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杠桿操作的起重機的制作方法
已知,如鏈式起重機之類的杠桿操作的工具,其裝有自由輪機構,該機構能使一自由輪有選擇地從工具的驅(qū)動機構上脫開,以使載荷提升鏈能穿過所述工具而被容易地抽拉。
本發(fā)明旨在提供一種杠桿操作的工具,如一鏈式起重機,它裝有一自由輪機構,該機構能使一自由輪有選擇地相對于一主動齒輪脫開或驅(qū)動而不連接,所述主動齒輪又聯(lián)接于一手動操作的杠桿以便轉(zhuǎn)動。
上述機構包括一從動齒輪,它帶動提升輪一起轉(zhuǎn)動,并且可軸向地在第一和第二位置之間滑動,在這兩個位置上它分別和主動齒輪嚙合或脫開。
一壓縮型的回動彈簧反抗從動齒輪從其第一位置到其第二位置的運動,它偏壓從動齒輪使其回到第一位置。從動齒輪在所述其兩個位置之間的運動由一可轉(zhuǎn)動支承的手操旋鈕來控制,所述操縱旋鈕具有一對凸輪軌道和一對壓銷,壓銷的相對兩端分別與從動齒輪和凸輪軌道滑動接觸。
下面將結合附圖更詳細地描述本發(fā)明的實質(zhì)和操作方式。
圖1是一杠桿操作的工具的縱剖圖,示出了本發(fā)明的自由輪機構,它帶有一可操縱地連接于一主動齒輪的提升輪;圖2是沿圖1中的線2-2剖取的剖視圖;圖3是沿圖1中的線3-3剖取的剖視圖;圖4是和圖1相類似的視圖,但是示出了提升輪可操縱地與主動齒輪脫開的情況;
圖5是和圖3相類似的視圖,但是示出了旋鈕已充分地旋轉(zhuǎn),使主動齒輪與從動齒輪脫離了嚙合狀態(tài);以及圖6是沿圖5中的線6-6剖取的剖視圖。
首先參見圖1,其示出的一杠桿操作的工具,如一杠桿操作的鏈式起重機總地由標號10來表示,它包括一工具殼體12;一裝在殼體內(nèi)、由驅(qū)動或稱輸入軸16可轉(zhuǎn)動地支承的主動齒輪14;一手動操作的、聯(lián)接于驅(qū)動軸的操作杠桿18,用以使主動齒輪隨著該杠桿相對于殼體的擺動而旋轉(zhuǎn);一裝在殼體內(nèi)、由從動或稱輸出軸22可轉(zhuǎn)動地支承的提升輪20;以及一支承在從動軸上、和從動軸一起旋轉(zhuǎn)的從動齒輪24,它由主動齒輪嚙合帶動,從而使提升輪能隨著操作杠桿的擺動而轉(zhuǎn)動。如上所述的工具10是已知、傳統(tǒng)的構造。
本發(fā)明所構想的提升工具10具有一自由輪機構,它能使自由輪20可選擇地與主動齒輪14脫開,以使提升輪能根據(jù)需要自由地轉(zhuǎn)動,從而使包繞著提升輪的載荷提升鏈(未示)能穿過所述工具而被容易地抽拉。
根據(jù)本發(fā)明的較佳型式,從動軸22被約束成不能有任何明顯的軸向位移,而從動齒輪是通過一花鍵26的連接安裝在從動軸上,這便使得從動齒輪能隨從動軸一起轉(zhuǎn)動,而同時從動齒輪又能在分別由圖1和圖4所示的從動齒輪的第一和第二位置之間在從動軸上軸向地移動。從動齒輪24在第一或稱常態(tài)位置上和主動齒輪14嚙合設置,而當其處于其第二位置時,它在從動軸22上軸向上位移了足夠遠,以致完全和主動齒輪脫離接觸,以使提升輪20能自由地轉(zhuǎn)動。從動軸22上同軸地安裝有一線繞壓縮或稱回動彈簧28,其用于彈性地抵抗從動齒輪從其第一位置向其第二位置的運動,并將從動齒輪向返回其第一位置方向偏壓。較佳的是,從動齒輪24在其返回運動方向上的邊緣24a是倒圓并向外傾斜的或切成錐角形的,以使從動齒輪返回其第一位置時容易與主動齒輪14重新嚙合。如果需要,和齒邊24a先進入嚙合的主動齒輪14的齒邊14a也可以類似地倒圓并向外傾斜或切成錐角形。
從動齒輪24的滑動由一手工操作的控制旋鈕34來控制,該旋鈕支承在殼體12外部的一個由殼體支承的延伸件12a上,可圍繞一大致對準于從動軸22之旋轉(zhuǎn)軸線的軸線轉(zhuǎn)動;所述從動齒輪的滑動還由一對平行的壓銷36和38來控制,它們可滑動地支承在殼體上的一對支承孔40和42內(nèi),而且是設置成銷的兩相對端分別與所述控制旋鈕內(nèi)的凸輪軌道和從動齒輪22滑動接觸,這從圖1和圖4清楚可見。
