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前燈或者燈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機動車用的前燈或者燈,具有一個照明玻璃,一個殼體,安裝在殼體里的光源,與光源相配的反射鏡,并且具有一個通風系統(tǒng),通風系統(tǒng)至少包括一個進氣口,一個出氣口以及一個通風器。
從FR 2 701 756 A1中獲知了這樣一種實施形式,安裝在前燈殼體里面的通風器通過設置于殼體后壁的一個進氣口吸入新鮮空氣,并且穿過導風裝置將新鮮空氣沿著下殼體壁壓向照明玻璃,空氣沿著玻璃流動,又穿過導風裝置,沿著上殼體壁并且通過一個設置在殼體后壁區(qū)域內的上排氣孔向外排出。通過這樣產生的換氣,應該將潮濕的空氣從前燈中排出去,以防止在照明玻璃或者整個前燈冷卻時含在空氣里的濕氣在照明玻璃上冷凝。
在新一代的前燈或者燈中使用了光亮的照明玻璃。然后,通過有目的地幾何構造反射鏡達到了預定的燈光分布。除了其本來的功能即向光輸出方向反射光之外,還可以作為用于附加燈、例如象方向指示燈或者霧燈的光輸出鏡的載體。在發(fā)動機艙側,前燈或者燈被一個殼體包圍。與傳統(tǒng)的前燈或者燈相反,在這里,例如可以在一個前燈中裝3個或者甚至4個光源。因為安裝前燈就等于已經把所有的燈都裝在機動車上了,所以這種前燈簡化了安裝。另外,它還使觀看者從外面看前燈得到一個在技術上很有趣的印象。然而,由于在比較小的面積上安裝這樣多個光源,在放熱方面會產生新的問題。在一個這樣的前燈中,230度以下的溫度不是例外。那么,如果機動車停住,也就是說,通過行車風進行的冷卻停止了,這一點特別具有重要意義。例如,由于發(fā)熱,可能會引起照明玻璃或者其它塑料件變形。
在新一代的前燈或者燈中,通常采用塑料、特別是PC-聚碳酸酯,UP-不飽和聚酯,PP-GF-玻璃纖維加強的聚丙烯(酯)和PVC-聚氯乙烯作為殼體或者反射鏡以及密封裝置的材料。在此,涉及到散霧塑料,也就是說,塑料含有可散發(fā)出的易揮發(fā)成分。從這樣塑料散霧的成分是,例如軟化劑、胺類(純-泡沫催化劑)、潤滑劑、穩(wěn)定劑、防火劑或者溶劑。關于散霧成分的詳細清單已列入ATZ機動車技術雜志96(94),“散霧問題測量方法、途徑和結果”一文、第238-246頁表4內。散霧會導致反射鏡的照明玻璃蒙上一層霧氣或者變成花白或者也可導致塑料分解。散霧隨著溫度呈指數增加,例如F.Looek,Th.Lampe,A.M.Bahadir在塑料雜志83(1993)中、“散霧現(xiàn)象的溫度關系”一文中對此做了說明。
本發(fā)明的任務是,在新一代的前燈或者燈中避免照明玻璃或者反射鏡由于散霧蒙上霧層或者變成花白。
基于前面描述的前燈或者燈,按照本發(fā)明這樣解決該任務,即至少一個前燈部件至少部分地由散霧塑料組成,通風器是一個將空氣從殼體中抽出的吸氣通風器,導風裝置這樣配置在殼體內,使得通風器將空氣抽離照明玻璃,并且有目的地經過最熱點通向背離照明玻璃的殼體后側。
由于將空氣抽出,被空氣繞流的部件、特別是反射鏡以及殼體被冷卻,這樣就減少了從這些部件散發(fā)出的成分。此外,按照本發(fā)明設置的空氣導向也對前燈中的散霧冷凝液量產生影響。氣流從反射鏡旁邊經過是特別重要的,因為反射鏡通過其復雜的幾何構造要求特別防止沉積冷凝液,以便保證或者不改變地保持預定的燈光分布。此外重要的是,通風器將空氣從照明玻璃處抽走,因為在吹擋風玻璃時可能會將易揮發(fā)成分吹到照明玻璃上。
通過按照本發(fā)明導行的氣流可以冷卻散霧塑料件,這樣,可將來自塑料的較少的易揮發(fā)成分量釋放出去。剩余的、還在揮發(fā)的成分通過提高換氣從前燈中排出去。為此重要是,要足夠提高從進氣口流到排氣口的氣流。
如果通風器安裝在一個蓋上或蓋內,這個蓋可拆卸地封閉殼體后側上的一個孔,則是合理的。在這種類型的前燈中,通常是設置這樣一個蓋,以便可以簡單地更換光源,無需將整個前燈拆開。此外,蓋用來作為燈光寬度調節(jié)器或者其它電氣組件的固定件。通過在這個蓋上或者蓋內安裝通風器使新一代前燈通過更換裝有一個通風器的蓋就能快速而簡單地再裝備。
為了保護反射鏡,如果導風裝置包括在反射鏡上的通流孔,在這里,通流孔最好緊挨著光源,則是合理的。另外,如果導風裝置包括了外反射鏡邊緣和殼體壁之間的縫隙,則是有利的。
