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電路板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電路板,特別是涉及一種具有連接器的電路板。
背景技術:
為了增加電路板比如主板、轉接卡等的功能,一般在電路板上會安裝有連接器,所 述連接器設有擴展槽,所述擴展槽可用以插接一些功能卡,比如網卡、聲卡、內存卡、顯卡 等。所述電路板開設有過孔,所述連接器設有對應所述過孔的針腳。所述針腳穿入所述對 應過孔后,再通過焊接的方式將所述連接器固定在所述電路板上。 然而,所述連接器的針腳的長度一般都大于所述電路板的厚度,因此,所述連接器 固定在所述電路板上后,所述連接器的針腳都會從所述電路板的一側穿過所述電路板而露 置在所述電路板的另一側。這樣,就會導致所述電路板僅能在單側安裝有所述連接器或雙 側交錯安裝所述連接器,而不能在同一位置的兩側同時安裝有相同的連接器。
實用新型內容鑒于以上內容,有必要提供一種可在兩側相同位置安裝相同連接器的電路板。 —種電路板,包括有板體及連接器,所述板體具有一厚度且開設有過孔,所述連接 器設有可插入所述板體的過孔中的第一及第二排針腳,所述連接器包括有底壁及垂直底壁 的側壁,并沿垂直所述底壁的方向開設有穿透所述連接器的擴展槽,所述第一排針腳與第 二排針腳分別設置在所述擴展槽的兩側,所述第一排針腳設置在所述底壁上,所述第二排 針腳設置在所述側壁上并超出所述底壁,所述第一排的針腳的長度不大于所述板體的厚 度,所述第二排針腳超出所述底壁的長度大于所述板體的厚度且可在所述連接器固定在所 述板體上時穿出所述對應過孔。 優(yōu)選地,所述第一排針腳包括有相互間隔的第一針腳及第二針腳,所述第一針腳 與第二針腳沿相反方向彎折。 優(yōu)選地,所述第二排針腳包括有相互間隔的第一針腳及第二針腳,所述第一針腳 與第二針腳沿相同方向彎折。 優(yōu)選地,所述第二排針腳中的第一針腳超出底壁部分與所述側壁間的距離大于所 述第二針腳超出底壁部分與所述側壁間的距離。 優(yōu)選地,所述底壁設有定位柱,所述板體開設有用以收容所述定位柱的通孔。 優(yōu)選地,所述定位柱設置在所述擴展槽的兩側。 優(yōu)選地,位于所述擴展槽一側的定位柱的形狀為長方體。 優(yōu)選地,位于所述擴展槽另一側的定位柱的形狀為圓柱體。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在本實用新型電路板中,由于所述第一排針腳設置在所述底壁 上,所述第二排針腳設置在所述側壁上并超出所述底壁,所述第一排的針腳的長度不大于 所述板體的厚度,所述第二排針腳超出所述底壁的長度大于所述板體的厚度且可在所述連 接器固定在所述板體上時穿出所述對應過孔,因此,在將所述連接器固定在所述板體同一位置的兩側時,所述兩連接器的針腳不會相互干涉,所以,本實用新型電路板可在同一位置 的兩側同時安裝兩所述連接器。
圖1是本實用新型電路板的較佳實施方式的一立體分解圖。 圖2是圖1中的連接器的另一立體圖。 圖3是圖1中的連接器的一側視圖。 圖4是圖1的一立體組裝圖。 圖5是圖1的另一立體組裝圖。 圖6是圖1中的板體與兩連接器的一立體組裝圖。
具體實施方式請參考圖l,本實用新型電路板100包括有板體10及連接器20(圖1中僅顯示一 個連接器20)。 所述板體10呈薄板狀,具有一厚度H。所述板體10開設有若干過孔12,在所述過 孔12的兩側開設兩對矩形通孔14,并在所述過孔12分布的區(qū)域內開設兩對圓形通孔16。 所述過孔12排列成8個橫排(在圖1中用標號1-8的虛線表示)及28個縱排。 請一起參考圖2及圖3,所述連接器20大致呈一長方體,包括有頂壁21、與頂壁 21垂直的底壁22、及四個與頂壁21垂直的側壁23、24、27、28。所述連接器20開設有沿垂 直底壁22方向穿透所述頂壁21及底壁22的擴展槽221,所述擴展槽221內設有細長金屬 片,以與插接到所述擴展槽221中的功能卡如內存卡、顯卡、網卡、聲卡等電連接。所述底壁 22對應所述板體10的通孔14、 16突設有兩長方體形狀的定位柱224及兩圓柱體形狀的定 位柱226。所述定位柱224及定位柱226分別位于所述擴展槽221的兩側,且其長度L1、L2 均不大于所述板體10的厚度H。 所述底壁22在所述擴展槽221的一側并位于所述兩定位柱224之間突伸有第一 排針腳228。所述第一排針腳228包括14個向一第一方向彎折的第一針腳2281及14個向 一第二方向彎折的第二針腳2282,所述第一方向與所述第二方向相反,所述第一針腳2281 及第二針腳2282分別對應所述板體10的不同橫排(如第3、4排)的過孔12。每相鄰兩 第一針腳2281通過一第二針腳2281間隔設置,同樣,每兩第二針腳2281通過一第一針腳 2281間隔設置。 所述側壁28設有第二排針腳281,所述第二排針腳228包括沿相同方向彎折成L 形的14個第一針腳283及14個第二針腳285,并分別對應所述板體10的不同橫排(如第 7、8排)的過孔12。每相鄰兩第一針腳283通過一第二針腳285間隔設置,同樣,每兩第二 針腳283通過一第一針腳285間隔設置。所述第一排針腳281與所述第二排針腳228位于 所述擴展槽221的兩側。 所述第一排針腳281具有相同的長度L3,且其長度L3不大于所述板體10的厚度 H。所述第二排針腳283超出所述底壁22的長度L4均大于所述板體10的厚度H,并且,所 述第二排針腳283的第一針腳283超出底壁22部分與所述側壁28間的距離Dl大于所述 第二針腳285超出底壁22部分與所述側壁28間的距離D2。