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陶瓷產品的隧道窯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用于陶瓷產品的隧道窯。
具體地說,本發(fā)明涉及帶有輥式輸送機的隧道窯,陶資產品位于 輥式輸送機上,所述產品例如是瓷磚。
背景技術:
已知的是,利用兩個系列的燃燒器來加熱隧道窯,每個系列位于 所述隧道的一側,通常利用甲烷氣體來工作,這兩個系列的燃燒器設 置在隧道的側壁上并且朝向相對的隧道壁。
優(yōu)選的是在隧道的每側具有兩排燃燒器, 一排位于輥式輸送機的 上方, 一排位于其下方。
通過單獨的燃氣管道來為設置成分支的成組燃燒器供應,并且經(jīng) 由旋塞向每組燃燒器供應,所述龍頭由溫度控制系統(tǒng)控制。
瓷磚的焙燒循環(huán)是利用焙燒圖非常精確地確定的,所述焙燒圖規(guī) 定了從窯入口開始對瓷磚實施逐步加熱,瓷磚在預定的溫度保持預定 的時間,并且在瓷磚到達窯出口之前進行控制冷卻。
為了獲得窯運轉的最佳控制,已知各種型式的燃燒器以及燃燒器
的各種獨特布置;然而窯橫斷面尺寸越來越大,并且采用更快的焙燒 時間以增加每小時的生產率,這些會使危害窯效率的傳統(tǒng)窯的功能性 缺點變得明顯。
特別的是,當隧道窯的橫斷面超出一定的尺寸時,傳統(tǒng)窯出現(xiàn)了 局限性。
在非常寬的隧道窯中,在橫斷面上的溫度分布不適宜,其中在中 心部分的溫度通常比窯壁附近的溫度要高。
這難免會導致接近隧道壁前進的瓷磚中產生焙燒缺陷,這些缺陷 表現(xiàn)為尺寸和形狀的缺陷,例如缺乏平面度。所有的缺陷都會導致廢 品的增加。
為了減少這樣的現(xiàn)象,本申請的申請人已經(jīng)對特殊類型的燃燒器 進行了研究,所述燃燒器的目的在于有利地對隧道的內部加熱,包括 對隧道側壁附近的區(qū)域加熱。
特別的是,由相同的申請人在IT1287626中提出的具有兩個系列 燃燒器的隧道窯,這兩個系列的燃燒器表現(xiàn)出不同的特征,其中第一 系列燃燒器主要用于對中心區(qū)加熱,而第二系列燃燒器主要用于對隧 道壁附近的區(qū)域加熱。
在上述的窯中,向主要用于加熱隧道壁附近區(qū)域的燃燒器供應的 氣體流量是通過閥來控制的,所述閥由控制系統(tǒng)控制,所述控制系統(tǒng) 根據(jù)由設置在隧道內部、在側壁附近的特殊的熱電偶所測量的溫度來 調節(jié)氣體流量。
遺憾的是,位于側壁上的熱電偶的測量常常受沿著所述壁存在的 紊流和燃燒器本身之間緊密布置的影響.這意味著,溫度值的測量實 際上就進行測量的確切點處而言是準確的,但是就緊鄰輥子上的瓷磚 處的溫度而言顯著地偏離。實際上,在沿著側壁的相同區(qū)域,盡管在基本上為均勻的溫度操作,但是在不同的點卻具有顯著地不同的溫度 測量值。因此,利用沿著隧道側壁就位的熱電偶并不會導致系統(tǒng)的有效調節(jié)。根據(jù)上述理由,非常需要提供一種用于陶瓷產品的隧道窯,其可 在簡單、合理的結構方案的范圍內提供高效的調節(jié),并且沒有現(xiàn)有技 術中的缺點,以使得到的陶瓷產品的尺寸特征盡可能接近設計指標。發(fā)明內容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用于陶瓷產品的隧道窯,其結構和功能 特點能夠滿足上述要求同時還能克服關于現(xiàn)有技術的缺點。通過如本申請權利要求1所述用于陶瓷產品的隧道窯來達到上述 目的。從屬權利要求描述了本發(fā)明用于陶瓷產品的隧道窯的優(yōu)選的和特 別有利的實施例。
通過閱讀以下的描述將對本發(fā)明的其它特征和優(yōu)點有更好的了解,下面借助附圖以非限制性例子進行說明,其中 -圖l是本發(fā)明的隧道窯的側視圖; —圖2是沿著圖1中的線II-II的放大的局部截面圖;-圖3是沿著圖2中的線n-ii的放大的局部截面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參見上述的附圖,圖中l(wèi)表示本發(fā)明所述的用于陶資產品的隧道 窯的整體。