在其功能方面,通風器合理地與一個停車燈電連接。通過此,在接通停車燈時同時操作通風器,這樣,在機動車停住時可因此接通通風器,這樣就可以補償由于缺少行車風而缺少的前燈冷卻。
此外還建議,通風器可在前燈或者燈關閉之后經過預定的跟隨時間之后被關閉。通過此,完全加熱的前燈在機動車停住時也還能冷卻一段時間并且防止散霧。
如果前燈具有多個光強度不同的光源,為光強度最強的光源配置通風器,則是合理的,因為這個光源發(fā)出大部分的熱量,并且是前燈中最關鍵的點。通過這樣的通風器配置可以特別有效地排放熱量。
下面借助于一個實施例詳細介紹了本發(fā)明。
唯一的一個圖示出了具有通風系統(tǒng)的一個前燈的剖面圖。
前燈1具有一個殼體5和一個照明玻璃2。光源3和反射鏡4被設置在殼體5中。從光源3發(fā)射出的光經反射鏡4反射穿過照明玻璃2向外發(fā)射。光源3例如可以固定到反射鏡4上或者也固定到其他與殼體5連接的固定件上。另外,反射鏡4也可以作為用于其他光源光輸出鏡的載體,它們安裝在反射鏡4的背離照明玻璃2的一側上。在現(xiàn)化的前燈中,在一個反射鏡上安置了多個光源3;通過反射鏡4目的明確的幾何構造可以達到所要求的光輸出分布。通過此可以使用光亮的照明玻璃2。
特別是在多個光源3同時接通的情況下,反射鏡、照明玻璃2以及其他在光源周圍的零件被特別強地加熱。因此,照明玻璃2是用特殊硬化玻璃或者特殊調整的塑料、特別是PC-H(聚碳酸酯)制造的,以避免由于熱作用而變形。由于制造技術原因,殼體5和/或者反射鏡4和/或者零件之間的密封裝置是用塑料制造的。為了使塑料具有所要求的特性,塑料、例如象PC-聚碳酸酯,UP-不飽和聚酯,PP-GF-玻璃纖維加強的聚丙烯(酯)和PVC-聚氯乙烯具有象軟化劑成分、防火劑或者潤滑劑那樣的添加劑。這些易揮發(fā)的成分特別是在高溫度下從塑料中散發(fā)出來。一般來說,這個過程用因霧而變模糊來說明。在前燈冷卻之后,這些易揮發(fā)成分沉積在反射鏡或者照明玻璃上,并且導致其變成花白。另外還可以通過散霧無意地改變塑料特性。塑料溫度對散霧冷凝液量具有重要影響。比如說,在采用儀表盤薄膜時,溫度從90℃提高到120℃可導致散霧冷凝液增加10倍。
在反射鏡4的背向光出口側的一側上,殼體5具有一個孔25???5用一個蓋6封閉。通過取下蓋6可以簡單地更換光源3。另外,蓋6用做控制裝置或者沒有示出的插頭接點的固定件,該控制裝置例如用于分光直徑調節(jié)器8。此外,蓋6還具有一個排氣孔15,通風器7安裝在蓋6內。通過在蓋6中安裝通風器7能夠使迄今沒有裝通風器的前燈也可以再裝備通風器。比如說,通風器7可以是一個商業(yè)上通用的風扇,就象在計算機殼體上使用的那樣。比如說,在耗用電流為0.09安培和電壓為13伏時,體積流量是11m3/h;因此,由風扇取用的功率是很小的,而且根據能源觀點也是可以接受的。由于通過殼體7抽出空氣,被空氣環(huán)繞的部件、例如象反射鏡4或者殼體5被冷卻,這樣就減少了從這些零件散發(fā)出的易揮發(fā)成分。此外,除了減少散發(fā)出的成分之外,提高換氣對前燈中的散出霧的冷凝液量也產生了影響。另外,為了提高空氣流量,也可以擴大在照明玻璃2后分布在殼體圓周上的進氣孔10,為了避免灰塵、電機周圍蒸汽和/或者水進入,采取了附加的可防止水噴濺的過濾措施(例如碳過濾器與例如GOROTEX相結合)。另外,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是,由于冷卻效果,照明玻璃2只遭受較小的熱負荷,因此可以用傳統(tǒng)的塑料制造。
在確定通風器7尺寸時要注意,在前燈1中實現(xiàn)大約為70-80度的最低溫度。根據排氣電機尺寸,可以使排氣溫度達到大約30度。它的優(yōu)點是,通過進氣口10吸入的外界空氣被加熱,從而同時被烘干。
反射鏡可以具有一個有目的配置的通流孔31,在這里,通過選擇縫隙30的縫隙寬度以及通流孔31的尺寸可以這樣引導氣流,使氣流有目的地流過最熱點。另外,氣流從反射鏡4旁邊經過是特別重要的,因為反射鏡4通過其復雜的最終決定燈光分布的幾何構造,特別是防止冷凝液沉積,因為否則的話就不能保持預定的燈光分布。用箭頭示出了氣流的路徑。特別重要的是,通風器7將空氣從照明玻璃處抽走。不希望類似于在機動車內部通風時吹擋風玻璃那樣吹照明玻璃,因為通過此會使易揮發(fā)成分對準照明玻璃2吹。另外,反射鏡4會由于散發(fā)出的易揮發(fā)成分受到材料分解,這也會影響到燈光分布。
