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手機殼,具體是一種連有充電轉接頭的手機殼。
背景技術:
手機,也稱為移動電話或無線電話,是一種可以在較廣范圍內(nèi)使用的便攜式電話終端。隨著科技的進步和經(jīng)濟的發(fā)展,手機已經(jīng)成為人們的一種必備工具。手機分為智能手機和非智能手機,由于智能手機的主頻較高,運行速度快,處理程序任務更快速,日常更加的方便,所以現(xiàn)在智能手機的市場占有率更高。智能手機是指像個人電腦一樣,具有獨立的操作系統(tǒng),獨立的運行空間,可以由用戶自行安裝軟件、游戲、導航等第三方服務商提供的程序,并可以通過移動通訊網(wǎng)絡來實現(xiàn)無線網(wǎng)絡接入手機類型的總稱,人們現(xiàn)在經(jīng)常用智能手機進行玩游戲、看小說、看視頻等活動。為了保護手機,人們都會在手機外部安裝手機殼,現(xiàn)有的手機殼只具有保護手機的作用,沒有充電和傳送數(shù)據(jù)的功能,這就為人們的使用帶來了不便。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連有充電轉接頭的手機殼,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連有充電轉接頭的手機殼,包括面殼、主板、電池、螺絲和轉接頭連接座,所述面殼上設置有按鍵和凹槽,主板和電池均安裝在凹槽中并且主板上設置有螺絲孔,轉接頭連接座包括轉接頭支架和轉接頭,轉接頭支架的上部設置有凸起,轉接頭粘合在轉接頭支架的下部并且凸起和轉接頭成90度,轉接頭支架和凸起均采用LDS塑膠材質制作,轉接頭采用FPC材質制作,轉接頭支架的兩側均設置有通孔,轉接頭支架與主板的上部相連并且轉接頭連接座的上部覆蓋有上蓋,螺絲依次穿過上蓋、轉接頭支架的通孔和主板的螺絲孔并且固定在面殼上。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上蓋采用泡棉材質制作,轉接頭支架采用注塑成型的工藝制作。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電池的上部覆蓋有裝飾片并且裝飾片覆蓋上蓋和轉接頭連接座。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產(chǎn)品設計合理,使用簡單方便,通過采用軟排FPC的轉接頭和LDS塑膠材質通過鐳射激活金屬復合物再通過化鍍工藝制作賦予電氣互連功能,軟排FPC與轉接頭支架粘合在一起的轉接頭連接座實現(xiàn)手機殼的充電與數(shù)據(jù)傳輸,解決了使用過程的充電頭易折斷的弊端,拆裝和使用方便,從而提高產(chǎn)品的使用壽命及消費者的使用口碑;該產(chǎn)品設置有裝飾片,外形美觀大方,滿足人們的審美需求。
附圖說明
圖1為連有充電轉接頭的手機殼的爆炸圖圖。
圖2為連有充電轉接頭的手機殼中轉接頭連接座的結構示意圖。
其中:1-裝飾片,2-電池,3-螺絲,4-上蓋,5-主板,6-按鍵,7-面殼,8-轉接頭連接座,9-轉接頭,10-轉接頭支架,11-凸起。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專利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詳細地說明。
請參閱圖1-2,一種連有充電轉接頭的手機殼,包括面殼7、主板5、電池2、螺絲3和轉接頭連接座8,所述面殼7上設置有按鍵6和凹槽,主板5和電池2均安裝在凹槽中并且主板5上設置有螺絲孔,轉接頭連接座8包括轉接頭支架10和轉接頭9,轉接頭支架10的上部設置有凸起11,轉接頭9粘合在轉接頭支架10的下部并且凸起11和轉接頭9成90度,轉接頭支架10和凸起11均采用LDS塑膠材質制作,轉接頭9采用FPC材質制作,轉接頭支架10的兩側均設置有通孔,轉接頭支架10與主板5的上部相連并且轉接頭連接座8的上部覆蓋有上蓋4,螺絲3依次穿過上蓋4、轉接頭支架10的通孔和主板5的螺絲孔并且固定在面殼7上。上蓋4采用泡棉材質制作,轉接頭支架10采用注塑成型的工藝制作。電池2的上部覆蓋有裝飾片1并且裝飾片1覆蓋上蓋4和轉接頭連接座8。
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轉接頭連接座8通過采用軟排FPC的轉接頭9和LDS塑膠材質制作的轉接頭支架10粘合在一起組成,轉接頭9通過連接主板5來實現(xiàn)充電與數(shù)據(jù)傳輸,解決了使用過程的充電頭易折斷的弊端,使用過程中拆裝和使用更方便,從而提高產(chǎn)品的使用壽命及消費者的使用口碑。轉接頭支架10用特殊的材料LDS注塑成型后,用專業(yè)激光加工來實現(xiàn)導通的作用,LDS料是一種內(nèi)含有機金屬復合物的改性塑膠,激光鐳射后,使有機金屬復合物釋放出金屬粒子。裝飾片1不僅具有裝飾作用,還可以保護電池2和上蓋4,延長裝置的使用壽命。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nèi)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nèi)。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jīng)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