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安全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電子智能門鎖保護系統(tǒng)及方法。
背景技術:
隨著社會城市化道路的快速發(fā)展,我國的大中型城市越來越多,因此,樓宇的安全管理系統(tǒng)變得是越來越重要。
對于樓宇的安全而言,目前最重要的設備之一就是鎖具。
傳統(tǒng)的機械鎖由于構造簡單,安全性能低,而且鑰匙易被復制,被盜事件屢見不鮮,難以對人們的日常生活形成有效的保護。
另一方面,隨著科技的不斷發(fā)展,具有防盜報警功能的電子密碼鎖逐漸取代傳統(tǒng)的機械鎖進入人們的生活,其可克服機械鎖密碼量少、安全性能差等缺點。
然而目前大多數(shù)電子密碼鎖采用鍵盤輸入方式,防窺探性和保密性較差;其它很多電子智能鎖,如IC射頻卡智能鎖和指紋識別智能鎖已經(jīng)在國內(nèi)外陸續(xù)出現(xiàn)并進入人們的視野中。
指紋識別技術作為生物識別技術中應用最廣泛、價格最低廉的識別技術之一,將其運用在電子智能門鎖上時,具有成本低、安全性高、使用便捷的優(yōu)點。
然而,隨著指紋識別技術的廣泛運用,不法之徒也逐漸掌握了一些破解的方法,例如不法之徒可以通過非法的,不授權的方式獲取門鎖主人的指紋,再通過在電商平臺輕松購買復制/拷貝指紋的指紋模具硅膠進行非法指紋復制,利用復制的指紋硅膠(假指紋)進行非法驗證開門,此導致了本已安全的、便捷的、應用廣泛、成本最低的生物特征識別技術安全性遭到了質(zhì)疑,使用指紋識別技術的電子智能門鎖的用戶人身,財產(chǎn)受到極大的傷害,或者不安全風險急劇上升。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電子智能門鎖保護系統(tǒng)及方法,以解決上述存在的技術問題。
一種電子智能門鎖保護系統(tǒng),所述電子智能門鎖保護系統(tǒng)包括:一個鎖體及與其相耦合的電機驅(qū)動模塊,所述電機驅(qū)動模塊用于驅(qū)動鎖體移動以使得門鎖處于關閉或開啟狀態(tài);一個通訊模塊,其通過無線通訊方式與用戶終端相連接,并接收用戶通過終端發(fā)送的鎖保護設置,所述鎖保護設置包含禁用多種開鎖方式中的至少一種,且所述多種開鎖方式分別與用戶錄入的多個驗證信息相對應;一個存儲模塊,用于存儲對應所述開鎖方式的驗證信息;一個驗證模塊,用于驗證當前的開鎖方式與存儲模塊的鎖保護設置,及驗證當前的驗證信息與存儲模塊的驗證信息是否相符;一個報警模塊,用于在當前開鎖方式與存儲模塊所存儲的鎖保護設置或當前的驗證信息與存儲模塊的驗證信息不符時發(fā)出警報;一個主控模塊,所述主控模塊分別與所述電機驅(qū)動模塊、通訊模塊、指紋采集模塊、存儲模塊、驗證模塊、報警模塊相連接;以及一個供電模塊,其用于對所述主控模塊、電機驅(qū)動模塊、通訊模塊、指紋采集模塊、存儲模塊、驗證模塊、報警模塊進行供電。
一種采用上述電子智能門鎖保護系統(tǒng)的電子智能門鎖保護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接收用戶通過終端發(fā)送的鎖保護設置,所述鎖保護設置包含禁用多種開鎖方式中的至少一種,且所述多種開鎖方式分別與用戶錄入的多個驗證信息相對應;記錄用戶的開鎖操作;將用戶的開鎖操作與所述鎖保護設置進行匹配,并驗證對應所述鎖保護設置中開鎖方式的驗證信息是否正確;當驗證所述開鎖操作與所述鎖保護設置相匹配,且所述驗證信息正確時執(zhí)行開鎖操作,當所述開鎖操作與所述鎖保護設置不匹配或所述驗證信息錯誤時發(fā)出警報。
