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光纖通信技術(shù)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尾纖收納裝置及光傳輸系統(tǒng)。
背景技術(shù):
隨著科學技術(shù)的不斷發(fā)展,光纖網(wǎng)絡通信已經(jīng)成為人們所必不可少的通信手段,其具有帶寬大、反應迅速、通信效率高、綠色環(huán)保的特點。然而,在長期的工作與實踐中發(fā)現(xiàn),光傳輸設備與ODF(Optical Distribution Frame,光纖配線架)之間的尾纖均盤留在光傳輸設備的后面,連接十分不便利,特別是光傳輸設備容量大且尾纖增多的情況下,會導致尾纖重疊、纏繞,不僅影響美觀,而且也不利于查找光纖故障位置。因此需要一個有效的收納裝置對尾纖進行收納。
目前,將光傳輸設備與ODF之間的尾纖全部都纏繞在一個收納裝置內(nèi),收納裝置內(nèi)的尾纖纏繞均由人工完成,并且對收納裝置內(nèi)的尾纖的脹緊工作也均由人工完成,因此現(xiàn)有技術(shù)中尾纖收納裝置收納尾纖的效率低。
技術(shù)實現(xiàn)要素:
有鑒于此,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一種尾纖收納裝置及光傳輸系統(tǒng),可以對從所述光纖配線架至所述光傳輸設備的尾纖進行自動脹緊,從而提高了尾纖收納的效率。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fā)明主要提供如下技術(shù)方案:
一方面,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尾纖收納裝置,該裝置包括:
板卡,所述板卡包括相對的第一側(cè)面和第二側(cè)面,所述第一側(cè)面上設置有第一繞線部和第二繞線部,所述第一繞線部和所述第二繞線部用于纏繞尾纖;
第一彈性部件,所述第一彈性部件的一端連接所述第一繞線部,所述第一彈性部件的另一端連接所述第一側(cè)面,用于使所述第一繞線部在所述板卡上滑動。
具體的,所述裝置還包括:第二彈性部件,所述第二彈性部件的一端連接所述第二繞線部,所述第二彈性部件的另一端連接所述第一側(cè)面,用于使所述第二繞線部在所述第一側(cè)面上滑動。
具體的,所述裝置還包括:
中心部件,所述中心部件設置在所述第一側(cè)面上;
所述第一彈性部件的另一端通過所述中心部件與所述第一側(cè)面連接;
所述第二彈性部件的另一端通過所述中心部件與所述第一側(cè)面連接。
具體的,所述裝置還包括:
第一活動固定柱,所述第一彈性部件的一端通過所述第一活動固定柱與所述第一繞線部連接;
第二活動固定柱,所述第二彈性部件的一端通過所述第二活動固定柱與所述第二繞線部連接。
具體的,所述裝置還包括:第三繞線部和第四繞線部,
所述第三繞線部和所述第四繞線部設置在所述第二側(cè)面的兩側(cè),所述第三繞線部和所述第四繞線部用于纏繞尾纖。
具體的,所述裝置還包括:第五繞線部和第六繞線部,
所述第五繞線部和第六繞線部設置在所述第三繞線部和第四繞線部之間, 所述第五繞線部和第六繞線部的繞線部長度小于所述第三繞線部和第四繞線部的繞線部長度,所述第五繞線部和所述第六繞線部用于纏繞尾纖。
具體的,所述裝置還包括:前面板和卡扣,
所述前面板,與所述板卡的一側(cè)邊連接,所述前面板上設置有面板手扣;
所述卡扣,與所述第一彈性部件和第二彈性部件連接,用于固定壓縮狀態(tài)下的第一彈性部件和第二彈性部件;
所述面板手扣和所述卡扣相連接,用于復位壓縮狀態(tài)下的第一彈性部件和第二彈性部件。
具體的,所述板卡的中心位置設置有接線口,用于連通所述第一側(cè)面和所述第二側(cè)面。
具體的,所述第一繞線部、所述第二繞線部為圓弧形槽道,所述第一繞線部和所述第二繞線部對稱設置在所述第一側(cè)面上;
