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發(fā)光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是有關于一種發(fā)光裝置,且特別是有關于一種具有投影機功能及照明功能的發(fā)光裝置。
背景技術:
投影機的市場在目前已漸漸蓬勃,不僅在辦公室或會議室看得到它的蹤影,甚至于家庭中也越來越多消費者偏愛使用投影機作為放映照片、寫真甚至電影的放映裝置。
而燈對現代人來說,不再僅僅是照明的工具,它更是營造氣氛不可或缺的元素。燈的形式,燈的種類,燈擺設的位置在在影響使用者的感官及空間的氛圍。臺燈,一般會擺設在床頭柜,使用者可以依躺著床頭,打開臺燈看書或做其它休閑。而在客廳中,許多室內設計師常會采用站式臺燈,替客廳增加溫馨及和諧的味道。
而當使用者在客廳觀賞投影片或是電影時,必須先將周圍燈光轉暗以使投影機成像于屏幕上的影像,能不會因為周圍燈光的明亮度接近而使使用者辨別不出影像。待觀賞完影片及投影片后,方調回原有的燈光的明亮度。
由于現代生活忙碌,若許多生活壓力能通過人性化的科技而得以宣泄,將是消費者之一大福音。特別是消費者回到家,伴著柔和的燈光,喜愛的影片,體驗如電影院般的大屏幕,將是一大樂事。
發(fā)明內容有鑒于此,本發(fā)明的目的就是在提供一種結合燈光照明及投影功能的發(fā)光裝置,使發(fā)光裝置不僅具有照明功能,同時更可以為一臺投影機。
根據本發(fā)明的目的,提出一種發(fā)光裝置,包括一投影機及一控制組件。投影機具有光源以投射一光線。控制組件用以控制投影機的光源,使光源投射的光線可為一投影光線或一照明光線。當控制組件控制光源所發(fā)出的光線為一投影光線,投影機以投影光線投射影像。當控制組件控制光線為一照明光線以作為照明光。
為讓本發(fā)明的上述目的、特征、和優(yōu)點能更明顯易懂,下文特舉一較佳實施例,并配合所附圖式,作詳細說明如下
圖1A繪示第一實施例的發(fā)光裝置立體圖。
圖1B繪示投影機結構示意圖。
圖1C繪示旋轉后的第一反射鏡及投影機的結構示意圖。
圖1D繪示投影機的光線由鏡頭射出示意圖。
圖1E繪示投影機的光源由側邊射出示意圖。
圖2A繪示發(fā)光裝置側示圖。
圖2B繪示投影機旋轉示意圖。
圖3繪示第二實施例的發(fā)光裝置俯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一種發(fā)光裝置包括一投影機及一控制組件。投影機具有一光源以投射光線,光源可包含投影組件??刂平M件用以控制投影機的投影組件,使投影組件投射的光線可為一投影光線或一照明光線。當控制組件控制光線系為一投影光線,投影機用以放映影像。其中當控制組件控制光線為一照明光線,投影機用以作為照明光。
第一實施例請參照圖1A,圖1A繪示第1實施例的發(fā)光裝置立體圖。發(fā)光裝置100包括一投影機101、一控制組件103及一調整架105。請參照圖1B,圖1B繪示投影機結構示意圖。投影機101例如為液晶式投影機或穿透式投影機。投影機101包括一投影組件107、一色盤109(Color wheel)、一第一反射鏡111、一第二反射鏡113、一第三反射鏡115、一透鏡117、一數字微鏡裝置119(DMD)及一鏡頭121。以投影組件107產生的高指向性光線作為投影光線,先經由第一反射鏡111反射,接著通過色盤109分光產生顏色(紅色、綠色及藍色),投影光線再經由第二反射鏡113導光至透鏡117聚光,接著投影光線由第三反射鏡115導光至DMD調整光線的明暗,最后由鏡頭121放大成像于屏幕上。吾人可利用控制組件103例如可為有線或或無線的控制器控制調整第一反射鏡111的方向以調整投影光線為照明光線。在本實施例中,第一反射鏡111具有聚光的功能,利用控制第一反射鏡111的位置與方向可調整光線出光的光路。
請同時參照圖1B及圖1C,圖1C繪示旋轉后的第一反射鏡及投影機的結構示意圖。利用改變第一反射鏡111的方向,光線不會由原有的光路出光至鏡頭121,而可直接出光并可配合利用如圖1C所示的混光片123(如霧面鏡片)使投影組件107的高指向性的光線成為低指向性的光線,并以低指向性的光線作為照明光線。
請參照圖1D及圖1E。圖1D繪示投影機的光線由鏡頭射出示意圖。圖1E繪示投影機的投影組件107由側邊射出示意圖。在使用者欲將發(fā)光裝置100作為投影機101用途時,通過改變第一反射鏡111的旋轉方向,第一投影光源107所發(fā)射出的全部光線便不會由鏡頭121直接出光,而由投影機的側邊進行出光如圖1E所示。當然亦可改變其它反射鏡旋轉方向,如第二反射鏡或第三反射鏡,亦可使光線改變路徑而不由鏡頭出光。
請參照圖2A,圖2A繪示發(fā)光裝置側示圖。在調整架105中具有座體131、承接部133及調整部135。而投影機101中具有的樞軸部137耦接承接部133,投影機101的重量經由樞軸部137、承接部133及調整部135傳送至座體131。
請同時參照圖2A及圖2B,圖2B繪示投影機旋轉示意圖。透過配置于投影機101底部的樞軸部137,投影機101可繞樞軸部137旋轉。同時,調整部135可以依使用者的身高及喜好調整高度。調整部135例如可為旋轉式或按壓式,承接部133一端耦接投影機101的樞軸部137,另一端通過調整部135嵌入于座體131中。另一方面,在投影機101底部具有數個散熱口139鄰近配置于投影組件107,以降低投影機101的溫度,以避免投影機101溫度過高而損害內部的電子組件。