在現(xiàn)在所描述的較佳構造中,控制旋鈕34的凸輪軌道裝置由一對周向隔開的軌道部分46和48所構成,并且布置成當旋鈕相對于支承延伸件12a在分別如圖3和圖5所示的常態(tài)的和轉(zhuǎn)動后的工作位置之間轉(zhuǎn)動時,所述軌道部分46和48分別滑動地接納壓銷36和38的向外突出端。軌道部分46和48包括第一端部46a和48a、第二端部46b和48b,以及在所述第一和第二部端之間周向延伸的傾斜表面或部分46c和48c。
較佳的是,第一端部46a和48a基本上設置在垂直于旋鈕34之轉(zhuǎn)動軸線的一個共平面上,并且在從動齒輪24處于其第一位置時它們與從動齒輪隔開的軸向距離等于壓銷36和38的長度。因而,當旋鈕34位于圖1和圖3所示的常態(tài)位置時,回動彈簧28偏壓從動齒輪24使之保持在第一位置,在所圖示的本發(fā)明的實施例中,這取決于從動齒輪與壓銷36和38的內(nèi)端相接觸的位置,以及銷的外端和凸輪軌道第一端部46a和48a相接觸的位置。然而,如果需要,也可以用例如一從動齒輪24的止推軸承來決定從動齒輪24的第一位置,也就是限制其向左移動的(從圖1看)的極限距離,這樣壓銷36和38就不受軸向的壓應力,而且當從動齒輪由主動齒輪14帶動轉(zhuǎn)動時能消除或減小從動齒輪和壓銷內(nèi)端之間的滑動摩擦。
如圖所示,凸輪軌道的第二端部46b和48b基本上設置在垂直于旋鈕34之轉(zhuǎn)動軸線的一第二平面上,并軸向地位于第一端部46a、48a和從動齒輪24之間。本發(fā)明的這一實施例中,凸輪軌道部分46和48的第一和第二端部之間的軸向距離和從動齒輪24在其第一和第二位置之間軸向移動的距離相對應,其中第一位置取決于從動齒輪和壓銷36、38之間的接觸以及壓銷和凸輪軌道部分的第一端部之間的接觸。如果采用除上述作為例子所述的協(xié)同接觸的第一端部46a和48a、壓銷36和38、以及從動齒輪24之外的其它裝置來決定從動齒輪24的第一位置,那么第一端和第二端之間的軸向距離就必須略大于從動齒輪在其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移動所需的距離。
當用手將旋鈕34從圖1和圖3所示的常態(tài)可轉(zhuǎn)位置沿圖3中箭頭50的方向旋轉(zhuǎn)時,傾斜的凸輪面46c、48c就與壓銷36、38的向外突出端相接觸,使銷向右移動(從圖1上看),直到第二端部46b和48b與銷接觸,而限定圖4所示的從動齒輪24的第二位置。當旋鈕分別位于如圖3所示的常態(tài)位置和圖5所示的可轉(zhuǎn)動工作位置時,壓銷所呈現(xiàn)的不同位置,從圖6的銷38的情況可以看得很清楚,圖中的虛線和實線分別表示其處于不同的位置。
本發(fā)明中采用較適當?shù)逆i定裝置來反抗回動彈簧28的回復力,以將從動齒輪可釋放地鎖定在其第二位置。在所述較佳實施例的構造中,這種鎖定裝置包括由凸輪軌道的第二端部46b和48b所形成的鎖定凹槽46b′和48b′,其大小適于可滑動地收置壓銷36和38的向外突出端,如圖3、5和6所示,因而,當旋鈕34被轉(zhuǎn)到圖4和5所示的可工作轉(zhuǎn)動位置時,壓銷進入凹槽46b′和48b′內(nèi)并隨后在回動彈簧28的偏壓下保持在其內(nèi)。當需要使壓銷反抗回動彈簧28的壓力而從凹槽中脫出時,只有對旋鈕34施加足夠的力才能使壓銷36、38和凹槽46b,、48b,從鎖定狀態(tài)脫開。
