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羅茨機構鍵槽無誤差加工法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羅茨機構中的軸、轉子、同步齒輪的加工、固定方法。
羅茨機構是許多用處不同的羅茨泵(包括真空泵及液馬達)中的關鍵機構,附
圖1是本發(fā)明中羅茨機構的總裝圖雙點劃線部分是使用現(xiàn)有公知技術的另部件其中有轉子付(1),軸1(2),同步齒輪甲(3),固定肖(4),同步齒輪柄(5),同步齒輪乙(6),軸2(7)。
為了確保這些機構的正常運行,現(xiàn)在都是在將軸2(7)上的同步齒輪乙(6)固定后,再調整軸1(2)上的同步齒輪甲(3),一旦找對位置就在同步齒輪柄(5)上鉆一通孔并用肖子(4)于以固定;或是使同步齒輪甲(3)與同步齒輪柄(5)分離,先把同步齒輪柄(5)固定在軸1(2)上,然后根據(jù)調整的結果,再將同步齒輪甲(3)與同步齒輪柄(5)用鉆孔、攻絲上螺釘?shù)霓k法與以固定;還有以上兩種方法的變種的其它方法。但其共同特征是1.必須是有同步齒輪柄(5)。(不管是外延式、套裝式、端嵌式)2.經調整后才能確定最后的加工、固定位置。
3.在同步齒輪與軸的固定額鏈中,至少有一處不是鍵聯(lián)接。
其共同的缺點是1.加工同步齒輪柄及其附件費工、費時難調整,效率低。
2.機械結構不緊湊,多占一部分空間。
3.費材、費料成本高。
4.工作的可靠性差,容易發(fā)生肖子串出、騎縫絲或圓柱滾走、螺釘頸部在長孔中移動而導致“轉子咬死”等。
5.不適用于機構空間較小、需將同步齒輪兼作它用、無法進行調整的場合。
以上所述就是我國及當今世界上的水平。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要提供一種在羅茨機構中轉子、同步齒輪通過鍵及鍵槽無誤差地固定在軸上的一種省工、省材料、加工容易、安裝準確的方法。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這樣來實現(xiàn)的。
1.令羅茨機構軸上的所有鍵槽的中心線在同一直線上。
2.同步齒輪的齒數(shù)按以下原則確定
1)在二葉轉子時,采取6+4n。
2)在三葉轉子時,采取3+6n。
n為任意正整數(shù)。使用這樣的齒數(shù)是為了當一對嚙合的同步齒輪移開,在錯過180度或120度后再靠近恰能嚙合;如果鍵槽的中心線與其中一齒的中心線重合,那么,就可以把兩齒輪擺放成如下的嚙合狀態(tài)1)在二葉轉子時,一齒輪的鍵槽中心線與兩齒輪的中心聯(lián)線重合,并與另一齒輪的鍵槽中心線垂直?;騼升X輪的鍵槽中心線平行且均與兩齒輪的中心聯(lián)線成45度。
2)在三葉轉子時,兩齒輪的鍵槽中心線與兩齒輪的中心聯(lián)線重合或者分別成60度。
上述的嚙合狀態(tài)也正是安裝成功的保證。附圖2是本發(fā)明中羅茨轉子1、鍵槽8及同步齒數(shù)3的相互關系圖。也是附圖1的左視圖的放大。
因此,作為本發(fā)明的第一技術特征是羅茨機構中同步齒輪的齒數(shù)是6+4n或3+6n,n為任意正整數(shù)。
3.轉子付與同步齒輪付分別整體加工,在任意的位置上加工好鍵槽后從中間一剖為二,再分別各自對齊端面及剖面-新端面,裝上即可。使用分別加工,再將各齒對齊后再在任意位置上加工鍵槽也同樣有效。附圖3是本發(fā)明中一對同步齒輪付鍵槽中心線與相鄰一齒的中心線的關系圖。按上法加工出的鍵槽中心線與鄰近一齒的中心線所產生的誤差θ角卻因旋向不同互相抵消。只等于加工正常的同步齒輪對滾了一個θ角,如果把右邊的同步齒輪的鍵槽中心線按順時針旋一個θ角,而后再旋至水平軸線上,那就附和嚙合狀態(tài)1)中所述,正好裝上如附圖2那樣的機構上;如果還有問題,那就把下面的同步齒輪轉動180度裝上即是。同樣的理由也適用于轉子以及三葉轉子的同步齒輪。
作為本發(fā)明的第二技術特征是羅茨機構的任一端面,即附圖1中的A、B、C、D端面,一對轉子付或齒輪付其兩鍵槽的中心線與相鄰最近一齒的中心線的夾角是大小相等方向相反。見附圖3。
以上方法已為生產實踐及樣機所證實。
權利要求
1.羅茨機構中同步齒輪的齒數(shù)是6+4n或3+6n,n為任意正整數(shù)。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構,在任一端面一對轉子付或同步齒輪付兩鍵槽的中心線與相鄰最近一齒的中心線的夾角是大小相等方向相反。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屬于機器制造的范疇,是提供在羅茨機構中的轉子、同步齒輪通過鍵及鍵槽無誤差地固定在軸上的一種省工、省時、省材料節(jié)約空間的簡易加工、準確安裝的新方法。本發(fā)明的技術特性是:同步齒輪的齒數(shù)按照不同的場合采取6+4n或3+6n。n為任意正整數(shù),在該機構中任一端面,一對轉子副或同步齒輪副,其兩鍵槽的中心線與相鄰最近一齒的中心線的夾角大小相等方向相反。
文檔編號B23C3/00GK1322600SQ0010842
公開日2001年11月21日 申請日期2000年5月5日 優(yōu)先權日2000年5月5日
發(fā)明者鄭道炎 申請人:鄭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