依照很概括的描述,窯1由兩個相對的側壁2、窯底3和窯頂4 組成。
已知類型的輥式輸送機5設置在窯1的內部,輥式輸送機5使陶 瓷產品前進,在所述實施例中陶瓷產品為瓷磚100。
隧道的每個側壁2上設置有兩排氣體燃燒器31和32,分別位于 輥式輸送機5的上方和下方。
每排燃燒器設置在窯1的側壁2中形成的孔6的內部。
每排燃燒器包括兩個不同系列的燃燒器,分別是51和52, 一個 系列的燃燒器與另 一 系列的燃燒器交替布置。
因此,有四排燃燒器31、 32,其中兩排位于一側的壁上,并且兩 排位于另一側的壁上。每排燃燒器31、 32由兩個系列的燃燒器組成。 每排的兩個系列燃燒器自身之間交替布置,并與位于相同壁上的另一 排燃燒器交替布置,并且與設置在對面壁上的屬于同平面的那排燃燒 器的相同系列燃燒器交替布置。
特別的是,燃燒器51,以下稱為軸向燃燒器,僅設置有產生軸向 火焰的噴嘴,以便主要加熱隧道的中心區(qū)域,而燃燒器52,以下稱為 徑向燃燒器,設有多個徑向火焰噴嘴,以便主要加熱鄰近隧道側壁的 區(qū)域。
可選擇地,徑向燃燒器52,除了具有徑向火焰噴嘴之外,還可以 設有軸向火焰噴嘴。所有的燃燒器,軸向和徑向的,都是由共同的管道60來供應可燃 氣體,正象傳統(tǒng)的窯那樣。每個系列的燃燒器51或者52可以方便地被分成區(qū)段,以針對窯 的不同熱區(qū),每個區(qū)段設有自己的用于調節(jié)和控制的裝置,為了簡化 起見在此不進行舉例說明,并且均由燃氣供給管道60供應燃氣。在每個熱區(qū)都設置了加熱控制元件70,其可以是熱電偶或者熱探 頭。加熱控制元件70有利地是設置在中部,在所述實施例中,位于窯 頂4和窯底3的中部,并且它們發(fā)出的信號被送到用于調節(jié)和控制熱 功率的裝置,在此未舉例說明。在本發(fā)明中,如圖2所示,軸向燃燒器51由共同的管道510供應 空氣,管道510上設置有用于調節(jié)和控制的常規(guī)裝置(未示出),而徑 向燃燒器52由一個不同的空氣供給管道520供應空氣。特別的是,另外的管道524從管道520中分支出來,并且每個另 外的管道524通向第二系列中的單個燃燒器52。在所示的實施例中,空氣供給管道520被設置在管道524上游并 與控制單元522連接的電動閥521截斷,該控制單元522被編程以調 節(jié)供給到各徑向燃燒器52的空氣流的壓力以及流量.特別的是,控制單元522根據(jù)從專用檢測裝置523接收的信號來 調節(jié)要被輸送到徑向燃燒器的空氣壓力以及空氣流量,檢測裝置523
用于檢測離開窯1的產品相對于瓷磚100的設計指標而言是否尺寸不 合格,下面會更多的描述檢測裝置523。
實際上,當在位于側面并且離開窯1的瓷磚100中檢測到缺陷時, 從檢測裝置523接收到信號的控制單元522立即實施干預,以改變供 應給徑向燃燒器52的空氣量,從而改變其溫度。這是通過使供應給徑 向燃燒器52的燃氣流量恒定而實現(xiàn)的,該燃氣流量與供應給軸向燃燒 器51的相同,從而保持所供應的熱功率恒定。
自然地,空氣流量必需的變化將會很小,因此對窯l的整體功能 將不會有負面的干擾。
為了達到最佳的調節(jié),控制單元522不斷地通過壓力傳感器81、 82接收壓力值,傳感器81、 82分別設置在通向軸向燃燒器51的供應 管道510和通向徑向燃燒器52的供應管道520上。
為了本發(fā)明的目的,對在瓷磚100中的"缺陷"的檢測可以通過工 作人員操作連接控制單元522的鍵盤來完成,或者借助于檢測瓷磚尺 寸和平面度的自動檢測系統(tǒng)來完成,該自動檢測系統(tǒng)在同 一 申請人:的 意大利申請RE2006A000007中有描述,在此不再做重復的詳細描述。
顯然,也可以使用任何其他的適合于檢測瓷磚缺陷和向控制系統(tǒng) 522發(fā)送相應信號的裝置。
有利地是,發(fā)送給控制系統(tǒng)522的信號被轉換為要在分別提供給 軸向燃燒器51和徑向燃燒器52的兩個空氣流之間實現(xiàn)的壓差值.