所述第三繞線部、所述第四繞線部為圓弧形槽道,所述第三繞線部和所述第四繞線部對稱設置在所述第二側(cè)面上;
所述第五繞線部、所述第六繞線部為圓弧形槽道,所述第五繞線部和第六繞線部對稱設置在所述第三繞線部和第四繞線部之間,所述第五繞線部和第六繞線部的圓弧形槽道長度小于所述第三繞線部和第四繞線部圓弧形槽道的長度。
另一方面,本發(fā)明實施例還提供一種光傳輸系統(tǒng),該系統(tǒng)包括:
光纖配線架,所述光纖配線架內(nèi)設置有多個尾纖收納裝置和光傳輸設備;
所述尾纖收納裝置,用于纏繞從所述光纖配線架至所述光傳輸設備的尾纖,并且每個尾纖收納裝置用于纏繞一根尾纖;
所述光傳輸設備,用于連接從所述尾纖收納裝置輸出的尾纖。
本發(fā)明實施例提出的一種尾纖收納裝置及光傳輸系統(tǒng),將從光纖配線架至所述光傳輸設備的尾纖纏繞在第一繞線部和第二繞線部上,尾纖纏繞的長度可以根據(jù)連接第一繞線部的第一彈性部件的壓縮拉伸狀態(tài)而改變。在纏繞尾纖時,對第一彈性部件進行壓縮固定,將尾纖纏繞在第一繞線部和第二繞線部上,纏繞好后將尾纖收納裝置放入光纖配線架內(nèi),按動前面板上的面板手扣,使彈性部件的壓縮狀態(tài)恢復為彈性部件的正常狀態(tài),進而使纏繞在尾纖收納裝置內(nèi)的尾纖進行脹緊,從而提高了尾纖收納的效率。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一種尾纖收納裝置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
圖2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另一種尾纖收納裝置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
圖3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一種尾纖收納裝置的俯視圖;
圖4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一種尾纖收納裝置的正視圖;
圖5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一種光傳輸系統(tǒng)結(jié)構(gòu)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更進一步闡述本發(fā)明為達成預定發(fā)明目的所采取的技術(shù)手段及功效,以下結(jié)合附圖及較佳實施例,對依據(jù)本發(fā)明提出的尾纖收納裝置及光傳輸系統(tǒng)其具體實施方式、結(jié)構(gòu)、特征及其功效,詳細說明如后。
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尾纖收納裝置2,如圖1和圖5所示,包括:板卡,板卡包括相對的第一側(cè)面11和第二側(cè)面12,第一側(cè)面11上設置有第一繞線部21和第二繞線部22,第一繞線部21和所述第二繞線22部用于纏繞尾纖;第一彈性部件31,第一彈性部件31的一端連接所述第一繞線部21,第一彈性部件 31的另一端連接第一側(cè)面11,用于使第一繞線部21在所述板卡上滑動。
以下通過本實施例中尾纖收納裝置的工作過程和原理具體說明本實施例中的尾纖收納裝置:
在本發(fā)明實施例中,如圖1、4和5所示,為滿足光纖配線架1至所述光傳輸設備3的尾纖固定盤留在尾纖收納裝置2內(nèi),首先對第一彈性部件31進行壓縮,并通過連接于第一彈性部件31的卡扣(圖中未做出標示)進行固定,使得第一彈性部件31連接的第一繞線部21和第二繞線部22之間的距離變小,然后通過尾纖收納裝置2的后面接口(圖中未做出標示)將尾纖從光纖配線架1接入到尾纖收納裝置2內(nèi),接入后將尾纖纏繞到第一繞線部21和第二繞線部22上,纏繞好后將尾纖收納裝置2放入光纖配線架1內(nèi),按動光纖配線架前面板7的面板手扣8,使得連接于第一彈性部件31的卡扣自動松開,從而使得連接于第一彈性部件31的第一繞線部21和第二繞線部22直接的距離變長,進而尾纖收納裝置2外剩余的尾纖自動抽送至尾纖收納裝置2內(nèi),因此完成了尾纖自動纏繞到尾纖收納裝置2內(nèi),對剩余的尾纖進行自動脹緊,從而提高了尾纖收納的效率。
