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磁帶繞在兩個共平面帶盤上的盒式磁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磁帶繞在兩個共平面帶盤上的盒式磁帶,它包括一個具有主殼壁的外殼,其主殼壁上形成有供驅動裝置的帶盤心軸穿入兩個的開口;兩個共平面的可轉動帶盤盤轂,兩盤轂與該開口共軸并各具有由帶有與帶盤心軸協同操作的中央裝置的內壁限定而成的帶盤心軸孔;一個可在外殼上在該開口未被遮蓋住的開啟位置和該開口被遮蓋住的閉合位置之間滑動的滑蓋;和在鎖定位置和未鎖定的操作位置之間運動的聯鎖元件,該些聯鎖元件連接到滑蓋上并與帶盤盤轂協同操作以便在滑蓋閉合時的鎖定位置制止盤轂轉動和在滑蓋開啟的操作位置不阻擋帶盤盤轂以便允許其轉轉,聯鎖元件在主殼壁橫向上向盒式磁帶內側延伸,為此,該主殼壁具有開口以對聯鎖元件提供接近外殼內側的帶盤盤轂部分的通路。
此種類型的盒式磁帶稱作RDAT盒式磁帶,它公開在例如歐洲專利申請0,312,891 A2中(該申請通過引用結合在本發(fā)明內)。此種已知的盒式磁帶是一種不可反轉類型的盒式磁帶,因而該兩個主殼壁中只有一個主殼壁具有供帶盤心軸穿入的開口。一個滑蓋可在此主殼壁上從盒式磁帶的前部滑到其后部。該滑蓋具有與毗鄰主殼壁上的開口相對應的開口。在閉合位置時,主殼壁上的開口被遮蓋住,并且在滑蓋上的對應開口蓋在主殼壁的不穿孔部分。在開啟位置,主殼壁上的開口和滑蓋上的開口是共軸的,以便對帶盤心軸提供接近帶盤盤轂的通路。一個鉸接的活門裝在盒式磁帶的前部以便在此活門的閉合位置時遮蓋住沿盒式磁帶前部延伸的磁帶部分。為了將該盒式磁帶用在某個裝置上,滑蓋及活門皆要從其閉合位置移動到其開啟位置。在盒式磁帶外殼的內側可以提供一個與鉸接活門協同操作的聯鎖元件,該聯鎖元件取一個具有兩個突出部的板件的形狀,該板件可以從盒式磁帶的前部滑動到其后部。在外殼的內側,該板件可在不穿孔的主殼壁的上方運動。在面向不穿孔的主殼壁的端部,兩個帶盤盤轂在其外圓周面上各配置有齒。當活門閉合時,聯鎖元件的突出部與帶盤盤轂的齒嚙合以阻止該帶盤盤轂的轉動。當該活門開啟時,聯鎖元件通過與活門的協同操作來克服彈簧力而被拉向盒式磁帶的前部,以致使該突出部與齒脫離嚙合從而允許帶盤盤轂轉動。在一個替換型構造中,聯鎖元件被連接到滑蓋上并在形成有開口的主殼壁一側與帶盤盤轂的外圓周面協同操作。該聯鎖元件被安置在盒式磁帶的外殼的主殼壁上形成的槽溝內。
一般來說,在盒式磁帶不裝在驅動裝置內時鎖定該盒式磁帶的帶盤盤轂是件重要的事。的確,如果帶盤盤轂未被鎖定,盒式磁帶的運動,例如當裝卸盒式磁帶時出現的或者在汽車的存貯支架上時因振動而引起的運動,就可能會導致帶盤盤轂的轉動從而使磁帶打成開口圈。這可能會導致磁帶發(fā)生損壞并可能導致盒式磁帶在驅動裝置內發(fā)生操作故障。對于眾所周知的袖珍型盒式磁帶,其兩個主殼壁上的開口是未被蓋住的,通過提供一種裝盒式磁帶的特殊貯存箱已解決了此種問題。該貯存箱包括能夠在帶盤盤轂上的孔內嚙合住以阻止該帶盤盤轂的轉動的聯鎖元件。這種解決方法并不能為在本文開頭的自然段中所定義的那種盒式磁帶所采用,當這種盒式磁帶在驅動裝置外時,該盒式磁帶的開口由滑蓋遮蓋住。但是,所采用的這種解決方法是相當復雜的并需要使用一個獨立的活動部件,即可在不穿孔的主殼壁的內表面上活動的聯鎖元件。該聯鎖元件需要在盒式磁帶內側的一定的安裝高度,這會導致磁帶合的高度增加。上述替換型構造的缺點是在形成有開口的主殼壁的一側,帶盤盤轂必須在軸向延伸以便能與聯鎖元件協同操作。這種步驟也需要附加的安裝高度。主殼壁上的槽溝會削弱盒式磁帶外殼的剛性。