在操作中,窯1被啟動,同時將提供給軸向燃燒器和徑向燃燒器 的空氣壓力保持一致。此后,僅僅在檢測裝置523檢測到離開窯1的
瓷磚中有缺陷時,控制單元發(fā)送信號到所述閥521,以根據(jù)所要求的 壓力變化來更大程度地打開或者關閉,所述壓力變化有利地是由控制 單元522根據(jù)從檢測裝置523接收的代表瓷磚中缺陷的信號來計算。
實際上,初始的運行參數(shù)只有微小的變化。作為如上所述利用閥 521來調節(jié)多個徑向燃燒器52例如在指定加熱區(qū)中的燃燒器的選擇, 每個徑向燃燒器52可以采用 一個閥,所述閥可以設置在管道524上。 在這種情況下,為每個調節(jié)閥分別提供了相應的壓力傳感器,這些壓 力傳感器設置在這些閥的下游,并且將信號發(fā)送到控制系統(tǒng)522。
由于控制系統(tǒng)522利用壓力傳感器來控制分別流向軸向燃燒器51 和徑向燃燒器52的空氣流之間的壓差,壓力傳感器可以由用于檢測所 述壓差AP的專用系統(tǒng)替代,所述專用系統(tǒng)將所述AP值直接發(fā)送到 控制系統(tǒng)522。
自然地,窯1總體上由中心電子單元控制,控制單元522也由該 中心電子單元控制。
從前面的描述中可以認識到,本發(fā)明所述的用于陶瓷產品的隧道 窯滿足了在說明書介紹部分中概述的要求,并且克服了在說明書介紹 部分中參照現(xiàn)有技術概述的缺點。
由于通過單獨的控制單元控制調節(jié)流向徑向燃燒器的空氣流量, 本發(fā)明的窯l使得所有離開的瓷磚都具有要求的尺寸和平面度,在來 自窯中心區(qū)或者側區(qū)的瓷磚之間沒有區(qū)別,并且廢品量大大地降低了 。
另外,本發(fā)明的窯可以通過對傳統(tǒng)的窯進行較小的結構修改 而容易地實施.
