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封閉機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有關于一種用于容器的封閉機構,其包含一頸部,一蓋子可與該頸部結合。
更特別地,該封閉機構可設有一容器部,其包含,除了前述頸部之外, 一容器本體的末端區(qū)域。 本發(fā)明更進一步關于包含設有弱化線的封閉機構。
背景技術:
封閉機構為公知的,其與容器結合,特別是由一片多層材料獲得的容器,其中包含一分配嘴及與該分配嘴結合的蓋子。分配嘴包含一可固定于容器本體的基部,以及一設有螺紋的頸部,該螺紋配置成與設在蓋子內部的相對應另一螺紋互相配合。該頸部包含一側壁,其中設有上述螺紋,以及一端壁。端壁與側壁的一上部分一起界定一封閉組件,其配置成當該封閉組件第一次被打開時,其能夠從頸部移除。 該蓋子設有復數個穿透組件,從蓋子側邊外殼延伸到蓋子的內部,該穿透組件配置成,當蓋子從頸部旋開時,用于移除前述的封閉組件。 該穿透組件包含一邊緣,其配置成用于裁切形成頸部的材料的一部分,以此方式將封閉組件和頸部分開。 該分配嘴由一塑料圓片制成,其直接地真空加熱形成于蓋子內部。換言之,該蓋子為用于形成該分配嘴的模穴。 為了制造以上所揭露的封閉裝置,需要非常復雜且昂貴的模具。 特別地,為了獲得包含具有良好剛性的穿透組件和鋒利的邊緣的蓋子,需要特殊
的模具。 此外,前述的模具必須以相當緩慢的工作循環(huán)操作,其明顯地限制裝配此模具的成型設備的效率。 用于上述揭露的封閉裝置的制造方法事實上更加復雜。因為分配嘴必須直接地在形成于蓋子內部。 蓋子為公知的-例如螺旋蓋子形式,或是咬合蓋子形式-其系與容器相結合以用
于封閉該容器的一分配開口。 這類蓋子包含一側外殼,其上延設出一防開證明環(huán)作為指示組件,用以指示蓋子已經被打開。介于該側外殼和防開證明環(huán)之間設有一弱化線,該弱化線藉由復數個可破壞的橋接組件所界定,該橋接組件的用意為,在蓋子第一次從容器被移除時,橋接組件即被破壞??善茐牡臉蚪咏M件可藉由以下方式獲得蓋子內部設置從蓋子壁部突出的肋部(該壁部界定柱狀外殼和防開證明環(huán)),并且制造一切口 ,其完全穿過該壁部的厚度,但并不穿透肋部的厚度。 或者,不設置肋部,而經由適當造形的刀刃,該穿透切口產生在上述壁部中,介于該穿透切口之間插置有非切割部,其界定該可破壞的橋接組件。 前面揭露的蓋子的缺陷在于,當蓋子第一次從容器被移除時,橋接組件在破壞前
6即發(fā)生顯著的軸向變形。因此,在可破壞的橋接組件被破壞之前,蓋子和容器中間缺少密封。 此外,在可破壞的橋接組件被破壞之后,破壞區(qū)域會留有塑料(蓋子用此塑料制成)的碎片和殘渣,其降地蓋子外觀,并且呈尖銳或鋒利狀而意外地傷害使用者。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一個目的是改進公知的封閉機構。 本發(fā)明的另一個目的是獲得一封閉機構,此封閉機構包含一封閉部份,該封閉部分一開始界定該封閉機構之頸部的一部分,且在蓋子從頸部被移除時,封閉部分隨后藉由封閉機構之蓋子移除,此封閉機構非常容易制造。 進一步的目的是獲得一封閉機構,該封閉機構包含一弱化線,此弱化線容易制造并使得蓋子可有效地被打開。 關于本發(fā)明的第一個態(tài)樣中,其提供一種封閉機構,其包含一容器部,該容器部設有一容器本體的末端區(qū)域,并且設有一頸部, 一蓋子可與該頸部結合,該頸部具有被一壁部所封閉的末端,在該末端中設有一弱化線環(huán)繞該頸部,該蓋子設置有開啟輔助機構,其配置成用于接合該壁部的另一開啟輔助機構,以將該壁部的至少一部分沿著該弱化線從頸部分開。 由于本發(fā)明的此一態(tài)樣,其可能獲得相較于公知的封閉裝置更容易生產的封閉機構。 因為該弱化線明顯地幫助該壁部的至少一部分從頸部移除,因此,該開啟輔助機
構和另一開啟輔助機構可具有較簡單的形狀。因此,該容器部和蓋子可以傳統(tǒng)的模具形成。
特別地,由于該弱化線-其輔助了封閉裝置的第一次開啟-該開啟輔助機構,不像已知封閉
裝置上的,不需要設置剛硬和鋒利的剌穿組件以切開例如塑料的材料,該材料形成封閉裝
置的壁部。事實上,根據本發(fā)明的蓋子機構中,該開啟輔助機構,藉由和另一開啟輔助機構
共同作用,沿著該弱化線破壞了塑料而不需要剌入前面所述的塑料以切開塑料。 除此之外,因為該開啟輔助機構相較于公知的封閉裝置上的穿剌組件有更為簡單
的構造,該容器部可在一專用的模具內成型_而不需要在直接在蓋子內成型_并且在之后
與蓋子結合,其明顯地簡化了制造容器部的制造過程,并且使得蓋子和頸部之間的結合精
準度得以改進。 在一實施例中,該封閉機構包含一容器部,其設有一容器本體和前述的頸部的的末端區(qū)域。 在本發(fā)明的第二個態(tài)樣中,其提供一種封閉機構,其包含一第一組件和一第二組件, 一弱化線設于該第一組件和第二組件之間,其特征在于,該弱化線包含至少一第一弱化部和至少一第二弱化部,該至少一第一弱化部以及該至少一第二弱化部從封閉機構的一壁部的相對側面延伸通過該壁部的厚度的一部分。 由于本發(fā)明的此一態(tài)樣,其可能獲得一種封閉機構,其中弱化線位于其中一蓋子機構內的一壁部區(qū)域中,當第一組件和第二組件彼此分開時,該弱化線并不會明顯的延展。
進一步地,在第一組件以及第二組件已經沿著弱化線彼此分開之后,在上述的壁部區(qū)域中,相較于公知的可破壞橋接組件實例,所產生的破片和/或殘渣量少很多。
除此之外,相較于公知的橋接組件的例子,該弱化線可以用更佳程度的重制性獲得。 根據本發(fā)明的蓋子機構中,該至少一第一弱化組件和該至少一第二弱化組件可藉由,舉例而言、刀刃、一超音波裝置、雷射裝置、削減壁部區(qū)域的厚度(該壁部區(qū)域系封閉機構在模具內成型時直接產生)等等方式制成。 在前述的全部情況中,該弱化部的寬度-以及因此造成的,使用者必須施加于封閉機構以將該第一組件與第二組件分開的力量-兩者皆可精確地控制接并且接著維持定值。 另一方面,在公知橋接組件的情況中,一連續(xù)刀刃和一具有肋部之壁部的相互作用,或者一成型刀刃與一連續(xù)壁部的相互作用,皆難以控制,例如因為刀刃的磨損或者塑料(該塑料形成其中制造有切口的物體)的變形。因此,該可破壞的橋接組件可能具有的剖面形狀具有的范圍明顯地不同于理論形成的范圍,其連累使用者必須要施加以破壞該可破壞橋接組件的力量產生很大的變化。
