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用于大鋼琴的頂板支承裝置,其用于支承打開狀態(tài)下的頂板,所述頂板被樞轉地安裝到鋼琴主體,該鋼琴主體包括框架和外緣板,所述框架具有肋條,每個所述肋條在前后方向上延伸,所述外緣板以環(huán)繞所述框架的側面的方式布置,由此能夠打開和關閉所述鋼琴主體的頂部,其特征在于,
所述頂板支承裝置包括:
頂板支棍,其具有預定長度并且被構造成借助其末端部從下方支承已打開的所述頂板;以及
支棍支承件,其被設置于所述鋼琴主體的所述外緣板的內側并且被構造成借助所述頂板支棍的基端部以分別圍繞垂直軸線和水平軸線能夠樞轉移動的方式支承所述頂板支棍;
其中,所述頂板支棍被構造成借助所述支棍支承件在收納位置和頂板支承位置之間樞轉移動,在前述收納位置,所述頂板支棍以大致水平的姿勢被收納在所述外緣板和所述框架的所述肋條之間的空間中,在前述頂板支承位置,所述頂板支棍以傾斜的姿勢支承頂板,使得隨著所述頂板支棍向末端側延伸,其末端側升起。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頂板支承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框架具有在所述肋條和所述外緣板之間的平坦部,并且其中,所述支棍支承件包括:
基體,其被固定于所述框架的所述平坦部的上表面;以及
樞轉移動支承部,其以圍繞所述垂直軸線能夠樞轉移動的方式安裝于所述基體并且被構造成支承所述頂板支棍的基端部,使得所述基端部能夠圍繞所述水平軸線樞轉移動。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頂板支承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棍支承件還包括鎖定機構,該鎖定機構被構造成當所述頂板支棍處于頂板支承位置時鎖定所述樞轉移動支承部,使得所述樞轉移動支承部相對于所述基體不能樞轉移動。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頂板支承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棍支承件被構造成當所述頂板支棍處于收納位置時防止所述頂板支棍圍繞所述水平軸線向上樞轉移動。
5.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頂板支承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棍支承件被構造成當所述頂板支棍處于收納位置時防止所述頂板支棍圍繞所述水平軸線向上樞轉移動。
6.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頂板支承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棍支承件被構造成當所述頂板支棍處于收納位置時防止所述頂板支棍圍繞所述水平軸線向上樞轉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