顯然,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為了滿足特殊的和特定的附帶 要求,可以對如上所述的用于陶瓷產品的隧道窯進行很多的修改和改 變,所有的這些修改和改變都屬于在權利要求書中限定的本發(fā)明的保 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用于陶瓷產品的隧道窯(1),其包括兩個相對的側壁(2),用于在隧道窯(1)內部支撐和進給瓷磚(100)層的水平的輥式輸送機(5),以及沿著所述兩個側壁排列并朝向相對壁設置的第一系列燃燒器(51)和第二系列燃燒器(52),第一系列燃燒器(51)的每個燃燒器僅設有產生軸向火焰的噴嘴,以加熱隧道窯的中心區(qū),而第二系列燃燒器(52)的每個燃燒器設有至少一個徑向火焰噴嘴,以加熱鄰近隧道窯側壁的區(qū)域,第一和第二系列燃燒器(51、52)的每一個燃燒器連接到可燃氣體的共同管道(60),并且分別連接到助燃物的第一管道(510)和第二管道(520),其特征在于,該隧道窯包括-用于檢測離開窯(1)的產品相對于設計指標是否尺寸不合格的檢測裝置(523);-用于從檢測裝置(523)接收數(shù)據(jù)的控制單元(522);-位于所述助燃物第二管道(520)上的用于調節(jié)供給第二系列燃燒器(52)的助燃物流量的裝置(521),所述用于調節(jié)助燃物流量的裝置(521)由所述控制單元(522)控制,所述控制單元(522)被編程以根據(jù)從檢測裝置(523)接收的數(shù)據(jù)來控制所述用于調節(jié)的裝置(521)。
2.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隧道窯(1),其中所述助燃物第二管道(520) 包括總管,從該總管分支出多個助燃物管道(524),每個管道 (524)通向第二系列燃燒器(52)中的單個燃燒器。
3. 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隧道窯(1),其中所述用于調節(jié)的裝置(521) 設置在每一個管道(524)上,所述管道(524 )是供應所述第 二系列燃燒器(52)的。
4. 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隧道窯(1),其中所述用于調節(jié)的裝置 (521)設置在所述助燃物的總管上。
5.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隧道窯(1),其中所述第二系列燃燒器 (52)由與所述第一系列燃燒器(51)交替地設置的多個燃燒器組成。
6.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隧道窯(1),其中所述第二系列的燃燒 器(52)還包括具有軸向火焰的噴嘴。
7.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隧道窯(1),其中每個側壁(2)包括兩 排燃燒器(31、 32), 一排燃燒器(31)位于所述輥式輸送機(5)的 上方,另一排燃燒器(32)位于所述輥式輸送機(5)的下方。
8. 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隧道窯(1),其中,沿著每排燃燒器(31、 32 ),所述第 一 系列和第二系列的燃燒器是相互交替地設置的。
9.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隧道窯(1),其中所述檢測裝置(523) 包括自動系統(tǒng),所述自動系統(tǒng)用于檢測離開隧道窯的陶瓷產品的尺寸 和/或平面度。
10.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隧道窯(1),其中所述用于調節(jié)流量的 裝置包括電動閥(521)。
11. 根據(jù)權利要求l所述的隧道窯(1),還包括用于檢測壓力的裝 置(81、 82),其分別設置在所述第一和第二助燃物管道上,所述用于 檢測壓力的裝置連接到所述控制單元(522)。
全文摘要
用于陶瓷產品的隧道窯(1),其包括兩個相對的側壁(2),用于在隧道窯(1)內部支撐和進給瓷磚(100)層的水平的輥式輸送機(5),以及沿著所述兩個側壁排列并朝向相對壁設置的第一系列燃燒器(51)和第二系列燃燒器(52),第一系列燃燒器(51)的每個燃燒器僅設有產生軸向火焰的噴嘴,以加熱隧道窯的中心區(qū),而第二系列燃燒器(52)的每個燃燒器設有至少一個徑向火焰噴嘴,以加熱鄰近隧道窯側壁的區(qū)域,第一和第二系列燃燒器(51、52)的每一個燃燒器連接到可燃氣體的共同管道(60),并且分別連接到助燃物的第一管道(510)和第二管道(520),該隧道窯包括用于檢測離開窯(1)的產品相對于設計指標是否尺寸不合格的檢測裝置(523);用于從檢測裝置(523)接收數(shù)據(jù)的控制單元(522);位于所述助燃物第二管道(520)上的用于調節(jié)供給第二系列燃燒器(52)的助燃物流量的裝置(521),所述用于調節(jié)助燃物流量的裝置(521)由所述控制單元(522)控制,所述控制單元(522)被編程以根據(jù)從檢測裝置(523)接收的數(shù)據(jù)來控制所述用于調節(jié)的裝置(521)。
文檔編號F27B9/36GK101113873SQ20071012708
公開日2008年1月30日 申請日期2007年6月28日 優(yōu)先權日2006年7月28日
發(fā)明者G·皮費里 申請人:薩克米窯爐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