本發(fā)明可參照附圖而獲得以上較佳理解及實施,附圖藉由非限制性的范例而顯示本發(fā)明的某些實施例,其中 圖1是沿著一縱平面截取的封閉機構的一部分的剖面圖; 圖2是類似于圖1剖面圖,其顯示封閉機構于封閉狀態(tài)的實施例; 圖3是類似于圖1剖面圖,其顯示圖2的封閉機構于開啟狀態(tài); 圖4是類似于圖1剖面圖,其顯示封閉機構于封閉狀態(tài)的另一種實施例; 圖5是類似于圖1剖面圖,其顯示圖4的封閉機構于開啟狀態(tài); 圖6是類似于圖1剖面圖,其顯示封閉機構于封閉狀態(tài)的另一種實施例; 圖7是類似于圖1剖面圖,其顯示封閉機構于封閉狀態(tài)的另一種實施例; 圖8是類似于圖1剖面圖,其顯示圖7的封閉機構的容器部分; 圖9是類似于圖1剖面圖,其顯示封閉機構于封閉狀態(tài)的再另一種實施例; 圖10是類似于圖1剖面圖,其顯示圖9的封閉機構的容器部分; 圖11是沿著縱平面所截取的示意剖面圖,其顯示封閉機構的弱化線; 圖12是類似于圖11剖面圖,其顯示弱化線的一實施例; 圖1 3是類似于圖11剖面圖,其顯示弱化線的另一種實施例; 圖14是類似于圖11剖面圖,其顯示弱化線的進一步的實施例; 圖15是沿著另一種實施例中的封閉機構的縱平面所截取之的剖面圖; 圖16是圖15的細部圖; 圖17是沿著一蓋子的縱平面所截取的剖面圖,該蓋子具有一本體及一防開證明環(huán),一弱化線系設置于本體及防開證明環(huán)之間; 圖18是沿著一裝置的縱平面所截取的示意剖面圖,該裝置用于刻劃封閉機構以獲得如圖12中顯示的弱化線; 圖19是沿著一裝置的縱平面所截取的示意剖面圖,該裝置用于刻劃封閉機構以獲得如圖14中顯示的弱化線;
圖20是沿著一裝置的縱平面所截取的示意剖面圖,該裝置用于刻劃封閉機構以獲得如圖13中顯示的弱化線; 圖21是一用于刻劃封閉機構的裝置之刀片的側視圖; 圖22是沿著再另一種實施例的封閉機構的縱平面所截取的剖面圖,該封閉機構為封閉狀態(tài); 圖23是類似于圖22剖面圖,其顯示封閉機構在組裝狀態(tài);
圖24是類似于圖22剖面圖,其顯示封閉機構在開啟狀態(tài); 圖25是沿著進一步實施例中的封閉機構的縱平面所截取的剖面圖,該封閉機構為封閉狀態(tài); 圖26是類似于圖25剖面圖,其顯示封閉機構在組裝狀態(tài);
圖27是類似于圖22剖面圖,其顯示封閉機構在開啟狀態(tài); 圖28是沿著再另一種實施例中的封閉機構的縱平面所截取的剖面圖,該封閉機構為封閉狀態(tài); 圖29是類似于圖28剖面圖,其顯示封閉機構在組裝狀態(tài);
圖30是類似于圖28剖面圖,其顯示封閉機構在開啟狀態(tài); 圖31是沿著進一步實施例中的封閉機構的縱平面所截取的剖面圖,該封閉機構為封閉狀態(tài); 圖32是沿著再進一步實施例中的封閉機構的縱平面所截取的剖面圖,該封閉機構為封閉狀態(tài); 圖33是沿著另一種實施例中的封閉機構的縱平面所截取的剖面圖,該封閉機構為封閉狀態(tài); 圖34是類似于圖33剖面圖,其顯示封閉機構在組裝狀態(tài);
圖35是類似于圖33剖面圖,其顯示封閉機構在開啟狀態(tài);
圖36是本發(fā)明的封閉機構的再另一種實施例的平面圖; 圖37是沿著圖36中的封閉機構的縱平面所截取的剖面圖,其呈現(xiàn)封閉狀態(tài); 圖38顯示圖36中的封閉機構的組裝狀態(tài); 圖39顯示圖36中的封閉機構的開啟狀態(tài); 圖40是封閉機構進一步的實施例的剖面圖,其呈現(xiàn)封閉狀態(tài); 圖41是圖40之封閉機構的剖面圖,呈現(xiàn)組裝狀態(tài); 圖42是圖40之封閉機構的剖面圖,呈現(xiàn)開啟狀態(tài); 圖43是沿著兩種再進一步實施例中的封閉機構的縱平面所截取的剖面圖,一第一再進一步實施例系顯示于圖中的左半部,而一第二再進一步實施例顯示于圖中的右半部; 圖43A是顯示于圖43中的封閉機構的第二再進一步實施例的俯視圖; 圖43B是顯示于圖43及圖43A中的封閉機構的第二再進一步實施例的變化的俯
視圖; 圖44是沿著另一種實施例中的封閉機構的縱平面所截取的剖面圖,該封閉機構為封閉狀態(tài); 圖45是類似于圖44的剖面圖,該封閉機構呈現(xiàn)開啟狀態(tài);
圖46是沿著另一種刻劃裝置之縱平面所截取的剖面圖,該裝置用于刻劃封閉裝 置,以獲得弱化線; 圖47是沿著再另一種刻劃裝置之縱平面所截取的剖面圖,該裝置用于刻劃封閉
裝置,以獲得弱化線。 實施方式 請參照圖1至10、15和16,其顯示封閉機構l,其包含一容器部2,容器部2設有容 器3的一末端區(qū)域,其界定容器部2的一基部組件4,該基部組件4具有一開口端5。容器 部2進一步包含一頸部6,一蓋子7與該頸部6結合。該容器部2可與容器本體結合,例如 一以硬紙板(cardboard)制成的容器,或者以多層組件制成的容器,其藉由將一片或多片 硬紙板與一片或多片塑料和/或金屬材料結合而獲得。 容器部2可包含一由屏敝材料制成的夾層用以隔絕氣體和/或光線。 如顯示于圖1至圖8、15和16,該頸部6可設有螺紋8,其配置成用于與設在蓋子
7的內部另一螺紋9配合。在此情況中,蓋子7為螺旋蓋子型式。 或者,如顯示于圖9和圖10,頸部6可設有脊部10,脊部10配置成用于與蓋子7
所設置的鉤爪機構ll配合。在此情況中,蓋子7為咬合蓋子型式。該鉤爪機構ll設有一
開啟指示裝置53,其用于指示該封閉機構1已經被開啟。該開啟指示裝置53包含一防開證
