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術涉及陽光房,更具體地說,涉及一種陽光房電站。
背景技術:
1、光伏陽光房電站是屬于分布式戶用光伏電站類中的一種特殊電站,是一種結合了太陽能光伏組件和現代建筑設計的住宅附加設施。光伏陽光房電站通過合理利用用戶的屋頂空間安裝光伏組件,以吸收陽光并將其轉化為電能,從而帶給用戶更加便捷的生活。同時,陽光房電站的設計注重柱間大跨距和防雨遮陽等實用性功能,從而給用戶帶來更大的活動空間。但受到梅雨季節(jié)影響,太陽能光伏組件將遭受雨水沖刷的作用,使其處于潮濕的環(huán)境中,若不能及時將太陽能光伏組件上的雨水排走,將影響太陽能光伏組件的使用壽命。
2、現有技術中,如圖1所示,由于光伏陽光房電站的排水槽排布較為復雜,其中排水槽包括橫向水槽和縱向水槽,縱向主水槽設置于屋架的中間區(qū)域,同時屋架兩側的端部設置有裝飾鋼梁,裝飾鋼梁不具備排水的功能,使得橫向水槽的雨水無法從屋架兩側排出,只能沿縱向水槽排入集水槽內,從而使得屋架的排水結構較為復雜,且排水路徑較為錯雜,造成部分雨水無法排出,導致光伏陽光房電站的屋頂排水效率較低。
3、此外,由于排水結構較為復雜,且為了支撐太陽能光伏組件,在屋架的兩側懸挑端設置有假梁,增加了施工人員高空作業(yè)的風險,使得光伏陽光房電站的施工難度較大,從而導致光伏陽光房電站的施工效率較低。
4、因此,如何提高光伏陽光房電站的排水效率,成為本領域技術人員亟待解決的技術問題。
技術實現思路
1、有鑒于此,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陽光房電站,以提高光伏陽光房電站的排水效率。
2、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3、一種陽光房電站,包括:
4、架體;
5、排水組件,設置于所述架體上,所述排水組件包括排水槽和集水槽,所述排水槽包括第一橫向水槽和第一縱向水槽,所述架體兩側的端部分別設置有所述第一縱向水槽,所述第一縱向水槽的第一端與所述第一橫向水槽連通,所述第一縱向水槽的第二端與所述集水槽連通,以使雨水沿所述第一縱向水槽流入所述集水槽內,所述集水槽內設置有排水孔,所述排水孔用于將所述集水槽內雨水排出;
6、光伏板,設置于所述架體上,且所述光伏板的上表面與所述排水槽的槽口平齊。
7、可選地,在上述陽光房電站中,所述架體包括立柱和設置于所述立柱上的屋架,所述立柱為多個,且各個所述立柱呈矩陣分布,所述架體具有第一邊側和與所述第一邊側垂直設置的第二邊側,所述架體的第一邊側的長度大于所述第二邊側的長度,所述排水組件設置于所述屋架上,所述光伏板鋪設于所述屋架的上表面。
8、可選地,在上述陽光房電站中,所述屋架包括與所述立柱連接的三角架和設置于所述三角架上的水平橫梁,所述三角架為多個,且各個三角架沿所述架體的第一邊側的方向間隔布置,所述水平橫梁用于連接各個所述三角架,所述光伏板鋪設于所述水平橫梁上,且所述水平橫梁的兩端分別伸出于所述架體第一邊側兩端的三角架,以形成所述屋架的懸挑端部,所述第一縱向水槽設置于所述屋架的懸挑端部,所述第一橫向水槽設置于所述屋架的屋脊位置處,所述集水槽設置于所述屋架的檐口位置處。
9、可選地,在上述陽光房電站中,所述水平橫梁包括第一水平梁和第二水平梁,所述第一水平梁為多個,且所述第一水平梁設置于所述架體的全跨位置上,所述第二水平梁設置于所述架體的邊跨位置上。
10、可選地,在上述陽光房電站中,所述第一橫向水槽和所述集水槽之間設置有第二橫向水槽,所述第二橫向水槽設置于相鄰所述第一水平梁之間,所述第二橫向水槽與所述第一縱向水槽連通。
11、可選地,在上述陽光房電站中,所述架體兩側的第一縱向水槽之間設置有多個第二縱向水槽,所述第二縱向水槽位于相鄰所述三角架之間,且所述第二縱向水槽搭接于所述水平橫梁上,所述第二縱向水槽分別與所述第二橫向水槽和所述集水槽連通,所述光伏板的上表面與所述第二縱向水槽的槽口平齊。
12、可選地,在上述陽光房電站中,所述水平橫梁為方形鋼管制備而成;和/或,
13、所述第一橫向水槽、所述第二橫向水槽和所述第二縱向水槽均為u型鋼制備而成,且所述第一橫向水槽和所述第二橫向水槽上分別設置有便于連接所述第二縱向水槽的支撐部。
14、可選地,在上述陽光房電站中,所述第一縱向水槽設置有第一儲水部和第一進水槽口,所述第一橫向水槽和所述第二橫向水槽伸入所述第一縱向水槽的第一進水槽口,以使雨水沿所述第一橫向水槽和所述第二橫向水槽流入所述第一縱向水槽的第一儲水部內。
15、可選地,在上述陽光房電站中,所述第一縱向水槽為包邊水槽,且所述包邊水槽包括第一底板和頂板,所述第一底板和所述頂板通過第一側板連接;
16、所述第一底板上設置有支撐板,以使所述支撐板、所述第一底板和所述第一側板圍設形成所述第一儲水部,所述支撐板與所述頂板之間形成有所述第一進水槽口;
17、所述支撐板傾斜設置于所述第一底板上,以使所述支撐板上形成有便于雨水流至所述第一儲水部內的導向部。
18、可選地,在上述陽光房電站中,所述集水槽包括第二底板和設置于所述第二底板兩側的第二側板,所述第二底板和位于所述第二底板兩側的第二側板圍設形成第二儲水部,所述排水孔設置于所述第二底板上;
19、所述集水槽具有相對設置的第一側和第二側,兩個所述第二側板分別位于所述集水槽的第一側和第二側,且所述集水槽第一側的第二側板高度小于所述集水槽第二側的第二側板高度,以使在所述集水槽的第一側形成有第二進水槽口,所述第一縱向水槽的第二端伸入所述第二進水槽口,以將雨水沿所述第一縱向水槽流入所述第二儲水部。
20、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陽光房電站,通過將排水組件設置于架體上,且在架體兩側的端部分別設置有第一縱向水槽,其中第一縱向水槽的第一端與第一橫向水槽連通,第一縱向水槽的第二端與集水槽連通,同時光伏板設置于架體上,且光伏板的上表面與排水槽的槽口平齊,以保證光伏板上的雨水能夠流入排水槽內,并使雨水沿設置于架體兩側端部的第一縱向水槽流入集水槽內,通過集水槽內的排水孔排出,從而避免了光伏板長期處于潮濕的環(huán)境中,提高了太陽能光伏組件的使用壽命。