在本發(fā)明之較佳實施例的構造中,旋鈕34上的兩個凸輪軌道部分46和48,是這樣設置的,即旋鈕必須向兩個相反的方向旋轉(zhuǎn),來實現(xiàn)其轉(zhuǎn)出和轉(zhuǎn)回如圖1和圖3所示的初始或稱常態(tài)可轉(zhuǎn)位置的運動。但是,也可以在旋鈕34上設置一連續(xù)的環(huán)狀軌道,即,用一對傾斜的凸輪面或部分(未示)分別將第一端46a和第二端48b,以及第一端48a和第二端46b連接起來,這種情況下,旋鈕可以向兩個相反的方向轉(zhuǎn)動以實現(xiàn)其在常態(tài)位置和可工作位置之間的移動,或者,也可以設置棘輪裝置(未示)來限制旋鈕只能向一個方向轉(zhuǎn)動。在不偏離本發(fā)明之實質(zhì)的情況下,這些和其它一些類似的變型都可以結合在本發(fā)明的自由輪機構中。
權利要求
1.一種杠桿操作的工具包括一安裝在可轉(zhuǎn)動驅(qū)動軸上的主動齒輪、一和一提升輪一起裝在一可轉(zhuǎn)動從動軸上的從動齒輪、以及一用來驅(qū)動所述主動齒輪旋轉(zhuǎn)并進而通過所述從動齒輪驅(qū)動所述提升輪旋轉(zhuǎn)的操作杠桿,使所述提升輪自由旋轉(zhuǎn)的改進組合包括用來支承所述從動齒輪的裝置,其用于使從動齒輪在一個與所述從動軸之轉(zhuǎn)動軸線相一致的方向上在一第一位置和一第二位置之間移動,在所述第一位置上所述從動齒輪由所述主動齒輪嚙合帶動,在所述第二位置上所述從動齒輪與所述主動齒輪脫離嚙合;彈力裝置,它提供一使所述從動齒輪保持在所述第一位置上的偏壓力;一手動操作的旋鈕,它可轉(zhuǎn)動地支承在所述殼體的外部,可在常態(tài)位置和可工作的轉(zhuǎn)動位置之間轉(zhuǎn)動,并且其內(nèi)設有使所述旋鈕能在其所述各可轉(zhuǎn)位置之間轉(zhuǎn)動的凸輪軌道裝置;壓銷裝置,它們由所述殼體可滑動地支承,并具有一與所述從動齒輪滑動配合的內(nèi)端以及一所述凸輪軌道裝置滑動接觸的外端,當所述旋鈕從所述常態(tài)位置轉(zhuǎn)到所述可工作位置時,所述凸輪軌道裝置推動所述壓銷裝置,使所述從動齒輪反抗受到的偏壓力而從所述第一位置進入所述第二位置,當所述旋鈕從所述可工作位置轉(zhuǎn)到所述常態(tài)位置時,所述軌道裝置允許所述從動齒輪在偏壓力作用下從所述第二位置移到所述第一位置;以及鎖定裝置,用來使所述從動齒輪可釋放地保持在所述第二位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杠桿操作的起重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旋鈕可在所述常態(tài)位置和可工作位置之間向兩個相反的方向轉(zhuǎn)動。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杠桿操作的起重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旋鈕圍繞一基本上與所述從動軸的旋轉(zhuǎn)軸線重合的軸線轉(zhuǎn)動,所述壓銷裝置包括一對平行銷。
4.一杠桿操作的工具包括一主動齒輪、一從動齒輪和一載荷的提升輪、以及一用來使所述載荷提升輪自由轉(zhuǎn)動的機構,所述機構包括用來支承所述從動齒輪的裝置,它用于使所述提升輪隨之一起轉(zhuǎn)動,并使從動齒輪能在與所述主動齒輪嚙合的第一位置和與所述主動齒輪脫開的第二位置之間軸向地移動;彈力裝置;手動控制裝置,用來將所述從動齒輪從所述第一位置移到所述第二位置,所述彈力裝置趨向于使所述從動齒輪從所述第二位置返回所述第一位置;以及鎖定裝置,用來使所述從動齒輪可釋放地保持在所述第二位置。