明環(huán)54。在該防開證明環(huán)54和蓋子7的一本體55之間設有一預定開啟線56。 該頸部6包含一側壁12和制成一體的一末端部分14,該側壁12界定一分配開口13。 介于側壁12和末端部分14之間設置有一弱化線15。 該弱化線15可沿著頸部6的全部圓周區(qū)域延伸,或者僅沿著其一或多個區(qū)域。換 言之,該弱化線15可以是實質上連續(xù)的,或者以下述方式呈不連續(xù)的該頸部的圓周區(qū)域 包含弱化線15延伸的區(qū)域,介于前述的區(qū)域之間,系設置其它區(qū)域,其中弱化線1 5并未延 伸。 如顯示于圖l至圖5以及圖7至圖16,該弱化線15可藉由在頸部6制造一或多個 穿過頸部6的厚度的非穿透缺口而獲得。 上述的非穿透缺口可以機械方式制造,例如使用切割工具,或藉由超音波裝置,或 是雷射裝置。 在圖2、圖3和圖7至11中,其僅設置一個非穿透缺口 16,其由頸部6的壁部的外 部表面17相對于封閉機構1的縱軸線A橫向地延伸。特別地,該非穿透缺口 16相對于縱 軸線A實質上垂直地延伸。 在未顯示的實施例中,該非穿透缺口由頸部6的壁部的內部表面19延伸。 在圖4及圖5中,其僅設置一個非穿透缺口 18,其由頸部6的壁部的內部表面19
實質上平行于縱軸線A延伸。 在未顯示的實施例中,該非穿透缺口由頸部6的壁部的外部表面17延伸。
在圖1U3、15和16中,其設置兩個非穿透缺口,一第一非穿透缺口 20,其從頸部 6的壁部的外部表面17延伸;以及一第二非穿透缺口 21,其由頸部6的壁部的內部表面19 延伸。 該第一非穿透缺口 20以及該第二非穿透缺口 21橫向于縱軸線A延伸。特別地,該第一非穿透缺口 20以及該第二非穿透缺口 21實質上垂直于縱軸線A延伸。 該第一非穿透缺口 20以及該第二非穿透缺口 21是對齊的。 該第一非穿透缺口 20以及該第二非穿透缺口 21界定一個平面。 在未顯示實施例中,該第一非穿透缺口 20以及該第二非穿透缺口 21實質上平行
于縱軸線A延伸,其相似于圖4及圖5中所顯示的。 在圖12中,其設置兩個非穿透缺口 , 一第一非穿透缺口 22,其從頸部6的壁部的外
部表面17延伸;以及一第二非穿透缺口 23,其由頸部6的壁部的內部表面19延伸。 該第一非穿透缺口 22以及該第二非穿透缺口 23橫向于縱軸線A延伸。特別地,
該第一非穿透缺口 22以及該第二非穿透缺口 23實質上垂直于縱軸線A延伸。 該第一非穿透缺口 22及該第二非穿透缺口 23沿著縱軸線A交錯排列。 該第一非穿透缺口 20以及該第二非穿透缺口 21界定兩個平面,其實質上互相平行。 相較于該第二非穿透缺口 23,該第一非穿透缺口 22可以更加遠離(如同圖12所 顯示)或者更加接近該末端部分14。 在未顯示的實施例中,該第一非穿透缺口 22和該第二非穿透缺口 23實質上平行 于縱軸線A延伸,相似于圖4和圖5中所顯示的。 該第一非穿透缺口 22和該第二非穿透缺口 23以相對于縱軸線A不同的距離交錯 排列。該第一非穿透缺口 22可更靠近或更遠離該縱軸線A。 在圖14中,其設置三個非穿透缺口 , 一第一非穿透缺口 24,其從頸部6的壁部的外 部表面17延伸;一第二非穿透缺口 25和一第三非穿透缺口 26,其從頸部6的壁部的內部 表面19延伸。 該第一非穿透缺口 24、第二非穿透缺口 25和該第三非穿透缺口 26橫向于縱軸線 A延伸。更特別地,該第一非穿透缺口 24、第二非穿透缺口 25和第三非穿透缺口 26實質上 垂直于縱軸線A延伸。 該第一非穿透缺口 24、第二非穿透缺口 25和第三非穿透缺口 26沿著縱軸線A交 錯排列,其中該第一非穿透缺口 24設置于第二非穿透缺口 25和第三非穿透缺口 26之間。
在未顯示的實施例中,該第一非穿透缺口、第二非穿透缺口 25以及第三非穿透缺 口 26實質上平行于縱軸線A延伸,相似于圖4和圖5中所顯示的。 該第一非穿透缺口 24、第二非穿透缺口 25和第三非穿透缺口 26在縱軸線A上以 不同的距離交錯排列。 在未顯示的實施例中,其設置三個非穿透缺口 , 一第一非穿透缺口 ,其從頸部6的 壁部的內部表面19延伸;一第二非穿透缺口和一第三非穿透缺口,其從頸部6的壁部的外 部表面17延伸。 或者,如顯示于圖6中,該弱化線1 5可被獲得_例如直接地在頸部6成型步驟期 間_制造一頸部6,其設置有一壁部,該壁部有一區(qū)域27,其厚度較壁部其余部分薄。
該厚度較薄的區(qū)域可相對于縱軸線A橫向地配置,更特別地實質上垂直于縱軸線 A,或者實質上平行于縱軸線A。 該頸部6除了可以設置單一較薄的厚度之區(qū)域,也可以設置復數個較薄厚度的區(qū) 域,類似于上述所揭露的非穿透缺口的配置。
該蓋子7設有開啟輔助機構28,其配置成用于結合末端部分14上的另一個開啟輔 助機構29,以沿著弱化線15將末端部分14從頸部6分開。 該開啟輔助機構28可以全部地,或者僅有部分地,占據蓋子7的一周圍區(qū)域。
該開啟輔助機構28可被形成為連續(xù)的組件,或者形成為復數個彼此相鄰的不同 組件。 若該開啟輔助機構包含復數個不同組件,這些不同組件可沿著縱軸線交錯排列。
以此方式,在封閉機構1的開啟運作的第一例子中,該開啟輔助機構28和另一開 啟輔助機構29之間的接觸是以區(qū)域化方式產生-在受限的區(qū)域中-而不是沿著頸部e的 全部周圍。該末端部分14是漸進式的從頸部6上被分開,相較于如果上述不同組件是配置 在實質上垂直于縱軸線A的相同平面上,其需要使用者施加較小的力。更特別地,在蓋子7 為螺旋蓋子型式的情況中,需要較小的旋開扭矩以將蓋子7(以及末端部分14)從頸部6移 除。 如顯示于圖1至圖7及圖9,該開啟輔助機構28可包鉤爪機構,其從蓋子7內部突 出。 如顯示于圖15及圖16,該開啟輔助機構28可包含耳部機構30,其具有煉結于蓋 子7的一末端31和一另一末端32,末端32相對于末端31 ,其配置成與另一開啟輔助機構29 相互作用。該耳部機構30可包含復數個不同耳部或者一連續(xù)的耳部。該耳部機構30-除 了作為與另一開啟輔助機構29合作的鉤爪組件-施加一內部推力于封閉機構l內部,其有 效地施壓于弱化線15,以便幫助弱化線15的破壞。換言之,該耳部機構30不僅接合另一開 啟輔助機構29,同時將其當作一楔子(wedge)插入于頸部6和末端部分14之間,藉此促進 互相分離。 