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屬于取樣設備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便于探底取樣的取樣器。
背景技術:
在化工原料運輸過程中,經常采用原料桶作為原料盛裝載體,例如常用的容積為200l的原料筒,該種原料桶的高度一般為900-1000mm,實際操作中原料檢測的取樣器多采用實驗室使用的取樣玻璃管,但是過短的玻璃管只能取到上層的原料,難以檢測到原料桶底層是否含有雜質,過長的玻璃取樣管不僅攜帶不便,而且容易損壞從而給原料中帶入碎玻璃雜質,對操作人員也有一定的危險性,因此現(xiàn)在的化工原料檢測多采用短玻璃管取上層原料檢測,難以檢測到桶底的雜質,這樣不僅可能會把原料中的雜質帶入生產系統(tǒng),導致生產工藝不穩(wěn)定,嚴重的甚至導致整批的產品不合格,會給生產方造成較大的經濟損失。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現(xiàn)有技術中桶底取樣困難,提供了一種便于探底取樣的取樣器,本裝置具有結構簡單、探底取樣方便和不易損壞的優(yōu)點。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發(fā)明采用如下技術方案:一種便于探底取樣的取樣器,包括取樣器本體、套筒以及用于收集取樣器本體殘樣的殘樣收集杯,所述取樣器本體包括控制閥門、分別與控制閥門兩端連接的取樣管和蓋板,所述取樣管內部為中空的腔體,取樣管的兩端分別設有錐形取樣頭和法蘭片,錐形取樣頭沿其軸線開設有進樣孔,取樣管的下端與錐形取樣頭的相接處設置有密封圈,取樣管的底部設置有內螺紋,錐形取樣頭的外壁設置有與內螺紋擰合的外螺紋,所述錐形取樣頭內環(huán)繞進樣孔開設有內腔室,所述內腔室內設置有增重塊,所述蓋板上設置有排氣孔;所述套筒內壁上端設置有固定圈,套筒底板上設置有與錐形取樣頭形狀相適應的環(huán)形支撐槽,環(huán)形支撐槽的內徑小于錐形取樣頭的最大外徑,且環(huán)形支撐槽的槽深大于錐形取樣頭的軸向長度,環(huán)形支撐槽的底部通過引流管與設置在套筒底部的殘樣收集杯連通。
作為本發(fā)明便于探底取樣的取樣器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套筒上還設置有手提部。
作為本發(fā)明便于探底取樣的取樣器的進一步改進,所述蓋板的排氣孔處設置有可拆卸的氣塞,所述氣塞通過絲線連接在控制閥門上。
作為本發(fā)明便于探底取樣的取樣器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套筒底部設有外螺紋,殘樣收集杯的內壁上設置有與外螺紋擰合的內螺紋。
作為本發(fā)明便于探底取樣的取樣器的進一步改進,所述排氣孔的孔徑小于控制閥門的內徑。
有益效果
本發(fā)明便于探底取樣的取樣器通過對結構的進一步改進,具有如下優(yōu)點:a、通過調整控制閥門開關來進行取樣,取樣前,先關閉控制閥門,插入待取樣原料桶中或桶底,微開控制閥門幾秒鐘,關閉閥門,取出取樣器,打開控制閥門,將取出的樣品注入取樣瓶中,從而完成整個取樣操作,整個取樣過程非常易于操作,不需要借助手指壓排氣孔,避免了手指未壓緊漏氣造成的取樣失敗,本發(fā)明設置帶有排氣孔的蓋板,排氣孔的孔徑小于控制閥門的內徑,由于排氣孔的設置使得整個取樣排氣過程更加易于掌握,可更好地控制取樣量,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費;b、錐形取樣頭可拆卸的設計,方便取樣管內部的清理,不用再拆卸控制閥門進行清理;c、環(huán)形支撐槽的內徑小于錐形取樣頭的最大外徑,且環(huán)形支撐槽的槽深大于錐形取樣頭的軸向長度,可以防止在攜帶過程中錐形取樣頭發(fā)生磨損;d、本發(fā)明的套筒內設置有固定圈,可以避免取樣器本體攜帶過程中的晃動;e、套筒底部引流孔和引流管的設計,可防止套筒底部的殘樣液的積存。f、所述錐形取樣頭內環(huán)繞進樣孔開設有內腔室,所述內腔室內設置有增重塊。由于錐形取樣頭質量增大利于取樣器本體在取樣液內下沉,更加便于工作人員進行探底取樣。
2、套筒上還設置有手提部,一方面方便用于手提,另一方面在存放過程中,可以用于懸掛。
3、蓋板的排氣孔處設置有可拆卸的氣塞,在存放的過程中,將氣塞安裝好,有利于保持取樣器本體內部的潔凈。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取樣器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fā)明取樣器實施例中取樣器本體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圖2中a處的局部放大示意圖;
圖中標記:1、取樣器本體,2、套筒,3、殘樣收集杯,101、控制閥門,102、取樣管,103、蓋板,104、錐形取樣頭,105、進樣孔,106、密封圈,107、排氣孔,108、氣塞,109、增重塊,201、固定圈,202、環(huán)形支撐槽,203、手提部,301、引流管。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及優(yōu)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
