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震電桿,電桿主體和防震機構,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撐底座和減震結構,所述支撐底座為錐臺形,所述支撐底座內部開設容納腔,所述容納腔為長方體結構,所述支撐底座上端面設置蓋板,所述蓋板為中間厚、邊緣薄的結構,所述蓋板的中心開設通孔,所述容納腔的寬度大于所述通孔的直徑;所述減震結構包括設置減震座和連接桿,所述減震座設置在容納腔內,所述連接桿下端伸入容納腔內與減震座固定連接,所述連接桿上端伸出所述通孔外并與所述電桿主體之間設置固定螺栓,固定螺栓斜向設置,連接桿與所述蓋板之間設置密封圈,所述密封圈套接在所述連接桿外壁;所述減震座的下端面與所述容納腔的底部之間設置第一減震彈簧,所述減震座的側壁與所述容納腔的側壁之間設置四個第二減震彈簧;所述電桿主體的下端與所述連接桿的上端設置固定螺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震電桿,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圈內部設置經緯交織的增強層,所述增強層為芳綸,所述增強層為多個且為分段式結構。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震電桿,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桿主體下端的內壁設置L形凸起,L形凸起包括第一豎直部和第一水平部,所述連接桿上端的外壁開設與所述L形凸起相配合的L形卡槽,所述L形卡槽包括第二豎直部和第二水平部,所述第二豎直部的寬度大于第一水平部的寬度,所述第二水平部的高度大于所述第一水平部的高度。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震電桿,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底座下方設置滾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