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蓋鎖定裝置,在設置有開閉設備主體的開口部的蓋的設備中,限制所述蓋的開閉,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設備主體及所述蓋中的一方設置有:鎖定軸,其末端部能夠與所述設備主體及所述蓋中的另一方卡合;以及驅(qū)動部,其使所述鎖定軸在卡合位置與卡合解除位置之間進退,
所述驅(qū)動部具有:馬達;以及絲杠機構,其將所述馬達的旋轉(zhuǎn)變換為所述鎖定軸的直線運動,
在所述絲杠機構中,與螺紋軸卡合的螺母部件至少具有:第一部件;以及第二部件,在與所述螺紋軸的軸線交叉的方向上,在該第二部件與所述第一部件之間夾著所述螺紋軸。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蓋鎖定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螺紋軸以及所述螺母部件中,向所述螺紋軸傳遞所述馬達的旋轉(zhuǎn)。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蓋鎖定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螺紋軸與所述馬達的轉(zhuǎn)子直接連接。
4.根據(jù)權利要求2或者3所述的蓋鎖定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蓋鎖定裝置具有框架,所述框架具有:第一板部,其被固定于所述馬達的主體部的輸出側(cè)端面;第二板部,其與所述第一板部在所述馬達的輸出側(cè)相向;以及第三板部,其連接所述第一板部與所述第二板部,
所述螺紋軸的末端被所述第二板部支承為能夠旋轉(zhuǎn)。
5.根據(jù)權利要求2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蓋鎖定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部件作為一體地形成有所述鎖定軸的鎖定部件而構成。
6.根據(jù)權利要求2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蓋鎖定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部件與所述第二部件通過鉤機構結合。
7.根據(jù)權利要求2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蓋鎖定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鎖定軸的所述末端部中,所述蓋向閉方向移動時朝向所述另一方接近的一側(cè)的面是傾斜面,
所述傾斜面與所述另一方抵接時,所述鎖定軸被所述另一方按壓而從與所述另一方卡合的位置后退。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蓋鎖定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螺紋軸的導程角比所述螺紋軸與所述螺母部件的摩擦角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