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于骨骼鉆孔的鉆頭,其特征是:
包括鉆頭主體和連接柄,鉆頭主體由螺紋部和圓柱部構(gòu)成,圓柱部不與螺紋部連接的一端設(shè)有連接柄;螺紋部包括頂端雙螺紋部和與圓柱部連接的單螺紋部;
頂端雙螺紋部的雙螺旋螺紋中的一螺旋螺紋從頂端開始沿鉆頭主體軸向淺出并消失,另一螺旋螺紋從頂端開始沿鉆頭主體軸向延伸至螺紋部末端;
單螺紋部的單螺旋螺紋形成單螺紋凹槽,單螺紋凹槽沿鉆頭主體軸向淺出,并于螺紋部與圓柱部相連處消失。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骨骼鉆孔的鉆頭,其特征是:
所述的雙螺旋螺紋,其中一螺旋螺紋從頂端開始沿鉆頭主體軸向淺出并至半圈處消失。
3.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骨骼鉆孔的鉆頭,其特征是:
所述的單螺紋凹槽沿鉆頭主體軸向逐漸變淺,并至三圈處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