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在本文開頭的自然段中定義的那種類型的盒式磁帶,它的優(yōu)點是帶盤盤轂不需要延伸,主殼壁也不會因有槽溝而使其剛性受到削弱。為此,本發(fā)明的盒式磁帶具有這樣的特征,即帶盤盤轂的內壁和聯鎖元件包括在滑蓋閉合時相互協同操作的部分。本發(fā)明的盒式磁帶的最大優(yōu)點是,聯鎖元件不形成獨立運動部分的一部分而是連接到滑蓋上并隨此蓋一起運動,同時,由于不存在帶盤盤轂的軸向延伸部分,使該盒式磁帶要比前面所述現有技術的盒式磁帶薄些。由于聯鎖元件連接到滑蓋上,其結果,它們的功能則由滑蓋自身的運動推演而得,其啟動就不需要在盒式磁帶上有獨立的可鉸接活門。這使本發(fā)明亦適用于沒有活門的盒式磁帶,例如申請人的在先專利申請NL8901712(PNH13.020)通過引用結合在本申請中。
可能比較有利的是使用具有這種特征的實施例,即帶盤盤轂的內壁和聯鎖元件各包括有在滑蓋處在其閉合位置時,相互嚙合的徑向部分。由于聯鎖元件與帶盤盤轂的內側協調操作,帶盤盤轂不必再有較大的軸向尺寸。
最好是,在研制階段效能令人滿意的實施例具有這樣的特征,即主殼壁上環(huán)繞每個開口有一個指向外殼內側的共軸環(huán)形壁,該環(huán)形壁相對于主殼壁內側具有特定高度,聯鎖元件在開口內是沿直徑方向運動的,每個環(huán)形壁都有沿直徑方向相對著的第一和第二凹座或切口,該凹座或切口的寬度大于聯鎖元件的寬度,帶盤盤轂的內壁具有環(huán)繞所述環(huán)形壁的部分,所述第一凹座或切口在徑向方向上橫切環(huán)形壁并允許聯鎖元件通入靠近帶盤盤轂內壁的鎖定位置,而所述第二凹座或切口在操作位置接納該聯鎖元件。在各種已知的盒式磁帶中,都提供了所述類型的環(huán)形壁以限制帶盤盤轂發(fā)生徑向移動。具有此種環(huán)形壁的已知盒式磁帶有例如袖珍型盒式磁帶和前面所述的RDAT盒式磁帶。在環(huán)形壁上提供切口或凹座并不會影響環(huán)形壁限制帶盤盤轂發(fā)生徑向移動的功能。當使用此實施例時,不需要對聯鎖元件附加安裝高度。
本發(fā)明的一個有利實施例具有這樣的特征,即環(huán)繞環(huán)形壁的帶盤盤轂內壁部分帶有內齒,而帶盤盤轂包括在鎖定位置與該內齒嚙合的對應部分。實際上,帶盤盤轂總是由塑料制成的,內齒的成形并沒有造成任何技術上的難題。以與在前面所述已知的RDAT盒式磁帶中同樣的方式,其中帶盤盤轂具有內齒,本發(fā)明的盒式磁帶內的帶盤盤轂取決于其中內齒的數目,可以在許多不同的角度位置上被鎖定。
本發(fā)明的一個可以與前述實施例一起使用的實施例具有這種的特征,即與內齒嚙合的聯鎖元件部分包括具指向與其余的聯鎖元件垂直的聯鎖元件部分。
本發(fā)明另一個非常重要的實施例具有這樣的特征,即在操作位置時,聯鎖元件是處在與驅動裝置的帶盤心軸協同操作的帶盤盤轂中央裝置和帶盤盤轂的內齒之間的位置。這樣的優(yōu)點是不需要附加的結構措施來確保在操作位置時,聯鎖元件與帶盤盤轂脫離開。僅僅需要適合地定出相關部件的尺寸,這點將參照附圖給予描述。
本發(fā)明另一個較佳的實施例具有這樣的特征,即滑蓋是用金屬薄片制成的,且聯鎖元件是由薄片平面的彎曲而成的薄片部分制成的。眾所周知,采用金屬滑蓋有許多優(yōu)點。滑蓋的材料可以非常薄,使滑蓋在盒式磁帶的總厚度中只占很小的比例。而且,金屬滑蓋可以構成盒式磁帶的重要的美觀特征。也不需額外的材料來形成該聯鎖元件。這是因為這些元件可以利用那些如果不這樣做時就只能變成在沖出滑蓋上的開口后所留下的廢料的材料制成。
以下將參照附圖,作為實例。對本發(fā)明的盒式磁帶的實施例進行詳細的描述。在附圖中
圖1 是本發(fā)明盒式磁帶外殼的透視圖;
