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蓋組件,包括上蓋、下蓋以及安裝于所述上蓋的上表面的面板,其特征在于,該上蓋組件還包括位于所述上蓋下方的電路板組件,所述電路板組件上布置有燈和按鍵,所述上蓋覆蓋所述電路板組件,所述上蓋提供有包裹所述燈的燈孔和/或包裹所述按鍵的按鍵孔。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上蓋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上蓋和所述面板之間通過面板密封圈來密封連接。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上蓋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按鍵孔的側邊具有便于按鍵彈簧安裝的小孔。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上蓋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孔半包裹所述燈。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上蓋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孔的底端與所述燈的底端的距離為0mm到5mm。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上蓋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孔的底端與所述燈的底端的距離為1.5mm到2.5mm。
7.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上蓋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面板的底側沿周邊布置有截面形狀為三角形的三角防水筋,所述三角防水筋與所述密封圈咬合,以實現(xiàn)密封。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上蓋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面板具有對應所述燈或所述按鍵的位置的觸摸感應區(qū)域,所述電路板組件與所述觸摸感應區(qū)域電耦合。
9.一種食物料理機,包括上蓋組件和杯體組件,所述上蓋組件適合于蓋合在 所述杯體組件的杯口上,其特征在于,所述上蓋組件為權利要求1至權利要求8中任一項所述的上蓋組件,所述下蓋還包括伸入到所述杯體組件中粉碎食材的粉碎裝置。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食物料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食物料理機為豆?jié){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