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煤礦作業(yè)的井下挖掘裝置,包括鏟子,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輔助工具,所述鏟子包括鏟柄和鏟板,所述鏟柄一端設有內置螺紋,所述鏟板設有外置螺紋柱,其相互配接,所述鏟板前端呈傾斜設置,其兩側均設有側板,所述輔助工具包括安裝管和錐子,所述安裝管內部中空,所述安裝管的正面設有轉動部,所述轉動部上設有通口、安裝腔和轉孔,所述安裝管設有與轉動部設有的通口相連通的配接口,所述安裝腔內安裝了轉動柄,所述轉動柄的兩端設有轉軸,其分別插入轉動部設有的轉孔內,所述轉動柄上設有螺旋螺紋,所述錐子安裝在安裝管內,所述錐子包括尖部和錐柄,尖部設在錐柄的前端,所述錐柄上排布橫向螺紋,所述錐柄設有的橫向螺紋與轉動柄設有的螺旋螺紋相配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煤礦作業(yè)的井下挖掘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鏟柄的尾端設有把手,所述把手的底端焊接了夾體,所述夾體括兩塊固定板和連接板,所述連接板連接在固定板之間,固定板設有螺孔,其通過螺絲分別固定在鏟柄上。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煤礦作業(yè)的井下挖掘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管的兩端均設有插塊,所述鏟柄設有與插塊相配接的插口,所述插塊的兩端均設有插柱,所述插口兩側均設有插管,所述插柱分別插在插管上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