圖2 是形成有聯鎖元件的金屬滑蓋的透視圖;
圖3 是類似于圖1的透視圖,但已將圖2所示滑蓋裝在外殼上;
圖4 是圖3所示盒式磁帶的底視圖,示出處在閉合位置的滑蓋;
圖5 是類似于圖4的視圖,示出處在開啟位置的滑蓋;
圖6 以放大的比例示出圖4底視圖靠近一個開口的部位;
圖7 是圖6所示部位沿Ⅶ-Ⅶ線截取的橫斷面圖;
圖8 以放大的比例示出圖4底視圖靠近一個開口的部位,一個與此開口嚙合的帶盤心軸以剖面圖形式示出;
圖9 以橫斷面形式示出沿圖8中沿Ⅸ-Ⅸ線截取的部位。
附圖是以任選比例畫出的,此比例在全部圖中是不一樣的。所述的盒式磁帶45包括一個具有兩個平行主殼壁3,5和多個橫側殼壁6-9的外殼1。橫側殼壁9是一個帶有壓輥開口11、13和一個磁頭開口15的前側壁。主殼壁3基本上不穿孔,只是在靠近前側壁9處具有定位孔17、19和在與驅動裝置協同操作時讓壓輥及主動輪通過的凹座。開口和凹座可以利用一個圖2所示的滑蓋21遮住。為此目的,該滑蓋要包括遮蓋部分23、25、27和29,這些部分在滑蓋的閉合位置(圖4)遮蓋住開口和凹座。在開啟位置(圖5),滑蓋上的開口31、33、35、37、39暴露出外殼的開口。
滑蓋還包括聯鎖元件41和43,它們在所述滑蓋的閉合位置與外殼內的帶盤盤轂55和57協同操作以阻止這些盤轂轉動。圖3示出了帶有裝在外殼中處在閉合位置的滑蓋21的盒式磁帶45。遮蓋部分25、27和29遮蓋住在盒式磁帶前側殼壁上的開口11、13和15。在閉合位置,開口33和35處在前側殼壁不穿孔的殼壁部分47和49的位置。
盒式磁帶的主殼壁5有兩個讓驅動裝置的帶盤心軸通過的開口51和53。該盒式磁帶包括兩個可轉動的帶盤盤轂55和57,它們配置在同一平面內并與所述開口51和53共軸。帶盤盤轂(未示出)包含一個磁帶59的帶盤,磁帶部分地沿外殼的前側殼壁9延伸?;w21可在外殼1上滑動并由兩個與在主殼壁5上形成的槽縫65嚙合的彎曲凸耳61和63導引。
主殼壁5還有其他的開口以對聯鎖元件41和43分別提供接近兩個帶盤盤轂部分的通路。這些開口分別由在開口51和53相對的兩側上處于徑向對置的第一凹座或切口69、73和第二凹座或切口71、75形成的。
圖6至9示出在開口53位置處的聯鎖元件41、帶盤盤轂51和外殼1的細節(jié)。主殼壁5設置有環(huán)繞該開口53的共軸的環(huán)形壁77,該環(huán)形壁指向外殼的內側且相對于主殼壁的內側面79的高度為“h”。帶盤盤轂57有一個帶盤心軸孔81,該孔由內壁83所限定,而該內壁53則具有一帶有環(huán)繞著環(huán)形壁77的內齒87的部分85。聯鎖元件41固定地連接到滑蓋21上并橫向于主殼壁5延伸,在垂直于主殼壁的方向上,聯鎖元件的尺寸“x”基本上等于主殼壁5的厚度“t”和環(huán)形壁77的高度“h”之和。
聯鎖元件41的部分89、91垂直于該聯鎖元件的余下部分93。在鎖定位置,這些部分89、91要與內齒87嚙合。為此,第一凹座或切口73在徑向上橫切環(huán)形壁77,使得聯鎖元件41能通過第一凹座或切口到達帶盤盤轂57的內壁83。
圖8和9示出在操作位置時,聯鎖元件41位于第二凹座或切口75內的情況,其中帶盤盤轂57不被鎖定,而是可以自由轉動。為此,凹座或切口73和75的寬度“W1”和“W2”必須大于聯鎖元件41的寬度“W3”。
帶盤盤轂57有與驅動裝置的帶盤心軸97嚙合的中央裝置95以轉動該帶盤盤轂57。在操作位置,聯鎖元件41位于內齒87和中央裝置95之間,因此不會妨礙帶盤心軸97和帶盤盤轂57,使得帶盤心軸97能夠不受到阻礙地驅動帶盤盤轂57。
滑蓋21是用不銹鋼薄片制成的,而聯鎖元件41是由該薄片材料的彎曲部分形成的。
