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控制氣味的體液吸收部件,其包括:
吸收材料;
分散在其中的第一種式(I)所示的鹵代活性芳香磺酰胺化合物,
其中,R1、R2、R3、R4和R5獨(dú)立地選自氫、COOH、COOM1、COOR’、CON(R”)2、烷氧基、CN、NO2、SO3R”、鹵素、取代或未取代的苯基、磺酰胺基、鹵代磺酰胺基、以及取代或未取代的C1-C12烷基;M1為堿金屬或堿土金屬;R’為取代或未取代的C1-C12烷基;以及R”為氫、或者為取代或未取代的C1-C12烷基,并且CON(R”)2中的兩個R”基團(tuán)可以獨(dú)立地選擇;
其中R1、R2、R3、R4和R5中的至少一種不是氫;
X為鹵素;
M為堿金屬或堿土金屬;并且
n為每分子所述磺酰胺化合物中的水分子的個數(shù);以及
分散在其中的第二種不同的式(I)所示的磺酰胺化合物;
其中所述第一種鹵代活性芳香磺酰胺化合物與所述第二種不同的磺酰胺化合物的重量比為70∶30至約90∶10;以及
緩沖劑;
其中基于所述吸收部件的重量,所述兩種磺酰胺化合物的存在量在約4重量%至約7.5重量%的范圍內(nèi)。
2.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吸收部件,其中所述吸收材料為聚合物、纖維素纖維或木絨毛。
3.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吸收部件,其中R1、R2、R3、R4和R5中的至少兩種不是氫。
4.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吸收部件,其中R3為甲基、COOH、COOM1、氯、氟、NO2或者甲氧基。
5.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吸收部件,其中R3選自COOH、COOM1、COOR’、CON(R”)2、CN、NO2、鹵素、以及取代或未取代的C2-C12烷基。
6.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吸收部件,其中R2和R4彼此相同;并且R1、R3和R5為氫。
7.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吸收部件,其中R2和R4為氫;并且R1、R3和R5彼此相同。
8.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吸收部件,其中R3選自COOH、COOM1、COOR’和CON(R”)2。
9.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吸收部件,其中R1、R2、R3、R4和R5獨(dú)立地選自氫、COOH、COOM1、COOR’、CON(R”)2、NO2、鹵素、以及取代或未取代的C1-C12烷基。
10.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吸收部件,其中R3為COOH或COOM1;并且R1、R2、R4和R5獨(dú)立地選自氫、NO2、鹵素、以及取代或米取代的C1-C12烷基。
11.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吸收部件,其中所述兩種式(I)所示的化合物為N-氯-對甲苯磺酰胺和N-氯-對羧基磺酰胺。
12.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吸收部件,其中所述兩種磺酰胺化合物中的一種符合下式(VI):
其中,M2為氫、堿金屬或者堿土金屬。
13.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吸收部件,其中所述吸收部件為平的片狀。
14.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吸收部件,具中所述吸收部件使用于尿布、衛(wèi)生棉、棉塞、創(chuàng)傷敷料、或者繃帶。
15.一種尿布、衛(wèi)生棉、棉塞、創(chuàng)傷敷料或者繃帶,包含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吸收部件。
16.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吸收部件,其中所述吸收材料為木絨毛。
17.一種控制氣味的體液吸收部件,包括:
吸收材料;
分散在其中的第一種鹵代活性芳香磺酰胺化合物,其為N-氯-對羧基磺酰胺;
以及
分散在其中的第二種鹵代活性芳香磺酰胺化合物,其為氯胺-T;
其中所述第一種磺酰胺化合物與所述第二種磺酰胺化合物的重量比為約70∶30至約90∶10;以及
碳酸氫鈉;
其中基于所述吸收部件的重量,所述第一種磺酰胺化合物與所述第二種磺酰胺化合物存在量在約4重量%至約7.5重量%的范圍內(nèi)。
18.權(quán)利要求17所述的吸收部件,其中所述吸收材料為聚合物、纖維素纖維或木絨毛。
19.權(quán)利要求17所述的吸收部件,其中所述吸收部件為平的片狀。
20.權(quán)利要求17所述的吸收部件,其中所述吸收部件使用于尿布、衛(wèi)生棉、棉塞、創(chuàng)傷敷料、或者繃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