本發(fā)明實施例提出的一種尾纖收納裝置,將從光纖配線架至所述光傳輸設備的尾纖纏繞在第一繞線部和第二繞線部上,尾纖纏繞的長度可以根據(jù)連接第一繞線部的第一彈性部件的壓縮拉伸狀態(tài)而改變。在纏繞尾纖時,對第一彈性部件進行壓縮固定,將尾纖纏繞在第一繞線部和第二繞線部上,纏繞好后將尾纖收納裝置放入光纖配線架內(nèi),按動前面板上的面板手扣,使彈性部件的壓縮狀態(tài)恢復為彈性部件的正常狀態(tài),進而使纏繞在尾纖收納裝置內(nèi)的尾纖進行脹緊,從而提高了尾纖收納的效率。
進一步地,尾纖收納裝置2還包括:第二彈性部件32,所述第二彈性部件 32的一端連接所述第二繞線部22,所述第二彈性部件32的另一端連接所述第一側(cè)面11,用于使所述第二繞線部22在所述第一側(cè)面11上滑動。對于本發(fā)明實施例,設置第二彈性部件32可以進一步的擴充第一繞線部21和第二繞線部22之間的距離,從而可以提高纏繞在尾纖收納裝置2上的尾纖長度,進而在按動面板手扣8后,纏繞尾纖收納裝置2的尾纖會增多,提高了尾纖收納的效率。
進一步地,還包括:中心部件4,所述中心部件4設置在所述第一側(cè)面11上;所述第一彈性部件31的另一端通過所述中心部件4與所述板卡連接;所述第二彈性部件32的另一端通過所述中心部件4與所述第一側(cè)面11連接。在本發(fā)明實施例中,所述中心部件4設置在第一彈性部件31和第二彈性部件32的中心位置,用于隔離第一彈性部件31和第二彈性部件32,從而使得第一彈性部件31和第二彈性部件32壓縮至中心部件4處,使得第一彈性部件31和第二彈性部件32壓縮后的距離最小,進而使得按動面板手扣8后,纏繞于尾纖收納裝置2內(nèi)的尾纖增多。
進一步地,還包括:第一活動固定柱51,所述第一彈性部件31的一端通過所述第一活動固定柱51與所述第一繞線部21連接;第二活動固定柱52,所述第二彈性部件32的一端通過所述第二活動固定柱52與所述第二繞線部22連接。對于本發(fā)明實施例,所述第一活動固定柱51用于將第一繞線部21固定在第一彈性部件31之上,所述第二活動固定柱52用于將第二繞線部22固定在第二彈性部件32之上。
進一步地,如圖2所示,所述裝置還包括:第三繞線部61和第四繞線部62,所述第三繞線部61和所述第四繞線部62設置在所述第二側(cè)面12的兩側(cè),所述第三繞線部61和所述第四繞線部62用于纏繞尾纖。
進一步地,如圖2所示,所述裝置還包括:第五繞線部71和第六繞線部72, 所述第五繞線部71和第六繞線部72設置在所述第三繞線部61和第四繞線部62之間,所述第五繞線部71和第六繞線部72的繞線部長度小于所述第三繞線部61和第四繞線部62的繞線部長度,所述第五繞線部71和所述第六繞線部72用于纏繞尾纖。進一步地,所述板卡的中心位置設置有接線口,用于連通所述第一側(cè)面和所述第二側(cè)面。
在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為了使得纏繞于尾纖收納裝置2內(nèi)的尾纖更多,在第二側(cè)面12上設置了第三繞線部61和第四繞線部62,使得在第一側(cè)面11纏繞的尾纖后,將尾纖從板卡的中心位置設置的接線口(圖中未做出標識)穿過后,連接至板卡的第二側(cè)面12上,然后將尾纖第三繞線部61和第四繞線部62上纏繞,從而使得纏繞于尾纖收納裝置2上的尾纖增多,進而在按動面板手扣8后,使得脹緊到尾纖收納裝置2的尾纖會增多,更進一步地,為了調(diào)整尾纖的長度設置了第五繞線部71和第六繞線部72,所述第五繞線部71和第六繞線部72的弧度小于第三繞線部61和第四繞線部62,并且設置在第三繞線部61和第四繞線部62之間,主要起調(diào)整尾纖長度的作用。
