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吸附凈化的呼吸器,包括依次連接的主機、導管和口罩,所述主機包括主機外殼和設置于主機外殼內部的空氣凈化裝置、高壓包、控制板、鋰電池,其特征在于,所述導管為同軸管,包括外管和內管,所述空氣凈化裝置包括第一高效吸附空氣凈化裝置,所述第一高效吸附空氣凈化裝置與外管或內管連通,所述口罩上設有單向閥,所述單向閥包括與外管連通的第一閥口和與內管連通的第二閥口,所述第一閥口與第二閥口互為倒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吸附凈化的呼吸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氣凈化裝置還包括第二高效吸附空氣凈化裝置,所述第一高效吸附空氣凈化裝置與第二高效吸附空氣凈化裝置互為倒置,所述第一高效吸附空氣凈化裝置與外管連通,所述第二高效吸附空氣凈化裝置與內管連通。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吸附凈化的呼吸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高效吸附空氣凈化裝置包括依次疊放并相互固定的第一電暈模塊、第一主集塵模塊和第一副集塵模塊,所述第二高效吸附空氣凈化裝置包括依次疊放并相互固定的第二電暈模塊、第二主集塵模塊和第二副集塵模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吸附凈化的呼吸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機外殼包括上殼體、下殼體和接頭蓋板,所述上殼體與下殼體固定連接,所述導管與上殼體連接,所述接頭蓋板設置于上殼體內部并與上殼體固定連接,兩者之間形成氣體容納空間,所述第一高效吸附空氣凈化裝置和第二高效吸附空氣凈化裝置安裝在接頭蓋板下方,所述接頭蓋板設有與第一高效吸附空氣凈化裝置連通的第一通孔和與第二高效吸附空氣凈化裝置連通的第二通孔。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吸附凈化的呼吸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殼體設有第三通孔,所述第三通孔與第二通孔同軸設置,所述主機與導管通過接頭連接,所述接頭包括第一外接管和第一內接管,所述第一外接管與第一內接管同軸設置,所述第一外接管上端與外管連接,下端與第三通孔連接并與氣體容納空間連通,所述第一內接管上端與內管連接,下端與第二通孔連通。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吸附凈化的呼吸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外接管穿過第三通孔,所述第一外接管下端面與第一內接管下端面相互連接并插接于第二通孔,所述第一外接管的側壁設有若干完全處于氣體容納空間內的第四通孔使第一外接管與氣體容納空間連通。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吸附凈化的呼吸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外接管的下部為空心球體,所述第一外接管的上部穿過第三通孔,所述第一外接管的下部即空心球體設置于氣體容納空間中并分別與第二通孔、第三通孔形成線接觸連接,所述第四通孔設置于第一外接管的下部即空心球體的側壁上。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吸附凈化的呼吸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口罩上設有與外管連接的第二外接管和與內管連接的第二內接管,所述第二外接管與第二內接管同軸設置,所述單向閥設置于第二外接管與第二內接管上端,所述第一閥口連通第二外接管,所述第二閥口連通第二內接管。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吸附凈化的呼吸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閥口包括第五通孔、設置在第五通孔中心的第一瓣狀限位機構和套設在第一瓣狀限位機構上的第一擋片,所述第一瓣狀限位機構與第五通孔連接的部位具有球面凹陷,所述第二閥口包括第六通孔、設置在第六通孔中心的第二瓣狀限位機構和套設在第二瓣狀限位機構上的第二擋片,所述第二瓣狀限位機構與第六通孔連接的部位具有球面凹陷,所述第一閥口與第二閥口的中心距大于第一閥口與第二閥口的半徑之和。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吸附凈化的呼吸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附凈化的呼吸器各零配件間的配合處均設有密封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