中鏈脂肪酸的油脂。由于椰子油中不飽和脂肪酸的存在,受煎炸過程中氧氣、水、高溫及食品組分的影響,不飽和脂肪酸發(fā)生一系列水解、氧化、熱聚合的復雜反應,形成一些新的物質,如游離脂肪酸,過氧化物、聚合物和自由基等,使得椰子油理化性質改變,進而引起煎炸油的品質發(fā)生變化。此外,脂肪酸的組成、順式和反式脂肪酸的比例及生物活性物質的含量也都發(fā)生改變。這些變化不僅嚴重影響了煎炸食品的品質,導致油炸食品的風味、感官品質、營養(yǎng)價值及貯藏時間隨著煎炸時間的延長而逐漸降低,而且還會產生有毒有害物質影響人體健康。如椰子油脂質次級氧化產物有丙二醛、4-羥基不飽和醛、α或β-不飽和醛、環(huán)氧化物、飽和與不飽和烴等,可多達數(shù)千種,僅亞油酸氧化就能形成至少20種降解產物。如不加以控制,則有可能對人體的健康造成潛在影響和危害。鑒于此,特提出本發(fā)明。技術實現(xiàn)要素:本發(fā)明的發(fā)明目的在于提出一種用于椰子油的抑制醛類物質形成的組合物。為了完成本發(fā)明的目的,采用的技術方案為: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于椰子油的抑制醛類物質形成的組合物,其中含有特丁基對苯二酚、兒茶素和迷迭香提取物。優(yōu)選的,所述特丁基對苯二酚、所述兒茶素和所述迷迭香提取物的質量之比為10-18:1-8:5-15。優(yōu)選的,所述特丁基對苯二酚、所述兒茶素和所述迷迭香提取物的質量之比為12-16:2-6:8-12。優(yōu)選的,所述特丁基對苯二酚、所述兒茶素和所述迷迭香提取物的質量之比為14:4:10。優(yōu)選的,所述組合物中所述特丁基對苯二酚在所述椰子油中的添加量為0.01-0.018%。優(yōu)選的,所述組合物在所述椰子油中的添加量為0.016-0.041%。優(yōu)選的,所述組合物中所述特丁基對苯二酚在所述椰子油中的添加量為0.012-0.016%。優(yōu)選的,所述組合物在所述椰子油中的添加量為0.022-0.034%。優(yōu)選的,所述組合物中所述特丁基對苯二酚在所述椰子油中的添加量為0.014%。優(yōu)選的,所述組合物在所述椰子油中的添加量為0.028%。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至少具有以下有益的效果:本發(fā)明提出一種含有特丁基對苯二酚、兒茶素和迷迭香提取物的用于椰子油的抑制醛類物質形成的組合物,一方面可以降低合成抗氧化劑的使用,另一方面是降低了成本,提高了組合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附圖說明圖1為本發(fā)明實施例中辛醛的標準曲線;圖2為本發(fā)明實施例中壬醛的標準曲線;圖3為本發(fā)明實施例中反-2-癸烯醛的標準曲線;圖4為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癸醛的標準曲線;圖5為本發(fā)明實施例中反-2-十一碳烯醛的標準曲線。具體實施方式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進一步闡述本發(fā)明。應理解,這些實施例僅用于說明本發(fā)明而不用于限制本發(fā)明的范圍。其中,本發(fā)明中的添加量均以質量計。本發(fā)明涉及一種一種用于椰子油的抑制醛類物質形成的組合物,其中含有特丁基對苯二酚、兒茶素和迷迭香提取物。本發(fā)明的組合物中采用的特丁基對苯二酚(tbhq)是一種人工合成抗氧化劑,抗氧化劑的添加在抑制氧化作用的同時,可抑制醛類物質的積累,而且抗氧化劑自由基清除能力越強,對醛類物質的抑制程度也越大。但這些人工合成抗氧化劑如果添加量過大,則會具有潛在的毒性甚至致癌作用。而很多天然抗氧化劑在食用油熱加工過程中對醛類物質形成的抑制作用效果并不理想。這可能是由于多數(shù)天然抗氧化劑熱穩(wěn)定性較差,在食用油熱加工過程初期就發(fā)生了氧化降解,很難在食用油熱致異構化反應中清除活性醛類化合物、活性氧族和脂質自由基,阻斷醛類物質的生成途徑。迷迭香提取物是第三代天然的食用抗氧化劑,具有安全、廣譜、高效、耐熱、脂溶性好和抗氧化活性強等諸多優(yōu)點,但成本相對較高。本發(fā)明經研究發(fā)現(xiàn),迷迭香提取物不會對椰子油高溫油炸食品帶來不良的風味和影響,其在高溫下針對椰子油具有很強的抗異構化活性。本發(fā)明創(chuàng)新性的將合成抗氧化劑與天然抗氧化劑復配應用,獲得的組合物不僅具有良好的抑制醛類物質形成的作用,并且可大大降低組合物中合成抗氧化劑的用量,從而大大提高了發(fā)明產品的安全性。并且,由于特丁基對苯二酚的安全性問題,通過本發(fā)明的合成抗氧化劑與天然抗氧化劑復配應用,還可以大大降低抑制劑的成本和提高抑制劑的安全性。本發(fā)明組合物中使用的迷迭香提取物是采用已知方法,通過從迷迭香的莖和葉中醇提得到。