進一步地,如圖3和圖4所示,所述裝置還包括:前面板7和卡扣(圖中未做出標示),所述前面板7,與所述板卡的第一側(cè)邊11連接,所述前面板上設置有面板手扣8;所述卡扣,與所述彈性部件連接,用于固定壓縮狀態(tài)下的彈性部件;所述面板手扣8和所述卡扣相連接,用于復位壓縮狀態(tài)下的彈性部件。
進一步地,如圖1和圖2所示,所述第一繞線部21、所述第二繞線部22為圓弧形槽道,所述第一繞線部21和所述第二繞線部22對稱設置在所述第一側(cè)面11上;所述第三繞線部61、所述第四繞線部62為圓弧形槽道,所述第三繞線部61和所述第四繞線部62對稱設置在所述第二側(cè)面12上;所述第五繞線部71、所述第六繞線部72為圓弧形槽道,所述第五繞線部71和第六繞線部72對 稱設置在所述第三繞線部61和第四繞線部62之間,所述第五繞線部71和第六繞線部72的圓弧形槽道長度小于所述第三繞線部61和第四繞線部62的圓弧形槽道長度。
對于本發(fā)明實施例,將第一繞線部21、第二繞線部22、第三繞線部61、第四繞線部62、第五繞線部71和第六繞線部72均設置成為圓弧形槽道,可以使得尾纖在尾纖收納裝置2內(nèi)脹緊的時候,尾纖通過圓弧形槽道快速的纏繞于尾纖收納裝置2內(nèi),進而提高尾纖收納的效率。
本發(fā)明實施例提出的一種尾纖收納裝置,將從光纖配線架至所述光傳輸設備的尾纖纏繞在第一繞線部和第二繞線部上,尾纖纏繞的長度可以根據(jù)連接第一繞線部的第一彈性部件的壓縮拉伸狀態(tài)而改變。在纏繞尾纖時,對第一彈性部件進行壓縮固定,將尾纖纏繞在第一繞線部和第二繞線部上,纏繞好后將尾纖收納裝置放入光纖配線架內(nèi),按動前面板上的面板手扣,使彈性部件的壓縮狀態(tài)恢復為彈性部件的正常狀態(tài),進而使纏繞在尾纖收納裝置內(nèi)的尾纖進行脹緊,從而提高了尾纖收納的效率。
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光傳輸系統(tǒng),如圖5所示,包括:
光纖配線架1,所述光纖配線架1內(nèi)設置有多個尾纖收納裝置2和光傳輸設備3;
所述尾纖收納裝置2,用于纏繞從所述光纖配線架1至所述光傳輸設備3的尾纖,并且每個尾纖收納裝置用于纏繞一根尾纖;
所述光傳輸設備3,用于連接從所述尾纖收納裝置2輸出的尾纖。
對于本發(fā)明實施例,光纖配線架中設置多個尾纖收納裝置,且每個尾纖收納裝置僅對應纏繞一根尾纖,從而可以保持設備美觀,同時也可以方便的查找尾纖故障和更換尾纖,光纖配線架可插多個尾纖收納裝置,并可提高工作效率 和光纖配線架的使用空間,同時也可避免操作不當引起故障。
本發(fā)明實施例提出的一種光傳輸系統(tǒng),將從光纖配線架至所述光傳輸設備的尾纖纏繞在第一繞線部和第二繞線部上,尾纖纏繞的長度可以根據(jù)連接第一繞線部的第一彈性部件的壓縮拉伸狀態(tài)而改變。在纏繞尾纖時,對第一彈性部件進行壓縮固定,將尾纖纏繞在第一繞線部和第二繞線部上,纏繞好后將尾纖收納裝置放入光纖配線架內(nèi),按動前面板上的面板手扣,使彈性部件的壓縮狀態(tài)恢復為彈性部件的正常狀態(tài),進而使纏繞在尾纖收納裝置內(nèi)的尾纖進行脹緊,從而提高了尾纖收納的效率。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shù)領域的技術(shù)人員在本發(fā)明揭露的技術(shù)范圍內(nèi),可輕易想到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因此,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應以所述權(quán)利要求的保護范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