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汽車領域,特別涉及一種行人保護試驗中的用到的劃線及選點裝置。
背景技術:在我國由于道路交通狀況復雜,行人所受的傷害越來越突出。我國在2010年7月1日實施了汽車對行人的碰撞保護國家標準GB/T24550-2009,以加強對行人的保護。行人保護試驗是行人保護安全研究的重要手段,在行人保護試驗中,碰撞區(qū)域也就是試驗區(qū)域劃分的準確性與否直接影響行人保護碰撞試驗結果的好壞,也影響了行人保護安全性能的開發(fā)。GB/T24550-2009中對行人保護試驗的各條基準線進行了定義,其中對發(fā)動機罩后緣基準線定義為直徑165mm的球體與前擋風玻璃保持接觸,在車輛前部結構上方橫向滾動時,球體與車輛前部結構的接觸點所形成的幾何軌跡。碰撞區(qū)域劃分完成后需要對頭部碰撞進行碰撞點選擇,官方要求按照最危險的情況至少選取18個碰撞點進行測試,并且在碰撞點直徑為165mm范圍內不允許再選點,然而,在現(xiàn)有設備中,沒有相應的工具可以防止在碰撞點165mm的范圍內再次選點,從而難以保證試驗結果的準確性。
技術實現(xiàn)要素:本發(fā)明提供一種行人保護試驗劃線及選點裝置,其既能快速劃出發(fā)動機罩后緣基準線,又能解決碰撞點選取問題。本發(fā)明提供的行人保護試驗劃線及選點裝置包括定位支架、測量架、固定架、劃線筆及球體,定位支架用于固定至試驗對象上,劃線筆固定至測量架上,且定位支架和測量架與固定架樞接,球體以可拆卸的 方式設于固定架上。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行人保護試驗劃線及選點裝置還包括定位吸盤,定位吸盤設于定位支架的下端,且定位吸盤與定位支架之間可相對轉動。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定位吸盤與定位支架之間為可拆卸連接。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定位吸盤通過一圓柱形的定位柱與定位支架的底部相連,定位柱的底部穿過定位吸盤,且其頂部與定位支架的底部固定為一體。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劃線筆與測量架之間為可拆卸連接。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劃線筆插設于測量架底部所設的一直徑可變的套筒內,套筒包括若干間隔一定間隙的固定爪,套筒的外圍套設一螺紋套,通過調節(jié)螺紋套與套筒的旋緊程度來調節(jié)套筒的直徑。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固定架上對應測量架設有定位卡片,當測量架與定位卡片相抵靠且定位支架位于一基準位置時,劃線筆與定位支架沿其長度方向的投影的中心之間的距離等于不允許選點范圍的半徑。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固定架上對應測量架設有定位缺口,當測量架與定位缺口的對應側相對齊且定位支架位于一基準位置時,劃線筆與定位支架沿其長度方向的投影的中心之間的距離等于不允許選點范圍的半徑。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固定架的頂部設有一螺紋柱,球體對應螺紋柱設有螺紋孔。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定位支架上設有一長槽,測量架可收容于長槽內。綜上所述,本發(fā)明的行人保護試驗劃線及選點裝置即可用作碰撞點 的選取又用于發(fā)動機罩后緣基準線的劃線。當用作碰撞點的選取時,可將劃線筆旋轉至特定的位置,快速劃出不得重復選點的區(qū)域,保證了選點和測量的準確性;當用作發(fā)動機罩后緣基準線的劃線時,可利用定位支架和測量架作為球體的手柄,方便了劃線操作,可快速、準確地劃出發(fā)動機罩后緣基準線。上述說明僅是本發(fā)明技術方案的概述,為了能夠更清楚了解本發(fā)明的技術手段,而可依照說明書的內容予以實施,并且為了讓本發(fā)明的上述和其他目的、特征和優(yōu)點能夠更明顯易懂,以下特舉較佳實施例,并配合附圖,詳細說明如下。附圖說明圖1所示為本發(fā)明行人保護試驗劃線及選點裝置的組裝示意圖。圖2所示為本發(fā)明行人保護試驗劃線及選點裝置的分解示意圖。圖3及圖4所示為本發(fā)明行人保護試驗劃線及選點裝置用于發(fā)動機罩后緣基準線劃線時的示意圖。具體實施方式為更進一步闡述本發(fā)明為達成預定發(fā)明目的所采取的技術手段及功效,以下結合附圖及較佳實施例,對依據(jù)本發(fā)明提出的行人保護試驗劃線及選點裝置其具體實施方式、結構、特征及其功效,詳細說明如后。圖1及圖2所示為本發(fā)明行人保護試驗劃線及選點裝置的示意圖。如圖1及圖2所示,本發(fā)明的行人保護試驗劃線及選點裝置包括定位支架10、測量架20、固定架30、劃線筆40、球體50及定位吸盤60。定位支架10為長條狀,其底部與定位吸盤60相連,頂部則與測量架20和固定架30相連。