第二實施例請參照圖3,圖3繪示第二實施例的發(fā)光裝置俯視圖。與第一實施例不同的是,在第二實施例中利用配置投影組件107及發(fā)光組件307組成光源,。投影組件107及發(fā)光組件307系可為各種發(fā)光組件,例如投影組件107可為發(fā)光二極管、鹵素燈、金屬鹵化物燈(Metal Halide)、超高壓汞燈(UHP/UHE)或氙燈(Xenon arc),照明組件307可為一般照明燈源如發(fā)光二極管、白熾燈、氣體放電燈(Discharge lamp)等。投影組件產生高指向的投影光線,發(fā)光組件產生低指向的照明光線??刂平M件可通過控制由投影組件107或發(fā)光組件307來發(fā)光,來決定將發(fā)光裝置作為照明或投影放映的功能。例如以控制組件控制當投影組件107發(fā)出光線時,發(fā)光組件307系為關閉,投影組件107所發(fā)出的高指向的投影光線,可作為投影機投影的光線。若打開照明組件307,而關閉投影組件107,此時照明組件307可發(fā)出低指向的均勻光而發(fā)散至四周,而成為照明光線。并可配合調整架105,調整投影機101的高度以使使用者能依喜好及身高調整高度,并搭配樞軸部137,調整是否將光線或投影的影像向上投射,使用者甚至可以望著天花板看電影。
本發(fā)明上述實施例所揭露的發(fā)光裝置,在第一實施例中,通過改變反射片的方向以使單一光源達成切換照明及投影機的功能。而在第二實施例中,利用增加另一發(fā)光組件,使兩個不同的發(fā)光組件做切換,分別作為照明及投影的光源。同時可利用調整架調整投影機的高度,使使用者可以依照喜好身高來控制投影機放映的位置,進而增加生活情趣,及產品的附加價值。
綜上所述,雖然本發(fā)明已以一較佳實施例揭露如上,然其并非用以限定本發(fā)明,任何熟習此技藝者,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精神和范圍內,當可作各種的更動與潤飾,因此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當視后附的申請專利范圍所界定者為準。
權利要求
1.一種發(fā)光裝置,包括一投影機,具有一光源;以及一控制組件,用以控制該投影機的該光源投射一投影光線或一照明光線;其中該控制組件控制該光源投射該投影光線時,該投影機系以該投影光線投射影像;其中該控制組件控制該光源投射該照明光線時,該照明光線系作為照明光。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fā)光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光源為一投影組件。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fā)光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投影組件可選自發(fā)光二極管、鹵素燈、金屬鹵化物燈、超高壓汞燈及氙燈其中之一。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fā)光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投影機包括一反射鏡以承接該投影組件所發(fā)出的該投影光線,該控制組件控制該第一反射鏡的方向,使該投影光線轉換為該照明光線。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fā)光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發(fā)光裝置包括一投影組件及一照明組件,該投影組件投射該投影光線,該照明組件投射該照明光線,該控制組件控制該投影組件或該照明組件發(fā)光。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發(fā)光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投影組件可選自發(fā)光二極管、鹵素燈、金屬鹵化物燈、超高壓汞燈及氙燈其中之一。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發(fā)光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照明組件可選自發(fā)光二極管、白熾燈、氣體放電燈。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fā)光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發(fā)光裝置更包括一調整架,該調整架包括一座體;一承接部,用以承接該投影機;及一調整部,具有兩端分別耦接該座體及該承接部,該調整部系用以調整該調整架的高度。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發(fā)光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調整架更包括一樞軸部,該樞軸部配置于該承接部及該投影機之間,用以使該投影機可轉動式連接該調整架。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fā)光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投影機包括多個散熱口,該些散熱口鄰近配置于該第一投影光源以進行散熱。
全文摘要
一種發(fā)光裝置,包括一投影機及一控制組件。投影機具有一光源以投射一光線??刂平M件用以控制投影機的光源,使光源投射的光線可為一投影光線或切換為一照明光線。當控制組件控制光線為一投影光線以透過投影機放映影像。當控制組件控制光線為一照明光線以作為照明光。
文檔編號G03B21/16GK1834779SQ20051005518
公開日2006年9月20日 申請日期2005年3月15日 優(yōu)先權日2005年3月15日
發(fā)明者英麥可 申請人: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