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以雙排樁為基礎的自立式低樁承臺塢墻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船廠、港口水工結構技術領域,尤其是一種適用于修建船塢的以雙排 樁為基礎的自立式低樁承臺塢墻結構。
背景技術:
船塢塢墻一般分為重力式和拉錨式兩種類型的擋墻結構,重力式如現(xiàn)澆扶壁結 構,拉錨式如拉錨鋼板樁、拉錨鉆孔排樁結構。不同類型的擋墻結構適合于不同場地條件下 使用,一般在巖石地基條件下往往使用大開挖現(xiàn)澆扶壁結構,而在軟土地基條件下則偏向 于拉錨式結構。近年來,船塢建造朝大型方向發(fā)展,船塢塢墻的擋土高度不斷增加,普通拉錨式結 構已難以滿足其位移等控制的要求,結合重力式與拉錨式的特點,設計了格形地下連續(xù)墻 結構型式的塢墻,以滿足大型船塢建造的需要。因擴大生產的需要,許多老廠在無條件新建 船塢的情況下都選擇對老塢進行改造,而船塢改造往往場地環(huán)境條件比較復雜,如場地狹 小、不明地下障礙物、與工廠生產交叉作業(yè)等,而且工廠往往要求工期緊。針對這樣的條件, 傳統(tǒng)的大開挖現(xiàn)澆重力式塢墻顯然不適合,拉錨式塢墻也往往沒有場地實施,格形地下連 續(xù)墻很多時候也無法應對地下不明障礙物的處理,以至現(xiàn)有技術的塢墻結構不能在船塢的 改、擴建工程中使用。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針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而設計的一種以雙排樁為基礎的自立式低 樁承臺塢墻結構,它采用前、后鉆孔排樁與上部承臺形成的門架結構,具有塢墻結構占地 小,無需大開挖,適合于狹小場地使用,施工較靈活,在地下障礙物處理上方便容易,能很好 地適應改造工程中與工廠生產交叉作業(yè)的要求,而且改、擴建工期短。本發(fā)明的目的是這樣實現(xiàn)的一種以雙排樁為基礎的自立式低樁承臺塢墻結構, 包括上部胸墻、低樁承臺,其特點是低樁承臺由前排樁、后排樁和承臺組成,承臺設置在由 前排樁和后排樁構成的樁基上;前排樁外側設有襯砌墻,其內側設有止水帷幕;低樁承臺 上固接上部胸墻構成門架結構的塢墻。所述前排樁為連續(xù)設置。所述后排樁為連續(xù)設置或間隔設置。所述前、后排樁之間或設加固體。所述止水帷幕為高壓旋噴止水樁。所述加固體為水泥土體。本發(fā)明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具有塢墻結構占地小,無需大開挖,尤其適合于狹小場地 使用,施工較靈活,在地下障礙物的處理上更加方便和容易,而且改造工期短、不影響生產, 真正實現(xiàn)改、擴建工程與工廠生產同時進行或交叉作業(yè)。
圖1為本發(fā)明結構示意2為圖1的A-A截面3為本發(fā)明實施例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參閱附圖1 附圖2,本發(fā)明的低樁承臺7由前排樁4、后排樁8和承臺2組成,承臺2設置在由前排樁4和后排樁8構成的樁基上;前排樁4外側設有襯砌墻3,其內側設有 止水帷幕6 ;前排樁4為連續(xù)設置,后排樁8為連續(xù)設置或間隔設置,前、后排樁4、8之間或 設加固體9,加固體9為水泥土體;止水帷幕6為高壓旋噴止水樁;低樁承臺7上固接上部 胸墻1構成門架結構的塢墻。承臺2除滿足功能構造固接上部胸墻1的需要外,它還與樁 基一起作用滿足連接前、后排樁4、8的結構受力,襯砌墻3為塢墻美觀構造需要外同時兼做 止水。參閱附圖3,本發(fā)明是這樣實施的根據擋土及位移控制要求,低樁承臺7通過精 確的結構受力模型分析計算后,確定前、后排樁4、8的截面模量,前排樁4因功能需要必須 連續(xù)布置,后排樁8根據工程設計要求進行連續(xù)設置或間隔設置的施工,前、后排樁4、8中 間的加固體9也是根據工程設計要求確定進行施工的。本發(fā)明具體施工步驟為第一次開挖至低樁承臺7的設計底面,先進行鉆孔灌注 前、后排樁4、8的施工,接著旋噴樁施工止水帷幕6,根據工程要求施工前、后排樁4、8中間 的加固體9,然后澆筑承臺2及上部胸墻1結構,待滿足設計強度后進行墻前開挖至設計的 塢底板9的底面,進行襯砌墻3和塢底板9的施工。以上只是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的說明,并非用以限制本專利,凡為本發(fā)明等效實施, 均應包含于本專利的權利要求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一種以雙排樁為基礎的自立式低樁承臺塢墻結構,包括上部胸墻、低樁承臺,其特征在于低樁承臺由前排樁、后排樁和承臺組成,承臺設置在由前排樁和后排樁構成的樁基上;前排樁外側設有襯砌墻,其內側設有止水帷幕;低樁承臺上固接上部胸墻構成門架結構的塢墻。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以雙排樁為基礎的自立式低樁承臺塢墻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 前排樁為連續(xù)設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以雙排樁為基礎的自立式低樁承臺塢墻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 后排樁為連續(xù)設置或間隔設置。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以雙排樁為基礎的自立式低樁承臺塢墻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 前、后排樁之間或設加固體。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以雙排樁為基礎的自立式低樁承臺塢墻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 止水帷幕為高壓旋噴止水樁。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以雙排樁為基礎的自立式低樁承臺塢墻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 加固體為水泥土體。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以雙排樁為基礎的自立式低樁承臺塢墻結構,包括上部胸墻、低樁承臺,其特點是低樁承臺由前排樁、后排樁和承臺組成,承臺設置在由前排樁和后排樁構成的樁基上;前排樁外側設有襯砌墻,其內側設有止水帷幕;低樁承臺上固接上部胸墻構成門架結構的塢墻。本發(fā)明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具有塢墻結構占地小,無需大開挖,尤其適合于狹小場地使用,施工較靈活,在地下障礙物的處理上更加方便和容易,而且改造工期短、不影響生產,真正實現(xiàn)改、擴建工程與工廠生產同時進行或交叉作業(yè)。
文檔編號E02D5/02GK101806070SQ20101015582
公開日2010年8月18日 申請日期2010年4月23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4月23日
發(fā)明者宣以飛, 張亞雄, 曹健惠, 李小軍, 林靖, 趙洪瓊, 馬永平, 高加云 申請人:中船第九設計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