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裝飾件,尤其涉及一種高光亮合金裝飾件。
背景技術:
隨著3C行業(yè)的不斷發(fā)展,手機已成為人們生活中離不開的用品,現(xiàn)有的手機中一般都設置有攝像頭,使得手機除可實現(xiàn)通信外,還具備拍照功能。通常地,手機攝像頭的設置方式是利用裝飾件,裝飾件起到固定手機攝像頭的作用,而現(xiàn)有的合金裝飾件往往使用壓鑄成型的技術來處理,該技術處理的合金裝飾件往往精度低,外光效果差,表面處理困難,且裝配困難,生產(chǎn)效率低。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針對上述不足,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高光亮合金裝飾件,采用一體成型的結構設計,精度高,表面效果好,外觀更易處理,滿足市場上對精度高、外形美觀、設計精致、結構合理的手機零配件的需求。
本實用新型為達到上述目的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高光亮合金裝飾件,其特征在于,包括一體成型的底片與凸臺,所述凸臺設置于底片表面上,所述凸臺表面設置有一凹陷部,該凹陷部上開設有一通孔,該通孔貫穿至底片下端,所述底片各端部均設置有第一圓R角,該凸臺各端部均設置有第二圓R角。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在所述凹陷部上且位于通孔周圍設置有若干小通孔,所述小通孔內(nèi)壁設置有內(nèi)螺紋。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凸臺呈方圈狀。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通孔直徑為5.52±0.1mm。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凸臺直徑為7.16±0.1mm。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小通孔的直徑為0.8±0.05mm。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底片呈“6”字形狀。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通孔呈圓形狀。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高光亮合金裝飾件采用合金基材加工而成。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采用粉末冶金注射成型工藝制備,實現(xiàn)高效地大批量生產(chǎn);并采用一體成型的結構設計,使高光亮合金裝飾件精度更高、表面效果更好且外觀更易處理,滿足市場上對精度高、外形美觀、設計精致、結構合理的手機零配件的需求。
上述是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概述,以下結合附圖與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說明。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正視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側部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更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為達到預定目的所采取的技術手段及功效,以下結合附圖及較佳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詳細說明。
請參照圖1、圖2與圖3,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一種高光亮合金裝飾件,包括一體成型的底片1與凸臺2,所述凸臺2設置于底片1表面上,所述凸臺2表面設置有一凹陷部3,該凹陷部3上開設有一通孔4,該通孔4貫穿至底片1下端,所述底片1各端部均設置有第一圓R角11,該凸臺2各端部均設置有第二圓R角21,采用一體成型的底片1與凸臺2的結構設計,大大提高了高光亮合金裝飾件的精度,且采用R角的結構設計,使裝配工人在裝配時更加簡單,從而加快了生產(chǎn)效率,并且有效避免了裝配工人的手在裝配時被高光亮合金裝飾件刮傷的安全隱患。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在所述凹陷部3上且位于通孔4周圍設置有若干小通孔5,所述小通孔5內(nèi)壁設置有內(nèi)螺紋,采用內(nèi)螺紋的結構設計,使高光亮合金裝飾件能夠穩(wěn)穩(wěn)固定在別的配件上。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通孔4直徑為5.52±0.1mm。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凸臺2直徑為7.16±0.1mm。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小通孔5的直徑為0.8±0.05mm。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凸臺2呈方圈狀。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底片1呈“6”字形狀。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通孔4呈圓形狀。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高光亮合金裝飾件采用合金基材加工而成。
優(yōu)選地,所述合金粉末采用標準德國巴斯夫合金粉末為原料。
該高光亮合金裝飾件采用一種粉末冶金注射成型技術來制造而成,具體包括以下步驟:
(1)先將合金粉末經(jīng)注射機注塑成型,再將注塑成型的材料進行脫脂,燒結,整形,高光處理,進而生成生胚;
(2)將生胚通過在酸脫爐中使用95%的硝酸進行脫酸處理,將合金粉末中的樹脂分離出來;
(3)將脫脂后的生胚放入專用的真空燒結爐中,用1380℃高溫進行燒結;
(4)將燒結后的高光亮合金裝飾件放入專用的整形模具中微調(diào)尺寸后,將高光亮合金裝飾件在CNC設備上做高光面的加工處理,制得高光亮合金裝飾件。
本實用新型采用粉末冶金注射成型工藝制備,實現(xiàn)高效地大批量生產(chǎn);并采用一體成型的結構設計,使高光亮合金裝飾件精度更高、表面效果更好且外觀更易處理,滿足市場上對精度高、外形美觀、設計精致、結構合理的手機零配件的需求。
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范圍作任何限制,故采用與本實用新型上述實施例相同或近似的技術特征,均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