該開啟輔助機構28的形狀設計使得蓋子7從頸部6上被移開后,該末端部分14 藉由蓋子7保留。更特別地,該末端部分14系被保留在蓋子7的一容納區(qū)35之中,容納區(qū) 35藉由開啟輔助機構28和蓋子7的基壁34的一內部表面33界定而成。在將蓋子7配接 于頸部6上以獲得封閉機構1期間,該開啟輔助機構28和另一開啟輔助機構29系以末端 部分14接收于容納區(qū)35內部的方式彈性變形,因此末端部分14在非故意的方式中不會離 開容納區(qū)35,也就是使用者不是故意地將末端部分14從容納區(qū)35取出,此故意的情況例如 是為了獲得結合在內部表面33的進一步指示和/或信息。 該封閉機構1可包含定位裝置,圖中并未顯示,其配置成,在封閉機構1第一次被 打開后,當蓋子7再一次被蓋上頸部6時,用于將末端部分14相對于蓋子7 (且因此相對于 頸部6)定位。若該終端14占據了非預期位置,可能導致蓋子7難以再次定位于頸部6上, 或甚至無法蓋上。 該定位裝置可包含突出的本體,其從末端部分14突出,并且被接收于基壁34的凹 穴中。 或者,該定位裝置可包含突出的本體,其從該基壁34突出,并且被接收在末端部 分14的凹穴中。 又或者,該定位裝置可包含耳部組件,其從末端部分14徑向地延伸,并且與蓋子7 的柱狀外殼37的內部表面相互作用。 如顯示于圖1和圖16中,該封閉機構1包含密封機構38,其配置成,在封閉機構1
12第一次被打開之后, 一旦蓋子7再一次蓋上頸部6,用以防止容納在容器內的產品溢出。
該密封機構38包含蓋子7的脊部39和頸部6的另一個脊部40,該兩脊部系共同 作用。 因為密封機構38,在蓋子7再度被蓋上頸部6時,末端部分14相對于蓋子7的位 置(也就是末端部分14在容納區(qū)35內的位置)并不會影響封閉機構1的密封。事實上該 密封機構38的構型系以密封由脊部39和另一脊部40所提供的方式形成,不論末端部分14 相對于頸部6的位置為何。 如顯示于圖l 5中,該容器部2可包含一由塑料制成的圓頂部41。 該容器部2-特別是該圓頂部41-可藉由將片狀材料加熱成型制成。 或者,該容器部2-特別是該圓頂部41-可由塑料射出成形,或者由塑料壓鑄制成。 加熱成型可包含抽拉(drawing)和/或吹氣模制(blow moulding)。 該片狀材料可包含一或多個層面,其由具有隔絕光線和空氣的特性之材料所制成。 該片狀材料可藉由共擠壓(coextrusion)獲得。 該圓頂部41包含一第一端,其中系界定一連接區(qū),該連接區(qū)系為了被固定在一 容器;以及一第二端,其相對于第一端,其中系界定一分配體45。
該分配體45包含一側面區(qū)46和一基部區(qū)47。 該容器部2更進一步包含一頸部部分48和一封閉部分50,該頸部部分具有一螺紋 部49。該頸部部份48進一步包含一環(huán)狀圓緣51,其配置成用于和蓋子7的開啟指示裝置 53互相作用;以及一環(huán)狀脊部52。 該頸部部分48可藉由將塑料形成于側面區(qū)46上而獲得。
該封閉部分50可藉由將塑料形成于基部區(qū)47上而獲得。 該封閉部分50以及該基部區(qū)47是緊密的彼此固定,并且共同界定末端部分14。
該頸部部分48和封閉部分50可經由塑料的壓縮模制或經由塑料的射出成形而獲得。 如顯示于圖15中,該開啟指示裝置可包含一防開證明環(huán)54,從該防開證明環(huán)54系 沿設出緊靠組件57,該緊靠組件57例如為耳狀或鉤子的形狀。 在防開證明環(huán)54和蓋子7的本體55之間,界定有一預定開啟線56,該預定開啟線 56例如藉由復數個可破壞的橋接組件所界定。 當蓋子7第一次從頸部6被開啟時,該緊靠組件與環(huán)狀圓緣相互作用,造成防開證 明環(huán)54沿著預定開啟線56從本體55分離。 對于防開證明環(huán)54而言較佳的是,在末端部分14沿著弱化線15從頸部6分離之 前,沿著預定開啟線56從本體55分離。 其藉由將開啟輔助機構28和另一開啟輔助機構29以下述的方式形成而獲得在 封閉機構第一次開啟之前,該開啟輔助機構28以及另一開啟輔助機構29藉由一預設的距 離分開。 開啟輔助機構28和另一開啟輔助機構29以此種方式形成以容許蓋子7在封閉機 構1的開啟運作的初始步驟中相對于末端部分14旋轉。該末端部分14并未從頸部6分離, 直到蓋子7已經相對于頸部6被旋轉一大于默認值的角度,此默認值取決于開啟輔助機構28的特殊形狀以及根據開啟輔助機構28和另一開啟輔助機構29之間的距離。 在根據本發(fā)明的封閉機構中,其可能調整蓋子7與頸部6的距離值,在此距離系沿
著弱化線15的破壞;以及調整蓋子7與頸部6的距離值,在此距離該末端部分14系被移
除,意即喪失密封。 如果封閉機構1包含螺旋形式的蓋子7(其藉由旋開的方式從頸部6移除),該蓋
子7與頸部6的距離,在此處沿著弱化線1 5的破壞系對應于預設破壞角,同時,該蓋子7
與頸部6的距離,在此距離處末端部分14的移除系對應于一定的密封喪失角。 因為末端部分14、開啟輔助機構28以及另一開啟輔助機構29的特殊形狀,且因為
弱化線15,其可能調整上述的距離,同時保持封閉機構1的最佳結構簡易性。 該封閉機構1,事實上僅包含兩部件,也就是容器部2和蓋子7。另一方面,公知能
夠調整上述距離的封閉機構更為復雜,因為其包含至少三個部件。 請參照圖17,其顯示一封閉機構1,包含一蓋子60,其與一容器頸部結合,該容器 例如為一瓶子。 該蓋子60為螺旋蓋子形式,且包含一螺紋67,其配置成嚯合上述頸部的另一螺 紋。在未顯示的一實施例中,該蓋子60系為咬合蓋子形式。 該蓋子60包含一側壁61,其中設有一弱化線15。該弱化線15設置于蓋子本體62 和一防開證明環(huán)65之間,該蓋子本體62包含一外殼63和一末端壁部64,該防開證明環(huán)65 包含一耳部66,其配置成與上述頸部的緊靠組件相互作用。 在操作時,使用者,藉由將蓋子60從上述頸部旋開,將蓋子本體62沿著弱化線15 而從防開證明環(huán)65分離。 該弱化線15可藉由制造穿過頸部6之厚度的一個或多個非穿透缺口而獲得。
