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棉紡錠子高度測試裝置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棉紡錠子高度測試裝置,包括底座和測試桿,所述測試桿通過下底板固定在底座上,測試桿的頂部設有上壓板,上壓板的下表面設有一弧形過渡的臺階,下底板上設有U型凹槽,下底板的四角還均設有固定螺絲孔。本發(fā)明的棉紡錠子高度測試裝置,測試桿上設有測試刻度,便于觀察,上壓板上設有1.5mm厚的臺階,從而形成兩組測試高度,一個最低下限,一個最高高度,只有棉紡錠子的高度在兩者之間才視為合格,提高檢測效率,且大大提高了棉紡錠子的出廠合格率,穩(wěn)固,抗氧化,使用壽命長,容易實現,具有良好的應用前景。
【專利說明】一種棉紡錠子高度測試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測試裝置【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棉紡錠子高度測試裝置。
【背景技術】
[0002]傳統(tǒng)的棉紡錠子高度測試裝置,只設定一個棉紡錠子的測試高度,當棉紡錠子高度偏高或者偏低時,都是肉眼觀察棉紡錠子高出的高度或者低出的高度,大概在允許的高度誤差內就判為合格,由于是人工肉眼觀察,誤差比較大,導致棉紡錠子出廠合格率低,測試效率低。
【發(fā)明內容】
[0003]本發(fā)明所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現有的棉紡錠子高度測試裝置測試效率低,由于測試不精準導致棉紡錠子出廠合格率低的問題。
[0004]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棉紡錠子高度測試裝置,包括底座和測試桿,其特征在于:所述測試桿通過下底板固定在底座上,測試桿的頂部設有上壓板,所述上壓板的下表面設有一弧形過渡的臺階,所述下底板上設有U型凹槽,下底板的四角還均設有固定螺絲孔。
[0005]前述的一種棉紡錠子高度測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測試桿、下底板和上壓板均采用模具鋼制成。
[0006]前述的一種棉紡錠子高度測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測試桿上設有測試刻度。
[0007]前述的一種棉紡錠子高度測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臺階的高度為5_8mm。
[0008]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fā)明的棉紡錠子高度測試裝置,測試桿上設有測試刻度,便于觀察,上壓板上設有1.5mm厚的臺階,從而形成兩組測試高度,一個最低下限,一個最聞聞度,棉紡淀子的聞度在兩者之間才視為合格,提聞檢測效率,還大大提聞了棉紡淀子的出廠合格率,底座、測試桿、下底板和上壓板均采用模具鋼制成,穩(wěn)固,抗氧化,使用壽命長,容易實現,具有良好的應用前景。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9]圖1是本發(fā)明的棉紡錠子高度測試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0010]1:底座;2:下底板;3:測試桿;4:上壓板;5:U型凹槽;6:固定螺絲孔。
【具體實施方式】
[0011]下面將結合說明書附圖,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的說明。
[0012]如圖1所示,一種棉紡錠子高度測試裝置,包括底座I和測試桿3,測試桿2通過下底板2固定在底座I上,下底板2上設有一個U型凹槽,用于固定棉紡錠子下端,下底板2四角上均設有個一固定螺絲孔6,下底板2通過固定螺絲孔6安裝固定螺絲固定到底座I上,容易拆卸安裝,測試桿3上設有測試刻度,便于直接觀察測試結果,測試桿3頂部還設有上壓板4,上壓板4的下表面設有1.5mm厚的弧形過渡的臺階,從而形成兩組測試高度,一個最低下限,一個最聞聞度,棉紡淀子的聞度在兩者之間才視為合格,提聞檢測效率,還大大提高了棉紡錠子的出廠合格率,底座1、測試桿3、下底板2和上壓板4均采用模具鋼制成,穩(wěn)固,抗氧化,使用壽命長,容易實現,具有良好的應用前景。
[0013]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發(fā)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及優(yōu)點。本行業(yè)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發(fā)明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發(fā)明的原理,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發(fā)明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發(fā)明范圍內。本發(fā)明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效物界定。
【權利要求】
1.一種棉紡錠子高度測試裝置,包括底座和測試桿,其特征在于:所述測試桿通過下底板固定在底座上,測試桿的頂部設有上壓板,所述上壓板的下表面設有一弧形過渡的臺階,所述下底板上設有U型凹槽,下底板的四角還均設有固定螺絲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棉紡錠子高度測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測試桿、下底板和上壓板均采用模具鋼制成。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棉紡錠子高度測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測試桿上設有測試刻度。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棉紡錠子高度測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臺階的高度為1.5_。
【文檔編號】D01H13/32GK103437010SQ201310323457
【公開日】2013年12月11日 申請日期:2013年7月30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7月30日
【發(fā)明者】王志新, 周勤福 申請人:張家港市格致電器制造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