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鋼水包扒渣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鋼水包扒渣機,包括支承鋼水包的傾翻裝置、渣罐和清除傾翻裝置上的鋼水包中的熔體表面上的浮渣的扒渣板。
已知的這種類型的鋼水包扒渣機是出自2,250,695號西德專利公開說明書,在這種已知的鋼水扒渣機中,為了清除爐渣,裝在渣罐上方的鋼水包是傾斜的,用扒渣板將浮在金屬熔體上的爐渣移過鋼水包的邊緣使其流入渣罐,這一過程產(chǎn)生了大量了爐塵和廢氣。
為了排走這些廢氣,公知的方式是在渣罐的上方裝有排煙罩,這樣做的缺點是為了有些效果排煙罩不得不緊靠在渣罐的上方布置,還必須設有取出爐渣的通道口,因而必然額外抽走從各處吸入的大量空氣,另一個缺點是排氣罩不能完全排走爐渣氣流,甚至在運輸罐中金屬熔體表面處于承載狀態(tài),以致于在扒渣過程中爐塵和廢氣繼續(xù)構成負載。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避免上述的缺點和難點,並為此提供一種開頭說明的那種鋼水包扒渣機,這種扒渣機僅用較低的抽吸能力就能全部排出扒渣過程中產(chǎn)生的氣體和爐塵。
按照本發(fā)明,這一目的是這樣達到的用一個外殼將傾翻裝置、扒渣板和渣罐一起圍住,將一個抽吸管道插入外殼,該外殼至少包括一個用于送入和取走鋼水包和渣罐的可關閉的開口。
為了能使用盡可能小的殼體,扒渣板最好用長臂與布置在外殼外面的驅動裝置相連,該長臂通過外殼的窗口伸入外殼的里面。
為了保證易于將鋼水包裝入傾斜裝置中,外殼最好由固定的下層部分和上層部分構成,在松開傾翻裝置時上層部分可從下層部分移開,其中可移動的上層部分最好包括近似水平的平頂部分和從平頂部分一側向下延伸的側壁部分。
一種最佳的特別緊湊的實施例的特征在于上層部分可沿著水平布置的兩條軌道移動,一條軌道用于在靠近平頂部分自由端的地方支承平頂部分,另一條軌道用于在緊靠側壁部分的下邊緣支承側壁部分。
為了能夠隨時打開和關閉外殼,外殼的固定下層部分最好包括一個通往扒渣板驅動裝置的開口。
可移動的上層部分最好設有排氣口,例如設有一個排氣管,在外殼關閉時該排氣管與固定排氣管道相通,因而外殼在關閉狀態(tài)能自動與排氣管道相連接。
可移動的上層部分最好備有采樣和/或測試裝置,該采樣和/或測試裝置在外殼關閉時能自動置于正確位置而不必打開外殼。
為了減少從外殼周圍進入的空氣的排出,最好備有用于觀察扒渣過程的光學遠程傳送裝置。
為了進一步減少抽吸從外殼周圍進入的空氣,按照本發(fā)明的最佳實施例,外殼的固定下層部分設有可關閉的、渣罐能夠進出的開口,扒渣板驅動裝置最好布置在外殼中。
下面通過繪制在相應附圖上的典型實施例來詳細解釋本發(fā)明,其中
圖1是鋼水包扒渣機的側視圖;
圖2是沿圖1Ⅱ-Ⅱ線所作的剖視圖;
圖3是鋼水包扒渣機打開外殼的頂視圖;
圖4是類似于圖2的另一個實施例。
圖1至圖3所示的鋼水包扒渣機包括一個傾翻裝置3,該傾翻裝置安裝在車間地面1上並支承鋼水包2。緊靠傾翻裝置3的旁邊設有渣罐5,渣罐5置于能在車間地面1上移動的小車4上。接近設在傾翻裝置3上的鋼水包2口的水平面上,設有為除去熔體6表面的浮渣的扒渣滑槽7。
傾翻裝置3、扒渣板7和渣罐5用共同外殼8圍住,外殼8包括下層部分9和上層部分11,下層部分9固定安裝在車間地面1上,而上層部分11則可按箭頭10所指的方向從固定下層部分9開始移動-從位置A(參閱圖1,圖中外殼是關閉的)移至位置B(參閱圖3)。把上層部分11與下層部分9分開,傾翻裝置3就能朝上向一側脫開,這樣就可方便地用吊車更換鋼水包。
固定的下層部分9由朝向上層部分11移動方向的下豎直支承壁12、位于支承壁12對面的且與其平行的相當高的側壁13,和設置在側壁13與支承壁12之間的並與上層部分11移動方向相垂直的端壁14、15構成。側壁13的長度16與處于該側壁13方向的可移動的上層部分11的尺寸一致,而支承壁12則設計成超出外殼8的范圍,其長度17近似于側壁13的兩倍。
水平伸展的導軌18固定在支承壁12的上端,復蓋支承壁12的整個長度17。兩個端壁14、15中至少有一個具有開口,該開口用門19關閉用于送入和取走渣罐5。在外殼8的旁邊,棧橋20與下層部分9的側壁13相連並延伸超過殼體8的縱向尺寸,在接近外殼8的一半高處21處,棧橋20帶有工作平臺22,其上側裝有導軌23,方向與安裝在支承壁12上端的導軌18相平行,長度近乎工作平臺22的整個長度24。載有扒渣板7的驅動裝置25的小滑車26用導軌23導向,因而它可沿與上層部分11移動方向相平行的工作平臺22移動。