如圖所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一種便于探底取樣的取樣器,包括取樣器本體1、套筒2以及用于收集取樣器本體1殘樣的殘樣收集杯3,所述取樣器本體1包括控制閥門101、分別與控制閥門101兩端連接的取樣管102和蓋板103,所述取樣管102內部為中空的腔體,取樣管102的兩端分別設有錐形取樣頭104和法蘭片,錐形取樣頭104沿其軸線開設有進樣孔105,取樣管102的下端與錐形取樣頭104的相接處設置有密封圈106,取樣管102的底部設置有內螺紋,錐形取樣頭104的外壁設置有與內螺紋擰合的外螺紋,所述錐形取樣頭104內環(huán)繞進樣孔105開設有內腔室,所述內腔室內設置有增重塊109,所述蓋板103上設置有排氣孔107;所述套筒2內壁上端設置有固定圈201,套筒2底板上設置有與錐形取樣頭104形狀相適應的環(huán)形支撐槽202,環(huán)形支撐槽202的內徑小于錐形取樣頭104的最大外徑,且環(huán)形支撐槽202的槽深大于錐形取樣頭104的軸向長度,環(huán)形支撐槽202的底部通過引流管301與設置在套筒2底部的殘樣收集杯3連通。
控制閥門101的設置讓工作人員取樣時不需要再借助手指壓排氣孔107,避免了手指未壓緊漏氣造成的取樣失敗,本發(fā)明設置帶有排氣孔107的蓋板103,排氣孔107的孔徑小于控制閥門101的內徑,由于排氣孔107的設置使得整個取樣排氣過程更加易于掌握,可更好地控制取樣量。錐形取樣頭104可拆卸的設計,方便取樣管102內部的清理。本發(fā)明的套筒2內設置有固定圈201,可以避免取樣器本體1攜帶過程中的晃動。所述套筒2中段外壁上還設置有手提部203,一方面方便用于手提,另一方面在存放過程中,可以用于懸掛。套筒2內底面設置有環(huán)形支撐槽202,環(huán)形支撐槽202的內徑小于取樣管102的外徑,且環(huán)形支撐槽202的槽深大于錐形取樣頭104的長度,可以防止在攜帶過程中錐形取樣頭104發(fā)生磨損。取樣管102的下端與錐形取樣頭104的相接處設置有密封圈106,防止發(fā)生漏料。
所述錐形取樣頭104的包括多個不同規(guī)格,每個規(guī)格的錐形取樣頭104內的增重塊109的采用不同密度的材質制成。工作人員可以根據(jù)不同取樣液的密度選取規(guī)格更加合適的錐形取樣頭104。增重塊109可以選用金屬材質,例如鋁、鐵和鉛等,其中鋁的密度為2.7g/cm3,鐵的密度為7.8g/cm3,鉛的密度為11.34g/cm3,由以上可知,相同體積的增重塊109由上述三種材質制成后質量差別較大,因此可以針對不同密度的取樣液取樣時選用不同規(guī)格的錐形取樣頭104。需要指出的是,增重塊109的材質顯然不限于上述幾種材質。
所述蓋板103的排氣孔107處設置有可拆卸的氣塞108,所述氣塞108通過絲線連接在控制閥門101上。在存放的過程中,將氣塞108安裝好,有利于保持取樣器本體1內部的潔凈。
所述套筒2底部設有外螺紋,殘樣收集杯3的內壁上設置有與外螺紋擰合的內螺紋。螺紋連接便于拆卸。
優(yōu)選地,所述取樣管102的外徑為25mm,取樣管102的內徑為15mm,錐形取樣頭104的進樣孔105孔徑1-3mm,蓋板103上的排氣孔107孔徑3-5mm。由于工業(yè)上常用的200l的盛裝筒高度在900-1000mm,因此取樣管102的長度設置900-1000mm即可滿足要求,本裝置整體的長度為1000mm-1500mm。
控制閥門101、取樣管102和蓋板103之間設置有橡膠密封墊,并均采用螺栓方式進行連接,便于各部件的更換和維修,本發(fā)明的控制閥門101優(yōu)選用球閥。本發(fā)明的取樣器本體1和套筒2材質均采用pp材料,使用時不宜損壞,且成本低廉。
需要指出的是本發(fā)明的套筒2可以完全將取樣器本體1容納進去,也可露出一段方便取出,還可以在套筒2的上方加上端蓋,用于完全密封,上端蓋在圖中未示出。本發(fā)明取樣器本體1和套筒2均采用pp材料制成。
本發(fā)明實施例的取樣器本體1工作原理如下:通過調整控制閥門101來進行取樣,取樣前,先關閉控制閥門101,將取樣器本體1插入待檢測原料桶中或桶底,微開控制閥門101數(shù)秒鐘,保持取樣管102通過排氣孔107和大氣連通,利用液體原料的壓力將原料通過進樣孔105壓進取樣管102,然后,關閉控制閥門101,取出取樣器本體1,再打開控制閥門101,將取出的樣品注入取樣瓶中,從而完成整個取樣操作,整個取樣過程非常易于操作。
以上所述,僅是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對本發(fā)明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雖然本發(fā)明已以較佳實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發(fā)明,任何熟悉本專業(yè)的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發(fā)明技術方案范圍內,當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術內容作出些許更動或修飾為等同變化的等效實施例,但凡是未脫離本發(fā)明技術方案內容,依據(jù)本發(fā)明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修飾,均仍屬于本發(fā)明技術方案的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