21、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陽光房電站,通過設置于架體兩側端部的第一縱向水槽連通第一橫向水槽和集水槽,從而簡化了排水槽的排布,通過將原有架體兩側端部的裝飾鋼梁替換為第一縱向水槽,同時取消了縱向主水槽,使得排水槽的排布簡單化,排水路徑更加明確,提高了光伏陽光房電站的排水效率。此外,在不額外增加構件的基礎上,取消了縱向主水槽,使得排水組件的結構簡單化,降低了施工難度,提高了光伏陽光房電站的施工效率。
1.一種陽光房電站,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陽光房電站,其特征在于,所述架體(100)包括立柱(102)和設置于所述立柱(102)上的屋架(103),所述立柱(102)為多個,且各個所述立柱(102)呈矩陣分布,所述架體(100)具有第一邊側和與所述第一邊側垂直設置的第二邊側,所述架體(100)的第一邊側的長度大于所述第二邊側的長度,所述排水組件(200)設置于所述屋架(103)上,所述光伏板(300)鋪設于所述屋架(103)的上表面。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陽光房電站,其特征在于,所述屋架(103)包括與所述立柱(102)連接的三角架(1031)和設置于所述三角架(1031)上的水平橫梁(1032),所述三角架(1031)為多個,且各個三角架(1031)沿所述架體(100)的第一邊側的方向間隔布置,所述水平橫梁(1032)用于連接各個所述三角架(1031),所述光伏板(300)鋪設于所述水平橫梁(1032)上,且所述水平橫梁(1032)的兩端分別伸出于所述架體(100)第一邊側兩端的三角架(1031),以形成所述屋架(103)的懸挑端部(1036),所述第一縱向水槽(204)設置于所述屋架(103)的懸挑端部(1036),所述第一橫向水槽(203)設置于所述屋架(103)的屋脊(1037)位置處,所述集水槽(202)設置于所述屋架(103)的檐口(1038)位置處。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陽光房電站,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橫梁(1032)包括第一水平梁(1033)和第二水平梁(1034),所述第一水平梁(1033)為多個,且所述第一水平梁(1033)設置于所述架體(100)的全跨位置上,所述第二水平梁(1034)設置于所述架體(100)的邊跨(1035)位置上。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陽光房電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橫向水槽(203)和所述集水槽(202)之間設置有第二橫向水槽(205),所述第二橫向水槽(205)設置于相鄰所述第一水平梁(1033)之間,所述第二橫向水槽(205)與所述第一縱向水槽(204)連通。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陽光房電站,其特征在于,所述架體(100)兩側的第一縱向水槽(204)之間設置有多個第二縱向水槽(207),所述第二縱向水槽(207)位于相鄰所述三角架(1031)之間,且所述第二縱向水槽(207)搭接于所述水平橫梁(1032)上,所述第二縱向水槽(207)分別與所述第二橫向水槽(205)和所述集水槽(202)連通,所述光伏板(300)的上表面與所述第二縱向水槽(207)的槽口平齊。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陽光房電站,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橫梁(1032)為方形鋼管制備而成;和/或,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陽光房電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縱向水槽(204)設置有第一儲水部(2041)和第一進水槽口(2042),所述第一橫向水槽(203)和所述第二橫向水槽(205)伸入所述第一縱向水槽(204)的第一進水槽口(2042),以使雨水沿所述第一橫向水槽(203)和所述第二橫向水槽(205)流入所述第一縱向水槽(204)的第一儲水部(2041)內。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陽光房電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縱向水槽(204)為包邊水槽,且所述包邊水槽包括第一底板(2043)和頂板(2044),所述第一底板(2043)和所述頂板(2044)通過第一側板(2045)連接;
10.根據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陽光房電站,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水槽(202)包括第二底板(2021)和設置于所述第二底板(2021)兩側的第二側板(2022),所述第二底板(2021)和位于所述第二底板(2021)兩側的第二側板(2022)圍設形成第二儲水部(2023),所述排水孔設置于所述第二底板(2021)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