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光伏應用領域,具體是一種立體機械式光伏停車棚。
背景技術:
為解決日益突出的能源緊缺和環(huán)境污染問題,太陽能光伏發(fā)電技術得到了廣泛應用,被認為是當前世界上最有發(fā)展前景的新能源技術。特別是國內個別太陽能停車棚的試點實施,使得太陽能車棚不僅具備普通車棚所應有的功能,有效減少太陽光對車輛的烘烤,免受雨雪、冰雹及沙塵暴的損害,而且具有只要在車棚下安裝充電柜或充電樁并連接到陣列的線路,即可為電動車充電的優(yōu)勢。
但是在凈距不富裕的車棚內安裝充電柜或充電樁,需占用停車位面積,導致車棚布局不夠簡潔、美觀,同時由于受蓄電池設備和并網(wǎng)技術制約,在夜間、陰雨天需要充電或要求短時間快速充電的電動車,目前的太陽能停車棚無法滿足電動車不均衡用電需求,在太陽光照較好的白天,多余的電也大多浪費。另外,目前純電動汽車充電時間一般需要7~8小時,光伏發(fā)電充電樁充電站雖然有國家政策大力倡導且可以滿足短時間內不均衡充電需求,但是這極大地縮短了電池的使用壽命;為解決快速充電問題,還可以采用建立如同現(xiàn)在的加油站一樣多的充換電站,利用給汽車更換電池的方法代替漫長的充電過程,但這又這涉及整個國家電網(wǎng)改造,近期難以實現(xiàn);同時,目前現(xiàn)有光伏發(fā)電充電樁充電站尚未與停車棚一體化,不能實現(xiàn)光儲充電、停車的功能。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立體機械式光伏停車棚,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立體機械式光伏停車棚,包括主體鋼框架,主體鋼框架頂部設有光伏電池板,主體鋼框架下部設有下層車位,主要鋼框架上部設有上層車位,主體鋼框架后部設有蓄電池,上層車位上設有上層停車架,上層停車架與上層車位活動連接,主體鋼框架上側設有六座頂部電機座,頂部電機座上設有頂部電機,頂部電機上設有頂部電機軸,頂部電機軸前端設有鏈輪,鏈輪通過鏈條與停車架,下層車位上設有兩個下層停車架,下層停車架后端通過第一滑槽與下層車位活動連接,下層停車架前端通過第二滑槽與下層車位活動連接,下層車位后端設有齒條,下層停車架后端設有底部電機,底部電機上設有底部電機軸,底部電機軸上設有齒輪,齒輪與齒條嚙合連接。
作為本發(fā)明進一步的方案:所述主體鋼框架底部設底座。
作為本發(fā)明進一步的方案:所述上層車位上均布設有三個上層停車架。
作為本發(fā)明進一步的方案:所述上層停車架上設有兩個上層停車槽。
作為本發(fā)明進一步的方案:所述下層停車架上設有兩個下層停車槽。
作為本發(fā)明進一步的方案:所述主體鋼框架前部設有若干個充電座。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fā)明結構新穎,在原有的三個車位的空間上可以放置五輛車,大大的節(jié)約了停車用地,同時整個機械車棚使用太陽能作為動力,既節(jié)能又環(huán)保,同時多余的電能還能為停放的車輛進行充電,解決了電動汽車充電困難的問題,同時結構設置合理,建造成本低,易于施工建造。
附圖說明
圖1為一種立體機械式光伏停車棚整體結構圖。
圖2為一種立體機械式光伏停車棚側視圖。
圖3為一種立體機械式光伏停車棚主視圖。
圖4為一種立體機械式光伏停車棚底層結構示意圖。
圖5為一種立體機械式光伏停車棚局部結構圖。
圖中:1-主體鋼框架、2-底座、3-光伏電池板、4-上層車位、5-下層車位、6-下層停車架、7-蓄電池、8-頂部電機座、9-頂部電機、10-頂部電機軸、11-鏈條、12-鏈輪、13-齒條、14-第一滑槽、15-第二滑槽、16-底部電機、17-底部電機軸、18-齒輪、19-上層停車槽、20-下層停車槽、21-上層停車架、22-充電座。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fā)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fā)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fā)明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本發(fā)明實施例中,一種立體機械式光伏停車棚,包括主體鋼框架1,主體鋼框架1底部設底座2,主體鋼框架1頂部設有光伏電池板3,主體鋼框架1下部設有下層車位6,主要鋼框架1上部設有上層車位4,主體鋼框架1后部設有蓄電池7,上層車位4上均布設有三個上層停車架21,上層停車架21與上層車位4活動連接,上層停車架21上設有兩個上層停車槽19,主體鋼框架1上側設有六座頂部電機座8,頂部電機座8上設有頂部電機9,頂部電機9上設有頂部電機軸10,頂部電機軸10前端設有鏈輪12,鏈輪12通過鏈條11與停車架21,下層車位5上設有兩個下層停車架6,下層停車架6上設有兩個下層停車槽20,下層停車架6后端通過第一滑槽14與下層車位5活動連接,下層停車架6前端通過第二滑槽15與下層車位5活動連接,下層車位5后端設有齒條13,下層停車架6后端設有底部電機16,底部電機16上設有底部電機軸17,底部電機軸17上設有齒輪18,齒輪18與齒條13嚙合連接,主體鋼框架1前部設有若干個充電座22。
本發(fā)明結構新穎,運行穩(wěn)定,本發(fā)明在使用時,主體鋼框架1頂部的光伏電機板3接受陽光并產生電能,產生的電能一部分用于整個機械停車棚的運行,一部分存儲到蓄電池7內,存儲到蓄電池7內的電能一部分通過充電座22對停放的車輛進行充電,一部分用于無日光時停車棚的運行,當車輛需要停放時,應優(yōu)先使用兩個下部停車架6,車輛停放在停車架6上,并且車輛輪胎在下層停車槽20內,可防止車輛停放時停放偏差對車輛或停車棚造成的損傷,當兩個下層停車架6均停放有車輛時,若此時有車輛需要停放在停車棚內,頂部電機9會通過鏈條12將上層停車架21放至下層車位5上,因而車輛可以停放在上層停車架21上,停放完成后,頂部電機9通過鏈條12再將頂部停車架升至上層車位4上并安全固定,下層車位5上的兩個下層停車架6均可左右移動,設置在下層車架6上的底部電機16通過齒輪18和齒條13帶動下層車架6在下層車位上5移動,從而保證當上層車架21需要放至下層車位5進行停車或取車操作時不會受到下層停車架6的影響,進而保證整體停車棚的良性運轉。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fā)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發(fā)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發(fā)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fā)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fā)明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