相似于參照圖12所揭示者,該弱化線15包含兩個非穿透缺口,一第一非穿透缺口 22,其從側壁61的外部表面17延伸;以及一第二非穿透缺口 23,其從側壁61的內部表面 19延伸。 該第一非穿透缺口 22以及第二非穿透缺口 23橫向于蓋子60的一縱軸線B延伸。 特別地,該第一非穿透缺口 22以及第二非穿透缺口 23實質上垂直于縱軸線B延伸。
該第一非穿透缺口 22以及第二非穿透缺口 23沿著縱軸線B交錯排列。
或者,該弱化線可包含以上述揭露的方式制成的缺口,特別參照圖13和圖14。
或者,如顯示于圖6中,該弱化線15可藉由制造一壁部61而獲得,其中該壁部61 設有至少一個第一區(qū)和至少一第二區(qū),其具有小于壁部61剩余部位的厚度,該第一區(qū)和第 二區(qū)系從壁部61的相對表面延伸出。 參照圖18,其顯示一缺口裝置70,包含切割機構71,其配置成在封壁機構1的壁部 72的厚度中制造出非穿透切口,該非穿透切口界定弱化線15。 該切割機構70包含一第一切割組件73,其制造在壁部72中的第一非穿透缺口 22 ;以及一第二切割組件74,其制造在壁部72中的第二非穿透缺口 23,該第一非穿透缺口 22以及第二非穿透缺口 23系為揭露在圖12中的形式。 請參照圖19,該切割機構70包含一第一切割組件75,其制造在壁部72中的第一 非穿透缺口 24 ;以及一第二切割組件76,其設有一第一切割體77,該第一切割體77制造在 壁部72中的第二非穿透缺口 25,以及設有第二切割體78,第二切割體78制造在壁部72中的第三非穿透缺口 26,該第一非穿透缺口 24、第二非穿透缺口 25以及第三非穿透缺口 26 系為揭露在圖14中的形式。 請參照圖20,該切割機構70包含一第一切割組件79,其制造在壁部72中的第一 非穿透缺口 20 ;以及一第二切割組件80,其制造在壁部72中的第二非穿透缺口 21,該第一 非穿透缺口 20以及第二非穿透缺口 21系為揭露在圖13中的形式。 請參照圖21,該切割機構71可包含一刀片81,該刀片81具有形狀輪廓82。該刀 片81使得在封閉機構1中的弱化線1 5具有非固定的寬度_該寬度系沿著壁部72的厚度 測量。該弱化線15事實上包含具有較小寬度的區(qū)域,其設置在較大寬度區(qū)域之間。
較小寬度區(qū)域界定復數個初始點,從這些初始點,封閉機構1沿著弱化線15破壞。
圖22至圖24繪示根據本發(fā)明的封閉機構1的另一種實施例,其中另一開啟輔助 機構29系結合至另一耳部機構100,該耳部機構100具有一煉結于頸部6的末端101,以及 一相對于末端101的另一末端102,其配置成與開啟輔助機構28相互作用。
該另一耳部機構100可包含復數個不同耳部,或是延伸通過頸部6的整個圓周或 僅通過圓周一部分的一連續(xù)耳部。該另一耳部機構IOO可具有可變高度,以幫助弱化線15 的漸進破壞,并且減少需要用于造成弱化線15破壞的力量。 當蓋子7與頸部6結合時,該另一耳部機構100藉由開啟輔助機構28彈性地變形, 而使得蓋子7更簡易地與頸部6組裝(圖23)。 當蓋子7被移除時,該另一耳部機構100藉由開啟輔助機構28而變形,直到其與 另一開啟輔助機構29接觸,以便連同該另一開啟輔助機構29,當作一剛性組件作用,其使 得該弱化線15更容易破壞。 圖25至圖27顯示圖22至圖24中的實施例的變化,其中另一耳部機構100'結合 至開啟輔助機構28。
該另一耳部機構ioo'具有煉結于蓋子7的末端ior以及一相對于末端ior的
另一末端102',其配置成與另一開啟輔助機構29相互作用。 該另一耳部機構100'可包含復數個不同耳部,或是延伸通過蓋子7的整個圓周或 僅通過圓周一部分的一連續(xù)耳部。該另一耳部機構100'可具有可變高度,以幫助弱化線15 的漸進破壞,并且減少需要用于造成弱化線15破壞的力量。 當蓋子7與頸部6結合時,該另一耳部機構100'藉由另一開啟輔助機構29彈性 地變形,而使得蓋子7更簡易地與頸部6組裝(圖26)。 當蓋子7被移除時,該另一耳部機構100'藉由另一開啟輔助機構29而變形,直到 其與開啟輔助機構28接觸,以便連同該開啟輔助機構28,當作一剛性組件作用,其使得該 弱化線15更容易破壞。 圖28至圖30繪示根據本發(fā)明的封閉機構1另一種實施例,其中該開啟輔助機構 28包含耳部機構103,其具有煉結于蓋子上的末端104以及一相對于該末端104的另一末 端105,其配置成與另一開啟輔助機構29相互作用。該耳部機構103可包含復數個不同耳 部,或是延伸通過蓋子7的整個圓周或僅通過圓周一部分的一連續(xù)耳部。該另一耳部機構 1 03可具有可變高度,以幫助弱化線15的漸進破壞,并且減少需要用于造成弱化線15破壞 的力量。 當蓋子7與頸部6結合時,該耳部機構1 03系藉由另一開啟輔助機構29彈性地變形,而使得蓋子7更簡易地與頸部6組裝(圖29)。 當蓋子7被移除時,該耳部機構103施加一推力于另一開啟輔助機構29上,造成 弱化線15的破壞以及末端部分14從頸部6的分離(圖30)。 圖31和圖32分別地繪示圖28至圖30中的實施例的第一變化和第二變化。
在第一變化和第二變化的兩者中,該開啟輔助機構28分別設有可彈性變形的末 端部106和107,其適合與另一開啟輔助機構29相互作用,在蓋子7移除時,造成弱化線15 的破壞。在第一變化中(圖31),一向下面向的非穿透缺口 108系設于該末端部106和開啟 輔助機構28之間,以容許末端部106相對于開啟輔助機構28旋轉。 在第二變化中(圖32), 一向上面向的非穿透缺口 109系設于該末端部107和開啟
輔助機構28之間,以容許末端部107相對于開啟輔助機構28旋轉。 圖33至圖35繪示根據本發(fā)明的封閉機構1的另一種實施例。 在此實施例中,該開啟輔助機構28包含第一耳部機構110,其具有煉結于蓋子7的