定位支架10在其厚度方向上設有一沿定位支架10的長度方向延伸的長槽11,長槽11貫穿定位支架10的頂部且并未貫穿定位支架10的底部。定位吸盤60通過一圓柱形的定位柱61與 定位支架10的底部相連。定位柱61的底部穿過定位吸盤60,其頂部與定位支架10的底部通過螺接、焊接或一體成型的方式固定為一體,使定位支架10與定位吸盤60之間可相對轉動。所述定位吸盤60由軟性材料制成,使定位吸盤60可借由其自身的變形由定位支架10的底部拆卸下來。定位吸盤60還可借由其自身的變形將固定架30固定至實驗對象(即車體)上。測量架20的上端插設于定位支架10的長槽11的上端,定位支架10和測量架20通過一穿過定位支架10、測量架20及固定架30的樞軸31樞接于固定架30上,使定位支架10和測量架20可繞樞軸31的中心旋轉。所述樞軸31與所述定位支架10、測量架20及固定架30之間存在一定的摩擦力,使定位支架10和測量架20可借由所述的摩擦力而停留在某一特定位置,使定位支架10和測量架20之間可保持一特定的角度。劃線筆40設于測量架20的底部,其與測量架20之間為可拆卸連接,具體連接方式可以采取在測量架20底部設置一直徑可變的套筒(圖未示),所述套筒由若干個間隔一定間隙的固定爪圍設形成,套筒的外圍可套設一螺紋套,通過螺紋套與套筒之間的旋緊程度來調節(jié)固定爪之間間隙的大小從而調節(jié)套筒的直徑,進而將劃線筆40以特定的伸出長度固定至套筒內。固定架30的頂部設有一螺紋柱32,球體50上對應螺紋柱32設有一螺紋孔52,以使球體50通過螺紋柱32和螺紋孔52的配合可拆卸地裝設于固定架30上。固定架30的特定位置處設有一定位卡片33,定位卡片33可與測量架20相抵靠,將測量架20繞樞軸31的旋轉限制在一特定范圍內。當測量架20與定位卡片33相抵靠,且定位支架10與螺紋柱32處于同一直線上時(即定位支架10位于一基準位置時),測量架20上所設劃線筆40的尖端與定位吸盤60的中心(即定位支架10沿其長度方向的投影的中心)的距離為82.5mm,等于不允許選點范圍的半徑。 在本發(fā)明的其他實施例中,也可以采用定位缺口(圖未示)來確定測量架20的位置,在采用定位缺口確定測量架20位置的實施例中,通過將測量架20的一側(例如遠離定位支架10的一側)與定位缺口的對應側(遠離定位支架10的一側)對齊來保證劃線筆40尖端與定位吸盤60中心的距離,當測量架20與定位缺口的相對側對齊,且定位支架10與螺紋柱32處于同一直線上時,測量架20上所設劃線筆40的尖端與定位吸盤60的中心的距離為82.5mm。當利用本發(fā)明的行人保護試驗劃線及選點裝置進行碰撞點的選取時,可摘除固定架30頂部的球體50,轉動定位支架10與測量架20,使定位支架10位于基準位置,測量架20與定位卡片33相抵靠;然后,將定位吸盤60吸附在試驗對象上上,且使定位吸盤60的中心對齊選定的碰撞點;接著,轉動固定架30頂部的螺紋柱32,使測量架20繞定位吸盤60的中心以82.5mm為半徑畫圓,告知操作者在此圓區(qū)域內不再選點;接著重復定位定位吸盤60和畫圓的動作,直至完成整個選點過程。如圖3及圖4所示,當利用本發(fā)明的行人保護試驗劃線及選點裝置進行進行發(fā)動機罩后緣基準線的劃線工作時,可摘除定位支架10底部的定位吸盤60和測量架20底部的劃線筆40,將整個測量架20收入定位支架10的長槽11內,使定位支架10和測量架20充當球體50的手柄;接著,在球體50表面涂抹粉末,手持定位支架10和測量架20將球體50表面緊貼前擋風玻璃,沿前擋風玻璃表面向下緩慢移動,當涂有粉末的球體50與通風蓋板或者發(fā)動機罩接觸時便留下痕跡點;沿車輛寬度方向每間隔10mm,重復上述操作;連接這些痕跡點就形成了發(fā)動機罩后緣基準線。綜上所述,本發(fā)明的行人保護試驗劃線及選點裝置即可用作碰撞點的選取又用于發(fā)動機罩后緣基準線的劃線。當用作碰撞點的選取時,其利用劃線筆40和定位吸盤60中心之間距離的固定,可快速劃出不得重 復選點的區(qū)域,保證了選點和測量的準確性;當用作發(fā)動機罩后緣基準線的劃線時,其利用定位支架10和測量架20作為球體50的手柄,方便了劃線操作,可快速、準確地劃出發(fā)動機罩后緣基準線。以上所述,僅是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對本發(fā)明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雖然本發(fā)明已以較佳實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發(fā)明,任何熟悉本專業(yè)的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發(fā)明技術方案范圍內,當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術內容作出些許更動或修飾為等同變化的等效實施例,但凡是未脫離本發(fā)明技術方案內容,依據(jù)本發(fā)明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修飾,均仍屬于本發(fā)明技術方案的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