如果光源3之一是作為霧燈構成,通風器7配置在霧燈區(qū)域是比較合理的,因為由于其光功率特別高,霧燈也是一個特別大的熱源。
通風器7與停車燈電聯(lián)接。采用這種方式保證了在無意操作停車燈時也能借助于通風器7給前燈1通風。此外預定,通風器7在前燈1關閉之后還在預先給定的一段時間內進行慣性運行,這樣就會使還存在的易揮發(fā)成分從前燈1中排出去,并且將前燈冷卻到可接受的工作溫度,以致使易揮發(fā)成分的繼續(xù)散發(fā)降低到最低。
權利要求
1.機動車用的前燈或者燈(1),具有一個照明玻璃(2),一個殼體(5),安裝在殼體(5)里的光源(3),與這些光源相配的反射鏡(4),并且具有一個通風系統(tǒng),它至少包括一個進氣口(10),一個出氣口(15)以及一個通風器(7),其特征為至少一個前燈部件至少部分地由散霧塑料制成,通風器(7)是一個將空氣從殼體(5)抽出的吸氣通風器,導風裝置(30,31)被這樣配置在殼體(5)內,使得通風器(7)將空氣抽離照明玻璃(2),并且有目的地經過最熱點通向背離照明玻璃(2)的殼體后側。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前燈或者燈,其特征為通風器(7)被安置在蓋(6)上或其內,蓋可拆卸地封閉殼體后側上的孔(25)。
3.按照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前燈或者燈,其特征為導風裝置(30,31)包括了反射鏡(4)中的通流孔(31)。
4.按照權利要求3所述的前燈或者燈,其特征為通流孔(31)緊挨著光源(3)。
5.按照前面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前燈或者燈,其特征為導風裝置(30,31)包括了外反射鏡邊緣和殼體壁之間的縫隙(30)
6.按照前面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前燈或者燈,其特征為具有多個光強度不同的光源(3),其中,為光強度最強的光源配置了通風器(7)。
7.按照前面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前燈或者燈,其特征為通風器(7)與一個停車燈電聯(lián)接。
8.按照前面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前燈或者燈,其特征為通風器(7)可在前燈或者燈(1)關閉之后經過預定的跟隨時間之后被關閉。
9.按照前面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前燈或者燈,其特征為塑料是PC-聚碳酸酯,UP-不飽和聚酯,PP-GF-玻璃纖維加強的聚丙烯(酯)和PVC-聚氯乙烯。
10.按照前面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前燈或者燈,其特征為進氣口(10)在照明玻璃(2)之后的區(qū)域內分布在殼體圓周上。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機動車用的前燈或者燈(1),具有一個照明玻璃(2),一個殼體(5),安裝在殼體(5)里的光源(3),與光源相配的反射鏡(4),并且具有一個通風系統(tǒng),它至少包括一個進氣口(10),一個出氣口(15)以及一個通風器(7)。為了避免降低具有EF-塑料件的前燈功率,按照本發(fā)明建議,通風器(7)是將空氣從殼體(5)抽出的吸氣通風器,導風裝置(30,31)這樣配置在殼體(5)內,使得通風器(7)將空氣抽離照明玻璃(2),并且有目的地經過最熱點通向背離照明玻璃(2)的殼體后側。
文檔編號F21W101/02GK1295659SQ99804749
公開日2001年5月16日 申請日期1999年3月20日 優(yōu)先權日1998年3月31日
發(fā)明者伯恩哈德·韋伯 申請人:安特耶·韋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