一末端lll以及相對于該末端ll 1的另一末端112,其配置成與另一開啟輔助機構29相互作用。 該另一開啟輔助機構29包含第二耳部機構113,其具有煉結于頸部6的一末端 114以及相對于該末端114的另一末端115,其配置成與開啟輔助機構28的第一耳部機構 IIO相互作用。 該第一耳部機構110以及第二耳部機構11 3可包含復數個不同耳部,或是分別地 延伸通過蓋子7和頸部6的整個圓周或僅通過圓周一部分的連續(xù)耳部。
該第一耳部機構110可具有可變高度,以幫助弱化線15的漸進破壞,并且減少需 要用于造成弱化線15破壞的力量。 當蓋子7與頸部6結合時,該第一耳部機構110以及該第二耳部機構113系彈性 地變形,而使得蓋子7更簡易地與頸部6組裝(圖34)。 當蓋子7被移除時,該第一耳部機構110以及第二耳部機構113彼此互鎖,造成弱 化線15的破壞以及末端部分14從頸部6的分離(圖35)。 圖36至圖39繪示根據本發(fā)明的封閉機構1的再另一種實施例。在此實施例中, 該開啟輔助機構28包含至少一個徑向突出部116,其設于蓋子7上且面向頸部6,而另一開 啟輔助機構29包含至少一個另一徑向突出部117,其設于頸部6的末端部分14上且面向蓋 子7。蓋子7的至少一個徑向突出部116具有向下面向的傾斜面118,而該末端部分14的 至少一個另一徑向突出部17具有向上面向的傾斜面119。 較佳地,復數個徑向突出部116設于蓋子7上,而復數個另一徑向突出部設于頸部 6的末端部分14上。 當蓋子7藉由在第一方向中相對于頸部6旋轉而與頸部6組裝時,該徑向突出部 116的傾斜面118在另一徑向突出部117的傾斜面119上滑動,使得蓋子7與頸部6更容易 組裝(圖38)。 當蓋子7藉由在相對于第一方向的第二方向中相對于頸部6旋轉而被移除時,該 徑向突出部116將其本身插置于另一徑向突出部117下方且將它們向上推動,造成弱化線 15的破壞以及末端部分14從頸部6的分離(圖39)。
圖40至圖42繪示根據本發(fā)明的封閉機構1的另一種實施例。
在此實施例中,該開啟輔助機構28包含至少一個徑向突出部120,較佳地為復數 個徑向突出部,其設于蓋子7中且面向頸部6,而另一開啟輔助機構29包含至少一個另一徑 向突出部121,較佳地為復數個徑向突出部,其設于頸部6的末端部分14中且面向蓋子7。
當蓋子7藉由在第一方向中相對于頸部6旋轉而與頸部6組裝時,該徑向突出部 120在另一徑向突出部121上滑動,使得蓋子7與頸部6更容易組裝(圖41)。
當蓋子7藉由在相對于第一方向的第二方向中相對于頸部6旋轉而被移除時,該 徑向突出部120結合該另一徑向突出部121,造成弱化線15的扭力破壞以及末端部分14從 頸部6的分離(圖42)。 圖43繪示根據本發(fā)明的封閉機構1的兩個另一種實施例。 一第一另一實施例系
繪示于圖43的左半部,而第二另一實施例系繪示于圖43的右半部以及圖43中。 在第一另一實施例中,該頸部6設有一具有凸面形狀的末端部分14'。該末端部分
14'的凸面形狀的目的為,在破壞該弱化線1 5而開啟蓋子7時,補償末端部分14'所承受
的變形,以避免所述變形可能造成開啟輔助機構28從另一開啟輔助機構29分離,因此造成
無法將弱化線15破壞。除此之外,該末端部分14'的凸面形狀造成蓋子7更容易組裝在頸
部6上。 在第二另一實施例中,該頸部6的末端部分14"設有圓周部分122,其朝向頸部6 傾斜。該圓周部分122的目的為補償末端部分14"上述提及的變形。 該圓周部分122可被分成復數個區(qū)段122A,其藉由個別的脊部122B而彼此分開, 該脊部122B系給予圓周部分122更好的剛性,以改進上述變形之補償。除此之外,該圓周 部分122使得蓋子7更容易組裝于頸部6上。 圖44和圖45繪示根據本發(fā)明之封閉裝置1的另一種實施例,其中該頸部6設有 環(huán)狀內突出部123,其直接地配置在弱化線15下方。此環(huán)狀內突出部構成用于欲從容器通 過頸部6被傾倒出的液體的流動的引導,以避免因為弱化線15破壞時所產生的毛邊可能干 擾液體的流動。 圖46繪示一刻劃裝置1 24的實施例,其用于刻劃一弱化線于頸部6上。 該刻劃裝置124包含一心軸125,其可插入于頸部6中以在刻劃運作期間引導頸
部6 ;以及一支撐組件126,在刻劃運作期間,該頸部6設置于該支撐組件126上。 為了刻劃弱化線15,該頸部6被引領至與一切割組件127接觸并且被移動以便能
夠藉由心軸125引導而在切割組件127上滾動。 該心軸125可被旋轉以便造成頸部6可滾動和滑動于切割組件127上,以幫助弱 化線15的刻劃。 圖47繪示刻劃124裝置的另一種實施例,其中心軸125系設有壓痕128,其與設在 頸部6中的相對應壓痕(未顯示)結合,以獲得頸部6與心軸125的穩(wěn)定連結,并且防止頸 部6相對于心軸125的任何旋轉。 除此之外,該支撐組件126可制造成能夠繞著一與心軸125之軸線相符的軸線旋 轉,以便在頸部6系被引導至切割組件127上時,消除頸部6以及支撐組件126之間的摩擦 力。消除所述摩擦力具有防止因為該摩擦力而造成任何對于頸部的損傷的優(yōu)點。
權利要求
一種封閉機構,其包含一頸部(6),一蓋子(7)可與頸部(6)結合;該頸部(6)具有被一壁部(14)所密封的末端,在該末端設有丨弱化線(15),其環(huán)繞該頸部(6);該蓋子(7)設有開啟輔助機構(28),其配置成與壁部(14)的另一開啟輔助機構(29)結合,以沿著該弱化線(15)將該壁部(14)的至少一部分從頸部(6)分開。
2. 如權利要求l所述的封閉機構,其中該開啟輔助機構(28)和另一開啟輔助機構(29) 與蓋子(7)的一基壁(34)相互合作以用于界定一容納區(qū)(35),當壁部(14)的至少一部分從頸部(6)被分開后,保存空間(35)保留該壁部(14)的該至少一部分。
3. 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封閉機構,其中,在蓋子(7)第一次從頸部(6)被分開前,該開啟輔助機構(28)和另一開啟輔助機構(29)由一預設的距離分開。
4. 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封閉機構,其中開啟輔助機構(28)包含復數個開啟組件,其沿著封閉機構的縱軸線(A)交錯排列。