相對于現(xiàn)有技術,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電子智能門鎖保護系統(tǒng)及方法通過設置通訊模塊來接收用戶終端發(fā)送的鎖保護設置,并通過主控模塊進行驗證,達成了對門鎖進行保護的目的,使得通過用戶終端可隨時隨地切換門鎖的保護模式,由此使得不法分子難以通過預設的方式來破解門鎖的保護方式,從而極大地增強門鎖的安全性。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方式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方式,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jù)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是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提供的電子智能門鎖保護系統(tǒng)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圖1所示的系統(tǒng)與用戶終端的交互示意圖;
圖3是本發(fā)明第二實施例提供的電子智能門鎖保護方法的流程示意圖;
圖4是在用戶終端的界面中設置開鎖方式以生成驗證信息的示意圖;
圖5是在用戶終端的界面中設置指紋識別信息以生成驗證信息的示意圖;
圖6是在用戶終端的界面中設置指紋精度信息以生成驗證信息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fā)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fā)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fā)明保護的范圍。
請一起參閱圖1及圖2,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提供一種電子智能門鎖保護系統(tǒng)100,所述電子智能門鎖保護系統(tǒng)100包括一個鎖體(圖未示)、一個電機驅(qū)動模塊20、一個通訊模塊30、一個指紋采集模塊40、一個存儲模塊50、一個報警模塊70、一個供電模塊80、以及一個主控模塊90。
如圖1所示,所述主控模塊90分別與所述電機驅(qū)動模塊20、通訊模塊30、指紋采集模塊40、存儲模塊50、報警模塊70相連接,其為整個系統(tǒng)100的控制中心,負責將此各個功能模塊收集的信息進行處理、運算、并控制其輸出等。
在本實施例中,所述鎖體與電機驅(qū)動模塊20相耦合,所述電機驅(qū)動模塊20用于驅(qū)動鎖體移動以使得門鎖處于關閉或開啟狀態(tài)。
通訊模塊30通過無線通訊方式與用戶終端200(詳見圖2)相連接,用戶終端200可以是手機、平板等便攜式可移動設備。本實施例中,用戶終端200為智能手機,其安裝對應于該保護系統(tǒng)100的專屬應用程序(Application,圖2中示出應用程序?qū)氖謾C界面30A),在其它變更實施方式中,所述應用程序也可以是即時通訊工具等,并不局限于具體實施例。另外,在本實施例中,所述通訊模塊30采用的通訊方式包括wifi、藍牙、zigbee、RF433、紅外、聲波等。
使用時,通訊模塊30接收用戶通過終端200發(fā)送的鎖保護設置,所述鎖保護設置包含禁用多種開鎖方式中的至少一種,且上述多種開鎖方式分別與用戶錄入的多個驗證信息相對應。本實施例中,所述開鎖方式包括指紋開鎖、按鍵開鎖、射頻開鎖,在其它變更實施方式中,所述開鎖方式也可以為其它方式,如語音開鎖等,并不局限于具體實施例。
具體地,指紋開鎖指通過識別指紋來啟動開鎖動作,對應于指紋開鎖的驗證信息為用戶手指的指紋信息;按鍵開鎖指通過識別按鍵來啟動開鎖動作,對應于按鍵開鎖的驗證信息為用戶設置的按鍵順序;射頻開鎖指通過識別射頻信號來啟動開鎖動作,對應于射頻開鎖的驗證信息為用戶所使用的IC(Integrated Circuit Card,集成電路卡)卡中的射頻信號。
