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木工用的切割機床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木工用的切割機床,它包括床體、鋸盤與電機,床體上側對應的兩段外部居中處分別對直挖穿一個條形口子,床體上側的中間段橫著挖穿一個大于電刨的空口子,軸桿的兩頭分別穿過鋸盤居中處的圓形口子,并分別往外延伸一段,軸桿的居中段設置一個滾筒式電刨,電刨一側的軸桿外圍設置一個帶盤,帶盤由拉力帶連接電機一頭轉軸上的帶輪,軸桿的兩頭外端分別嵌入對應處的轉頭內,兩個直立的鋸盤分別向著對應處床體上側的條形口子,并由下往上嵌入,電刨由下往上嵌入對應處的空口子內。
【專利說明】
一種木工用的切割機床
技術領域
[0001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切割機床,尤其涉及一種木工用的切割機床。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公知的木工電鋸均是在床體上面設有一個鋸盤,這個鋸盤是由床體下面的電機帶動,這種電鋸:一是只能容納一個工人操作,建筑工地需配備兩至三臺木工電鋸;二是木工電鋸耗電量大,多臺電鋸同時操作會造成資源浪費。
【發(fā)明內容】
[0003]為了克服現有的木工電鋸在操作過程中所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木工用的切割機床,該機床的床體上側面設有兩個鋸盤,且兩個鋸盤的中間還設有一個滾筒式的電刨,每個鋸盤與電刨都是由一個電機帶動。
[0004]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包括床體、鋸盤與電機,床體為長方形,床體的內部為空腔,床體的下部四角分別設置一個落腳,床體一面外側的上部一角設置開關,床體的上側表面分為三段,床體上側對應的兩段外部居中處分別對直挖穿一個條形口子,每個條形口子的長度與寬度分別大于鋸盤的直徑與厚度,床體上側的中間段橫著挖穿一個大于電刨的空口子,空口子為長方形,床體空腔內對應的兩側壁體上部居中處分別設置一個轉頭;軸桿的兩頭分別穿過鋸盤居中處的圓形口子,并分別往外延伸一段,注意,每個鋸盤居中處的圓形口子內側分別焊接對應處軸桿外圍,軸桿的居中段設置一個滾筒式電刨,電刨由滾筒與刀片組成,也就是說,滾筒外圍分別間隔均勻設置刀片,電刨一側的軸桿外圍設置一個帶盤,帶盤由拉力帶連接電機一頭轉軸上的帶輪,兩個鋸盤之間的距離等于床體表面的兩個條形口子距離;軸桿的兩頭外端分別嵌入對應處的轉頭內,兩個直立的鋸盤分別向著對應處床體上側的條形口子,并由下往上嵌入,兩個鋸盤的上部分別是露在對應處床體上側的條形口子外,電刨由下往上嵌入對應處的空口子內,電刨滾筒外圍的刀片露出對應處空口子,電機由電路連接開關。
[0005]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一、床體的上側面設置兩個鋸盤,兩個鋸盤可同時進行切割操作;二、兩個鋸盤的中間設置一個滾筒式電刨,電刨可把鋸下來的把木料刨直、刨平;三、每個鋸盤與電刨均是由一個電機帶動。
【附圖說明】
[0006]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床體構置圖。
[0007]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電機與軸桿示意圖。
[0008]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整體平面示意圖。
[0009]其中:1、床體;2、開關;3、轉頭;4、空口子;5、條形口子;6、鋸盤;7、電刨;8、帶盤;9、電機;10、軸桿;
【具體實施方式】
[0010]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描述。
[0011]圖1中,床體I一面外側的上部一角設置開關2,床體I的上側表面分為三段,床體I上側對應的兩段外部居中處分別對直挖穿一個條形口子5,床體I上側的中間段橫著挖穿一個大于電刨7的空口子4。
[0012]圖2包括鋸盤6與電機9,軸桿10的兩頭分別穿過鋸盤6居中處的圓形口子內,并分別往外延伸一段,軸桿10的居中段設置一個滾筒式電刨7,電刨7—側的軸桿10外圍設置一個帶盤8,帶盤8由拉力帶連接電機9 一頭轉軸上的帶輪。
[0013]圖3包括床體1、鋸盤6與電機9,床體I空腔內對應的兩側壁體上部居中處分別設置一個轉頭3,軸桿10的兩頭外端分別嵌入對應處的轉頭3內,兩個直立的鋸盤6分別向著對應處床體I上側的條形口子5,并由下往上嵌入,電刨7由下往上嵌入對應處的空口子4內,且電刨7滾筒外圍的刀片露出對應處空口子4,電機9由電路連接開關2。
【主權項】
1.一種木工用的切割機床,包括床體、鋸盤與電機,其特征在于床體上側對應的兩段外部居中處分別對直挖穿一個條形口子,床體上側的中間段橫著挖穿一個大于電刨的空口子,床體空腔內對應的兩側壁體上部居中處分別設置一個轉頭,軸桿的兩頭分別穿過鋸盤居中處的圓形口子,并分別往外延伸一段,軸桿的居中段設置一個滾筒式電刨,電刨一側的軸桿外圍設置一個帶盤,帶盤由拉力帶連接電機一頭轉軸上的帶輪,軸桿的兩頭外端分別嵌入對應處的轉頭內,兩個直立的鋸盤分別向著對應處床體上側的條形口子,并由下往上嵌入,兩個鋸盤的上部分別是露在對應處床體上側的條形口子外,電刨由下往上嵌入對應處的空口子內,且電刨滾筒外圍的刀片露出對應處空口子,電機由電路連接開關。
【文檔編號】B27C9/02GK205497694SQ201620291951
【公開日】2016年8月24日
【申請日】2016年3月28日
【發(fā)明人】蔡凱倫
【申請人】蔡凱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