[0026] 請參考圖4及圖5,當要在所述板10的一側固定所述連接器20時,將所述第一排 針腳228、第二排針腳281分別插入所述板體10的對應過孔14中(圖中所示為第3、4、7、8 排過孔14中),所述定位柱224、226分別插入所述板體10的通孔14、 16中,所述連接器20 因此定位在所述板體10的一側表面上。這時,由于所述定位柱224、226的長度L1、L2均不 大于所述板體10的厚度H,所述第一排針腳228的長度L3不大于所述板體10的厚度H,而 所述第二排針腳281超出所述底壁22的長度L4均大于所述板體10的厚度H,所以,所述 定位柱224、226插入但不穿出所述通孔14、16,所述第一排針腳228插入但不露出對應過 孔14,所述第二排針腳281插入并穿出對應過孔14。然后,再將所述第二排針腳281焊接 在對應過孔14中。這時,便可將所述連接器20固定在所述板體10的一側表面上。 當所述板體10的一側固定有所述連接器20時,并且,所述板體10仍留有可與另 一連接器20配合的閑置的過孔14(圖中所示為第1、2、5、6排過孔14)及通孔14、 16。 請一起參考圖6,當要在所述板體10的另一側表面上固定另一連接器20時,由于 已固定在所述板體10 —側的連接器20的定位柱224、226及第一排針腳228并沒有露出所 述板體10的另一側,因此,已固定的連接器20的定位柱224、226及第一排針腳228并不會 妨礙所述另一連接器20的安裝。這時,可將所述連接器20的第一排針腳228、第二排針腳 281分別插入閑置的所述板體10的對應過孔14中,以及將所述定位柱224、226分別插入對 應通孔14、 16中,然后,再將所述第二排針腳281焊接在對應過孔14中。這時,便可將所述 另一連接器20固定在所述板體10的另一側表面上。 因此,在本實用新型電路板100中,所述板體10的同一位置的兩側可同時固定兩 所述連接器20。
權利要求一種電路板,包括有板體及連接器,所述板體具有一厚度且開設有過孔,所述連接器設有可插入所述板體的過孔中的第一及第二排針腳,所述連接器包括有底壁及垂直底壁的側壁,并沿垂直所述底壁的方向開設有穿透所述連接器的擴展槽,所述第一排針腳與第二排針腳分別設置在所述擴展槽的兩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排針腳設置在所述底壁上,所述第二排針腳設置在所述側壁上并超出所述底壁,所述第一排的針腳的長度不大于所述板體的厚度,所述第二排針腳超出所述底壁的長度大于所述板體的厚度且可在所述連接器固定在所述板體上時穿出所述對應過孔。
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路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排針腳包括有相互間隔的第一 針腳及第二針腳,所述第一針腳與第二針腳沿相反方向彎折。
3. 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路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排針腳包括有相互間隔的第一 針腳及第二針腳,所述第一針腳與第二針腳沿相同方向彎折。
4. 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路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排針腳中的第一針腳超出底壁 部分與所述側壁間的距離大于所述第二針腳超出底壁部分與所述側壁間的距離。
5. 如權利要求l所述的電路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壁設有定位柱,所述板體開設有用 以收容所述定位柱的通孔。
6. 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路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柱設置在所述擴展槽的兩側。
7. 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路板,其特征在于位于所述擴展槽一側的定位柱的形狀為 長方體。
8. 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路板,其特征在于位于所述擴展槽另一側的定位柱的形狀 為圓柱體。
專利摘要一種電路板,包括有板體及連接器,所述板體具有一厚度且開設有過孔,所述連接器設有可插入所述板體的過孔中的第一及第二排針腳,所述連接器包括有底壁及垂直底壁的側壁,并沿垂直所述底壁的方向開設有穿透所述連接器的擴展槽,所述第一排針腳與第二排針腳分別設置在所述擴展槽的兩側,所述第一排針腳設置在所述底壁上,所述第二排針腳設置在所述側壁上并超出所述底壁,所述第一排的針腳的長度不大于所述板體的厚度,所述第二排針腳超出所述底壁的長度大于所述板體的厚度且可在所述連接器固定在所述板體上時穿出所述對應過孔。
文檔編號H05K1/18GK201438789SQ20092030303
公開日2010年4月14日 申請日期2009年5月11日 優(yōu)先權日2009年5月11日
發(fā)明者李占陽 申請人:鴻富錦精密工業(yè)(深圳)有限公司;鴻海精密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