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新型震動臺,屬于建筑工程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建筑工程,指通過對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所形成的工程實體。其中"房屋建筑"指有頂蓋、梁柱、墻壁、基礎以及能夠形成內部空間,滿足人們生產、居住、學習、公共活動需要的工程。
而目前建筑工程在建筑時均需要考慮抗震等級,其抗震等級直接影響房窩的安全性與質量,而現(xiàn)有的預測模型在使用時均為整體式,其檢測不準確,效率低。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針對上述問題,本發(fā)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新型震動臺。
本發(fā)明的一種新型震動臺,它包含控制電腦、控制器箱體、箱門、底座、連接插座、伸縮器、震動平臺、螺栓、連接槽架、升降桿、旋轉軸;所述控制器箱體的上端安裝有控制電腦,所述控制器的前端安裝有箱門,所述控制器箱體的內部安裝有智能控制器,所述控制器箱體的側壁上設置有連接插座孔,所述連接插座孔、控制電腦通過導線、數(shù)據(jù)線與智能控制器電性連接,所述連接插座連接在連接插座孔上,所述連接插座安裝在底座的側壁上,所述底座的前端設置有安裝槽,所述安裝槽內安裝有伸縮器,所述底座的上端設置有數(shù)個槽孔,所述槽孔內安裝有連接槽架,所述連接槽架內分別安裝有數(shù)個電動直線導軌,所述電動直線導軌的滑塊上通過連接板、旋轉軸與升降桿連接,所述升降桿的上端通過螺栓安裝在震動平臺。
作為優(yōu)選,所述震動平臺的上端設置有數(shù)個定位孔。
作為優(yōu)選,所述升降桿為電動式伸降桿。
作為優(yōu)選,所述旋轉軸通過軸套連接有旋轉電機,所述旋轉電機、升降桿、電動直線導軌通過導線與連接插座連接。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為:能實現(xiàn)多個模塊單獨控制,其預測準確、快速,使用方便,操作簡便,效率高。
附圖說明
為了易于說明,本發(fā)明由下述的具體實施及附圖作以詳細描述。
圖1為本發(fā)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fā)明中連接槽架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控制電腦;2-控制器箱體;3-箱門;4-底座;5-連接插座;6-伸縮器;7-震動平臺;8-螺栓;9-連接槽架;10-升降桿;11-旋轉軸。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發(fā)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yōu)點更加清楚明了,下面通過附圖中示出的具體實施例來描述本發(fā)明。但是應該理解,這些描述只是示例性的,而并非要限制本發(fā)明的范圍。此外,在以下說明中,省略了對公知結構和技術的描述,以避免不必要地混淆本發(fā)明的概念。
如圖1-2所示,本具體實施方式采用以下技術方案:它包含控制電腦1、控制器箱體2、箱門3、底座4、連接插座5、伸縮器6、震動平臺7、螺栓8、連接槽架9、升降桿10、旋轉軸11;所述控制器箱體2的上端安裝有控制電腦1,所述控制器2的前端安裝有箱門3,所述控制器箱體2的內部安裝有智能控制器,所述控制器箱體2的側壁上設置有連接插座孔,所述連接插座孔、控制電腦1通過導線、數(shù)據(jù)線與智能控制器電性連接,所述連接插座5連接在連接插座孔上,所述連接插座5安裝在底座4的側壁上,所述底座4的前端設置有安裝槽,所述安裝槽內安裝有伸縮器6,所述底座4的上端設置有數(shù)個槽孔,所述槽孔內安裝有連接槽架9,所述連接槽架9內分別安裝有數(shù)個電動直線導軌,所述電動直線導軌的滑塊上通過連接板、旋轉軸11與升降桿10連接,所述升降桿10的上端通過螺栓8安裝在震動平臺7。
進一步的,所述震動平臺7的上端設置有數(shù)個定位孔。
進一步的,所述升降桿10為電動式伸降桿。
進一步的,所述旋轉軸11通過軸套連接有旋轉電機,所述旋轉電機、升降桿10、電動直線導軌通過導線與連接插座5連接。
本具體實施方式的工作原理為:震動臺表面分成多個模塊,利用電腦系統(tǒng)對各個模塊的震動頻率進行控制,可以模擬小型橋梁在地震中的抗震性能,避免了橋梁抗震試驗中需要多個震動臺同時進行工作的繁瑣,更為方便同時節(jié)省了空間。各個分隔的臺面之間還可以通過螺栓連接控制震動頻率相同,使之形成一整個較大的震動臺面。
在震動臺面與底座之間的連接槽里增加一個升降裝置,升降桿繞著旋轉軸轉動可以控制垂直高度,以達到升降的目的。在震動臺面的底部設置一個滑槽,防止震動臺跟隨升降桿一起在水平方向移動。
通過電腦系統(tǒng)控制不僅可以實現(xiàn)水平方向、垂直方向的震動,還可以實現(xiàn)兩個方向同時震動,可以模擬更多的震動情形。
本發(fā)明使用到的標準零件均可以從市場上購買,異形件根據(jù)說明書的和附圖的記載均可以進行訂制,各個零件的具體連接方式均采用現(xiàn)有技術中成熟的螺栓、鉚釘、焊接等常規(guī)手段,機械、零件和設備均采用現(xiàn)有技術中,常規(guī)的型號,加上電路連接采用現(xiàn)有技術中常規(guī)的連接方式,在此不再詳述。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fā)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發(fā)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發(fā)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fā)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fā)明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