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宣傳、廣告欄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宣傳、廣告欄領域,具體地說,它是一種帶有裝飾物的宣傳、廣告欄,主要用于城鎮(zhèn)街道、公園、小區(qū)院落等人們經(jīng)常活動的公共場所。
背景技術:
目前,城市街道、公園、院落等公共場所豎立的各種宣傳、廣告欄(包括沒有裝燈的廣告欄和裝有燈的廣告欄),其結構分為兩種形式一種是廣告欄上帶有遮雨蓬;另一種是廣告欄上不帶遮雨蓬。帶有遮雨蓬的廣告欄其形體主要是方形(包括長方形體、正方形體),在廣告欄的頂部裝有人字型、槽型或弧面型遮雨蓬;不帶遮雨蓬的廣告欄,其形狀與帶遮雨蓬的廣告欄基本相似,其頂部有一個平板型的頂蓋,它們的側部為豎直的側板及廣告欄支架?,F(xiàn)有的廣告欄,它們占據(jù)了城市街道及其它公共場所的不少空間位置,起到了一定的宣傳、廣告及燈箱作用。由于它們造型簡單、單一,所以往往不被行人所注意,降低了宣傳、廣告的作用。另外,這種呆板的外形與現(xiàn)代化的城市建筑及周邊環(huán)境很不協(xié)調(diào),影響了環(huán)境的整體效果,降低了自身的用途,所以擴大宣傳、廣告欄對城鎮(zhèn)環(huán)境的影響力勢在必行,盡快挖掘其更廣泛的用途。
發(fā)明內(nèi)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了克服現(xiàn)有技術中的缺陷,擴大廣告欄的使用用途。具體地說是在廣告欄上設置有各種各樣的雕塑及裝飾立體造型,使其不僅具備原有廣告欄的功能,也起到裝飾、美化城鎮(zhèn)環(huán)境的作用。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以下列技術方案來實現(xiàn)所述的宣傳、廣告欄,它由宣傳、廣告欄本身與雕塑或裝飾立體造型組成,其中雕塑或裝飾立體造型固定在廣告欄的頂部或側部,它們可以直接與廣告欄相固定,或者在其上設有底座,通過底座與廣告欄固定連接為一體。所述的雕塑或裝飾立體造型可以是一種動物造型、人物造型、山水造型或者植物造型。雕塑或裝飾立體造型上的底座是平板型、“人”字型、弧面型、槽型或者“云彩圖”造型。雕塑或裝飾立體造型與廣告欄是通過螺栓固定連接、焊接或者卡連接。
本實用新型與現(xiàn)有技術比較具有下列優(yōu)點它不僅具備原有宣傳、廣告欄及燈箱的作用;還具備美化、裝飾城市及公共場所環(huán)境的作用。例如在廣告欄上豎起龍的形象,并在其合適位置加上城市名稱,因為龍是一種吉祥物,它具有中華民族特色,能振奮人心,激發(fā)人的愛國主義精神;另外在廣告欄上豎立起其它人們喜聞樂見的形象,例如花鳥或者山水等造型,不僅美化了環(huán)境,且更加吸引人們對廣告欄的注意力,使廣告宣傳能達到更好的效果。雕塑或裝飾立體造型下邊的底座不僅起到與廣告欄的連接固定作用,而且也起到了遮雨、遮陽的作用。
下列附圖給出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圖1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的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二的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三的示意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四的示意圖。
圖5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五的示意圖。
圖6是廣告欄與雕塑底座的位置關系結構圖。
具體實施方式
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整體構造作具體說明所述的宣傳、廣告欄,它由宣傳、廣告欄本身與雕塑或裝飾立體造型組成。其中雕塑或裝飾立體造型固定在廣告欄的頂部或側部,它們直接與廣告欄相固定,或者在其上設有底座,通過底座與廣告欄固定連接為一體,通常主要采用由底座連接的方式。所述的雕塑或裝飾立體造型可以是一種動物造型、人物造型、山水造型或者植物造型。雕塑或裝飾立體造型上的底座是平板型、“人”字型、弧面型、槽型或者“云彩圖”造型等。雕塑或裝飾立體造型與廣告欄是通過螺栓固定連接、焊接或者卡接等其他連接方式。見圖1、2所示,本實用新型是由宣傳、廣告欄1與吉祥裝飾物2——龍組成。在龍的下邊設置有平板型底座3,將其用螺栓與宣傳、廣告欄的頂部連接固定。廣告欄與現(xiàn)有技術基本相同為長方體或者由上下兩部分長方體構成,它也可以由菱形或橢圓形等其它形體構成。圖1的裝飾立體造型為單龍;圖2的裝飾立體造型為雙龍。圖3、4所示,本實用新型是由廣告欄1與雕塑2——鳳的造型組成。在鳳的下邊設置有一個“人”字型底座3,底座下方有卡槽。鳳與底座焊接在一起,然后將底座卡接在廣告欄的頂部。同樣,圖3的雕塑為單鳳;圖4的雕塑為雙鳳。圖5所示,本實用新型是由廣告欄1與雕塑2——孔雀組成。在孔雀的下邊設置一個弧面型或平板型的底座3,孔雀固定在底座上方,底座卡接或焊接在廣告欄1的頂部。以上所述的廣告欄,它們的制作方式與現(xiàn)有技術基本相同,由于要和雕塑或裝飾物配合,所以在選材上要適用。雕塑采用的主要是圓雕用金屬、塑料、竹子等耐腐爛材料塑造;某些場地也有浮雕,根據(jù)設計要求和材料的不同采用不同的雕塑方式來完成。所謂裝飾立體造型,例如龍,可以采用一般的工業(yè)加工方式用線材焊接、插接等連接方式構造成框架型龍體,然后用薄的面材包裹在框架型龍體上,在面材上畫有龍的斑紋和彩色圖案構成完整的龍的形象。圖5是廣告欄與雕塑底座的位置關系結構圖,只是實施例中的一種,即實施例四中的“人”字型底座與廣告欄的位置關系結構圖。而其它形式的底座與廣告欄的位置關系不難理解,所以附圖中未給出。
權利要求1.一種宣傳、廣告欄,其特征是它由宣傳、廣告欄(1)本身、在其上設有雕塑或裝飾立體造型(2)組成,所述的雕塑或裝飾立體造型固定在廣告欄的頂部或側部,它們可以直接與宣傳、廣告欄相固定,或者在其上設有底座(3),通過底座與廣告欄固定連接為一體。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宣傳、廣告欄,其特征是所述的雕塑或裝飾立體造型(2)可以是一種動物造型、人物造型、山水造型或者植物造型。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宣傳、廣告欄,其特征是所述的雕塑或裝飾立體造型(2)上的底座是平板型、“人”字型、弧面型、槽型或者“云彩圖”造型。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宣傳、廣告欄,其特征是所述的雕塑或裝飾立體造型(2)與宣傳、廣告欄(1)是通過螺栓固定連接、焊接或者卡連接。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宣傳、廣告欄,它由廣告欄本身1與雕塑物或裝飾立體造型2組成。其中雕塑或裝飾立體造型固定在宣傳、廣告欄的頂部或側部,它們可以直接固定相接,也可以在雕塑物或裝飾立體造型上設置一個底座3,通過底座與廣告欄固定相接。所述的廣告欄,不僅具有宣傳、廣告的作用,而且還具備裝飾、美化城市、小區(qū)院落、公園等人們活動的公共場所的作用。
文檔編號G09F15/00GK2840248SQ200520078580
公開日2006年11月22日 申請日期2005年4月6日 優(yōu)先權日2005年4月6日
發(fā)明者劉宏 申請人:劉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