本發(fā)明的迷迭香提取物可采用市售產品,或者符合國家標準qb/t2817-2006的產品。本發(fā)明組合物中使用的兒茶素(catechin),分子式為c15h14o6,其結構式為:作為本發(fā)明組合物的一種改進,特丁基對苯二酚、兒茶素和迷迭香提取物的質量之比為10-18:1-8:5-15。本發(fā)明通過對三者進行深入的研究發(fā)現(xiàn),在該比例下,本發(fā)明組合物具有更加顯著的抑制醛類物質形成的效果。作為本發(fā)明組合物的一種改進,特丁基對苯二酚、兒茶素和迷迭香提取物的質量之比為12-16:2-6:8-12。作為本發(fā)明組合物的一種改進,特丁基對苯二酚、兒茶素和迷迭香提取物的質量之比為14:4:10。作為本發(fā)明組合物的一種改進,組合物中特丁基對苯二酚在所述椰子油中的添加量為0.01-0.018%,進一步優(yōu)選0.012-0.016%,最優(yōu)選0.014%。本發(fā)明的組合物在保障抑制酚類物質產生的前提下,大大降低了特丁基對苯二酚的含量,從而提高了本發(fā)明組合物的安全性能。作為本發(fā)明組合物的一種改進,本發(fā)明的組合物在椰子油中的添加量為0.016-0.041%,進一步優(yōu)選0.022-0.034%,最優(yōu)選0.028%。本發(fā)明的組合物可采用現(xiàn)有方法進行制備,具體的,可采用準確稱量各組分后混合均勻的方法進行制備。具體實施例: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例提供了用于椰子油的抑制醛類物質形成的組合物,其中,特丁基對苯二酚、兒茶素和迷迭香提取物均為市售產品,其中迷迭香提取物購自廣州合誠三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兒茶素購自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編號為1~7的實施例具體組成如表1所示。編號為d1~d7的對比例的具體組成也如表1所示。表1編號特丁基對苯二酚(g)兒茶素(g)迷迭香提取物(g)11015212283144104166125188156841071442d114——d2—4—d3——10d4144—d514—10d6—410將上述制備得到的組合物分別添加于1000g椰子油中,加熱至170℃后并保溫12小時,并設置在不添加抑制劑的空白組作為對照。檢測其在加熱后產生的醛類物質。醛類物質的檢測方法具體為:1、繪制標準曲線分別精密取對照品:辛醛、壬醛、2-癸烯醛、癸醛、2-十一碳烯醛,加異丙醇溶劑溶解,配制成0.01、0.02、0.04、0.06、0.08、0.1、0.2和1.0mg/l濃度梯度的溶液,注入液相色譜儀;高效液相色譜條件:配備二極管陣列檢測器的島津lc-20at液相色譜儀,色譜柱為c18tskgelods-80ts(250mm×4.6mm,5μm),流動相為乙腈-水(80:20,v/v),流速為1.3ml/min,進樣量為20μl,檢測波長為365nm。以峰面積為縱坐標,以濃度c為橫坐標進行線性回歸,繪制高效液相色譜法標準曲線如分別圖1-5所示。2、醛類物質組成的檢測準確稱取50mg2,4-二硝基苯肼(2,4-dnp)于100ml容量瓶中,加入含3.5ml濃鹽酸的色譜純異丙醇90ml,用色譜純異丙醇定容到100ml,制備2,4-二硝基苯肼溶液;稱100mg油樣放入容量瓶中用色譜純異丙醇溶液定溶后振蕩至混勻。取油樣1ml放入帶帽試管中,加入1ml二硝基苯肼溶液,蓋上塞子在45℃水浴中加熱30min。冷卻至室溫后,用過濾針頭(0.45μm)過濾,樣品高效液相色譜檢測待用。高效液相色譜條件:配備二極管陣列檢測器的島津lc-20at液相色譜儀,色譜柱為c18tskgelods-80ts(250mm×4.6mm,5μm),流動相為乙腈-水(80:20,v/v),流速為1.3ml/min,進樣量為20μl,檢測波長為365nm,采用外標法定量測定。測定得到的實驗結果如表2所示:表2:根據(jù)上述實驗可知,添加有本發(fā)明組合物的椰子油中醛類物質含量大大降低,從而大大提高了采用椰子油油炸食品的風味,同時可提高椰子油的循環(huán)利用率。而在對比例中,而由于椰子油成分的特殊性,僅添加特丁基對苯二酚、兒茶素和迷迭香提取物中的一種或兩種均無法達到很好的抑制醛類物質合成的效果。本發(fā)明雖然以較佳實施例公開如上,但并不是用來限定權利要求,任何本領域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發(fā)明構思的前提下,都可以做出若干可能的變動和修改,因此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應當以本發(fā)明權利要求所界定的范圍準。當前第1頁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