驅動裝置25通過長臂27與扒渣板7相連,長臂27通過工作平臺22上方的側壁13上的窗口28伸入外殼8的里面29,長臂27安裝在驅動裝置25上,使其能沿驅動裝置的縱軸線30移動;此外,長臂27即可以繞朝向上層部分11的移動方向並穿過驅動裝置25的水平軸線31旋轉,也可以繞與水平軸線31相垂直的垂直軸線32旋轉,因此,扒渣板7能夠至任何所需的位置。
機組34的備用裝置33由扒渣板7、長臂27、驅動裝置25和小滑車26組成,可移動地設在外殼8外部工作平臺22導軌23上。萬一機組34出現(xiàn)故障,那么即可將其從傾翻裝置3的區(qū)域內移開並移至用點劃線表示的C位置,並將備用裝置33移入傾翻裝置的區(qū)域內。
在工作平臺22的上方裝有縱梁36,縱梁36一直延伸到棧橋20的全長並支承近似設置在外殼8的水平面上的上平臺37。在縱梁36面向外殼8的側面上水平固定有導軌38,其方向與支承壁12上的導軌18平行、長度相等。操作臺設置在傾翻裝置3區(qū)內的上平臺37上。
可移動的上層部分11的側壁部分40從支承壁12向上延伸,并與側壁13相對,此外,外殼8的上層部分11還包括水平布置在上平臺37高度上的平頂部分41,該平頂部分一側與側壁部分40相連,另一側為跨過固定的下層部分9的側壁13的自由端42。上層部分11借助多個輪子43、44沿導軌18、38移動,其中兩個輪子安裝在平頂部分41的自由端42上;另外兩個輪子則安裝在側壁40的下邊,這些輪子靠用法蘭裝在輪軸上的驅動馬達45來拖動。
上層部分11的兩側包含有與其運動方向相垂直的端壁部分46、47,它們同固定的下層部分9的端壁14、15一起組成了封閉的外殼8。
排氣管48設置在上層部分11的平頂部分41上,在上層部分11處于A位置時,即當外殼8關閉時排氣管48與固定排氣管道49相通。此外,采樣和/或測試裝置50也安裝在平頂部分41上,他們由牢固地固定在平頂部分41上的導軌51和可動地安裝在導軌上的探測器52組成。導軌51傾斜于垂直線並用兩根支柱53運行在平頂部分41上。探測器52沿軸向方向自靜止位置D(用實線表示)移至工作位置E(用點劃線表示),在工作位置E,探測器通過設在平頂部分41上的窗口54伸入到外殼8的里面29,並用它的自由端浸入盛滿熔體的鋼水包2中。
在平頂部分41跨過固定下層部分9的側壁13的自由端上設有凹口55,該凹口與側壁13上的窗口28一起形成了觀察窗,用來觀察點劃線56劃定的區(qū)域,在外殼8關閉時能夠從操縱臺39很好地監(jiān)視扒渣過程。
本發(fā)明裝置工作方式如下在外殼8打開的情況下,用車間吊車(未示出)將鋼水包2裝到傾翻裝置3上,這樣可以保證吊車工清楚地看到傾翻裝置3和易于放入鋼水包2。在外殼8關閉時,用扒渣板7清除熔體6上浮渣。
為此,將鋼水包2轉到與熔體彎液面高度相當?shù)奶摼€所示的某一位置,以使扒渣板7抓住的爐渣能夠流入渣罐5。將長臂27旋繞水平軸線31旋轉到與鋼嘁恢碌奈恢謾0竊討脅鈉搴突頁就ü潭ǖ吶牌艿 9全部排出。當外殼8關閉時排氣管道49自動與排氣管48相連。因為殼體8除了平頂部分41上的凹口55和通過長臂27的窗口28之外是封閉的,所以避免了抽吸從殼體8進入的大量氣體,所以,這樣作只需要很小的抽吸能力。
清除爐渣后,打開設在固定下層部分9端壁15上的門19即可將渣罐5移出外殼。借助于探測器52可從熔池6中取樣,也可測量熔體的溫度。操縱采樣和/或測試裝置50是在操縱臺39上進行的。氣體和灰塵全部排出后,移走上層部分11即可重新打開外殼8,這樣,排氣管48就自動與排氣管道49分開。
圖4是本發(fā)明的另一實施例。在該實施例中,扒渣板7的驅動裝置25布置在殼體8′中,因而,取消了位于固定的下層部分9的側壁13上的用于穿過驅動裝置25的長臂27的窗口。用于遠程傳送的電視攝象機安裝在外殼8′的里面29,它包括通向操縱臺並與操縱臺內的影屏59相連接的電視回路58,因而取消了平頂部分41上和側壁13上的觀察窗28、55,在完全關閉的外殼8′中幾乎完全避免了抽吸從外殼進入的空氣。此外,為了使從外殼吸入的空氣量減至最少,通過在外殼8′中有選擇地布置空氣進口管道的辦法也可以保持抽走的氣體體積很小。
本發(fā)明不限于附圖所示的各個典型實例,而且還可以在各個方面進行改進,例如,可以將排氣管道49布置在外殼8或8′的固定下層部分9上,而且外殼也可根據(jù)各種不同的工作要求有各種不同于典型實例中所示的形式。
權利要求
