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礦井用風門,涉及礦井安全領域。
背景技術:
在礦井中,時常需要在負壓較大的地點安設風門,但是由于風門開啟困難,通車行人時很不方便,而且安全系數較低,容易發(fā)生擠傷人事故,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
為方便開啟風門,通常情況下安裝氣缸裝置開啟風門,但氣缸裝置成本高。另外,經常受風門設置點空間限制的影響,有時不能安裝氣缸裝置。
技術實現要素:
為了解決以上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礦井用風門,將風門上必須安設的可視窗更換為一個可以靈活開啟的卸壓窗,即能達到可視窗的效果,又能達到方便開啟風門的目的。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如下:一種礦井用風門,所述風門上安裝有可視窗,所述可視窗的上端鉸接在風門的窗框上,所述風門上安裝有可視窗自動開閉組件,所述可視窗自動開閉組件包括安裝在窗框上的磁性鎖定件,在可視窗的與磁性鎖定件的適應位置處安裝有鎖定片,所述鎖定片與磁性鎖定件相配合。
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還包括:所述窗框的內表面上安裝有彈性密封條,所述彈性密封條上設置有磁性鎖定件安裝孔。
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還包括:所述磁性鎖定件與彈性密封條的表面平齊,所述鎖定片與可視窗邊緣平齊。
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還包括:所述磁性鎖定件為永磁鐵,所述鎖定片為磁性材料。
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還包括:所述磁性鎖定件在窗框的同一安裝邊框上至少有兩個,相鄰磁性鎖定件之間存在間隔。
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還包括:所述可視窗自動開閉組件包括電磁鎖定電路,所述磁性鎖定件為電磁鐵,所述電磁鐵連入電磁鎖定電路,所述鎖定片為磁性材料。
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還包括:所述電磁鎖定電路包括安裝在窗框上的導電塊,所述導電塊與電磁鐵電連接,所述導電塊數量至少為兩個,位于窗框同一安裝邊框上的相鄰導電塊之間設置有長度為L的間隔,所述可視窗的與導電塊間隔的對應位置處有長度為L的導電條。
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還包括:所述可視窗上安裝有窗把手。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礦井用風門,利用流體連通泄壓原理,將風門可視窗換成適當大小的卸壓窗,卸壓窗的上端用折頁固定在風門上,便于卸壓窗開啟。
受負壓影響,卸壓窗平時處于關閉裝置;需要行人或通車時,只需把加強鎖打開,可視窗受負壓作用,克服磁性鎖定件與鎖定片之間的磁力作用將把可視窗吹開,連通風門里外兩側,消除壓差,從而實現風門的方便開啟,當壓差消除后,可視窗受重力作用逐漸回落,磁性鎖定件與鎖定片之間的磁力作用將可視窗鎖緊,再關閉加強鎖即可。
該風門可以簡便地實現風門開啟,能實現方便開啟負壓大的風門,方便行人行車,避免了風門擠傷人員事故的發(fā)生,提高了風門的安全性。此類風門在現有風門上進行改造,投入成本少。另外,且不受風門設置點空間影響,不需要安裝氣缸等風門開啟裝置,有效節(jié)省了開支。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礦井用風門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礦井用風門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卸壓窗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工作原理示意圖。
其中,1、風門,2、可視窗,21、導電條,22、鎖定片,23、加強鎖,3、窗框,4、磁性鎖定件,5、導電塊。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介紹。
同時,由于下文所述的只是部分實施例,在不沖突的情況下,本申請中的實施例及實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組合。
一種礦井用風門,所述風門1上安裝有可視窗2,所述可視窗2的上端鉸接在風門1的窗框3上,所述風門1上安裝有可視窗自動開閉組件,所述可視窗自動開閉組件包括安裝在窗框3上的磁性鎖定件4,在可視窗2的與磁性鎖定件4的適應位置處安裝有鎖定片22,所述鎖定片22與磁性鎖定件4相配合。
所述窗框3的內表面上安裝有彈性密封條,所述彈性密封條上設置有磁性鎖定件安裝孔,保證風門的密封型。
所述磁性鎖定件4與彈性密封條的表面平齊,所述鎖定片22與可視窗邊緣平齊。避免在可視窗2在重力回落過程中損壞磁性鎖定件4。
實施例1:所述磁性鎖定件4為永磁鐵,所述鎖定片22為磁性材料。
實施例2:所述磁性鎖定件4在窗框3的同一安裝邊框上至少有兩個,相鄰磁性鎖定件4之間存在間隔。
實施例3:所述可視窗2自動開閉組件包括電磁鎖定電路,所述磁性鎖定件4為電磁鐵,所述電磁鐵連入電磁鎖定電路,所述鎖定片22為磁性材料。
實施例4:所述電磁鎖定電路包括安裝在窗框3上的導電塊5,所述導電塊5與電磁鐵電連接,所述導電塊5數量至少為兩個,位于窗框3同一安裝邊框上的相鄰導電塊5之間設置有長度為L的間隔,所述可視窗2的與導電塊5間隔的對應位置處有長度為L的導電條21。當可視窗閉合時,電磁鎖定電路連通,電磁鐵具有磁性。即導電條21與導電塊5作為動作開關,即可視窗2是否被吹開作為控制電流有無的關鍵,從而控制電磁鐵磁性的有無,能夠有效節(jié)省電磁鎖定電路中電池的電量,增加靈活性,并且能夠省事省力。
作為優(yōu)選,所述可視窗2上安裝有窗把手,便于在開啟時控制可視窗的開啟范圍。
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并非對本實用新型做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做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