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治療早期絨毛膜癌的中藥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治療早期絨毛膜癌的中藥,它是由以下藥材制備成:黃芪、黨參、茯苓、鳶尾、野菊花、敗醬草、魚腥草、地丁、澤蘭、蒲公英、烏藥、射干、元寶草、白及、天葵子、白花蛇舌草、半枝蓮、薏苡仁、玉龍鞭、赤小豆、冬瓜仁、紫草、茜草根、喜樹、山慈菇、玉簪、露蜂房、海螵蛸、山楂、阿膠珠、赤芍、葉象花、當歸、桃仁、紅花、蒲黃、五靈脂、制乳香、沒藥、魚鰾、地榆炭、丹皮炭、貫眾炭、厚樸花、郁金、陳皮、黃柏、土茯苓、元胡、丹參、大黃、血竭、甘草。臨床實踐證明,本發(fā)明能夠安全有效的治療早期絨毛膜癌。
【專利說明】一種治療早期絨毛膜癌的中藥
【技術領域】
[0001]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中藥,特別是一種治療早期絨毛膜癌的中藥。
【背景技術】
[0002] 絨毛膜癌,簡稱絨毛癌,是一種惡性程度很高的腫瘤。絕大多數(shù)絨癌與妊娠有關, 分別繼發(fā)于葡萄胎、流產(chǎn)或正常分娩之后。也有報道認為可以直接由孕卵發(fā)生,甚至極個別 來自畸胎瘤內(nèi)所含卵子的滋養(yǎng)葉成分。本病主要表現(xiàn)為陰道出血、腹部包塊、腹痛等臨床癥 狀。早期手術切除癌塊固然重要,但配合中醫(yī)中藥的綜合治療,標本兼治同樣重要。
【發(fā)明內(nèi)容】
[0003] 本發(fā)明要解決的問題是:提供一種治療早期絨毛膜癌的中藥,通過選擇合適的藥 材及其配比,達到安全有效治愈早期絨毛膜癌的目的。
[0004]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0005] 一種治療早期絨毛膜癌的中藥,其特征在于,它是由以下重量份數(shù)配比的藥材制 備成:黃芪20份、黨參12份、茯苓15份、鳶尾12份、野菊花20份、敗醬草20份、魚腥草35 份、地丁 20份、澤蘭10份、蒲公英25份、烏藥9份、射干12份、元寶草12份、白及20份、天 葵子20份、白花蛇舌草50份、半枝蓮20份、薏苡仁20份、玉龍鞭10份、赤小豆30份、冬瓜 仁25份、紫草15份、茜草根10份、喜樹12份、山慈菇15份、玉簪10份、露蜂房9份、海螵 蛸20份、山楂20份、阿膠珠10份、赤芍12份、葉象花10份、當歸12份、桃仁10份、紅花12 份、蒲黃(包)10份、五靈脂10份、制乳香9份、沒藥9份、魚鰾15份、地榆炭12份、丹皮炭 12份、貫眾炭10份、厚樸花12份、郁金12份、陳皮9份、黃柏10份、土茯苓10份、元胡12 份、丹參20份、大黃9份、血竭(沖服)20份、甘草9份。
[0006] 下面結(jié)合臨床實驗數(shù)據(jù)說明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
[0007] 1、一般材料
[0008] 發(fā)明人2003年1月-2014年8月間共收集50例早期絨毛膜癌的門診患者,年齡 26-48歲。隨機分為:治療組30例,對照組20例。兩組年齡、病情等資料無顯著性差異,具 有可比性。
[0009] 2、試驗方法
[0010] 對照組口服抗癌藥物,早晚各一次。療程3個月。
[0011] 治療組口服本發(fā)明按照具體實施例1制得的膠囊,每日分早晚2次服用。療程3 個月。
[0012] 3、療效標準與治療結(jié)果
[0013] 3.1療效標準
[0014] (1)痊愈:臨床癥狀和體征完全消失或基本消失;
[0015] (2)顯效:臨床癥狀和體征大部分好轉(zhuǎn)或明顯好轉(zhuǎn);
[0016] (3)無效;臨床癥狀和體征均無明顯改善,癥狀如前,效果不明顯。
[0017] 3. 2治療統(tǒng)計結(jié)果見表1。
[0018] 表1兩組療效比較
[0019]
【權(quán)利要求】
1. 一種治療早期絨毛膜癌的中藥,其特征在于,它是由以下重量份數(shù)配比的藥材制備 成:黃芪20份、黨參12份、茯苓15份、鳶尾12份、野菊花20份、敗醬草20份、魚腥草35份、 地丁 20份、澤蘭10份、蒲公英25份、烏藥9份、射干12份、元寶草12份、白及20份、天葵 子20份、白花蛇舌草50份、半枝蓮20份、薏苡仁20份、玉龍鞭10份、赤小豆30份、冬瓜仁 25份、紫草15份、茜草根10份、喜樹12份、山慈菇15份、玉簪10份、露蜂房9份、海螵蛸20 份、山楂20份、阿膠珠10份、赤芍12份、葉象花10份、當歸12份、桃仁10份、紅花12份、 蒲黃(包)10份、五靈脂10份、制乳香9份、沒藥9份、魚鰾15份、地榆炭12份、丹皮炭12 份、貫眾炭10份、厚樸花12份、郁金12份、陳皮9份、黃柏10份、土茯苓10份、元胡12份、 丹參20份、大黃9份、血竭(沖服)20份、甘草9份。
【文檔編號】A61K35/24GK104491702SQ201410742118
【公開日】2015年4月8日 申請日期:2014年12月8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14年12月8日
【發(fā)明者】李玉富 申請人:李玉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