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安裝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架主體,所述支架主體具有用于容置和固定電子設備的容納空間,所述支架主體開設有用于裝入和取出電子產品的進出口,所述支架主體的正面和反面分別開設有第一開口、第二開口以使電子產品正向或反向裝入所述支架主體的容納空間時電子產品的顯示屏至少有一部分暴露于所述第一開口或第二開口,所述進出口與所述第一開口至少部分重合。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裝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主體包括第一部分及沿所述第一部分相對的兩側延伸設置的第二部分,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均具有用于固定電子設備的翻邊,所述第二部分遠離所述第一部分的末端設置有用于包覆固定電子設備一端的邊角的輔助固定部,所述第一部分與兩側的所述第二部分圍成所述容納空間。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安裝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主體還包括連接設置于兩側的所述第二部分之間的第三部分,所述第三部分的外表面設置有供背夾配合裝夾固定的連接部,所述第二開口設置于所述第三部分。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安裝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部包括間隔設置于所述第三部分的外表面的第一連接部和第二連接部,所述第二開口位于所述第一連接部與所述第二連接部之間,所述第一連接部與所述第二連接部關于一豎直面呈鏡面對稱。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安裝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部和所述第二連接部均包括并排間隔設置的兩個卡塊、連接設置于所述兩個卡塊之間的抵止塊,所述兩個卡塊與所述第三部分的外表面形成有適配于背夾的卡接槽,所述卡接槽延伸至所述抵止塊。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安裝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部分的外表面設置有與背夾上的定位凹槽適配的定位凸起,所述定位凸起位于所述兩個卡塊之間。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安裝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輔助固定部與所述第一部分之間形成使電子設備的按鍵暴露的第三開口,所述第一部分開設有使電子設備的數據接口暴露的第一通孔。
8.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安裝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輔助固定部對應于電子設備的邊角處開設有第二通孔。
9.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安裝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輔助固定部的內表面的對應位置設置有與電子設備的定位凹槽適配的定位凸起。
10.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安裝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輔助固定部的內表面與電子設備的定位凹槽的對應位置設置有容置槽,所述容置槽內設置有能伸入電子設備的定位凹槽內的彈性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