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電器開關技術領域,尤其是一種防卡滯操控型手控器。
背景技術:
電動沙發(fā)、護理床、康復器材等一般均采用手控器操作,但現(xiàn)有手控器所用的操控開關,由于其開關與PCB線路板之間采用焊接固定,焊接公差較大,難以控制開關與按鍵面板之間間距一致,存在一定誤差,間距太小容易導致使用時按鍵卡死,而如果按鍵與開關之間間距太大,按鍵時又會產(chǎn)生晃動松垮,給手控器的正常使用帶來很大的不便。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現(xiàn)有技術中之不足,提供一種操作輕巧方便的防卡滯操控型手控器。
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防卡滯操控型手控器,包括殼體、設在殼體內(nèi)的線路板以及固定在線路板上的開關,所述的開關上方設有按鍵,位于按鍵與開關之間設有固定在開關上接通或斷開手控器的觸點,所述的按鍵與開關之間設有彈性支撐件,所述的彈性支撐件所述的彈性支撐件可通過適當調(diào)整高度來調(diào)整開關與按鍵之間的距離。
具體說,所述的彈性支撐件設置在按鍵與開關之間。
或所述的彈性支撐件設置在按鍵與手控器殼體之間。
或所述的彈性支撐件設置在按鍵與線路板之間。
優(yōu)選地,所述的彈性支撐件采用海綿或軟質橡膠制作。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通過在開關與按鍵之間設置彈性支撐件的方式,從而可以適當調(diào)整開關與按鍵之間的間距,這樣在按壓按鍵時,按鍵先壓縮彈性支撐件后才與觸點接觸,防止了按鍵的卡死現(xiàn)象,降低了開關與線路板的焊接公差要求,同時彈性支撐件可采用過盈方式緊卡在按鍵與微動開關之間,也有效防止了按鍵的晃動,進一步提高了手控器操作穩(wěn)定性。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第一種實施方式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第二種實施方式的結構示意圖。
圖3是圖2的剖視結構示意圖。
圖中1.殼體 2.線路板 3.開關 4.按鍵 5.觸點 6.彈性支撐件 7.單刀雙擲式按鍵
具體實施方式
現(xiàn)在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說明。這些附圖均為簡化的示意圖僅以示意方式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基本結構,因此其僅顯示與本實用新型有關的構成。
如圖1所示的是本實用新型第一種實施方式的結構示意圖,一種防卡滯操控型手控器,包括殼體1、設在殼體1內(nèi)的線路板2,線路板2上固定有兩組開關3,每組開關3上方均設有按鍵4,位于按鍵4與開關3之間設有固定在開關3上接通或斷開手控器的觸點5,所述的按鍵4與開關3之間設有彈性支撐件6。
所述的彈性支撐件6采用海綿或軟質橡膠制作,彈性支撐件6通過適當調(diào)整高度來調(diào)整開關3與按鍵4之間的距離。優(yōu)選地,所述的觸點5頂端與按鍵4底面之間的距離為0.5mm,而彈性支撐件6則采用過盈方式卡裝在按鍵4底面與開關3上端面之間,這樣可確保按鍵4不會產(chǎn)生晃動現(xiàn)象。
上述方案通過在開關3與按鍵4之間設置彈性支撐件6的方式,從而可以適當調(diào)整開關3與按鍵4之間的間距,這樣在按壓按鍵4時,按鍵4先壓縮彈性支撐件6后才與觸點5接觸,防止了按鍵4的卡死現(xiàn)象,降低了開關3與線路板2的焊接公差要求,同時彈性支撐件6采用過盈方式緊卡在按鍵4與開關3之間,也有效防止了按鍵4的晃動,進一步提高了手控器操作穩(wěn)定性。
上述彈性支撐件6也可圍繞開關3周邊設置在按鍵4與線路板2之間,只是彈性支撐件6長度較長,也可起到同樣的效果。
圖2、圖3所示的是本實用新型第二種實施方式的結構示意圖,一種防卡滯操控型手控器,包括殼體1、設在殼體1內(nèi)的線路板2,線路板2上固定有兩個開關3,位于兩個開關3上方設有單刀雙擲式按鍵7,每個開關3上均設有觸點5,單刀雙擲式按鍵7兩側分別與兩組開關3上的觸點5交叉接觸或斷開,從而接通或斷開手控器,所述的單刀雙擲式按鍵7底面與殼體1之間設有彈性支撐件6,彈性支撐件6位于單刀雙擲式按鍵7底部兩側。
所述的彈性支撐件6可采用海綿或軟質橡膠制作,實際安裝時,彈性支撐件6通過適當調(diào)整高度來調(diào)整殼體1與單刀雙擲式按鍵7之間的距離,優(yōu)選地,所述的觸點5頂端與單刀雙擲式按鍵7底面之間的距離為0.5mm,彈性支撐件6過盈安裝在單刀雙擲式按鍵7底面與殼體1上端面之間,在按壓單刀雙擲式按鍵7時,單刀雙擲式按鍵7先壓縮彈性支撐件6后才與觸點5接觸,防止了單刀雙擲式按鍵7的卡死現(xiàn)象,降低了開關3與線路板2的焊接公差要求,可確保單刀雙擲式按鍵7不會產(chǎn)生晃動現(xiàn)象,進一步提高了手控器操作穩(wěn)定性。
上述實施方式只為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構思及特點,其目的在于讓熟悉此項技術的人士能夠了解本實用新型的內(nèi)容并加以實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凡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精神實質所作的等效變化或修飾,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內(n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