所述開鎖方式包括了上述指紋開鎖、按鍵開鎖、射頻開鎖中任意一者或其組合,也即用戶可以通過指紋、按鍵、射頻中任意一種方式來開鎖,也可以以組合方式來開鎖,例如先驗證指紋,再驗證按鍵(或者相反的次序);或者先驗證按鍵,再驗證射頻信號(或者相反的次序);或者先驗證指紋,再驗證射頻信號(或者相反的次序)的;或者先驗證指紋,再驗證按鍵,再驗證射頻信號(或者相反的次序)的方式來開鎖,取決于用戶的喜好與安全使用需要。
所述指紋采集模塊40用于采集用戶的指紋信息,以作為指紋開鎖的驗證信息。具體地,所述指紋采集模塊40包括指紋傳感器及DSP(Digital Signal Process,數(shù)字信號處理)芯片等,使用時,指紋傳感器將采集到的圖像特征點信息送到指紋采集算法DSP芯片進行計算比對,并儲存至所述存儲模塊50。所述存儲模塊50例如可以為FLASH儲存芯片,其也可以為隨機存取存儲器(random access memory,RAM)等,并不局限于具體實施例。
DSP芯片通過高速、高效的算法技術,將圖像特征點信息進行濾波,特征提取及比對后進行存儲。
可以理解的是,除指紋采集模塊40外,電子智能門鎖保護系統(tǒng)100可以進一步包括按鍵采集模塊41,用于采集用戶設置的按鍵信息?;蛘咭部梢赃M一步包括射頻信號讀寫卡模塊42,使用時,用戶可以通過該讀寫卡模塊讀取對應的IC卡的射頻信號信息并寫入存儲模塊50中。在下次使用該IC卡開鎖的時候IC卡的射頻信號信息可以被該讀寫卡模塊42讀出,并與存儲模塊50中的存儲信息(如鎖保護設置信息)進行匹配后執(zhí)行開鎖操作,如信息不匹配則不執(zhí)行開鎖操作。
所述主控模塊90用于驗證當前的開鎖方式與存儲模塊50的鎖保護設置,及驗證當前的驗證信息與存儲模塊50的驗證信息是否相符。可以理解的是,在其它變更實施方式中,所述存儲模塊50也可不存儲所述鎖保護設置,此時驗證信息可存儲在服務器(圖未示)中,在執(zhí)行開鎖的過程中,主控模塊90將驗證結果發(fā)送與服務器的驗證信息進行比對,以驗證是否滿足用戶設置要求,并相應執(zhí)行或不執(zhí)行開鎖操作。在其它變更實施方式中,所述存儲模塊50除了存儲驗證信息及鎖保護設置(即禁用某些開鎖驗證方式),也存儲有門鎖其他系統(tǒng)設計信息(聲音,操作語言),還存儲開門記錄信息等,用戶的操作,如開門記錄信息也可通過通訊模塊30遠程推送到用戶終端200,使用戶實時了解到門鎖的狀態(tài)。
所述報警模塊70用于在當前開鎖方式與存儲模塊50所存儲的鎖保護設置,或當前的驗證信息與存儲模塊的驗證信息不符時發(fā)出警報。例如,當前的用戶為非法分子,其采用偽冒的指紋信息執(zhí)行開鎖操作,此時被主控模塊90識別出來,此時報警模塊70即發(fā)出警報;又或者,用戶發(fā)送的鎖保護設置僅允許先驗證按鍵密碼,再驗證指紋(即禁用射頻開鎖),但不法分子在操作時采用了先驗證指紋,再驗證按鍵密碼的方式,這時報警模塊70發(fā)出警報;所述報警模塊70包括喇叭(或蜂鳴器),即通過聲音來發(fā)出警報??梢岳斫獾氖?,所述報警模塊70也可通過震動、發(fā)出光束等其它方式來發(fā)出警報,或者不局限于這些方式或手段等。另外,在實際應用中,所述報警模塊70也可以進一步包括功效放大器對報警信號進行放大,或者發(fā)送至相關部門的報警系統(tǒng)進行報警,或者反饋至用戶終端200提醒用戶,從而讓用戶時刻掌握家里門鎖的狀態(tài)信息。
在其它變更實施方式中,當驗證當前的驗證信息與存儲模塊50的驗證信息不符時,也可通過通訊模塊30發(fā)送報警信號至相關部門的報警系統(tǒng)進行報警,或者反饋報警信號至用戶終端200提醒用戶。
所述供電模塊80用于對所述主控模塊90、電機驅(qū)動模塊20、通訊模塊30、指紋采集模塊40、存儲模塊50、、報警模塊70進行供電。具體而言,供電模塊80負責整鎖的電源輸入、管理、監(jiān)控,其將輸入的DC6V或DC9V降壓成DC6V和DC3.3V給各個模塊供電,并且實時監(jiān)控系統(tǒng)的電壓。如果電源電壓低于設定的電壓,則供電模塊80主動輸出監(jiān)控信號給主控模塊90告知系統(tǒng)供電電池組能量已耗盡,需及時更換電池。另一方面,該供電模塊80也可對系統(tǒng)過載、短路進行實時監(jiān)控與保護。