5.一種手動操作的工具包括一殼體;一裝在由殼體支承的可轉(zhuǎn)動的驅(qū)動軸上的主動齒輪;一聯(lián)接于所述驅(qū)動軸用以使所述主動齒輪轉(zhuǎn)動的手動操縱桿;一安裝在由殼體支承的可轉(zhuǎn)動的從動軸上的提升輪;一由所述從動軸支承并帶動其轉(zhuǎn)動的從動齒輪,它可在一第一位置和一第二位置之間軸向地滑動移動,在所述第一位置上所述從動齒輪由所述主動齒輪嚙合帶動,在所述第二位置上所述從動齒輪與從所述主動齒輪脫離嚙合;一手動操作的旋鈕,它可轉(zhuǎn)動地支承在所述殼體的外部,并具有環(huán)形凸輪軌道裝置,該裝置具有周向隔開的、與所述從動齒輪的軸向間距不同的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并且有在所述第一和第二端部之間是周向延伸的傾斜部分;一對平行的壓銷裝置,它們由所述殼體可滑動地支承,并具有相對的端部,分別用以與所述凸輪軌道裝置和所述從動齒輪滑動接觸,當所述從動齒輪處于所述第一位置時,所述凸輪軌道裝置的所述第一端部和所述從動齒輪在軸向上隔開的距離基本上等于所述壓銷的長度,所述凸輪軌道裝置的所述第二端部在軸向上位于所述凸輪軌道裝置的所述第一端部和所述從動齒輪之間,所述凸輪軌道裝置的所述第一和第二端部的軸向距離至少等于所述從動齒輪在所述第一和第二位置之間移動所需的軸向距離;以及一回動彈簧,它的彈力方向和所述從動齒輪從所述第一位置移到所述第二位置的移動方向相反,并趨向于使所述從動齒輪回到所述第一位置。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手動操作的工具,其特征在于,它還設有鎖定裝置,用以使所述從動齒輪可釋放地保持在所述第二位置。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手動操作的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輪軌道裝置的所述第二端部有一鎖定凹槽裝置,用來可滑出地接納所述壓銷,而所述回動彈簧則將所述壓銷保持在所述凹槽裝置內(nèi)以使所述從動齒輪可釋放地保持在所述第二位置。
8.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手動操作的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輪軌道裝置包括一對周向隔開的軌道部分,用以分別和所述壓銷的其中之一相接觸,每個所述軌道部分包括一第一端、一第二端和一傾斜部分,而所述旋鈕可向兩個相反的方向轉(zhuǎn)動,以使所述從動齒輪從所述第一位置移到所述第二位置,或者通過回動彈簧的作用使所述從動齒輪從所述第二位置回到所述第一位置。
9.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手動操作的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兩個軌道部分的第二端是對齊的,并且大致在所述旋鈕相對于所述殼體轉(zhuǎn)動之軸線的橫向上延伸,每個所述第二端均包括一鎖定凹槽,用以可移出地收置所述壓銷之一的一端,而所述回動彈簧則將所述壓銷可釋放地保持在與之相關的軌道部分的鎖定凹槽內(nèi),以可釋放地將所述從動齒輪保持在所述第二位置。
全文摘要
一種諸如鏈式起重機之類的杠桿操作工具,它設有一自由輪機構,以使一提升輪根據(jù)一手動控制旋鈕的轉(zhuǎn)動而可選擇地和一驅(qū)動齒輪脫開。所述旋鈕控制著用于帶動提升輪的從動齒輪,使之能滑動到分別和主動齒輪嚙合或脫開的第一或第二位置。
文檔編號B66D3/14GK1140145SQ96108819
公開日1997年1月15日 申請日期1996年6月12日 優(yōu)先權日1995年6月12日
發(fā)明者朱利安·J·拉斐爾 申請人:哥倫布麥金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