5. 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封閉機構,其中該開啟輔助機構(28)包含從該蓋子(7)的側壁(37)在蓋子(7)內部突出的鉤爪機構。
6. 如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封閉機構,其中開啟輔助機構(28)包含耳部機構(30) ,該耳部機構(30)具有末端(31),其煉結于蓋子(7)的側壁(37)并且在蓋子(7)的內部突出。
7. 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封閉機構,其中該弱化線(15)由至少一弱化部(16 ;20,21 ;22,23 ;24, 25, 26)組成,該弱化部橫向于封閉機構的縱軸線(A)延伸。
8. 如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封閉機構,其中弱化線(15)藉由至少一弱化部(18)所界定,該弱化部(18)實質上平行于封閉機構的縱軸線(A)延伸。
9. 如權利要求8或9所述的封閉機構,其中該至少一弱化部包含至少一第一弱化部(20 ;22 ;24)和至少一第二弱化部(21 ;23 ;25,26),該至少一第一弱化部(20 ;22 ;24)以及該至少一第二弱化部(21 ;23 ;25,26)從容器部(2)的壁部的相對側面(17,19)延伸通過該壁部之厚度的一部分。
10. 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封閉機構,其中該至少一第一弱化部(20)和該至少一第二弱化部(21)為互相對齊。
11. 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封閉機構,其中該至少一第一弱化部(22 ;24)以及該至少一第二弱化部(23 ;25,26)為互相交錯排列。
12. 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封閉機構,進一步包含密封機構(38),其配置成在壁部(14)的該至少一部分已經從頸部(6)分開后,制造出蓋子(7)和頸部(6)之間的密封。
13. 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封閉機構,其中該容器部(2)包含一屏障材料,其可隔絕氣體和光線。
14. 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封閉機構,進一步包含一容器部(2),該容器部(2)設有一末端區(qū)域和一容器本體(3)。
15. 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封閉機構,其中該容器部(2)包含一圓頂部(41)。
16. 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封閉機構,其中該圓頂部(41)包含一材料以作為氣體和光線的屏蔽。
17. 如權利要求15或16所述的封閉機構,其中該頸部(6)包含與該圓頂部(41)區(qū)隔的一螺紋部,該螺紋部系配置成用于與該蓋子(7)的另一螺紋部接合。
18. —種封閉機構,其包含一第一組件(2 ;62)和一第二組件(14 ;65),一弱化線(15) 設于該第一組件和第二組件之間,其特征在于,該弱化線(15)包含至少一第一弱化部(20 ; 22 ;24)和至少一第二弱化部(21, 23, 25 ;26),該至少一第一弱化部(20 ;22 ;24)以及該至 少一第二弱化部(21,23,25 ;26)從封閉機構的一壁部(61)的相對側面(17, 19)延伸通過 該壁部(61)的厚度的一部分。
19. 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封閉機構,其中該至少一第一弱化部(20)和該至少一第二弱 化部(21)互相對齊。
20. 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封閉機構,其中該至少一第一弱化部(22 ;24)和該至少一第 二弱化部(23 ;25,26)相互交錯排列。
21. 如權利要求18至20中任一項所述的封閉機構,其中該至少一第一弱化部(20 ;22 ; 24)以及該至少一第二弱化部(21,23,25 ;26)橫向于該封閉機構的一縱軸線(A ;B)延伸。
22. 如權利要求18至20中任一項所述的封閉機構,其中該至少一第一弱化部以及該至 少一第二弱化部實質上平行于該封閉機構的一縱軸線(A ;B)延伸。
23. 如權利要求18至22中任一項所述的封閉機構,其中該第一組件包含一容器頸部 (6),而該第二組件包含一壁部(14),該壁部(14)封閉該頸部(6)的一末端。
24. 如權利要求23所述的封閉機構,進一步包含一容器部(2),該容器部(2)設有一容 器本體(3)的一末端區(qū)域。
25. 如權利要求18至22中任一項所述的封閉機構,其中該第一組件包含一蓋子(62), 而該第二組件包含一防開證明環(huán)(65)。
26. 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封閉機構,其中該另一開啟輔助機構(29)結合至 一另一耳部機構(100),該另一耳部機構(100)具有煉結于頸部(6)的一末端(101)和相對 于該末端(101)的另一末端(102),其配置成用于與該開啟輔助機構(28)相互作用。
27. 如權利要求第26所述的封閉機構,其中該另一耳部機構(100)包含延伸通過該頸 部(6)的圓周的至少一部分的一連續(xù)耳部。
28. 如權利要求第26所述的封閉機構,其中該另一耳部機構(100)包含復數個不同耳部。
29. 如權利要求第26至28中任一項所述的封閉機構,其中該另一耳部機構(100)具有 可變高度。
