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是一種外墻保溫抗沖擊測試裝置,屬于外墻測試領域。
背景技術:
外墻外保溫系統(tǒng),由保溫層、保護層和固定材料構成并且適用于安裝在外墻外表面的非承重保溫構造總稱。外墻外保溫系統(tǒng)因保溫層材料的不同分成了幾種類型,因不同系統(tǒng)保溫材料的保溫性能的不同適用于不同的氣候區(qū)和使用環(huán)境,而在適用于不同場合時,需要對保溫系統(tǒng)做抗沖擊的性能測試,在相關標準中,對于膠粉聚苯顆粒外墻外保溫系統(tǒng)的抗沖擊性做了相關的試驗標準。
現(xiàn)有的實驗方法通過人工采用一定重量的鋼球從一定高度落下撞擊被檢測件,通過破損率來檢測是否合格。這樣的方法多次測量則需要多次實驗,還需要計算被檢測件收受的力,存在一定的誤差,費時費力,測試效率低下。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針對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種外墻保溫抗沖擊測試裝置,以解決現(xiàn)有的實驗方法通過人工采用一定重量的鋼球從一定高度落下撞擊被檢測件,通過破損率來檢測是否合格。這樣的方法多次測量則需要多次實驗,還需要計算被檢測件收受的力,存在一定的誤差,費時費力,測試效率低下的問題。
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是通過如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xiàn):一種外墻保溫抗沖擊測試裝置,其結構包括機罩殼、缸體、活塞、螺母栓、控制面板、力值顯示器、充電接口、電池倉、支撐板、支架、萬向拉拔頭裝置、手柄、支桿、螺栓盤,所述機罩殼上設有缸體,所述活塞與螺母栓固定連接,所述控制面板里設有力值顯示器,所述電池倉與支撐板連接,所述手柄與支桿連接,所述萬向拉拔頭裝置下設有支架,所述機罩殼旁設有螺栓盤。
進一步地,所述萬向拉拔頭裝置包括圓筒罩殼、調節(jié)按鈕、夾子、拉桿、鋼球。
進一步地,所述圓筒罩殼上設有調節(jié)按鈕,所述拉桿與鋼球固定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圓筒罩殼設有夾子,所述圓筒罩殼與拉桿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缸體通過活塞與螺母栓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機罩殼設有控制面板、充電接口。
進一步地,所述支撐板與支架連接,所述支桿與螺栓盤連接。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具有控制面板和力值顯示器,能對力的大小進行調節(jié),可以根據(jù)被測物件的實際情況來設定力的大小,不用去計算被測物件所受到的力,避免造成一定的誤差,還具有萬向拉拔頭裝置,采用主動撞擊的方法來測試被測物件的抗沖擊力,而不是采用人工從一定高度落下撞擊被檢測件,避免要多次測量和需要多次實驗,提高了測試的效率。
附圖說明
通過閱讀參照以下附圖對非限制性實施例所作的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優(yōu)點將會變得更明顯: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外墻保溫抗沖擊測試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一種萬向拉拔頭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機罩殼-1、缸體-2、活塞-3、螺母栓-4、控制面板-5、力值顯示器-6、充電接口-7、電池倉-8、支撐板-9、支架-10、萬向拉拔頭裝置-11、手柄-12、支桿-13、螺栓盤-14,圓筒罩殼-1101、調節(jié)按鈕-1102、夾子-1103、拉桿-1104、鋼球-1105。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現(xiàn)的技術手段、創(chuàng)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請參閱圖1、圖2,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外墻保溫抗沖擊測試裝置的技術方案:其結構包括機罩殼1、缸體2、活塞3、螺母栓4、控制面板5、力值顯示器6、充電接口7、電池倉8、支撐板9、支架10、萬向拉拔頭裝置11、手柄12、支桿13、螺栓盤14,所述機罩殼1上設有缸體2,所述活塞3與螺母栓4固定連接,所述控制面板5里設有力值顯示器6,所述電池倉8與支撐板9連接,所述手柄12與支桿13連接,所述萬向拉拔頭裝置11下設有支架10,所述機罩殼1旁設有螺栓盤14,所述萬向拉拔頭裝置11包括圓筒罩殼1101、調節(jié)按鈕1102、夾子1103、拉桿1104、鋼球1105,所述圓筒罩殼1101上設有調節(jié)按鈕1102,所述拉桿1104與鋼球1105固定連接,所述圓筒罩殼1101設有夾子1103,所述圓筒罩殼1101與拉桿1104連接,所述缸體2通過活塞3與螺母栓4連接,所述機罩殼1設有控制面板5、充電接口7,所述支撐板9與支架10連接,所述支桿13與螺栓盤14連接。
在進行使用時,將被測物件放置在支架10上,然后通過控制面板5和力值顯示器6來調節(jié)力的大小,然后通過調節(jié)按鈕1102來讓拉桿1104和鋼球1105朝被測物件撞擊,然后通過手柄12和支桿13的旋轉來讓拉桿1104和鋼球1105上升到圓筒罩殼1101的夾子1103里。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jīng)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