值得注意的是,本發(fā)明并非僅局限于所示的實施例,而涉及由權利要求書限定的范圍內可以實現的任何實施例亦屬于本發(fā)明的范圍。例如,聯鎖元件可以由固定地或非固定地裝接到滑蓋上的獨立部件所構成?;w可以有兩個如開口31的開口以代替只有一個開口31?;w和聯鎖元件可以用其它的和相互不同的材料制成。聯鎖元件可以連接到滑蓋和盒式磁帶外殼等等之上。主要的思想是采用連接到滑蓋上的聯鎖部件,該部件不會在盒式磁帶外殼的主殼壁上形成的槽溝內運動,但無論怎樣總要在存在于主殼壁之一的心軸孔的開口內沿直徑方向移動。這樣盒式磁帶的厚度不會增加,盒式磁帶的剛性也不會被外殼的主殼壁上的槽溝所削弱。
權利要求
1.一種磁帶繞在兩個共平面帶盤上的盒式磁帶,它包括一個具有主殼壁的外殼,其主殼壁上形成有兩個供驅動裝置的帶盤心軸穿入的開口;兩個共平面的可轉動帶盤盤轂;兩盤殼與該兩開口共軸并各具有一個帶盤心軸孔,該孔由一個帶有與帶盤心軸協同操作的中央裝置的內壁所限定;一個可在外殼上的該開口未被遮蓋住的開啟位置和該開口被遮蓋住的閉合位置之間滑動的滑蓋;在鎖定位置和未鎖定的操作位置之間運動的聯鎖元件,該聯鎖元件連接到滑蓋上并與帶盤盤轂協同操作以便在滑蓋閉合的鎖定位置阻止盤轂轉動和在滑蓋開啟的操作位置不阻擋帶盤盤轂以允許其轉動,該聯鎖元件在主殼壁的橫向上向盒式磁帶內側延伸,為此,該主殼壁具有開口以對聯鎖元件提供接近外殼內側的帶盤盤轂部分的通路,其特征在于帶盤盤轂的內壁和該聯鎖元件包括有在滑蓋閉合時相互協同操作的部分。
2.如權利要求1的盒式磁帶,其特征在于帶盤盤轂的內壁和聯鎖元件各包括有在滑蓋處在其閉合位置時相互嚙合的徑向部分。
3.如權利要求2的盒式磁帶,其特征在于主殼壁有繞每個開口的一個共軸的環(huán)形壁,該環(huán)形壁指向外殼的內側且相對于主殼壁的內側面具有特定的高度;聯鎖元件在該開口內可沿直徑方向運動;每一個環(huán)形壁有沿直徑方向對置的第一和第二凹座或切口,該凹座或切口的寬度大于聯鎖元件的寬度;帶盤盤轂的內壁具有環(huán)繞所述環(huán)形壁的部分;所述第一凹座或切口在徑向方向橫切環(huán)形壁并允許聯鎖元件進入靠近帶盤盤轂的內壁的鎖定位置;所述第二凹座或切口在操作位置時容納該聯鎖元件。
4.如權利要求3的盒式磁帶,其特征在于環(huán)繞環(huán)形壁的帶盤盤轂內壁部分具有內齒;聯鎖元件包括在鎖定位置嚙合該內齒的對應部分。
5.如權利要求4的盒式磁帶,其特征在于與該內齒嚙合的聯鎖元件部分包括其指向垂直于該聯鎖元件的余下部分的聯鎖元件部分。
6.如權利要求4的盒式磁帶,其特征在于在操作位置時,聯鎖元件位于與驅動裝置的帶盤心軸協同操作的帶盤盤轂的中央裝置和帶盤盤轂的內齒之間。
7.如權利要求1的盒式磁帶,其特征在于滑蓋是由金屬薄片制成的,且該聯鎖元件由該薄片平面彎曲的薄片部分制成。
全文摘要
一種盒式磁帶(45),它包括一個容納部分地卷繞在兩個帶盤盤轂(55,57)上的磁帶(59)的外殼(1)。外殼的主殼壁(5)具有兩個與帶盤盤轂共軸的開口(51,53)以允許驅動裝置的帶盤心軸穿入。該盒式磁帶還包括一個遮蓋這些開口的滑蓋(21),該滑蓋包括能與帶盤盤轂協同操作的聯鎖元件(41,43)以阻止盤轂轉動。為此,帶有開口的壁有徑向對置的凹座或切口(69,73)以使聯鎖元件能夠與帶盤盤轂上設置的內齒(87)相嚙合。
文檔編號G11B23/087GK1060176SQ9110935
公開日1992年4月8日 申請日期1991年9月21日 優(yōu)先權日1990年9月24日
發(fā)明者N·C·福爾曼, J·德沃爾夫, G·貝爾瑙爾, A·施特格爾, M·V·科寧斯貝格爾 申請人:菲利浦光燈制造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