30. 如權利要求第1至25中任一項所述的封閉機構,其中該開啟輔助機構(28)結合 至一另一耳部機構(100'),該另一耳部機構(IOO')具有煉結于蓋子(7)的一末端(IOI') 和相對于該末端(IOI')的另一末端(102'),其配置成用于與該另一開啟輔助機構(29)相 互作用。
31. 如權利要求30所述的封閉機構,其中該另一耳部機構(100')包含延伸通過該蓋 子(7)的圓周的至少一部分的一連續(xù)耳部。
32. 如權利要求第30所述的封閉機構,其中該另一耳部機構(100')包含復數個不同 耳部。
33. 如權利要求30至32中任一項所述的封閉機構,其中該另一耳部機構(IOO')具有 可變高度。
34. 如權利要求1至25中任一項所述的封閉機構,其中該開啟輔助機構(28)包含耳 部機構(103),該耳部機構(103)具有煉結于蓋子(7)上的一末端(104)和相對于該末端 (104)的另一末端(105),其配置成用于與該另一開啟輔助機構(29)相互作用。
35. 如權利要求34所述的封閉機構,其中該耳部機構(103)包含延伸通過該蓋子(7) 的圓周的至少一部分的一連續(xù)耳部。
36. 如權利要求34所述的封閉機構,其中該耳部機構(103)包含復數個不同耳部。
37. 如權利要求34至36中任一項所述的封閉機構,其中該耳部機構(103)具有可變高度。
38. 如權利要求1至25中任一項所述的封閉機構,其中該開啟輔助機構(28)系設有一 可彈性變形的末端部(106),其適合與該另一開啟輔助機構(29)相互作用,一向下面向的 非穿透缺口 (108)設于該末端部(106)以及該開啟輔助機構(28)之間。
39. 如權利要求1至25中任一項所述的封閉機構,其中該開啟輔助機構(28)設有一可 彈性變形的末端部(107),其適合與該另一開啟輔助機構(29)相互作用,一向上面向的非 穿透缺口 (109)系設于該末端部(107)以及該開啟輔助機構(28)之間。
40. 如權利要求1至25中任一項所述的封閉機構,其中該開啟輔助機構(28)包含第一 耳部機構(IIO),該第一耳部機構(110)具有煉結于蓋子(7)上的一末端(111)和相對于該 末端(111)的另一末端(112);該另一開啟輔助裝置(29)包含第二耳部機構(113),該第一 耳部機構(113)具有煉結于頸部(6)上的一末端(114)和相對于該末端(114)的另一末端 (115),其配置成用于與該第一耳部機構(110)相互作用。
41. 如權利要求40所述的封閉機構,其中該第一耳部機構(110)以及該第二耳部機構 (113)分別包含一連續(xù)耳部,其分別地延伸通過該蓋子(7)以及頸部(6)的圓周的至少一部 分。
42. 如權利要求第40所述的封閉機構,其中該第一耳部機構(110)以及該第二耳部機 構(113)分別包含復數個不同耳部。
43. 如權利要求40至42中任一項所述的封閉機構,其中該第一耳部機構(110)具有可變高度。
44. 如權利要求1至25中任一項所述的封閉機構,其中該開啟輔助機構(28)包含至少 一個徑向突出部(116),其設置于蓋子(7)上且面向該頸部(6);該另一開啟輔助裝置(29) 包含至少一個另一徑向突出部(117),其設置于頸部(6)的末端部分(14)上并且面向蓋子 (7);該至少一個徑向突出部(116)具有一向下面向的傾斜面(118),該至少一個另一徑向 突出部(117)具有一向上面向的傾斜面(119)。
45. 如權利要求1至25中任一項所述的封閉機構,其中該開啟輔助機構(28)包含至 少一個徑向突出部(120),其設置于蓋子(7)上且面向該頸部(6);而該另一開啟輔助裝置 (29)包含至少一個另一徑向突出部(121),其設置于頸部(6)的末端部分(14)中并且面向 蓋子(7);當蓋子(7)從頸部(6)被移除時,該至少一個徑向突出部(120)能夠接合該至少 一個另一徑向突出部(121)。
46. 如權利要求1至45中任一項所述的封閉機構,其中該頸部(6)設有一具有凸面形 狀的末端部分(14,)。
47. 如權利要求1至45中任一項所述的封閉機構,其中該頸部(6)的一末端部分(14")系設有一圓周部分(122),其朝向頸部(6)傾斜。
48. 如權利要求47所述的封閉機構,其中該圓周部分分成區(qū)段(122A),該區(qū)段(122A) 藉由個別的脊部(123B)而彼此分開。
49. 如權利要求1至48項中任一項所述的封閉機構,其中該頸部(6)系設有一環(huán)狀內 突出部(123),其直接地配置在該弱化線(15)下方。
50. —種刻劃裝置,其用于刻劃一弱化線于權利要求1至49項中任一項所述的封閉機 構,其特征在于,該刻劃裝置包含一心軸機構(125),其能夠在刻劃運作期間插入于該封閉 機構的一頸部(6)之中;以及包含一支撐組件(126),在刻劃運作期間,該頸部(6)設置于 該支撐組件(126)上。
51. 如權利要求50所述的刻劃裝置,其中該心軸機構(125)設置有壓痕(128),其能夠 與該頸部(6)的相對應的壓痕結合。
52. 如權利要求50或51所述的 劃裝置,其中該支撐組件(126)系能夠繞著與該心軸 機構(125)的軸線重迭的軸線旋轉。
全文摘要
一種封閉機構,其包含一頸部(6),一蓋子(7)可與頸部(6)結合;該頸部(6)具有被一壁部(14)所密封的末端,在該末端設有一弱化線(15),其環(huán)繞該頸部(6);該蓋子(7)設有開啟輔助機構(28),其配置成與壁部(14)的另一開啟輔助機構(29)結合,以沿著該弱化線(15)將該壁部(14)的至少一部分從頸部(6)分開。
文檔編號B26D9/00GK101711215SQ200880019203
公開日2010年5月19日 申請日期2008年6月3日 優(yōu)先權日2007年6月5日
發(fā)明者寶·拉森, 法利希歐·普席, 費歐瑞諾·帕利內羅 申請人:沙克米機械商業(yè)合作艾莫勒精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