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鋸床輔助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基座與定位板,所述基座靠設于鋸床的工作臺上,所述定位板與所述基座滑動配合連接,所述定位板的滑動方向平行于所述鋸床的鋸條所在平面,所述定位板用于固定待加工物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鋸床輔助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上設有一個或多個導滑條,所述導滑條平行于所述鋸條所在平面,所述定位板上設有與所述導滑條滑動配合的導滑槽;或所述定位板上設有一個或多個導滑條,所述導滑條平行于所述鋸條所在平面,所述基座上設有與所述導滑條滑動配合的導滑槽。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鋸床輔助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包括底板、第一側板與第二側板,所述第一側板與所述底板呈夾角連接,所述第二側板與所述底板呈夾角連接,所述第一側板與所述第二側板分別靠設于所述鋸床的工作臺的兩個側面。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鋸床輔助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一緊固件,所述第一側板與所述第二側板上均設有第一螺紋孔,所述第一緊固件通過與所述第一螺紋孔的螺紋配合抵設于所述鋸床的工作臺的側面。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鋸床輔助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板上設有用于固定所述待加工物件的定位孔與定位柱。
6.根據權利要求3-5任一項所述的鋸床輔助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一限位塊與第二限位塊,所述第一限位塊與所述第二限位塊沿所述定位板的滑行方向分別設于所述底板的兩端。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鋸床輔助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二緊固件,所述底板上設有兩個導滑條,所述第一限位塊與所述第二限位塊均設于所述兩個導滑條之間,所述第一限位塊與所述第二限位塊上均設有通孔,所述第二緊固件穿過所述通孔,所述底板的兩端均設有沿導滑條長度方向間隔設置的多組第二螺紋孔,所述第一限位塊、所述第二限位塊與所述底板通過所述第二緊固件與所述第二螺紋孔的螺紋配合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鋸床輔助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三緊固件,所述導滑條遠離所述底板的側面上設有多個沉孔,所述第三緊固件穿過所述沉孔,所述底板上設有與所述沉孔配合的第三螺紋孔,所述導滑條與所述底板通過所述第三緊固件與所述第三螺紋孔的螺紋配合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鋸床輔助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導滑條的橫截面為T形、V形或倒梯形。
10.根據權利要求3-5任一項所述的鋸床輔助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的四個邊角處均設有固定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