在本實施例中,所述保護系統(tǒng)100進一步包括一個顯示模塊95,所述顯示模塊95例如可以為有機電激光顯示屏(OLED),其用于顯示用戶執(zhí)行開鎖或錄入信息中的各類信息,可以理解的是,所述顯示模塊95也可以為液晶顯屏等,并不局限于具體實施例。
以“指紋鎖保護”功能為例,使用時,用戶終端200發(fā)送鎖保護設置,對指紋進行鎖保護,即不允許通過指紋開鎖,所述鎖保護設置被所述通訊模塊30接收,并傳送給主控模塊90,其處理的流程包括:主控模塊90輸出控制指令,使供電模塊80關閉對指紋采集模塊40的供電,使得指紋采集模塊40無法正常進行指紋采集,指紋開鎖方式無法正常使用,從而達到“指紋鎖保護”的目的。
可以理解的是,上述鎖保護設置也可以在鎖本體進行設置,而不是通過用戶終端200進行設置,并不局限于具體實施例。
綜上所述,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提供的電子智能門鎖保護系統(tǒng)100通過設置通訊模塊30來接收用戶終端200發(fā)送的鎖保護設置,并通過進行驗證,達到對門鎖進行保護的目的,使得通過用戶終端200可隨時隨地切換門鎖的保護模式,由此使得不法分子難以通過預設的方式來破解門鎖的保護方式,從而極大地增強門鎖的安全性。
請參閱圖3,本發(fā)明第二實施例提供一種電子智能門鎖保護方法,其采用第一實施例所述的電子智能門鎖保護系統(tǒng)100。所述電子智能門鎖保護系統(tǒng)100包括一個鎖體、電機驅(qū)動模塊20、通訊模塊30、指紋采集模塊40、存儲模塊50、報警模塊70、供電模塊80、以及主控模塊90。
在本實施例中,所述用戶終端200為智能手機,其安裝對應于該保護系統(tǒng)100的專屬應用程序。
所述電子智能門鎖保護方法包括步驟S101-S104。
步驟S101、接收用戶通過終端發(fā)送的鎖保護設置,所述鎖保護設置包含禁用多種開鎖方式中的至少一種,且所述多種開鎖方式分別與用戶錄入的多個驗證信息相對應;
步驟S102、記錄用戶的開鎖操作;
步驟S103、將用戶的開鎖操作與所述鎖保護設置進行匹配,并驗證對應所述鎖保護設置中開鎖方式的驗證信息是否正確;
步驟S104、當驗證所述開鎖操作與所述鎖保護設置相匹配,且所述驗證信息正確時執(zhí)行開鎖操作,當所述開鎖操作與所述鎖保護設置不匹配或所述驗證信息錯誤時發(fā)出警報。
請一起參閱圖4,在步驟S101中,可以通過用戶終端200的用戶界面30A來完成所述鎖保護設置。所述鎖保護設置包括禁用指紋開鎖、按鍵開鎖、射頻開鎖中任意一種或多種開鎖方式,例如禁用射頻開鎖,且允許先驗證指紋,再驗證按鍵(或者相反的次序);或者禁用指紋開鎖,允許先驗證按鍵,再驗證射頻信號(或者相反的次序);或者禁用按鍵開鎖,允許先驗證指紋,再驗證射頻信號(或者相反的次序);或者同時禁用驗證指紋,按鍵,射頻信號(即鎖保護模式),取決于用戶的喜好與安全使用需要。
在其它變更實施方式中,所述鎖保護設置也可以包括同類驗證方式中的不同對象,如圖5所示,例如保護系統(tǒng)100錄入了多個成員(例如為家庭成員A、B、C、D、E)的指紋信息,包括指紋1-5,這時在用戶終端200的用戶界面30A中可以設置僅允許其中一個指紋信息(例如指紋1)進行驗證,對其它指紋信息不開放驗證??梢岳斫獾氖?,所述指紋1-5可以為對應于同一用戶五個手指的指紋,也可以為對應于五個用戶同一手指的指紋,不局限于具體實施例。
如圖6所示,在再一變更實施方式中,所述鎖保護設置也可以包括指紋識別的精度,即將保護功能與指紋比對等級設置相關聯(lián),即只允許其中一種指紋識別等級,如一級(較高)、二級(中等)或三級(較低)。
在又一變更實施方式中,所述鎖保護設置包括“鎖保護模式”,此時禁用上述開鎖方式及其組合方式。