1.一種鋼水包扒渣機包括一個盛裝具有一個熔體表面的熔體的鋼水包、支承所述鋼水包的傾翻裝置、渣罐和一個在所述鋼水包置于所述傾翻裝置上時用于清除所述鋼水包中的熔體表面浮渣的扒渣板,本發(fā)明的特征在于包括一個用于包罩所述傾翻裝置、所述扒渣板和所述渣罐的外殼、一個插入所述外殼的排氣管道和至少一個設置在所述外殼上的用于送入或取出鋼水包和渣罐的可關閉的開口。
2.權權利要求1所述的鋼水包扒渣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個布置在所述外殼外面的驅動裝置和一個連接所述扒渣板和所述驅動裝置的長臂,其中所述的外殼有一個窗口允許所述的長臂伸入外殼內。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鋼水包扒渣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外殼由固定的下層部分和上層部分組成,松開所述的傾翻裝置所述的上層部分即可從所述的下層部分移開。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鋼水包扒渣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殼的可移動的上層部分包括一個近似水平的平頂部分和從所述平頂部分一側向下延伸的側壁部分。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鋼水包扒渣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水平布置的用于使所述外殼的上層部分沿其移動的導軌裝置,其中一個導軌用于在靠近所述平頂部分的自由端附近支承所述的平頂部分,另一個所述的導軌在靠近外殼上層部分的下緣附近支承所述的側壁部分。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鋼水包扒渣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殼的固定下層部分有一個通往所述扒渣板的驅動裝置的開口。
7.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鋼水包扒渣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個固定的排氣管道,所述的可移動的外殼的上層部分有一個排氣口用于連通所述的固定排氣管道與關閉的外殼。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鋼水包扒渣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排氣口設計成一種排氣管的形式。
9.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鋼水包扒渣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至少一個設置在所述外殼的可移動的上層部分上的采樣裝置和測試裝置。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鋼水包扒渣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個用于觀察扒渣過程的光學遠距離傳送裝置。
11.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鋼水包扒渣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殼的固定的下層部分有一個能關閉的允許所述渣罐通過的開口。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鋼水包扒渣機,其特征在于設置一個布置在所述外殼里面的所述扒渣板的驅動裝置。
全文摘要
一種鋼水包扒渣機,包括一個支承鋼水包的傾翻裝置,渣罐和用于清除置于傾翻裝置上的鋼水包內的熔體表面浮渣的扒渣板,為了能夠全部排走扒渣過程中產(chǎn)生的氣體和爐塵,傾翻裝置、扒渣板和渣罐全都用一個插有排氣管道的外殼包罩起來,該外殼至少包括一個用于送入或取走鋼水包和渣罐可關閉的開口。
文檔編號B22D11/10GK1031954SQ8810377
公開日1989年3月29日 申請日期1988年6月22日 優(yōu)先權日1987年6月22日
發(fā)明者魯?shù)婪颉に鞫靼?申請人:伏斯特-阿爾帕工業(yè)設備制造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