通訊模塊30接收到所述鎖保護設置后,通過存儲模塊50對所述鎖保護設置進行存儲。
在步驟S102及S103中,用戶的開鎖操作被記錄到,例如通過指紋采集模塊40采集到用戶的指紋,或通過按鍵采集模塊41采集到用戶輸入的數(shù)字(或字母),或通過射頻信號讀寫卡模塊42讀取到IC卡的射頻信號。當用戶開鎖操作被記錄到后,其由所述主控模塊90進行驗證,具體驗證當前的開鎖方式與存儲模塊50的鎖保護設置,及驗證當前的驗證信息與存儲模塊50的驗證信息是否相符。
例如,在其中一種實施方式中,當用戶的鎖保護設置為僅允許指紋1進行開鎖操作時,采用其它指紋2-5中任意一者進行開鎖操作將被阻止并被識別為非法操作,從而觸發(fā)警報。
在另一種實施方式中,當用戶的鎖保護設置為僅允許指紋加按鍵的開鎖方式時,通過指紋加射頻的方式將被識別為非法操作,從而觸發(fā)警報。
在再一種實施方式中,當用戶的鎖保護設置為僅允許按鍵加射頻的開鎖方式時,通過指紋加射頻的方式也將被識別為非法操作,從而觸發(fā)警報。
請一起參閱圖6,在本實施例中,在記錄用戶的開鎖操作前,所述方法還進一步包括:接收用戶設置的指紋驗證等級設置,所述指紋驗證等級與指紋驗證精確度相對應。
在此種情形下,所述驗證除了包括對指紋進行驗證外,還進一步包括對指紋精度進行識別,具體地,指紋采集模塊40采集到用戶的指紋后,所述主控模塊90進行驗證,且驗證包括了對指紋比對精度的驗證,即不滿足指紋精度的識別結果,將被識別為非法操作,從而觸發(fā)警報。在此種實施方式中,接收用戶設置的指紋驗證等級設置,所述指紋驗證等級與指紋驗證精確度相對應。
例如,如圖6所示,假設系統(tǒng)預設的指紋識別精度包含了1-4級,其中1級精度要求最高,4級精度要求最低。
使用時,當用戶的鎖保護設置為僅允許指紋1級精度要求時,僅滿足指紋精度要求2-4中任意一者進行開鎖操作將被阻止并被識別為非法操作,從而觸發(fā)警報。
所述報警信號可以發(fā)送至相關部門的報警系統(tǒng)進行報警,或者反饋至用戶終端200提醒用戶,從而讓用戶時刻掌握家里門鎖的狀態(tài)信息。
可以理解的是,在本實施例中,所述鎖保護設置中可進一步包括解除被禁用的開鎖方式的時間限制信息,由此,在通過用戶終端200進行鎖保護設置時,也可同時設置解除驗證的條件,例如鎖保護設置中攜帶解除時間信息,當時間到達后上述解鎖方式將自動解除。
另外,在本實施例中,當執(zhí)行完當前開鎖操作后,刪除所述鎖保護設置信息。也即,對于任意一種開鎖方式及其組合方式,當當前解鎖方式滿足預設條件并已完成解鎖操作時,在下一次使用所述方法設置鎖保護設置前,所述任意開鎖方式(指紋、射頻、按鍵)都可以用來進行解鎖操作。
另外,需要指明的是,在本實施例中,所述主控模塊90用于驗證當前的開鎖方式與存儲模塊50的鎖保護設置,及驗證當前的驗證信息與存儲模塊50的驗證信息是否相符??梢岳斫獾氖?,在其它變更實施方式中,所述存儲模塊50也可不存儲所述鎖保護設置,此時驗證信息可存儲在服務器(圖未示)中,在執(zhí)行開鎖的過程中,主控模塊90將驗證結果發(fā)送與服務器的驗證信息進行比對,以驗證是否滿足用戶設置要求,并相應執(zhí)行或不執(zhí)行開鎖操作。
綜上所述,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電子智能門鎖保護系統(tǒng)100及方法通過設置通訊模塊30來接收用戶終端200發(fā)送的鎖保護設置,并通過主控模塊90進行驗證,達到對門鎖進行保護的目的,使得通過用戶終端200可隨時隨地切換門鎖的保護模式,由此使得不法分子難以通過預設的方式來破解門鎖的保護方式,從而極大地增強門鎖的安全性。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zhì)脫離本發(fā)明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精神和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